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时间 事故时间、地点及主要原因 诊断时间 受伤害部位 职业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 危害岗位 接触职业病 危害时间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申请事项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社 会 保 险 行 政 部 门 审 查 资 料 和 受 理 意 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填表说明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 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 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 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 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一)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三)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四)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七)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7、申请事项栏,应写明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签字。 8、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署是否同意申请工伤,所填情况是否属实,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审查资料和受理意见栏,应填写补正材料或是否受理的意见。 10、此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人各留存一份。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 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编号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提交 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 经审查 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条 规定的受理条件,现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三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各留存一份。 编号 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 事故时间 年 月 日 事故地点 诊断时间 年 月 日 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年 月 日受理 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 条第 款第 项之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或视同)为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注本通知一式四份,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编号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申请人 职工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用人单位 职业/工种/工作岗位 年 月 日受理 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提交的材料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同志受到的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或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 项之规定,属于不得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现决定不予认定或者视同工伤。 如对本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认定专用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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