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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闸煤矿“110”较大顶板事故 “回头看”评估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煤矿重特大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年9月8日-11日,银南监察分局对高闸煤矿“110”较大顶板事故开展了回头看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事故简要情况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处理落实情况 2018年1月10日7时左右,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高闸煤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闸煤矿)发生较大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2018年1月15日由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南监察分局牵头,灵武市人民政府、银川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银川市监察委、银川市公安局、银川市总工会、灵武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单位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并于2018年1月19日提交了事故调查报告,2018年2月27日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复了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共计行政处罚82.432万元(其中对高闸煤矿罚款70万元,对9名责任人员罚款共计12.423万元),党务处分1人,刑事追究1人。2018年4月10日将责任人员贺培雄涉嫌犯罪案件分别向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灵武市公安局进行了移送;2018年8月19日灵武市工信商务局党委下发了关于给予徐万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的决定对徐万科党纪处分进行了落实;行政处罚共计82.432万元已全部收缴完成。 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高闸煤矿为吸取事故教训采取了如下整改措施 (一)职工培训教育工作方面 1.增加了3名专职人员,1名兼职人员,加上培训科科长共5人从事日常煤矿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矿级干部、科队人员、班组人员周期性培训。 2.提高从业人员入矿门槛。 3.“110”事故发生后,高闸煤矿委托湖南长沙奇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制作了“110”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并向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备。高闸煤矿组织全体职工集中观看了“110”顶板事故警示教育片和国内外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片,剖析事故原因,采取不同形式向全体职工宣传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等方面知识。 (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方面 高闸煤矿于2018年5月和2019年12月,分两次对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今年又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有关管理制度。 (三)管理、技术力量方面 “110”事故发生后,高闸煤矿调整了领导班子,聘请了2名有多年煤矿安全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任煤矿副矿长;聘请7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安全生产管理队伍,聘请24名业务人员充实到安管科、调度室、通风科、安全培训科、机电科等职能科室。安管科由2017年的7人增加至现在的15人,新增安检员6人、增加管理人员(干事)2人。目前高闸煤矿井下重点工作环节要求配备安检员全班次的跟班盯守。 (四)现场管理方面 1.采用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安检员跟班值守,设置了专职盯守安检员全过程监督、检查。 2.在综掘工作面,要求每台掘进机安装机载前探梁并进行临时支护,炮掘工作面使用插管式前探梁进行临时支护,每班支护完成后,抽查锚杆锚索抗拉拔力,拉拔力不足的重新支设锚杆锚索,锚杆支护巷道设置顶板离层观测仪,安排专人定期进行观测。 3.人员进入采掘工作面要求敲帮问顶。 4.采煤工作面每台支架立柱上安装了压力表,初撑力不足时要求随时补液。工作面配有单体支柱测力计观测单体支柱初撑力情况,在采煤工作面装设有矿压观测系统,工作面人员进入机道时要求对煤壁进行支护,支架间隙超过规定时在支架间隙上部设置遮矸板。 四、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通过近两年来对高闸煤矿的安全监察和本次“回头看”,发现高闸煤矿在顶板管理方面依旧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如掘进工作面顶板离层观测装置失效、锚杆预紧力达不到作业规程规定、超前支护前探梁的使用未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现场拉拔力试验工具损坏等问题,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没有及时处理、采煤工作面上出口超前支护段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等问题。 分局将持续关注高闸煤矿安全生产动态,按照年度计划对高闸煤矿进行安全监察时,进一步督促高闸煤矿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同时请灵武市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督促高闸煤矿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教育培训、执行作业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现场管理等方面入手,努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让“1.10”事故防范措施“生根落地”。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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