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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爆破员 安全培训 讲 义 主讲 伍光发 湖南省辰溪煤矿三级安全培训中心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爆破工程的发展及应用概况 爆破工第1页 第二节 爆破安全检查教育的重要性 爆破工第1页 第二章 工业炸药 第一节 爆炸现象及炸药的 的基本概念 爆破工第6页 第二节 煤矿安全炸药 爆破工第30页 第三章 起爆器材及爆破方法 第一节 起爆器材 爆破工第48页 第二节 起爆方法 爆破工第77页 第四章 爆破原理及爆破方法 第一节 爆破作用原理 爆破工第111页 第二节 炮孔爆破 爆破工第121页 第三节 深孔爆破 爆破工第133页 第四节 硐室爆破 爆破工第141页 第五节裸露爆破 爆破工第149页 第六节光面爆破 爆破工第153页 第五章爆破安全管理及技术 第一节爆破事故分类 爆破工第196页 第二节爆破安全管理 爆破工第197页 第三节早爆原因及预防 爆破工第202页 第四节迟爆原因及预防 爆破工第219页 第五节爆破操作安全技术 爆破工第221页 第六节造成盲炮的原因及处理措施 爆破工第225页 第六章 水灾事故的预兆及防治 第一节 井下透水预兆 1、挂汗。煤岩壁上有小水珠。有时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的煤岩壁也会凝成水珠,只要剥去一薄层,新暴露出来的煤岩壁有潮气或潮湿,就是透水预兆。 2、挂红。附着在煤岩裂隙的表面有暗红色水锈(铁的氧化物)。一般认为是接近积水区。 3、空气变冷。工作面接近大量积水区时,气温骤冷,煤壁发凉,人一进去就有阴冷的感觉,时间愈长就愈感到阴凉。 4、出现雾气。当巷道温度很高时,积水渗到煤壁后引起蒸发而形成雾气。 5、水叫。井下的高压积水向裂缝挤压与两壁磨擦而发出嘶嘶的叫声。说明已很接近积水区了,若是煤巷掘进。则透水即将发生,这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 6、顶板淋水加大。 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8、水色发浑,有异味。老空水含氧化铁使水变成红色,酸度大,水味发涩。断层水呈黄色,水无涩味面发甜。溶洞水大多挂红。冲击层水水色发黄,往往夹有砂子,开始时水小,以后逐渐变大。 9、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向外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10、裂隙出渗水。若出水清净,则离积水区尚远;若出水浑浊,则离积水区已近。 11、老空水透水征兆。由于老空水积水时间长,水量补给较差,称为“死水”,透水时有“挂红”、酸性大、水味涩的特点。 12、溶岩水透水征兆。由于长期浸蚀溶岩,透水呈灰色或灰黄色,带有甜味。 13、断层水透水征兆。断层水多为“活水”,透水前很少“挂红”。采掘工作面接近含水断层破碎带时,会出现来压、淋水增大现象。 当发现上述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判明情况,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的有受水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 第二节 矿井水害防治 矿井水害防治应从两方面着手,即地面防治水和井下防治水实行“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一、地面防治水 在地面修筑排水工程,防止地面降水汇集于工业广场或地表水涌入井下。主要措施有修筑排洪渠;河床铺底;填堵陷坑、河流改道或取直;井口及工业广场修筑堤坝、疏通水路。 二、井下防治水 1、井下防水。选用合理的开拓开采方法,将巷道远离积水区;井下留设防水煤(岩)柱。 2、井下排水。在地面或井下打专门钻孔排水。安装排水设施、设备排水。 3、井下探放水。利用钻孔探杳前方的水情,然后有控制地将水放出。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必须遇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停止工作进行探放水 接近水淹叵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小煤太时; 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并有出水征兆时; 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陷落柱时; 打开隔离煤柱时; 接近可能同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在向老空区打钻时,为防止瓦斯事故和其他有害气体的危害,应加强探水地点的供风量,及时检查探水地点的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探水工作面一切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必须良好。出现危险情况,立即停止打钻,切断电源,撤出人同。 4、井下截水。在井下适当地点修筑水闸门及水闸墙。井下局部突水时,将其截住,不致危及其他地区。 5、注浆堵水。将水泥浆或化学浆通过专门钻孔压入地层空隙,浆液在空隙中扩散、胶结、硬化,最终起到加固的地层和堵隔水源作用。 第三节 事故应急措施 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尽量了解事故地点及灾害程度,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条件下,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设法堵住出水点。如无法抢救,应沿着避灾路线,避开压力水头,迅速撤退到涌水地点的上部水平或地面,而不能进入附近的独头巷道。如果独头上山下部的唯一出口已被淹没无法撤退时,则可在独头工作面躲避,这是因为独头上山附近空气因水拉上升逐渐压缩能保持一定空间和空气量。当被水堵在巷道内时,应保持镇静 第七章 顶板事故的预兆及防治 第一节 采场局部冒顶的原因、预兆及防治 一、原因 1、采空区顶板垮落不好,悬顶面积过大; 2、顶板中存在断层、裂隙、层理等地质构造,将顶板切割成不连续的岩块,回柱后岩块失稳,推倒支柱造成冒顶; 3、回柱操作顺序不合理; 4、工作面支护质量不好,支护密度不够、初撑力低、迎山角不合理等; 5、在遇见未预见的地质构造时,没及时采取措施; 6、工作面上、下出口连接风巷和运输巷,控顶面积大。两巷掘进时经受压力重新分布的影响,同时由于巷道初撑力一般较小,使直接顶下沉、松动甚至破坏;特别是在工作面超前支撑压力作用下,顶板大量下沉,又在移动设备时反复支撑顶板,结果造成顶板更加破碎。如果又有老顶来压影响,工作面上、下出口更易冒落; 7、煤壁线附近易形成“人字”、“锅底”、“升斗”等劈理,有游离岩块、易冒落。 二、预兆 发出响声。岩层下沉断裂,顶板压力急剧增大时,木支架有劈裂声;尖板变形、折柱,支柱钻底时严重都可能发出响声;掉碴;煤体压酥,片帮煤增多;项板裂隙增多,裂缝变大;项板出现离层;漏项;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项板淋水明显增加。 三、措施 防止煤壁附近冒项应及时支护悬露顶板、加强敲帮问顶;炮采时合理布置炮眼,控制药量,避免崩倒支架;防止两出口冒顶时,首先支架必须有足够强度,其次系统应具有一定阻力,防止老顶来压时倒支架;防止放顶线附近局部冒顶要加强地质及观察工作,在大块岩石范围内加强支护,必要时用岩柱、木垛代替支架;随时注意地质构造的变化,采取相应措施。 第二节 采场大型冒顶的原因、预兆及防治 一、原因 1、垮落带老顶岩块压坏采场支架; 2、垮落带老顶岩块冲击压坏采场支架。 二、预兆 1、顶板的预兆顶板连续发生断裂声,这是由于直接顶和老顶离层或顶板断开而发出的响声; 2、两帮的预兆由于压力增加,煤壁受压后,煤质变软,片帮增多; 3、支架的预兆使用木架时被大量折断。使用金属支柱时活柱快速下沉,连续发出“咯咯”声; 4、瓦斯涌出量增多,淋水加大。 三、措施 采场支架的支撑力能平衡直接顶与老顶岩层重量,且保证直接顶与老顶不离层,掌握顶板岩性、岩层分布、厚度、结构及有无软夹层等。提高支柱初撑力及刚度,合理选择工作面推进方向等。 第三节 巷道冒顶的原因、预兆及防治 一、原因 1、巷道开掘后没有得到及时支护; 2、巷道顶板围岩压力大,支护失效。 二、预兆 1、顶板发出响声。顶板压力急剧加大时,顶板岩层下沉,断裂发出响声; 2、掉渣、漏顶。冒顶前,破碎的伪顶或直接顶有时会因背板不严和支架不牢出现漏顶。掉渣; 3、顶板有裂缝; 4、顶板出现离层; 5、淋水量增加。 三、措施 1、加强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根据地质资料、水文资料,科学设计巷道支护,制定相应施工方法及作业规程; 2、掘进巷道时,严禁空顶作业; 3、尽量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 4、施工时,设专人观察顶板;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处理隐患; 5、经常检查巷道支护情况,加强维护,发现有变形或折损的支柱,应及时加固修复; 6、维修巷道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独头巷道维护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撤掉支架前。 第八章 爆破事故的防治 第一节 矿井常见爆破事故 一、矿井常见爆破事故有 1、爆破崩人事故; 2、爆破熏人事故; 3、爆破崩倒支架; 4、爆破崩坏设备设施; 5、爆破引起冒顶事故; 6、爆破诱发冲击地压或突出事故; 7、爆破引发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第二节 井下爆破事故的防治 一、爆破前的防治措施 1、按适用条件使用质量合格的炸药、雷管,严禁使用非煤矿许用炸药和非煤矿许用电雷管。 2、加强对爆破器材的管理。严禁穿化纤衣服人员接触爆破材料。井下人力运送爆破材料时,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爆破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爆破材料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3、对爆破地点进认真检查。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装药放炮空顶距过大或支架有损坏;爆破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1/3以上;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区等情况;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4、在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地点进行爆破时,20m内应进行洒水降尘。 5、加固爆破点附近支架,机器、工具和电缆必须加以保护或移出工作面。 二、爆破过程中的防治措施 1、爆破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加强警戒。警戒人员责任心要强,警戒时,不准兼做其他工作,不准睡觉、打闹、脱岗。警戒人员必须有在有掩护的、在警戒距离之外的地点警戒,严禁其他人进入爆破地点。 3、按规定装药、联线。装药时,先清除炮眼内的煤岩粉,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接触。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4、爆破工不得随意将把手或钥匙转交给他人,不到爆破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放炮器或电力放炮接线盒。 5、爆破时,爆破工必须发出警号,至少再等5s才能起爆。 三、爆破后的防治措施 1、加强通风。及时吹散炮烟,人员必须待炮烟散尽后,才能进入工作面,避免炮烟熏人。 2、认真检查。爆破工、瓦检工、班(组)长必须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3、正确处理拒爆、残爆。出现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使用瞬发雷管时至少等5min,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min,才能沿线路检查。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非连线不良引起的拒爆、残爆,处理时可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用打眼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处理拒爆、残爆应在当班处理完毕。 四、特殊爆破事故的防治措施 矿井除一般情况下的爆破外,还会遇到爆破条件比较复杂,施工比较困难的地段,这些地段的爆破工作除一般要求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徒手特殊措施,才能保证爆破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1、巷道贯通时爆破事故的防治 巷道贯通前,要检查和排放贯通地点的瓦斯,当工作面和贯通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禁止贯通爆破; 独头掘进贯通放炮时,距贯通地点20 m,必须在穿透位置里外两侧设好警戒,禁止在警戒区内作业或逗留,透位不清,禁止爆破; 两头对掘贯通放炮时,当距20m时(综掘巷道相距50m时),必须停止一头作业,仍然保持通风,由一头贯通,并派专人负责警戒; 超过贯通距离而不通时,要立即停止爆破,查明原因,重新采取贯通措施。 2、穿透“老空”时爆破事故防治 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出水、温度骤高骤低、有大量瓦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要停止爆破,查明原因; 距穿透“老空”20m前,先探明“老空”来源,以及“老空”中的水、火、瓦斯等情况,如有水、火、瓦斯,必须采取防水措施、瓦斯排放措施和火区封闭措施,否则禁止放炮; 距穿透“老空”20m前,由测量工在“老空”内标明穿透位置,以便在检查时按穿透位置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避免在放炮时误穿火区、水区; 穿透“老空”时,要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在安全地点实施爆破。爆破后,只有查明“老空”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才能恢复工作。 3、接近积水区时爆破事故防治 要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探放水设计和安全措施,否则禁止爆破; 发现有透水预兆,要立即停止爆破,及时汇报,查明原因,情况危急时,人员立即撤离; 打眼时发现炮眼渗水,不要拔出钎杆。 第九章 自救与互救 第一节 自救与互救基本知识 所谓“自救”,就是矿井发生意外灾变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的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已的方法。而“互救”则是在有效地自救前提下妥善地救护他人。自救与互救的成效如何,决定于自救方法的正确性。其具体内容包括(1)、熟悉所在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2)、熟悉矿井的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 (3)、掌握避灾方法,会使用自救器; (4)、掌握抢救伤员的基本方法及现场急救的操作技术。 一、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的行动原则 (1)、及时报告灾情 当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地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它方式向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它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在汇报灾情时,要将看到的异常现象(火焰、飞尘等),听到的异常声响,感觉到的异常冲击如实汇报。 (2)、积极抢救 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以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沉着冷静。根据灾情和现场条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及时投入现场抢救,在抢救时,必须保持统一的指挥和严密的组织,严禁冒险蛮干和惊慌失措,严禁各行其事和单独行动;要采取防止灾区条件恶化和保障救灾人员安全的措施,特别要提高警惕,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触电、二次突出、顶板二次垮落等再生事故的发生。抢救事故必须坚持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 3、安全撤离 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的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由在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避灾路线和当时当地的实际情况,尽量选择安全条件最好、距离最短的路线,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在撤退时,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并根据灾情使用防护用品和器具;。 4、妥善救灾 如无法撤退通路冒顶阻塞、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等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或就近地点快速建筑的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切忌盲动。 第二节 自救器的使用方法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一、自救器的基本情况 自救器是一种轻便、体积小、便于携带,带用迅速、作用时间短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自救器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隔离式又分为化学氧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当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煤和瓦斯突出等事故时,供人员佩戴免于中毒或窒息之用。 我矿所用的是过滤式自救器,它是利用装有化学氧化剂的滤毒装置将有毒空气氧化成无毒空气供佩戴者呼吸有的呼吸保护器。仅能防护一氧化碳一种气体;仅用于氧浓度不低于18和一氧化碳浓度不高于1.5的环境中。 二、佩戴自救器的注意事项 1、戴上自救器后,外壳逐渐变热,吸气温度逐渐升高,表明自救器工作正常。绝不能因为吸气干热而把自救器拿掉。 2、佩戴过程中口腔产生的唾液,可以咽下,也可以任其自然流入口水盒降温器,决不可拿下口具往外吐。 3、在未达到可靠的安全地点前,严禁取下鼻夹和口具,以防有害气体毒害。 第三节 矿井发生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一、防止瓦斯爆炸时遭受伤害的措施 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入肺部。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棚子较完整的地点躲避等待救护。 二、掘进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自救与互救 如发生小型爆炸,掘进巷道和支架基本未遭破坏,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佩戴好后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撤出危险区。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m50m范围内,要设法抬运到新风中;如距离远,则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撤出灾区后,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 如发生大型爆炸,掘进巷道遭到破坏,退路被阻,但遇险矿工受伤不重时,应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到新鲜风流中。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的发出呼救信号,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也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待救。利用压风管路、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三、采煤工作面瓦斯爆炸后矿工的自救与互救 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程进入进风侧。 如果爆炸造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积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该范围所有人员都有发生一氧化碳中毒的可能。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用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短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由于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首先要打自救器佩戴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附近有独头巷道时,也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并把矿灯、衣物等明显的标识物挂在避难场所外面明显的地方,然后进入室内静卧待救。 第四节 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跑。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 5、撤退行动既要迅速果断,又要快而不乱。 6、如果无论是逆风还是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 7、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加快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行撤退。 8、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住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剌激等。 第五节 矿井透水事故时自救与互救 一、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1、 透水后,应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观察和判断透水的地点、水源、涌水量、发生原因、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 2、 行进中,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体,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 3、 如透水后破坏了巷道中的照明和路标,迷失行进方向时,遇险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上山巷道方向撤退。 4、 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护人员的注意。 5、 人员撤退到竖井,需从梯子间上去时,应遵守秩序,禁止慌乱和争抢。行动中手要抓牢,脚要蹬稳,切实注意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6、 如唯一的出口被水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的在独头工作面躲避,等待救护人员的营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 某地方煤矿发生突水事故后,井下的7名矿工一同向灾区外撤退。当走到下山底车场时,发现积水已将去路淹没。这时,一名青年工人急于脱险,自认为水性好,巷道情况熟悉,而不顾其他同志的劝阻,贸然潜入水中,企图脱离灾区。结果,因在水中迷失方向和被杂物缠绕而逆水身亡。而另外6名遇险人员,由于在原地沉着正确的避难待救,时隔两个小时后,随着抢救工作进展,积水位下降,全都安全地撤出了灾区。 二、被矿井水灾围困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当现场人员被涌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避灾,或选择合适的地点快速建筑临时避难硐室避灾。 2、在避灾期间,遇险矿工要有良好的精神心理状态,情绪安定、自信乐观、意志坚强。 3、避灾时,应用敲击的方法有规律、间断地发出呼救信号,向营救人员指示躲避处的位置。 4、被困期间断绝食物后,即是在饥饿难忍的情况下,也应努力克制自已,决不嚼食杂物充饥。需要饥用井下水时,应选择适宜的水源,并用纱布或衣服过滤。 5、长时间被困井下,发觉救护人员到来营救时,避灾人员不可过度兴奋和慌乱,得救后不可吃硬质和过量的食物,要避开强烈的光线,以防发生意外。 第六节 冒顶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 一、采煤工作面冒顶时的避灾自救措施 1、迅速撤退到安全地点。 2、遇险时要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 3、遇险后立即发出呼救信号。 4、遇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 5、要注意检查退路安全。 二、独头巷道迎头冒顶被堵人员避灾自救措施 1、遇险人员要正视视已发生的灾害,切忌惊慌失措,坚信矿领导和同志们一定会积极进行抢救。 2、如人员被困地点有电话,应立即用电话汇报灾情、遇险人员数和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应采用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的呼救信号,并每隔一定时间敲击一次,不间断地发出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 3、维护加固冒落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支架,并经常派人检查,以防冒顶进一步扩大,保障被堵人员避灾时的安全。 4、如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隔堵空间的瓦斯浓度。但要注意保暖。 第七节 现场急救方法 一、对中毒或窒息人员的急救 1、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置在顶板良好、无淋水的地点。 2、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其上衣和腰带,脱掉其胶鞋。 3、用衣服覆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4、根据心跳、呼吸、瞳孔等特征和伤员的神志情况,初步判断伤情的轻重。对呼吸困难或停止呼吸者应及时进行人工呼吸。当出现心跳停止的现象(心音、脉搏消失,瞳孔完全散大、固定,意志消失)时,除进行人工呼吸外,还应同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急救。 5、对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中毒者只能进行口对口的人工呼吸,不能进行压胸或压背法的人工呼吸,否则会加重伤情。 6、人工呼吸持续时间以恢复自主性呼吸或伤员真正死亡时为止。当救护队来到现场后,应交由救护队用苏生器苏生。 二、对外伤人员的急救 1、对烧伤人员的急救 矿工烧伤的急救要点可概括为灭、查、防、包、送五个字。灭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查检查伤员伤情。防要防止休克、窒息和创面污染。包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感染。送把严重伤员迅速送往医院。 2、对出血人员的急救 对这类伤员,首先要争分夺秒,准确有效地止血,然后再进行其它急救处理。止血的方法根据出血种类的不同而不同。对毛细血管和静脉出血,一般用干净布条包扎伤口即可;大的静脉出血可用加压包扎法止血、对于动脉出血应采用指压止血法或加压包扎止血法。 3、对骨折人员的急救 对骨折者,首先用手巾或衣服作衬垫,然后就地取用木棍、木板、竹笆片等材料做成临时夹板,将受伤的肢体固定后,抬送医院。对受挤压的肢体,不得按摩、热敷或绑电缆皮,以免加重伤情。 三、对溺水者的急救 对溺水人员应迅速采取下列急救措施 1、转送把溺水者从水中救出以后,要立即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地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以保持体温。 2、检查以最快的速度检查溺水者的口鼻,如果有泥水和污物堵塞,应迅速清除,擦洗干净,以保持呼吸道通畅。 3、控水使溺水者取俯卧位,用木料、衣服等垫在肚子下面;或将左腿跪下,把溺水者的腹部放在救护者的右大腿上,使其头朝下,并压其背部,迫使其体内的水由气管、口腔里流出。 4、人工呼吸上述方法控水效果不理想时,应立即做俯卧压背式人工呼吸或口对口吹气,或胸外心脏挤压。 四、对触电者的急救 1、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迅速观察伤员有无呼吸和心跳。如发现已停止呼吸或心音微弱,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 3、若呼吸和心跳都已停止时,应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 4、对遭受电击者,如有其它损伤(如跌伤、出血等),应作相应的急救处理。 第十三章 操作规程 第一节 采煤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采煤打眼工应熟悉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掌握作业规程、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以及支护等有关规定,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安全规定 第2条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启动与停止煤电钻的综合保护装置。 第3条 检修煤电钻必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严禁在工作面内随意拆卸和检修电钻。 第4条 严禁在旧眼、残眼内打眼、不得在煤(岩)裂缝中打眼,不得站在输送机上打眼。打眼过程中,严禁用手扶托钻杆。 第5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准打眼 1、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 2、发现煤层内有连续小煤炮声响或有大量瓦斯涌出,有煤与瓦斯突出征兆时。 3、在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打眼过程中,出现卡钻杆、孔内冲击以及爆孔等动力现象时。 4、发现煤层变潮、煤质松软、有挂红、挂汗、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空气变冷等透水预兆时。 5、打眼中空然遇压力水从钻孔流出时(此时严禁抽运钻杆)。 6、工作面局部顶板来压、片帮严重时。 7、悬顶距离、控顶距离或端面距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8、支护不齐全、不牢固时。 9、在自溜运输工作面,打眼处的上方正在出煤时。 10、抵抗线小于0.5(岩石0.3)米时。 对上述1、2、3、4、5顶,如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威胁地点的人员,并向上级汇报。 第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打眼,经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打眼。 1、出现卡住钻杆时。 2、电钻声音突然不正常时。 3、电钻外壳超温(60℃或烫手)或有烧焦味时。 4、电钻钻杆严重震动时。 5、电钻外壳带电时。 第7条 搬运、移动电钻时,必须卸下钻杆;严禁用输送机运送电钻、钻杆和电缆。 第8条 打眼过程中必须停止输送机和采煤机。 第9条 自溜运输工作面应撤除溜槽之后打眼。 第10条 工作面倾角超过25时,工作地点上下方要设置安全挡卡,挡卡高度不小于0.5米;若两部电钻同时打眼,其间必须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米。 第11条 工作面有淋水处,必须遮盖电钻,以防漏电伤人。 第12条 回柱地点以上10米、以下15米范围内,打眼和回柱不准平行作业。 第13条 处理拒爆时的打眼工作 1、要在班(组)长直接指导和爆破工的配合下进行打眼。 2、用木签或竹签挖出部分炮泥,插入炮眼确定拒爆炮眼方向。 3、在距拒爆炮眼0.3米以外,平行新打炮眼,其深度可稍大于拒爆炮眼深度。 4、拒爆炮眼处必须设置显著标志。 第14条 打放顶眼及过断层在岩石内打眼,必须按照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1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要向爆破工交待本班打眼情况。 三、操作准备 第16条 备齐注液枪、锨、镐、侧式供水钻杆、钻头等工具。检查煤电钻是否完好,煤电钻综保是否灵敏可靠,电缆是否有破皮漏电、“鸡爪子”、“羊尾巴”;防尘水管是否配齐。 第17条 拉钻时将电缆套在手把内,手提电钻手把或肩背电钻电缆送至工作地点。 第18条 按作业规程的规定敷设电缆,不许随意扔放、散乱堆积;电缆横跨输送机头、机尾、溜槽和溜煤道时,应在距其0.5米以上悬挂牢固。 第19条 必须事先对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帮、支护等进行全面检查,敲帮问顶,摘除危帮,由班(组)长指定支柱工补全空缺支柱,更换失效支柱,及时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清除炮道内的浮煤和脏杂物。 第20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一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布、线手套。 四、正常操作 第21条 打眼最少由两人操作,一人在电钻一侧领钎定眼,一人在另一侧紧握电钻拖把。 第22条 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中爆破说明书的炮眼布置方式进行炮眼定位、打眼。先用手镐刨点定位,定位后,使钻头顶紧定位点,间断地送电23次,使钻头钻进煤体。 第23条 钻头钻进煤体后,根据爆破说明书的规定,调整钻进的方向和角度,打眼时要均匀用力,顺势推进,调节好水量,排出孔内煤粉。成型的炮眼内煤粉必须清理干净。 第24条 底眼打完后,要用要楔或大块煤矸盖好眼口,以防煤粉堵塞。 五、收尾工作 第25条 打眼工作结束后,拔下钻杆,卸下钻头,切断电源。将电缆、电钻、水管等工具运至指定地点整理好。 第26条 按规定进行交接班。 第二节 掘进打眼工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钻眼工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2条 钻眼工必须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熟悉工作面的炮眼布置、爆破说明书、支护方式等有关技术规定;掌握钻眼机具的结构、性能和使用方法;钻眼机具在工作中出现故障时,应能立即检修或更换。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必须坚持湿式钻眼,并使用个体防尘保护用品。 第4条 严禁钻眼与装药平行作业或在残眼内钻眼。 第5条 钻眼前首先检查钻眼地点的安全情况,敲帮问顶、加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第6条 钻眼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监护顶帮安全,并注意观察钻进情况。 第7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钻眼,处理后方可作业。 1、掘进工作面附近20米范围瓦斯浓度达到1或局部积聚瓦斯浓度达到2时,以及其他有害气体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时。 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工作面风量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或风筒口距离工作面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 3、供水管内无水,防尘设施不齐全或防尘设施损坏、失效时。 4、工作面拒爆、残爆没有处理完毕时(处理瞎炮时除外)。 5、有煤和瓦斯突出征兆时。 6、工作面有透水预兆(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涌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 7、在有冲击地压的煤层中打眼时,如发现炮眼内煤岩粉量增大,正常供水状态下,煤岩粉排不出来,卡钎、爆孔、钝钻、煤炮频繁、支架变形、度鼓等严重冲击地压预兆时。 8、掘进工作面应清理的浮煤、浮矸没有清理干净或积水没有排除时。 9、钻孔突然与采空区或旧巷相透时。 10、其他不安全隐患未排除时。 第8条 发现有煤岩变松、片帮来压或钻孔中有压力水、水量突然增大,或出现有害气体涌出等异常现象时,必须停止钻眼,切断电源,钻杆不要拔出,并向有关部门及时汇报,听候处理。工作人员应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第9条 钻眼中,发现有钻头合金片脱落、钻杆弯曲或中心孔不导水时,必须及时更换外头或外杆。 第10条 有倾角较大的上山工作面钻眼时,应设置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工作台,必要时工作人员宜配戴保险带,巷道中须设置挡板,防止滑下和煤岩滚动伤人,并将电缆及风、水管固定好。 第11条 严格按标定的眼位和爆破说明书规定的炮眼角度、深度、个数进行钻眼。凡出现掏槽眼相互钻透或不合格的炮眼,必须重新钻眼。 第12条 钻眼时要随时注意煤岩帮、顶板、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 第13条 钻眼中,出现粉尘飞扬时要停止钻进,检查水管是否有水,钻头、钻杆中心孔是否畅通,处理后再钻眼。 第14条 在钻眼过程中,发现钻眼机具的零部件、设施等出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停钻处理。 第15条 钻眼时,钻杆不要上下、左右摆动,以保持钻进方向;钻杆下方不要站人,以免钻杆折断伤人。 第16条 在向下掘进的倾斜巷道工作面钻底眼时,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堵好,防止煤岩粉把炮眼堵塞。 第17条 大断面巷道施工,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工作台,或者采用台阶工作面施工,蹬碴钻眼等措施。 第18条 掘进接近采空区、旧巷及巷道贯通等特殊地段,必须按作业规程中规定的特殊措施进行钻眼。 第19条 电钻必须有“MA”标志。入井前应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检查其防爆性能,确认防爆性能良好,方准入井使用。 第20条 使用电钻时,必须设有并使用检漏、短路、过负荷、远距离起动和停机、自动停电等综合保护装置。 三、操作准备 第21条 钻眼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钻具,如风钻、电煤钻、钻杆、钻头等。钻杆要直,水针孔要正,钻头应锋利,并要完整无损。 第22条 压风管、供水管、电源须接送至掘进工作面附近,保证风、水、电使用方便、正常和安全。 第23条 进入工作地点之前,必须对施工地点进行敲帮问顶工作,有危岩、悬煤矸时,要及时处理;钻眼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或在支护完整条件下进行。 第24条 打眼前要做到“三紧”、“一不要”即袖口、领口、衣角紧;不要戴手套。 第25条 钻眼前对风钻要进行如下检查 1、风钻接风、水管前,检查管口内是否有脏、杂物;如有时要用风、水吹冲干净。检查风、水管路是否完好畅通,接头是否连接牢固。 2、零部件是否齐全,螺钉是否紧固,水针是否合格。 3、注油器内要装满油脂,油脂要清洁,并调节好油阀及进行试运转。 4、钻杆是否平直,钻头安装是否牢固,钻杆中心孔和钻头出水孔等是否畅通,钎尾是否合格。 5、运转声音是否正常,各操作把手是否灵活可靠,有无漏风、漏水现象,钻架的升降是否灵活。 6、打深眼时,要配齐长短套钎及相应钻头。 以上情况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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