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制度汇编目录 生产技术管理中心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暂行)- 1 - 经营管理中心 核算员管理办法- 54 - 借款、财务报销管理办法- 57 - 全面预算管理办法- 62 - 内部市场化定额管理办法- 80 - 采掘工作面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办法- 88 - 物资材料回收复用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107 - 内部市场化计量管理办法- 116 - 内部市场仲裁管理办法- 125 -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30 -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47 - 内部市场化价格管理办法- 157 - 内部财务稽核制度- 167 - 内部市场合同管理办法- 171 - 内部市场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175 - 全面预算与内部市场化管理实施办法- 180 -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154 - 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160 - 周转材料管理办法- 166 - 安全监督管理部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71 -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74 - 安全奖惩制度- 176 - 安全举报制度- 179 -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80 - 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 183 - 安全生产管理“红线”- 186 -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试行)- 188 -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203 -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207 - 非常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212 - 关于调整安全生产委员会- 217 - 组成人员的通知- 217 - 开工安全备案管理制度- 219 - 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221 - 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228 - 零散岗位及流动作业人员- 230 - 安全管理制度- 230 - 全员安全帐户管理制度(试行)- 233 - 事故预防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236 - 综合管理部 办公设备管理办法- 240 -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258 - 中共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 266 - 保密工作制度- 266 - 档案管理制度- 273 - 公文处理办法- 285 - 会议管理制度- 305 - 中共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 314 - 印章管理办法- 314 - 证明函管理制度(暂行)- 325 - 证照管理办法- 326 -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管理办法- 333 - 法律事务管理制度- 339 - 制度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349 - 部门、单位职责管理办法- 359 -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362 - 流程管理办法- 372 - 认质认价管理办法- 378 - 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384 - 党群工作部 中共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 389 - 议事规则- 389 - 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 398 - 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398 - 中共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 403 - 新闻宣传管理办法- 403 - 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 407 - 工会管理制度- 407 - 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 416 -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实施方案- 416 - 中共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委员会- 420 - 党委会会议管理办法- 420 - 人力资源部 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435 - 人事调动管理办法- 442 -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办法(暂行)- 454 - 员工考勤与请休假管理办法(修订)- 496 - 全员安全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试行)- 508 - 规划发展部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修订)- 516 - 合同管理办法(修订)- 531 - 内部业务协作管理办法- 540 - 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545 - 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管理办法(暂行)- 550 - 统计管理办法- 568 - 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 572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596 - 审计监察部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 605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 615 - 责任追究办法- 615 -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 626 - 责任清单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626 - (试行)办法- 626 - 效能监察实施办法(试行)- 647 - 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申报制度- 665 -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670 -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告诫制度(试行)- 680 - 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686 - 反舞弊与举报机制管理办法- 689 - 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教育制度- 696 - 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决策制度- 697 - 廉洁风险防范管理监督制度- 698 - 廉洁风险防控预警谈话制度- 700 - 廉洁风险防控管理执行制度- 702 - 廉洁风险防控责任追究办法- 704 - 纪委诫勉谈话操作指南- 707 - 一号煤矿 安全管理制度- 712 -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712 -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716 -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719 -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报告制度- 726 -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739 - 安全奖惩制度- 742 - 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745 - 安全举报制度- 748 -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748 - 安全信息调度管理制度- 758 - 事故预防责任追究制度(试行)- 761 - 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 765 - “四员两长”管理考核细则(试行)- 774 - 安全互检双向考核实施办法- 777 - 安全生产约谈制度- 784 - 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788 - 全员安全帐户管理制度(试行)- 790 - 统管安检员管理办法(试行)- 793 - 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796 - 严重“三违”和重大隐患管理办法- 799 - 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试行)- 813 - 全员安全积分管理办法试行- 815 - 停止作业、停工、撤人及复工管理办法- 817 - 零散岗位及流动作业人员- 821 - 安全管理制度- 821 - 非常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827 - 安全生产管理“红线”- 832 -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834 - 干部走动式管理办法(试行)- 837 - 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847 - 一号煤矿技术管理办法- 861 - 技术员考核管理办法- 869 - 技术方案及施工图纸会审制度- 878 - 矿压观测管理制度- 883 - 支护材料使用管理制度- 891 - 采掘接续管理- 895 - 设计管理制度- 897 - 综采工作面工程质量及标准化- 904 - 考核管理办法- 904 -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及标准化- 912 - 考核管理办法- 912 - 验收员考核管理办法- 931 - 顶板管理制度- 937 - 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943 - 机电技术管理制度- 958 - 供用电管理制度- 961 - 供排水、压风管理制度- 970 - 运输管理制度- 973 - 材料管理制度- 990 - 大型材料、专用工具管理制度- 996 - 配件管理制度- 1001 - 电缆管理制度- 1003 -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006 - 油脂管理制度- 1007 - 乳化液管理制度- 1009 - 钢丝绳管理制度- 1010 - 胶带管理制度- 1014 - “三铁”管理制度- 1016 - 矿灯管理制度- 1018 - 自救器管理制度- 1021 - 废旧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1024 - 废旧物资修理管理办法- 1030 - 材料管控及其他相关规定- 1034 - 六大系统(机电)管理制度- 1035 - 井下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 1038 -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 1040 - 应急广播系统管理制度- 1042 -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045 - 电费管理办法- 1048 - 水费管理办法- 1050 - 井下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052 - 井下变电所及配电硐室管理制度- 1067 - 管理人员巡查制度- 1069 -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1071 - 风机切换管理制度- 1073 - 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 1074 - 电气试验管理制度- 1076 - 停送电管理制度(含远程送电)- 1078 -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080 -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标准- 1082 -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1094 - 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制度- 1098 - 设备大修管理制度- 1103 - 设备大修计划管理制度- 1105 - 设备大修结算管理制度- 1107 - 设备大修竣工验收制度- 1109 - 设备大修预检制度- 1110 - 设备大修竣工验收制度- 1112 - 机电设备现场使用巡检报告制度- 1113 - 机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1115 - 设备报废的标准- 1117 - 机电设备检查标准- 1120 - 机电设备包机制度- 1143 - 机电设备“四检”制度- 1144 -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149 -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153 - 内业资料管理制度- 1155 - 重要场所管理制度- 1157 - 井下中央变电所无人值守管理制度- 1161 - 井下中央水泵房无人值守管理制度- 1164 - 井下中央水泵房无人值守- 1169 - 巡回检查制度- 1169 - 盘区变电所无人值守管理制度- 1170 - 盘区变电所无人值守巡回检查- 1172 - 管理制度- 1172 - 井下电火焊管理制度- 1173 - 井下无线通讯系统管理制度- 1178 - 地测防治水管理办法- 1181 - 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216 - 三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1219 -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240 -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250 - 探放水技术管理制度- 1258 -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1271 - 应急处置制度- 1275 - 矿井水情水害监测系统管理制度- 1278 - 矿井防治水考核管理办法- 1279 - 绘图技术管理制度- 1285 - 探煤厚技术管理制度- 1287 - 钻探技术管理制度- 1291 - 物探技术管理制度- 1295 - 巷道中腰线管理制度- 1298 -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302 - 巷道贯通考核管理办法- 1306 - 周边煤矿(小窑)调查制度- 1311 - 地物调查管理制度- 1314 - 井下探放水钻孔验收管理办法- 1316 - 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1322 - 地测防治水管理室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330 - 设备使用、保管、发放审批制度- 1332 -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333 - 预测预报制度- 1339 -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349 -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351 - 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销毁制度- 1353 - 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 1356 - 保管、提供制度- 1356 -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治理制度- 1358 - 岗位安全生产及- 1364 -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364 - “地测防治水”处罚细则- 1378 - 井下防排水设施管理规定- 1391 -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1422 -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1514 -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1537 -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1556 -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603 -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1634 - 矿井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688 - 矿井自救器管理制度- 1694 - 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标准化- 1697 - 管理制度- 1697 - 矿井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1721 - 矿井“一通三防”管理考核办法- 1724 - 领导及管理人员值班制度- 1732 - 安全生产碰头会议制度- 1734 - 生产调度会议制度- 1736 - 公司替(带、值)班管理制度- 1739 - 煤矿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1741 - 跟班制度- 1743 - 安全生产汇报制度- 1745 - 安全生产调度管理制度- 1752 - 应急管理制度- 1756 - 应急演练制度- 1760 - 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 1766 - 冬季三防和雨季三防管理制度- 1769 - 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 1772 - 二号煤矿 综采工作面特殊时期管理办法- 1775 - 工作面安装(回撤)期间机电管理规定- 1787 - 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1791 - 领导及管理人员值带班管理- 1796 - 调度协调管理- 1800 - 安全管理制度- 1844 - 安全检查制度- 1893 - 安全考核制度- 1917 - 非常规作业管理制度- 1937 -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1951 - 工程质量管理- 1981 - 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办法- 2016 - 机电运行管理制度- 2019 - 主运输管理制度- 2034 -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2039 - 重要场所无人值守制度- 2048 - 机电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2058 - 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2076 - 材料管理制度- 2099 - 六大系统(机电类)管理制度- 2128 - 井下起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134 - 井下电火焊管理制度- 2148 - 管理人员巡查制度- 2152 -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2154 - 电费管理办法- 2158 - 水费管理办法- 2160 - 供排水、压风管理制度- 2162 - 一通三防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165 -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2244 - 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2266 -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 2285 -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322 -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2350 - 矿井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402 - 矿井自救器管理制度- 2408 -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 2411 - 矿井巷道维修管理制度- 2434 - 矿井“一通三防”奖励考核办法- 2437 - 地测防治水管理办法- 2444 - 预测预报制度- 2467 - 防治水管理制度- 2475 -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493 - 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 2516 - 矿井防治水考核管理办法- 2522 - 地质管理制度- 2526 - 测绘及图纸管理制度- 2534 - 边界及地物调查管理制度- 2547 - 重点部位巡视检查制度- 2553 -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2561 -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2567 -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2569 - “地测防治水”处罚细则- 2576 - 井下防排水设施管理规定- 2588 - 销售管理公司 煤质管理办法(暂行)- 2617 - 煤炭销售管理办法(试行)- 2629 - 煤炭质量管理考核细则- 2635 - 机电管理中心 机电管理中心技术管理制度- 2641 - 机电管理中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654 - 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2662 - 运营单位考核办法- 2667 - 主通风机运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细则- 2671 - 地面供电管理制度- 2693 - 地面供水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2699 - 地面排水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2702 - 地面生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2705 - 压风、制氮及黄泥灌浆运行管理制度- 2708 - 主通风机房管理制度- 2714 - 防爆设备入井检测管理- 2716 - 机电设备维修管理办法- 2717 - 物资材料回收复用- 2725 - 及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2725 - 矿区地面智慧化建设管理制度- 2741 - 机电管理中心- 2747 -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2747 - 机电管理中心- 2749 - 调度会管理办法- 2749 - 机电管理中心职工- 2752 - 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752 - 后勤服务公司 后勤服务综合管理制度- 2754 - 车辆管理规定- 2773 - 小车班司机管理制度- 2782 - 员工餐厅管理制度- 2786 - 电梯突发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794 - 关于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2798 - 的应急预案- 2798 - 就餐卡管理办法- 2802 - 后勤服务公司例会制度- 2805 - 绿化管理制度- 2808 - 满意度调查制度- 2811 -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814 - 水、电、暖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2819 - 物业服务管理办法- 2821 - 防汛、防滑、防涝应急预案- 2828 - 消防管理制度- 2831 - 消防应急预案- 2833 - 信访维稳工作管理制度- 2838 - 生产技术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工程管理工作,实现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行业法律、法规及标准等,结合上级单位技术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特制定陕西小保当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办法。 第二条 生产技术管理是公司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业务骨干、二级单位各科室、生产辅助队、各专业化施工队伍、各级技术管理人员必须把生产技术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贯彻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各级单位必须加强对生产技术管理的领导工作。建立健全以公司及二级单位总经理、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经理、各副总师、部门、中心、科室、生产辅助队、专业化施工队伍负责人等为首的行政管理体系及技术管理体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及二级单位矿长对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公司及二级单位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工作,直接对总经理、二级单位矿长负责;公司及二级单位各副总师、生产管理部门、科室负责人在公司总工程师和二级单位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二级单位总工程师对重大生产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经二级单位矿长及公司总经理审定或上级单位批准后,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第六条 建立技术事故追究责任制,因技术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由公司总工程师牵头,二级单位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追查会,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章 技术管理体系 第七条 公司成立以公司总工程师为组长,公司生产口副总、生产口副总师、二级单位总工程师、生产口副总及副总师为副组长、各生产职能部门、科室、生产辅助队及专业化掘进队伍负责人为成员的技术管理体系领导小组,目的是进一步加强生产技术管理,推动公司科研、技术创新再上新台阶,提高公司生产技术水平和安全技术保障能力。 第八条 公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总部和分部,办公室总部设在生产技术技术管理中心,办公室分部设在二级单位生产技术室,办公室总部、分部主任由生产技术管理中心负责人和二级单位生产技术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技术、科研、创新等各项工作的管理落实、组织协调、外部沟通,并负责对各项工作开展的考核管理。 第九条 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技术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 2.负责建立公司的技术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管理,推进技术进步,提升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3.组织制定、审批和实施公司内部采掘活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等相关技术管理制度。 4.组织制定矿井采掘生产、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瓦斯防治、矿井防治水、地质勘探、环境保护等中长期计划及年度计划,并对矿井生产水平及采区、工作面接替实施工程技术管理。组织编制月度生产作业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目标的技术措施。 5.组织编制和审查矿井地质勘探、煤炭储量、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盘区开采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 6.负责解决矿井资源开发、采掘平衡、集中生产、矿井智慧化建设、生产系统综合能力配套、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环境保护、信息技术等重大技术问题。 7.负责开展矿井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的“四新”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 8.组织研究和实施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的技术措施,组织制定预防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灾害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事故灾害应急预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工程保障计划。 9.组织开展技术考评工作,每季度对技术部门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一次考评。 第十条 组长职责 1.组织制定和审查矿井开拓延伸、生产接续、技术改造和盘区设计等工作,确保矿井接续正常,生产系统安全可靠。 2.负责制定和完善“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采掘作业、机电运输等管理制度,全面负责矿井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3.负责制定矿井的中长期生产规划、灾害预防治理计划和年度、季度生产作业计划。 4.负责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推广应用。 5.定期召开技术例会,分析总结矿井技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引进和推广先进的生产经验和技术。 6.负责矿井生产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确保在技术上的可操作性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完整性。 7.负责矿井隐蔽致灾因素的普查,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防治措施。 8.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和灾害时,负责应急抢险的技术管理工作。 9.组织编制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技术攻关和科技交流;负责科技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 副组长职责 1.按照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以及上级管理部门文件、规章制度、会议精神,协助组长对矿井安全生产、机电管理、“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节能环保及职业卫生等做好技术管理。 2.参与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灾害预防治理计划、生产接续计划、专项工程计划和年度、季度、月度作业计划的审查工作,并全面负责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的落实和考核工作。 3.参与矿井重大技术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并负责组织落实。 4.按照矿井生产接续安排,负责矿井生产系统、安全设施建设及综采面接续超前准备工作。 5.负责公司矿建专项工程管理工作,负责矿井各类生产报表的审批、上报工作。 6.负责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用以及新安全设施的使用的审查和监督。 7.负责矿井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审查工作。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并对抢险救援过程进行安全监督。 8.负责建立完善公司采掘、通风、机电、运输、洗选、信息化智慧化等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贯彻落实。 9.负责公司采掘、“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信息化建设、煤炭洗选等工程的技术管理及落实工作。 第十二条 各部门、科室、生产辅助队及专业化掘进队伍职责遵照公司组织架构模式执行,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工作标准。各部门、科室配齐技术管理工作人员,各生产辅助队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管理工作。 第三章 技术例会管理 第十三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传达和学习煤矿生产技术发展中出现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特制定技术例会制度,以保证矿井生产技术工作的正常推进及科技项目的按期开展,促进技术交流活动的开展,不断提高全矿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 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技术例会。技术例会由生产技术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公司总工程师主持,公司各分管副总经理、副总师、二级单位总工程师、副总、副总师、科室负责人、各生产辅助队、专业化施工队伍技术管理人员等参加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及时传达和学习煤矿生产技术发展中出现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开展技术革新,优化生产工艺,不断提高技术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 技术例会主要内容 1.贯彻学习和落实国家煤炭生产技术政策、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上级单位及公司有关技术管理文件等。 2.讨论并解决公司智慧化矿井建设工作中存在的技术问题。同时各生产辅助队、专业化施工队伍等单位汇报上月技术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的技术管理工作安排。 3.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讨论、作业规程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讨论。 4.公司科技项目等方面有关事务,科研计划及长远规划,立项审定,实施方案、项目协调、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汇报及讨论。 5.通报上月技术工作存在问题、作业规程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应用情况、技术创新的情况。 6.学习和推广煤炭行业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在工程中的应用。 8.及时了解并掌握行业发展动态,可邀请部分人员授课,以促进技术业务水平的提高。 9.涉及公司当前生产的较大或重大技术问题的讨论与研究,主要解决生产出现的安全、质量、技术管理问题,如矿井中、长期生产接续规划、生产系统调整、大型机电设备安装及矿井智慧化建设等事宜。 10.公司领导安排技术管理重点工作和重点工程。 第十六条 会议要求 1.在技术例会上研究和讨论的问题,尤其是重大技术问题,事先应有充分的准备,以提高会议质量和决策效率。 2.会议必须求真求实,学习和贯彻具体文件及技术,讨论具体问题,提出问题和发表意见都应简明扼要,需解决的问题应态度明确,技术方案确定后要坚决执行。 3.生产技术管理中心做好会议记录并下发会议纪要。 4.技术例会执行签到制度,所有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早退。 第四章 采掘接续管理 第十七条 采掘接续是安排矿井正常生产的主要技术依据,由公司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管理中心督办,二级单位生产技术室负责具体组织各相关科室进行编制,必须结合矿井生产实际,通过公司领导研究,由总经理负责最终确定生产接续方案。 采掘接续方案编制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最新关于印发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23号的通知。 第十八条 生产技术管理中心监督生产技术室每年九月编制(修订)矿井中长期(五年)采掘接续方案、年度矿井采掘接续计划,并向公司汇报最终确定;生产技术管理中心监督生产技术室编制月度采掘接续,并在月度作业计划准备会上进行汇报。 第十九条 机电管理中心设备运行管理室根据生产技术管理中心提供的中长期、年度、月度采掘接续计划编制设备接续计划,并提交二级单位生产技术室,最后交于生产管理中心。 第二十条 二级单位生产技术室根据年度、月度矿井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生产实际负责编制月度作业计划。月度作业计划应包含月度生产经营计划、采煤工作面产量计划、掘进进尺作业计划、分部分项工程作业计划、零星工程计划、专项资金计划、重点工程形象进度计划、煤质计划、矿井配风计划、工效计划、经营成本计划等,交由公司生产技术管理中心审核。 第五章 设计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总工程师对设计工作全面负责。生产技术管理中心牵头,二级单位生产技术室负责组织矿井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矿井盘区等矿建工程设计、采掘工作面接续、硐室、通风系统及安全设施等日常矿建工程设计、矿井地测防治水工程设计、土建工程设计;二级单位机电管理室负责供电、供排水设计,负责机电管理审查;其它设计根据部室业务划分负责各专业工程设计的编制工作。 第二十二条 矿井设计必须以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采矿工程设计手册、煤矿地质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为根据,地质资料、地质说明书、设备安装等资料齐全,坚持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因地制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十三条 矿井年度设计计划应保证矿井煤层、盘区及工作面实现正常接替,各生产系统平稳运行,矿井运行方案经济合理,超前预留施工工期、超前安排设计编制时间。 施工图纸设计必须提前一个半月提交各生产单位及经营管理部室,保证工程施工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十四条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设计要求 1.由公司生产技术管理中心编写设计任务书,采取招标、议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设计招标按集团、榆北煤业公司和小保当公司有关文件执行,确定中标单位后,进行设计委托并签定工程设计合同。 2.设计委托要明确各设计阶段的编制期、审查期及批复期,并落实各阶段的设计费用,确保设计工作的按期完成。 3.委托设计根据(外面)设计单位要求提交已批准的相关地质报告,并收集地质报告编制后矿井地质、测量、采掘等基础资料,需要地质补勘的安排相应地质勘探工作,各类资料经公司组织按审批程序审批后,提交委托(公司)生产技术管理中心。各类资料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不得提交给(外面)设计单位。 4.(对外)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先由公司生产技术管理中心进行审查,然后由公司总工程师主持,生产技术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及主管领导进行方案会审,本专业人员要做好会审记录,编写会审意见书,并将会审意见书转交(对外)设计单位,以便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的修改。 5.(对外)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文件完成后,根据设计文件性质及相关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或政府部门审查批准,根据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6.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生产技术管理中心联系(对外)设计单位按照初步设计编制施工图设计。 7.设计图纸提交后,与工程相关的各专业必须首先进行图纸自审,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包括设计与实际不符、说明不清楚、与其它专业及现采掘系统之间的矛盾等)。 8.图纸自审结束后,生产技术管理中心要组织设计单位及相关部室、专业人员共同参加的施工图会审及图纸技术交底,各专业对自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在交底会上提出,并由设计单位逐一进行解答,不能会议解答的由设计单位以书面形式限期解答。 9.图纸会审后,结合(对外)设计单位的解答意见,各专业将解答的内容进行整理,交主要专业进行汇总,由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形成施工图纸会审纪要,并交相关专业负责人、公司主管领导进行确认并签字,做为工程招标和施工的依据。 10.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必须执行设计变更管理制度,不得随意变更设计施工。工程设计变更需经设计单位修改或总工程师批准确认后方可进行实施。 11.设计单位编制完成并经公司组织审查后,报榆北煤业公司审批或备案。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负责编制的设计要求 1.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本专业设计的编制,生产系统等综合性设计由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各业务部门配合。 2.公司组织编制的设计应在公司委托的有资质单位完成并通过审批的矿井初步设计、生产系统技术改造设计、盘区设计及新开采煤层设计等设计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行业标准及规程规定,根据矿井采掘接续计划、采掘现状及矿井各煤层地质条件等技术资料进行设计。 3.按照设计计划,设计负责部门需要其它部门、单位提供资料时,必须以设计资料委托通知单的形式下发到各相关业务部门、单位,并经本部门、单位负责人、生产技术管理中心主任及总工程师签字确认。设计资料委托通知单包括资料名称、通知单位、通知时间、接收单位、接收时间、完成时间、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要求等。 4.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必须有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签字确认;设计资料收集完成后由牵头部室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及负责人进行现场实际查勘,设计人员根据收集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开始具体设计工作。 5.设计人员完成设计初稿后,首先提交相关生产部门、单位传阅初审,按初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持有不同意见的按方案分类,完成各方案设计,首先由二级单位总工程师审核,再报请公司总工程师会审。 6.设计根据内部审查意见修改完毕后,向公司总工程师进行设计汇报,同时做好记录,根据建议对设计进行补充和完善。 7.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分管副总及各生产部门、单位进行会审,各生产部门、单位必须有各副总师及相关负责人参加。 8.设计文件、图纸根据会审意见修改后,设计人员负责出图及图纸审批,一般设计由设计人员签字确认后,本专业科室负责人审核,生产技术室、机电管理室、通风室等科室负责人审批,根据设计内容必要时需安全监督管理部及分管副总工程师和副总经理等审批,各专业审批完成后报二级单位总工程师审批,最后移交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9.图纸审批完后,设计人员向相关科室、生产辅助队、施工单位下发图纸及会审纪要。同时将完成的图纸进行资料备案。 10.设计人员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工程施工中因矿井生产系统调整等其他原因需要对设计予以变更,若变更内容能用设计工程变更单说明清楚或变更工程量在设计图纸工程量10范围内的,一般按设计工程设计变更单的形式进行变更,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根据变更内容由专业负责人和总工程师批准,变更内容涉及采掘、机电、通风、地测等其它专业的同时报相关专业负责人审批;若图纸发生较大变更的,设计人员对原施工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变更图纸审批与设计图纸审批程序一致。 11.矿井受灾害威胁较大、长距离过沟开采、特殊回采工艺等特殊条件,必须报榆北煤业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水平、新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二级单位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 第二十七条 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项、劳动组织确定等。 设计资料管理 1.设计文件必须齐全完整,有完整的设计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及变更材料,工程竣工后及时归档。 2.设计资料管理按照公司技术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执行。 3.按相关文件需要报榆北公司备案的按期报榆北公司备案。 第六章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第二十八条 作业规程(措施)编制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上级公司下发的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煤炭工业出版社出版的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中规定内容进行编制。 第二十九条 作业规程编制由生产技术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二级单位生产技术室应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或月度作业计划,提前45天向相关部室下发开工准备通知单,施工单位作业规程必须于投产或开工前10天编制、会审、审批完成,投产或开工前贯彻学习完成并报安全监督管理部、生产技术室、机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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