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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 德 国 标 准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 第 1 部分一 般 要 求 本标准代替 DIN VDE 0620-1(VDE 0620-1)2002-01 和 DIN VDE 0620-1 VDE 0620-1 修改 12003-04 开始生效日期 本标准自 2005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 没有规定制造和流通的过渡期,因为 DIN VDE 0620-1(VDE 0620-1)2002-01 自 2002 年起就没有被列入 GSG(设备安全法)的附录,因此没有用于产品安全性检验。 前言 本标准之前的标准草案为E DIN VDE 0620-1/A1(VDE 0620-1/A1)2003-10 和 E DIN VDE 0620-1/A2(VDE 0620-1/A2)2004-10。 本标准由 DIN(德国标准委员会)下属的德国电工和电子信息技术委员会 UK542.1(家用和类 似用途插头和插座)工作小组和 VDE(德国电工委员会)负责制定。 对于第 19 条 在草案 VDE 0620-1/A2(VDE 0620-1/A2)中规定的如图 44 所示的夹紧装置重新被删去。夹紧 装置已经过改造,即使就压接接头试验而言。 对于第 23.3 条表 20 UK542.1 工作小组认为与草案 VDE 0620-1/A2(VDE 0620-1/A2)不同,不提高表 20 的试验 电流,但将修改表 20.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2 修改 相对与 DIN VDE 0620-1(VDE 0620-1)2002-01 和 DIN VDE 0620-1 VDE 0620-1 修改 1 2003-04,本版作了如下修改 a增加了关于移动式多位插座和转换插座的条目; b增加了侧面接地插套的要求和试验; c改写了外壳保护试验和温升试验。 以前各版本 VDE 06201941-07 VDE 0620e1953-09 VDE 0620f1955-07 VDE 0620g1955-07 VDE 0620h19591-03 VDE 0620i1959-07 VDE 0620k1961-10 VDE 0620l1964-03 VDE 0620m19X-05 DIN 57625/VDE 0620s1980-07 DIN 57620/VDE 06201984-11 DIN VDE 0620/A1VDE 0620/A11987-06 DIN VDE 0620VDE 06201992-05 DIN VDE 0620VDE 06202002-01 DIN VDE 0620VDE 0620 修改 1 2003-04 参考文献 技术工作介质和消费品法规(设备产品安全法规GPSG),2004 年 1 月 6 日(BGB1.1 S.2)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3 1 应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 (无论是户内还是户外) 包含或不含接地插套、 额定电压大于 50V 但不超过 440V、额定电流不超过 32A 的插头、固定式插座或仅适用交流电的移动式插座。 对于配备无螺纹端子的固定式插座,额定电流限于 16A。 本标准不涉及暗装埋入式插座的要求。它只包括插座试验必需的明装插座的要求。 注 1埋入式插座的一般要求由 DIN EN 60670-1(VDE 0606-1)规定。 本标准还适用于电线组件中的插头和电线加长组部件用插头和移动式插座。本标准还适用于作 为电器一部分的插头和插座, 除非有关电器的标准另有规定;还适用于严酷条件下的插接装置以及 配备 DIN EN 60127(VDE 0820)电器熔断器的插接装置。 注 2对于下列电器附件正在制定特殊要求 安全特低压用插头、固定式插座和移动式插座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电器附件 工业用用插头、固定式插座和移动式插座; 器具耦合器; 注 3器具耦合器适用 DIN EN 60320(VDE 0625)系列标准。 超低压用插头、固定式插座和移动式插座; 注 4超低压值按 IEC/TR3 61201 出版物测定。 与熔断器、自动开关等连用的固定式插座; 注 5允许插座带监视灯,但监视灯需满足有关的标准。 电线组件; 注 6电线组件适用 DIN EN 60799(VDE 0626)标准。 电缆卷盘; 注 7电缆卷盘适用 DIN EN 61242(VDE 0620-300)标准。 2.5A 250V 两极不可拆线扁插头; 注 8两极不可拆线扁插头适用 DIN EN 50075(VDE 0620-101)标准。 适用于本标准的插头、固定式插座或移动式插座应在环境温度下使用,环境温度一般不超过 25 ℃但偶尔会达到 35℃。 注 9适用于本标准的插座仅适合环境温度几乎不可能超过 35℃的设备类型和安装地点。 对于具有特殊条件的地方(例如船上、飞机上等)和危险空间(例如具有爆炸危险的空间), 可要求特种结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4 DIN 31000(VDE 1000) 1979-03 技术产品安全结构的一般导则 DIN 40101-21993-02设备的图示符号;电工用 ISO 7000 图标 DIN 49075(系列)电器插座安装用孔口φ45mm 的布线器部件的保护门 DIN 49406(系列)直流 10A 250V/交流 16A 250A 保护绝缘器部件用二极插头 DIN 494371987-052.5A 250V 双插座转换器 DIN 49440(系列)直流 10A 250V/交流 16A 250A 带接地插套的二极插座 DIN 49441(系列)直流 10A 250V/交流 16A 250A 带接地插套的二极插头 DIN 494421969-03交流 10A 250V/直流 10A 250V/交流 16A 250V 带接地插套的水压 不渗透二极插座主要尺寸 DIN 494431987-02直流 10A 250V/交流 16A 250V 带接地插套的水压不渗透二极插头 DIN 494451991-1016A 交流 400/230V 带 N 和接地插套的三极插座主要尺寸 DIN 494461991-1016A 交流 400/230V 带 N 和接地插套的三极插头主要尺寸 DIN 494471991-1025A 交流 400/230V 带 N 和接地插套的三极插座主要尺寸 DIN 494481991-1025A 交流 400/230V 带 N 和接地插套的三极插头主要尺寸 DIN 494642001-06II 类器部件用 2.5A 250V 二极圆插头主要尺寸 DIN 509611987-07电镀层;钢铁材料锌镉镀层;锌镉镀层的镀铬 DIN 509651982-02电镀层;钢铁和铜材镀锡层 DIN 509671991-01电镀层;镍铬镀层和铜镍铬镀层 DIN EN 50075 (VDE 0620-101)1992-05 25A 400V 及以下插接装置家用和类似用途 II 类器部件连接用 2.5A 250V 不可拆线带线二极扁插头;德语版 EN 500751990 DIN EN 60127 (VDE 0820)(系列) 电器熔断器 DIN EN 60417(系列)设备的图示符号 DIN EN 60320-1 (VDE 0625-1)1997-07 家用和类似用途器具耦合器第1部分 一般要求 (IEC 60320-1 1994A11995);德语版 EN 60320-11996 A11996 DIN EN 60529 (VDE 0470-1) 2000-09 外壳保护种类(IP 规范)(IEC 605291998A11999);德语 版 EN 605291991 A12000 DINEN60670-1 ( VDE 00606-1)2005-XX(印刷中) 家用和类似固定布线用布线器部件的插座盒和外壳第 1 部分 一般要求 (IEC 60670-1 2002, 修订) ; 德语版 EN 60670-1 2005 DIN EN 60695-2-1 (VDE 0471-2-1) 火灾危险评价试验试验方法灼热丝试验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5 DIN EN 60719 (VDE 0299-2) 1994-02 额定电压 450/750V 及以下圆铜导线电缆平均外形尺寸上限和下限 计算方法(IEC 607191992);德语版 EN 607191993 DIN EN 60799(VDE 0626) 1999-06 电线组件和加长电线组件(IEC 607991998);德语版 EN 60799 1998 DIN EN 60999 (VDE 0609-1) 1994-04 连接材料第 1 部分 铜芯导线用螺纹型端子和无螺纹端子安全 要求(IEC 609991990, 修订);德语版 EN 609991993 DIN EN 61032 (VDE 0470-2) 1998-10 外壳的人员和设备保护检验用测试棒(IEC 610321997); 德语版 EN 610321998 DIN EN 61140 (VDE 0140-1) 2001-08 防触电保护设备和装置共同要求(IEC 611401997);德语 版 EN 611402001 DIN EN 61242 (VDE 0620-300)1997-09 电气布线材料家用和类似用途电缆卷盘(IEC 612421995, 修订);德语版 EN 612421997 DIN EN ISO 2093-11998-10塑料硬度测量第 1 部分球压痕法(ISO 2093-11993); 德语版 DIN IEC 60068-2-301986-09电气技术基本环境试验试验 Db 简述湿热循环(1212 小时);等同 IEC 60069-2-30, 1980 年版(1985 水平) DIN IEC 60112 (VDE 0303-1) 1984-06 潮湿环境中固体绝缘材料爬电基准值和试验值测量方法 DIN VDE 0520-812 (VDE 0520-812)1985-05 强电用导线电缆橡套软电缆 NSSH5 U DIN VDE 0281(系列)额定电压 450V/750V 及以下 PVC 绝缘导线电缆 DIN VDE 0282(系列)额定电压 450V/750V 及以下橡皮绝缘导线电缆 DIN VDE 0282-4 (VDE 0282-4)2005-02 额定电压 450V/750V 及以下交联绝缘强电用导线电缆第 4 部 分软线和软电缆;德语版 HD 22.4 S42004 DIN VDE 0295(VDE 0295) 1992-06 强电用导线电缆的导线 E DIN IEC 23B/489/CD (VDE 0624-2-4)1996-10 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和插座SELV 用插头插座的特殊要求 (IEC 23B/489/CD1996) IEC 604171973设备用图示符号索引、测绘和活页的编写 IEC/TR3 612011992超低压(ELV)极值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6 3 定义 就使用本标准而言,下列定义适用 注 1除非另有规定,下文使用的术语电压和电流指有效值; 注 2本标准中接地一词用作保护接地。 注 3术语插接装置是插头和插座的统称;术语可移动插接装置包括插头和移动式插座。 注 4在标准全文中,术语插座包括固定插座和移动式插座,具体提到固定式的,移动式除外。 注 5插接装置的应用如图 1 所示。 3.1插头 设计成与插座的触头建立连接的带插销的插接装置,插头还包含电气接通和使软线机械固定的 功能。 3.2插座 设计成与插头的插销建立连接且具有导线接线端子的含插接触头的插接装置。 3.3固定式插座 指打算与固定布线连接的插座。 3.4移动式插座 规定为与软线接线或与软线组成一个组部件的插座,移动式插座接通电网后很容易从一个位置 移动到另一个位置。 3.5多位插座 两个或以上插座的组合 3.6电器插座 嵌入电器中或固定在电器上的插座 3.7可拆线插头或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设计成可调换软线的插接装置 3.8不可拆线插头或不可拆线移动式插座 设计成经过插接装置制造商的接线和装配后与软线形成一个结构单元的插接装置(参见 14.1) 3.9模压插接装置 通过使预制构部件和软线接头的绝缘材料模压而制成的不可拆线插接装置。 3.10安装盒 规定埋入墙壁、地板或桌面等内部或表面、适用明装或暗装的插座盒,该插座盒按规定包含一 个或数个固定式插座。 3.11电线组件 配备一个不可拆线插头和一个不可拆线的连接器的软线组成的,用于电器与电源的连接。 3.12电线加长组部件 带有一个插头和一个移动式插座的软线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7 3.13端子 用于进行外导线电气连接的,可重复使用的,有绝缘或无绝缘的连接器件。 3.14端头 用于进行外导线电气连接的,不可重复使用的,有绝缘或无绝缘的连接器件。 3.15夹紧件 用于机械夹紧和与一根或几根导线建立电气连接的端子的一个或几个部分。 3.16螺纹型端子 用于连接一根导线和之后拆除该导线的端子或用于两根或以上导线(必需剥去绝缘)延伸连接 的端子。螺纹型端子直接或间接通过任何类型的螺钉或螺母与导线建立连接。 3.16.1柱型端子 一种螺纹型端子,导线插入端子的插孔或槽中被螺钉杆夹紧,夹紧力可直接通过螺钉杆施加或 通过(螺钉杆压力作用的)插部件施加。 3.16.2螺钉端子 一种螺纹型端子, 其中导线被螺钉端部夹紧, 夹紧力可直接通过螺钉端部施加或通过插部件 (例 如垫片、压板或一种防止位移的元部件)施加。 注螺钉端子的例子见图 3。 3.16.3螺栓端子 一种螺纹型端子, 其中导线被螺母夹紧, 夹紧力可直接通过螺母施加或通过插部件(例如垫片、 压板或一种防止位移的元部件)施加。 注螺钉端子的例子见图 3。 3.16.4夹板端子 一种螺纹型端子,其中导线被两个或以上螺钉或螺母通过夹板夹紧。 注螺钉端子的例子见图 4。 3.16.5罩式端子 一种螺纹型端子,其中导线被夹紧在螺母与螺纹螺栓的一个沟槽的底部。导线通过螺母下一个 合适模压的垫片(对于紧锁螺母通过中间销)或通过一种等效的将螺母的接触压力传递给沟槽中的 导线的作用机制被夹紧在沟槽的底部。 注螺钉端子的例子见图 5。 3.17无螺纹端子 硬导线(实心或绞合)或软导体可拆卸接头用或两根或以上导线(必须剥除绝缘)连接用连接 元部件。无螺纹端子直接建立连接或通过弹簧、楔子、偏心轮或锥体等建立连接。除了剥除绝缘外 不需对导线作特别的加工。 3.18自攻紧锁螺钉 一种具有不间断螺纹的自攻螺钉,旋入时通过挤压材料形成螺纹。 注螺纹模压螺钉的例子见图 6。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8 3.19自切螺钉 一种具有间断螺纹的自攻螺钉,旋入时通过削去材料形成螺纹。 注螺纹切削螺钉的例子见图 7。 3.20额定电压 制造商为插头或插座给定的电压,额定电压在标准规范中(若有)规定。 3.21额定电流 制造商为插头或插座给定的电流,额定电流在标准规范中(若有)规定。 3.22插套 触头元部件(包括与之牢固结合的元部件)的载体 3.23保护门 在包含插座的可移动部件中当插头拔出时自动覆遮盖至少插座的带电部件的保护门(加强防触 电保护) 3.24型式试验 某种特定类型的一个或数个器部件的试验,目的是检验器部件是否满足规定的标准(IEV 151-04-15) 3.25例行试验 在制造过程中或之后每个器部件做的试验,目的是保证每个器部件符合规定的判定标准(IEV 151-04-16) 3.26转换插座 3.26.1带插入辅助装置的转换插座 一种按 DIN 49 440-1 由插头部分和模压插座部分组成的装置,在插头部分和插座部分之间可插 入辅助装置(例如开关、控制器、调节器、定时开关等)。这些辅助装置可与转换插座制成一个结 构单元或通过导线与之连接。 3.26.2无插入辅助装置的转换插座 一种由插头部分和模压插座部分组成的装置,在插头部分和插座部分之间无辅助装置 注无插入辅助装置的转换插座目前为 DIN 49437 转换器 3.27带电部件 规定为在正常运行时带电压的每根导线或每个载流元部件,包括中线但协定不包括 PEN 导线 (IEV 826-03-01) 注接地(PE)不是带电部件。 4 一般要求 插接装置和明装埋入式插座的设计和结构应保证它们按正常使用时具有可靠性且对于使用人 员和周围环境不构成 DIN 31000(VDE 1000)1979-03 第 3.3 条所述的危险。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9 通过满足所有有关的要求和通过成功完成所有有关的试验项目进行检验。 5 关于试验的一般说明 5.1合适的话必须做试验来检验产品是否满足本标准的要求。 试验包括如下类型 必须采用每种插接装置的典型样品做型式试验; 合适的话必须采用每个按本标准制造的插接装置做例行试验; 5.1-5.5 条适用于型式试验,5.6 条适用于例行试验。 5.2除非另有规定,应取交货状态的试样按规定的使用条部件做试验。 不可拆线插接装置应与交货型号和规格的软线一起做试验。 如果插接装置不是电线组件、导线加长组部件或电器的组成部分,它应与至少 1m 长的软线一 起送交试验。 不可拆线多头移动式插座应与交货状态的软线一起做试验。 不符合现有标准的插座应与从属的插座盒一起做试验。 为了与外壳配套而需要一个插座盒的插座应与盒子一起做试验。 5.3除非另有规定,应按条目号的顺序在 15~35℃的环境温度下做试验。 若有争议,应在 205℃的环境温度下做试验。 插头和插座应分开做试验。 中线作为一个极处理。 5.4所有有关的试验项目取三个试样做试验。 12.3.11 条的试验需要增加插座的试样数目;试样总共应具有至少 5 个无螺纹端子。 12.3.12 条的试验需要增加 3 个插座试样;每个试样与一个夹紧部件做试验。 13.22 条和 13.23 条的试验需要增加 3 个分离的隔板或 3 个其中安装隔板的插接装置。 对于不可拆线插接装置,23.2 条和 23.4 条的试验需要增加 6 个试样。 10.6.1、10.6.2 条和 24.10 条的试验中每个试样项目需要增加 3 个试样。 第 28 章的试验中可能需要增加 3 个试样。 5.5用试样做所有有关的试验,如果通过所有的试验则符合要求。 如果一个试样由于装配或制造缺陷而未能通过一项试验,应重做该项试验和之前所做的可能影 响该项试验结果的试验。还要另取一组试样按规定的顺序做之后的试验。所有试样均应通过试验。 注试验委托人可一起送交 5.4 条规定的第 1 组试样和如果一个试样试验失败时需要的附加组的试样。检测机 构将不再提出增加试样的要求而采用附加组的试样做试验。仅当试验再次失败时才宣布拒收。如果事前未一起送交 附加组的试样,则一个试样的失效将导致拒收。 5.6例行试验由附录 A 给出。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0 6 额定值 6.1插接装置应具有图表 1 所列的推荐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 表 1插接装置类型与设计值的推荐组合 6.2导线加长组部件中的移动式插座和插头应具有相同的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 试验检查标志 6.3 插接装置应具有下列推荐保护等级IP20、IP44 或 IP55,按 DIN EN 60529(VDE 0470-1) 7 分类 7.1插接装置按下文所述分类 7.1.1按防止接触危险部件和防止固体物质有害侵入的保护级别 IP 2X防止手指接近危险部件和防止直径 12.5mm 及以上的固体杂质侵入; IP 4X防止钢丝接近危险部件和防止直径 1mm 及以上的固体杂质侵入; IP 5X防止钢丝接近危险部件和防尘; 7.1.2按防止水分有害侵入的保护级别 IP X0不具有防水分侵入保护; IP X4具有防溅水保护; IP X5具有防喷水保护; 7.1.3按连接接地的预防措施 无接地插套的插接装置; 带接地插套的插接装置; 7.1.4按接线方式 可拆线插接装置; 不可拆线插接装置;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1 7.1.5按端子类型 带螺纹型端子的插接装置; 仅适用硬线的带无螺纹端子的插接装置; 适用硬线和软线的带无螺纹端子的插接装置; 7.2插座按下文所述分类 7.2.1按防触电保护等级(若插座按正常使用条部件安装的话) 普通保护(见 10.1); 增强保护(见 10.7) 注增强保护插座可为有遮盖或无遮盖的插座。 7.2.2按是否有遮盖 无遮盖; 有遮盖(见 10.5) 7.2.3按插座使用/安装方式 明装插座; 埋装插座; 暗装插座; 配电盘用插座; 门框用插座; 移动式插座; 桌面插座(单头或多头); 地板下插座; 电器插座; 母线安装用插座; 7.2.4按布线方式 不移动导线就可拆除帽盖或盖板的固定式插座(A 类); 不移动导线无法拆除帽盖或盖板的固定式插座(B 类);B 类由于违反国家布线规程而不 使用。 注如果固定式插座包含一个与帽盖或盖板无法分离的插套且为了满足标准要求而需要增加一块辅助板,该辅 助板为了满足墙壁装修的目的不移动导线就可拆除, 则该插座归为 A 类, 只要辅助板满足为帽盖或盖板规定的要求。 7.3插头可按其连接的设备分为 1 类设备用插头; II 类设备用插头。 设备分类说明见 DIN EN 61140(VDE 0140)。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2 8 .标志 8.1插接装置应载有如下标志 额定电流,单位 A; 额定电压,单位 V; 交直流符号; 制造商或负责的销售商的名称、商标或来源标志; 注标志的种类和范围见 GPSG(设备产品安全法规)第 5 条 型号标志,可为目录号; 表示防止水分有害侵入的保护级别的符号,如果保护级别大于 IP X0 的话;这时还必须给 出防止固体杂质侵入的保护级别,如果该级别不大于 IP 2X 的话。 表示防止接触危险部件和防止固体杂质侵入的保护级别的符号,如果该级别大于 IP 2X 的 话定;这时还必须给出防止水分有害侵入的保护级别的符号。 额定值和每种可互换的安全装置(若有)的型号。 此外,包含无螺纹端子的插座还必须标上如下识别标志 插座上指示导线引入无螺纹端子之前必须剥除的绝缘长度的合适标志; 一种指示符号,如果插座仅适用硬线的话。该符号可标在插座、包装和/或附属插座的说明 书上。 构成设备组成部分的插头和/或插座,如果设备上没有标出值、制造商名称和型号的话,也需要 标志。 8.2如果使用符号的话,它们必需符合下文规定 安培.A 伏特.V 交流.~ 中线.N DIN 40011 接地. 防护等级符号IPXX 粗糙表面(如图 13 所示的试验 墙壁)固定敷设保护级别符号.. 导线种类符号(硬实心和绞合导线).r 注 1符号的详情见 DIN EN 60417。 注 2在 IP(英国石油协会)规范中,大写字母 X 将被相应非数字代替。 注 3工具设计产生的直线不认为是标志的一部分。 对于额定电流和额定电压标志,可仅采用数字。这些数字应排成一排,中间用斜线分开,或额 定电流值放在额定电压值之上中间用水平线分开。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3 电流种类符号必需位于额定电压和额定电流符号的附近。 注 4电流、电压和电流种类的符号可如下文所示 16 A 440 V~或16/440 ~或 440 16 ~ 8.3对于固定式插座,主体部件上应标上如下标志 额定电流、额定电压和电流种类; 制造商或负责的销售商的名称、商标或来源标志; 将导线引入无螺纹端子(若有)之前必须剥除的绝缘长度; 型号标志,可为目录号。 注 1型号标志也可为一种序列符号。 诸如盖板之类安全必需而规定为零售的部件,必需标上制造商或负责的销售商的名称、商标、 来源标志或型号标志进行识别。 IP 规范(若合适)的识别应保证当插座按规定的使用条部件安装和接线时标志易于辨认。 注 2可在主体部件上或附属的外壳的外表面和内表面标上附加的型号标志。 8.4对于插头和移动式插座来说,应保证 8.1 的标志(型号标志除外)在接线和装配时易于辨认。 II 类电器用插头和移动式插座可不标上 II 类结构的符号。 注可拆线插接装置的型号标志可标在外壳或帽盖的内表面。 8.5规定只用于中线的端子应标上大写字母 N 进行识别。 接地端子应标上 8.2 的符号进行识别。 这类识别标志不得标在螺钉或其它易于拆卸的部件上。 如果端子连接的导线不是插座主功能的一部分,这样的端子应清楚识别,除非其目的一目了然 或在粘贴在插接装置表面的接线图上表示出来。 插接装置的这类端子的识别可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使用 DIN EN 60417 的符号或颜色和/或字母数字系统进行识别;或 外形尺寸或相对位置进行识别。 在本条的意义上指示灯的引接线不算导线。 注 1易于拆卸的部件指按规定安装插座或装配插头时可拆卸的部件。 注 2不可拆线插接装置中的接头不需识别。 8.6对于构成 IP 20 以上插座不可分割一部分的明装埋入式插座盒, 必须在附属的外壳外标上 IP 规 范号使得插座按规定的使用条部件安装和接线时 IP 符号易于辨认。 8.7必须通过标志、制造商产品样本或说明书说明采用什么方法或采取何种特殊措施(插座盒、板 壁和插头)来保证高于 IP X0 的埋装或暗装固定式插座宣称的防护等级。制造商还必须在说明书或 样本中说明为了达到宣称的防护等级上述插座是否规定只能安装在特定的表面。 检验观察 8.8标志必须具有耐久性, 尽可能不小于 3mm。使用正常或校正视力不用放大镜观察应清晰可读。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4 检验观察和做如下试验 用蘸水的布条然后用蘸汽油的布条擦拭标志 15s。 注 1压印、模压、冲压或雕刻的标志不做该项试验。 注 2使用的汽油为一种己烷溶液,该溶液含有最高 0.1 体积比的芳族组分, 贝壳松脂丁醇值约 29, 沸点约 65 ℃, 着火点约 69℃, 密度约 0.68g/cm3。 8.9警告标志 对于移动式多位插座和转换插座,必需在随货发送的说明书或产品上用文字或图示符号表达如 下警告标志 a对于移动式多位插座 不可串联插接;(nicht hintereinander stecken) 不可遮盖运行;nicht abgedeckt betreiben b对于带功能开关的移动式多位插座,还需加上 仅当拔出插头时才不带电;spannungsfrei nur bei gezogenem Stecker c对于转换插座 不可串联插接 nicht hintereinander stecken 9尺寸 9.1插接装置应符合如下有关的标准规范 DIN 49075(系列)、DIN 49406(系列)、DIN 49437(系列)、DIN 49440(系列)、 DIN 49441(系列)、DIN 49442、DIN 49443、DIN 49445、DIN 49446、DIN 49447、 DIN 49448 和 DIN 49464。 将插头插入固定式插座或移动式插座时必需满足有关的标准规范以保证安全。 插座做试验之前应用一个符合有关标准且包含最大尺寸插销的插头插入拔出每个插座 10 次。 检验通过测量和/或借助量规进行检验。除非另有规定,这类量规的制造公差的极限必须满足 表 2 的要求。制造量规时必需采用标准规范中不易测量的尺寸。 注 1在某些情况下(例如轴的中心距)可能需要检验上下极值。 对于符合 9.1 所述标准的插接装置,使用量规 L1~L9 进行检验。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5 表 2量规的公差极限 用于检验如下尺寸的量规量规公差mm 插销直径或插销厚度 0 01. 0− 相当于插销直径的插孔尺寸和接触面的间距 01. 0 0 插销长度和宽度 0 1 . 0− 插销间距 0 02. 0− 或 02. 0 0 (视情况而定) 啮合面与插座触头最先被触及点的距离 0 05. 0− 或 05. 0 0 (视情况而定) 导向装置0.03 9.2在一个系统内部插头不得插入 具有更高额定电压或更低额定电流的插座; 具有不同带电极数的插座;专门为插入更少极数插头设计的插座可作为例外,如果不会出 现危险情况(例如带电极与接地插套连接或接地电流回路被切断)的话; 带接地插套的插座,如果插头规定用于 0 类器部件的话。 用于 0 类或 I 类器部件的插头,应不能插入专门设计成容纳 II 类器部件用插头的插座。 检验观察或用量规手试,量规的制造公差极限符合 9.1 的规定。 若有疑问应做插入不可能试验,试验时对于额定电流不超过 16A 的插接装置使用量规 11 施加 150N 的力持续 1 分钟;对于其他插接装置施加的力应为 250N。 如果使用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弹性体或热塑性材料,试验应在 35℃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 无论出插接装置还是量规均应达到这个温度。 注对于由硬性材料(例如自硬化树脂、陶瓷等)制成的插接装置,满足相应的标准规范可保证满足本条要求。 1 0防触电 注按 10.1-10.4 条的意义,漆、搪瓷或喷涂的绝缘层不算绝缘材料。 10.1插座的结构应保证接线和安装(如同规定的使用那样)后带电部件不可触及,即使那些不用 工具可拆卸的部件已经拆卸。 当插头部分或全部插入插座时,插头的带电部件应不可触及。 检验观察,如有必要做下述试验 如同规定的使用那样安装试样。接上表 3 规定的最小规格导线,重做试验时接上表 3 规定的最 大规格导线。 取一个如 DIN 61302(VDE 0470-2)图 2 所示的标准试验手指,将试验手指放在各种可能的位 置上。试验手指与有关部件的接触通过一种额定电压 40V~50V 的电气装置指示。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6 对于插头,当插头部分或全部插入插座时安放标准试验手指。 如果插接装置采用的热塑性材料或弹性体材料可能影响本条的要求,应在 35℃2℃环境温度 下做一项附加试验,试验时插接装置应达到这个温度。 在该项附加试验中,通过一个直线状不分节的试验手指对插接装置施加 75N 的力 1 分钟,该试 验手指的外形尺寸与标准试验手指相同,且包含如上文所述的电气指示装置。将该试验手指放在所 有因绝缘材料塌陷可能影响插接装置安全性能的部位。但该试验手指不放在隔膜之类元部件上且对 于薄壁破裂孔仅施加 10N 的压力。 试验过程中,插接装置(包括安装用附部件)不得过分变形以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起安全作 用的尺寸超出允许范围。带电部件应不可被触及。 每个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试样应放在如图8所示的两块平坦的板之间接受150N的压力5 分钟。 从试验设备中取出试样后 15 分钟检查试样。试样不得过分变形以至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与安全性 有关的尺寸超出允许范围。 10.2对于按正常使用接线和安装的插接装置,可触及部件必需由绝缘材料制成;例外情况是与带 电部件绝缘用于固定式插座的插套和帽盖或盖板的小螺钉等零部件和接地回路的部件。 但固定式插座的帽盖和盖板与插头和桌面插座的可触及部件可由金属制成,只要它们满足 10.2.1 条和 10.2.2 条的要求。 10.2.1可触及金属部件必须受辅助绝缘保护,辅助绝缘为绝缘被覆层或绝缘板。这类绝缘被覆层 或绝缘板必需牢固固定在插接装置的帽盖或盖板或壳体上使得它们无法完整拆卸。辅助绝缘也可设 计成使得它在不正确的位置无法安装且省略它插接装置就不可使用或变得明显有缺损。这样,带电 部件与金属帽盖或盖板之间的意外接触(例如通过紧固螺钉接触)可不构成危险,导线从端子上松 脱也没有危险。同时,必须采取预防措施使得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小于第 27 章规定值。 单极插入适用 10.3 条给定的要求。 检验观察 上述绝缘被覆层或隔板必须通过第 17 章和第 27 章的要求。 10.2.2金属帽盖或盖板在固定时必需通过一根低电阻接地线与接地回路自动接通。 完成插入的插头的插销与插座的与接地连接的金属帽盖之间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必须满足表 23 第 2 和第 7 项的要求。单极插入适用 10.3 条给定的要求。 注允许使用紧固螺钉或其它方式。 检验观察和做 11.5 条的试验。 10.3当插头的一个插销可触及时,插头的另一个插销应不可能与插座的一个带电触头建立连接。 检验手试和使用量规 10 和量规 12 进行测量。 对于外壳或壳体由热塑性材料制成的插接装置,试验应按 35℃2℃的环境温度下进行,试验 时插接装置和量规均应达到这个温度。 对于外壳或壳体由 PVC 或橡胶等材料制成的插接装置, 应使用量规 10 并施加 75N 的力 1 分钟。 D I NV D E 0 6 2 0 - 1 V D E0 6 2 0 - 1 2 0 0 5 - 0 4 17 对于包含金属帽盖或金属盖板的固定式插座,一个插销与触头插孔之间的电气间隙要求至少为 2mm,当其余插销与金属帽盖或金属盖板接触时。 10.4连接器(插头和桌面插座除外)的外部部件必需由绝缘材料制成,但装配螺钉之类元部件、 载流插销和接地插销、接地金属带和包围插销的金属环除外。 包围插销的金属环(若有)不得超过外形尺寸 8mm 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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