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 二〇一四年六月 前 言 为加强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规范电网企业(本规范所指的电网企业是指从事输变电、供电业务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国家能源局组织编修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编制,考虑到电力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伴随新技术应用而出现的新课题,提出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项目,规定了电网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宣传教育培训、生产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危险源辨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管理、信息报送和事故(事件)调查处理以及绩效评定和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要求,以适应当前电力系统发展的客观需要。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提出。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国家能源局河南监管办公室。 本规范参加起草单位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河南省电机工程学会、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 目 次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1 4 基本要求11 5 核心要求17 6 评审用表78 附录A87 附录B89 附录C93 附录D97 附录E103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输变电、供电业务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使用本规范应取下列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2008〕第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主席令〔1994〕第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3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主席令〔2011〕第5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主席令〔1995〕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主席令〔2013〕第6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令〔1989〕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主席令〔2007〕第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2002〕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主席令〔2009〕第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2005年7月15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998年1月7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1号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5号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2009年1月14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3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等11件规章的决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1999〕第8号令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号 电力安全生产令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 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15号 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 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 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7号 供电监管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8号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1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发〔2010〕23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1〕40号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 安委办〔2010〕27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加强企业班组长安全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1〕4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委〔2012〕10号 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 安委办〔2012〕34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大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安监总办〔2010〕13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 人发〔2002〕87号 关于印发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国资发群工〔2009〕52号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班组建设的指导意见 财企〔2012〕16号 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能源电〔1993〕45号 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 公治〔2014〕10号 关于贯彻执行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6〕2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电监安全〔2006〕34号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电监市场〔2006〕42号 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电监安全〔2007〕11号 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8〕43号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电监安全〔2009〕22号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9〕61号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办安全〔2010〕88号 重大活动电力安全保障工作规定(试行) 电监安全〔2011〕19号 关于印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电监安全〔2011〕21号 关于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电监安全〔2011〕28号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管理办法(试行) 办安全〔2011〕83号 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细则(试行) 电监安全〔2012〕16号 关于加强风电安全工作的意见 电监安全〔2012〕28号 关于加强电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 电监安全〔2013〕5号 关于印发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电监安全〔2013〕6号 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能综电安〔2013〕210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修订和补充的通知 国能安全〔2013〕427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指导意见 国能安全〔2013〕475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安全〔2014〕62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能安全〔2014〕123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能安全〔2014〕161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的通知 国能安全〔2014〕205号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国能综安全〔2014〕198号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水电生字85第8号 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试行) GB 2894-2008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787-200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GB 4053-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一部分钢直梯 第二部分钢斜梯 第三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6095-2009 安全带 GB/T 6096-2009 安全带测试方法 GB 9448-1999 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12011-2009 足部防护 电绝缘鞋 GB 17622-2008 带电作业用绝缘手套 GB 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11-2010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201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17-200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93-1999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29-2006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 GB 50545-2010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 50790-2013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 GB 28813-2012 800kV直流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GB/T28814-2012 800kV换流站运行规程编制导则 GB 50613-2010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60-2013 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T 225-2010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6178-2011 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 26218-2010 污秽条件下使用的高压绝缘子的选择和尺寸确定 GB 311.1-2012 绝缘配合 第1部分定义、原则和规则 GB 10963.2-2008 家用及类似场所用过电流保护断路器 第2部分 用于交流和直流的断路器 GB 16847-1997 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 GB 50147-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20840.5-2013 互感器 第5部分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补充技术要求 GB/T 8349-2000 金属封闭母线 GB 8958-2006 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 GBZT 205-2007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 GBZ 1-2010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 188-2007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T 29639-201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GB 26859-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GB 26861-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第一部分热力和机械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AQ/T 9006-2010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AQ/T9004-2008 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 DL/T 548-2012 电力系统通信站过电压防护规程 DL 5027-1993 2005确认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 639-1997 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 DL/T 516-2006 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 DL/T 544-2012 电力通信运行管理规程 DL/T 572-2010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3-2010 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 574-2010 变压器分接开关运行维修导则 DL/T 587-2007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393-2010 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 DL/T 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 621-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64-2008 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DL/T 687-2010 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DL/T 722-2000 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41-2010 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 DL/T 755-2001 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 995-2006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814-2002 配网自动化系统功能规范 DL/T 1040-2007 电网运行准则 DL/T 1051-2007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 5136-2012 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 799.1~7 -2010 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技术规范 YD/T 1821-2008 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JGJ46-20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GA 1089-2013 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员、机器、物料、环境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3.2 安全绩效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 相关方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团体或个人。 3.4 资源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 基本要求 4.1 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基础,从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做起,直至企业达标,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 建立和保持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的模式,依据本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 评定和监督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达标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对本企业评审期内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其中一级得分率应≥90,二级得分率应≥80,三级得分率应≥70 。 国家能源局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4.4 达标基本条件 一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 二评审期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较大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无其它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被处罚的行为。 4.5 达标必备条件 序号 项目 三级企业 二级企业 一级企业 1 目标 一年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二年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三年内未发生负有责任的人身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电力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和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生产性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监督人员。 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监督人员。 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监督人员;安全监督人员中至少1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3 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识别并获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识别并获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至少应包含附录A中的内容。 识别、获取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至少应包含附录A中的内容;加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动态管理,根据企业实际定期进行评估、修订、完善。 4 宣传教育培训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培训合格证。 建立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全部取得培训合格证;按照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导则(AQ/T9004-2008)的要求开展安全文化建设。 5 生产设备设施 5.1 设备设施管理 制定了设备设施规范化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开展了技术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等工作。 制定了设备设施规范化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开展了技术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等工作;3-5年内进行一次输电网或供电企业安全评价(风险评估)。 制定了设备设施规范化管理制度并贯彻实施;开展了技术监督管理、可靠性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等工作;3-5年内进行一次输电网或供电企业安全评价(风险评估)。 5.2 高压电网和中低压电网※ 城市电网具有一定的综合供电能力,基本满足各类用电需求;主供电网(500、330、220、110、66千伏等电压等级)结构清晰,如形成网络或可靠的两级及以上辐射型多回路供电通道;城区内中低压电网主要供电区域至少有两个电源供电;制定了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方案;各种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等接入系统有相关规定,可方便接入。 城市电网具有较为充足的综合供电能力,可满足各类用电需求;主供电网(500、330、220、110、66千伏等电压等级)结构清晰合理、运行灵活、适应性强,如形成环网结构;正常运行方式(不含检修方式)基本满足N-1要求;城区内中低压电网具有开环运行的单环网结构且部分电网实现了配网自动化;制定了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方案;各种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等接入系统有相关规定,可方便接入。 城市电网具有充足的综合供电能力,满足各类用电需求;主供电网(500、330、220、110、66千伏等电压等级)结构坚强合理、安全可靠、运行灵活,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如形成双环网结构(含3-5年规划可形成双环网);除当年新上变电站、线路外,正常(含检修)运行方式均满足N-1要求;城区内中低压电网具有开环运行的双环网结构;城市骨干配网实现了配网自动化;制定了电网安全风险控制方案; 电网具有一定的电源支撑,各种新能源、分布式能源等接入系统有相关规定,可方便接入。 5.3 电网 主设备 企业主供电网(500、330、220、110、66千伏等电压等级)在用主设备(主变压器、换流器、断路器、线路、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等)满足运行要求;输电线路可用系数≥99.5,变压器可用系数≥99.5;对电力设施治安风险进行了评估,落实了安全防范要求。 企业主供电网(500、330、220、110、66千伏等电压等级)在用主设备(主变压器、换流器、断路器、线路、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等)满足运行要求;无国家明令淘汰设备; 输电线路可用系数≥99.90,变压器可用系数≥99.95;对电力设施治安风险进行了评估,落实了安全防范要求。 企业主供电网(500、330、220、110、66千伏等电压等级)在用主设备(主变压器、换流器、断路器、线路、继电保护装置及安全自动装置)满足运行要求;无国家明令淘汰设备;输电线路可用系数≥99.99,变压器可用系数≥99.995;对电力设施治安风险进行了评估,落实了安全防范要求。 5.4 电能质量※ 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97,其中A类电压≥99;城市居民电压合格率≥95,城市居民供电可靠率≥99;农村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限制用户谐波电流有措施。 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98,其中A类电压≥99;城市居民电压合格率≥95,城市居民供电可靠率≥99.93;农村电压合格率、农村供电可靠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开展用户谐波电流普测。 电网综合电压合格率≥99,其中A类电压≥99;城市居民电压合格率≥95,城市供电可靠率≥99.96;农村电压合格率、农村供电可靠率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开展用户谐波电流普测,变电站谐波电压、电流合格。 6 作业安全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作业行为管理、相关方管理规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作业行为管理、相关方管理规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 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作业行为管理、相关方管理规范;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全部持有效证件上岗。 7 隐患排查治理 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存在重大隐患或重大隐患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 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存在重大隐患或重大隐患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 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存在重大隐患或重大隐患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整改;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8 职业健康 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应当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 28001-2011)建立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9 应急救援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应急预案基本符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预案,按照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体系和各级应急预案,按照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综合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评审、备案、修订等要求。 10 信息报送和事故(事件)调查 处理 未发生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事件)和故意破坏事故(事件)现场的情况。 未发生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事件)和故意破坏事故(事件)现场的情况。 未发生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事件)和故意破坏事故(事件)现场的情况。 注※输变电企业不考核中低压电网要求及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电压合格率、供电可靠率等。 5 核心要求(评分项目) 5.1 目标 (2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5.1.1 目标制定 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实际,依据“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制定规划期内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生产目标应明确企业安全状况在人员、设备、作业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各项指标(如不发生负有责任的3人以上重伤或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负有责任的一般及以上电力设备事故、电力安全事故以及火灾事故和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事件。作业环境有措施,职业安全健康有保障)。 目标应科学、合理,体现分级控制的原则。 安全生产目标应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以文件形式下达。 10 ①未制定规划期内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未经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未以文件形式下达,未体现分级控制的原则,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指标不明确、内容不完善、不结合实际,有上述任一情况,扣5分;无具体考核指标,扣3分。 5.1.2 目标的控制与落实 根据确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基层管理部门按照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相应的安全指标、实施计划。 企业应按照基层单位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目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目标责任、指标,并实施企业与员工双向承诺。 遵循分级控制的原则,制定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控制措施,措施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5 ①未制定实施计划指标和控制措施,未将目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控制措施不明确、不具体,每处扣2分。 5.1.3 目标的监督与考核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 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与考核、奖惩。 5 ①未制定考核办法,未进行监督、检查与纠偏,未及时进行评估与考核,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考核办法未涵盖所有部门,缺一个扣1分。 5.2 组织机构和职责(100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5.2.1 组织机构和监督管理 60 5.2.1.1 安全生产 委员会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明确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 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委会,安委会成员参加,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 ①未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未按照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安委会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未明确委员会职责、未建立工作制度,扣2分;会议内容不充实、无记录,每次扣1分。 5.2.1.2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建立由各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骨干的全员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的职责范围,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员、物资、费用等资源需要。 8 ①未建立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得分。 ②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不健全、职责不落实,每项扣1分。 5.2.1.3 安全生产 监督机构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要求的安全监督人员。鼓励实行安全总监制(CSO),并由行政正职主管。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人员与装备应满足监督工作的需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逐步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明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职责和职权,健全安全监督人员、部门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的三级安全监督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它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监督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决策;督促和指导本单位其他机构、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参与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承担本单位应急管理工作;参与审查有关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相关资质;定期召开安全监督会议,部署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8 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此项为必备条件) ①未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不得分。 ②安全监督体系、网络不健全,扣2分。 ③安全监督职责在落实中有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2分。 ④安全监督人员数量、工作经验及配备相应的设施器材不满足要求,每项(条)扣0.5分。 ⑤安全监督人员中无注册安全工程师扣3分。 5.2.1.4 安全监督管理的例行工作 40 5.2.1.4.1 安全分析会 企业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分析会。会议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综合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总结事故教训及安全生产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采取预防事故的对策。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主持一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委会或项目部)每月、每季、半年都应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工程安全生产状况,消除薄弱环节。 6 ①未按要求召开安全分析会、企业主要负责人未主持安全分析会,每次扣1分。 ②会议内容不充实,问题不落实,无记录,每次每项扣0.5分。 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委会或项目部)分析会,缺少1次扣0.5分。 5.2.1.4.2 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 企业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监督网例会,安全网成员参加,传达安全分析会精神,分析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督现状,制定对策。 6 ①安全监督部门负责人未定期召开安全监督网例会,缺少1次扣1分。 ②会议内容不充实,无记录,每次每项扣0.5分。 5.2.1.4.3 安全日活动 企业班组应每周组织安全日活动,学习国家、上级单位、本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规定、安全事故通报以及本岗位安全生产知识,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分析本岗位安全生产风险和预防措施。 企业和部门领导、管理人员每月应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日活动,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要做好安全日活动的检查。 6 ①班组未召开安全日活动,企业和部门领导、管理人员未参加活动,每次扣1分。 ②活动内容不充实,无记录,每项扣0.5分。 ③企业安全监督人员对安全日活动未检查或检查无评价,每项扣0.5分。 5.2.1.4.4 班前、 班后会 企业班组建立“一班三检”制度。 每日工作前召开班(组)前会,班(组)前会要结合当天工作任务、设备及系统运行方式做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记录。班(组)中开展重点部位安全生产检查(即“点检”)、作业区域安全生产巡查(即“巡检”),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当天工作结束后召开班(组)后会,及时总结当班(组)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记录。 6 ①未建立“一班三检”制度,扣0.5分;未落实“一班三检”制度,每次扣1分;未组织班(组)前、班(组)后会,不得分。 ②会议内容不充实,无记录,每项扣2分。 5.2.1.4.5 安全检查 企业应结合季节性特点和事故规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前应编制检查提纲或“安全检查表”,对查出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监督落实,安全检查后进行总结,对整改计划实施情况要进行考核。 6 ①未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检查无提纲或“安全检查表”,不得分。 ②整改计划不落实,未按期完成整改计划,整改效果无评估、无总结、无考核,每项扣1分。 5.2.1.4.6 安全评价 企业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定期组织开展企业安全评价(如输电网评价、城市电网评价、专业评价等)或风险评估。 企业应认真做好评价(评估)、分析、整改工作,以3~5年为周期,实现安全评价(评估)闭环动态管理。 6 ①未按周期开展安全评价,实施过程中存在重大疏漏,问题整改计划没有做到闭环管理,有上述任一项,不得分。 ②分析、评估、整改工作中存在缺失,每项扣0.2分。 5.2.1.4.7 安全简报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编写安全简报、通报、快报,综合安全情况,吸取事故教训。安全简报至少每月一期。 2 ①未建立简报制度,不得分。 ②少一期扣0.4分。 5.2.1.4.8 安全生产月及其他 安全生产月以及上级部署的其他安全活动,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总结、有考核。 2 ①无组织、方案、总结、考核,不得分。 ②不完全符合要求,扣0.8分。 5.2.2 安全生产责任制 40 5.2.2.1 第一责任人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10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主要职责,不得分;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每项扣2分。 ②责任制内容不符合规定,覆盖不够全面,扣1分。 5.2.2.2 其他副职的职责 主管生产的负责人统筹组织生产过程中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 安全总监或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综合管理领导责任。 其他副职在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负相应的安全责任。 8 ①职责不健全的,发现一处扣0.4分。 ②发现有履行职责不到位现象,不得分。 5.2.2.3 全员安全责任制度 制定符合企业机构设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责任制内容中应包括企业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定期参与重大操作和施工现场作业监督检查。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