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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选煤车间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安全管理制度1 交接班制度3 班前会制度4 事故统计制度7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9 安全规程措施编制、逐级审批、贯彻制度10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3 安全检查、考核制度15 要害岗位管理制度17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9 安全例会制度20 重点工程管理制度21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28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9 消防管理制度30 培训管理制度32 教师管理制度34 听课制度36 培训考勤管理制度37 考试管理制度39 培训效果评价制度41 档案管理制度42 培训保障制度44 调度会议制度46 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47 防尘管理制度53 安全培训考核办法56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7 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安全规程,严格遵守车间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二、按规定着装上岗,正确配戴劳保用品。 三、无特殊情况,员工班中不得出车间,否则按脱岗处理。 四、除班组长、维修人员外,其他员工到岗严禁携带手机。 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精心操作,交接班必须清楚,交班者为接班者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六、正确分析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时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保护好现场。 七、按时对作业区内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集控中心或班组长汇报,由集控中心安排专业人员处理。 八、员工上岗期间,有事需暂时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向班组长和集控中心汇报,回到岗位后必须通知集控中心,集控中心要认真做好员工离岗、到岗记录。 九、严禁串岗、脱岗、睡觉、抽烟、吃零食、打架斗殴,禁止做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以上违纪行为发现一次,视情节轻重给予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停止安排工作,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十、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具、消防器材。 十一、正确维护和操作设备,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十二、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隐患不生产”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和环境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不能及时处理的,下发“五定”表,限期整改。 十三、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十四、员工有权拒绝一切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有权加以制止。 交接班制度 一、所有上岗人员交接班一律在工作现场进行交接。 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 三、交班人必须将当班设备运转情况,及其它工作情况,做好记录并签字,交班时向接班人详细交代清楚。 四、对使用的工具、用具及设备的备品配件,交班人必须向接班人交接清楚。 五、接班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接班。接班人未在规定时间接班时,交班人必须向集控中心汇报,集控中心通知当班班组长,班组长必须到现场了解情况,经班组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六、接班人在接班时,如果交班人不在岗,接班人必须及时向集控中心汇报,集控中心接到汇报后,必须马上通知班组长落实情况。 七、交班人在交接班时发现接班人有醉酒、疲劳、情绪不良等现象,应拒绝交班,并向集控中心汇报,集控中心及时通知班组长处理。如不汇报,一经发现,交班人负连带责任。 八、接班人如认为交班人没有按规定要求交代清楚必须要做的情况时,有权拒绝接班,并向集控中心汇报,集控中心及时通知班组长进行处理。 九、交接班时,保持设备卫生和工作场所卫生清洁。 十、接班人经检查合格,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班前会制度 一、各班组必须按规定召开班前会,由当班班组长在会议室主持召开班前会。 二、当班全体成员要准时参加,班组长开始会议以后再进入会议室视为迟到,不参加班前会的不安排当日工作。 三、开会时严禁抽烟、嬉笑、打闹,不准交头接耳、打电话等,如有违反,则对责任者进行罚款处理。 四、主持人在班前会上传达上级的指示,布置本班具体工作,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各岗位、各工种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五、班组长要从安全检查角度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六、班组长要从技术管理角度,安排布置本班技术要求,强调技术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技术标准规范、指示指令、和矿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协调好各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选煤车间安全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三、根据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组织选煤车间生产。 四、负责组织制定选煤车间各项管理制度。 五、负责组织召开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规定、通知、会议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六、及时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发现和处理现场存在问题和隐患。 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负责车间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九、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 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督促、检查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十一、负责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安全生产科研攻关。 十二、及时汇报安全事故,积极实施事故处理、救援。 十三、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度,整改现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十四、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杜绝“三违”现象。 事故统计制度 为积极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车间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制定事故统计制度 一、一般机电事故由岗位工汇报集控中心,当班集控员通知维修负责人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二类以上机电事故及非人身事故由岗位工汇报集控中心,由集控员通知值班人员及管理人员,组织处理,集控中心做好记录。 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汇报矿调度中心和车间主任,车间主任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救援,由集控中心做好记录。 四、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 1、对受伤人员及时救护、疏散人员并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当班集控员及时向车间主任汇报。 3、在检查事故现场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4、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做到记录清晰。 a、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 b、现场调查人员的姓名、工作岗位、事故发生时的工作状况。 c、设备损坏、人员伤亡情况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控制、安全措施。 d、统计事故造成的损失。 5、事故分析报告由专人统计存档。 6、对发生事故记录不清晰、不齐全的,每次对责任人进行50100元的处罚。 7、对事故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的,对集控中心相关人员进行100200元的经济处罚,因迟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倍处罚。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凡在生产工作中,因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或因设备不良及其它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影响正常生产或危及生产、人身安全的,构成未遂事故或事故的。 一、发生事故后,岗位司机(责任人)或集控员应在最短的时间内向矿调度中心和车间主任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发生事故的时间、发生事故的地点(岗位)、事故的概况及原因;人员伤亡情况或设备损坏情况;事故地点的影响范围;是否需要救护等。 二、对事故延期汇报或隐瞒事故真相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当事人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防治事故扩大。 四、接到事故汇报后,车间主任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以最快速度处理事故,减少事故损失及影响时间。 五、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六、事故处理后,技术负责人应做好现场的有关记录,绘制事故现场示意图,并在尽快时间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分析座谈,分清责任,并制订防范措施。 安全规程措施编制、逐级审批、贯彻制度 一、原则 1、选煤车间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经济效益。 3、严禁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4、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车间主任组织,技术员具体负责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车间的技术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 2、编制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依据下列有关资料 (一)、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二)、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瓦斯防治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润滑制度等。 3、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之前,选煤车间的负责人应组织车间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进行现场观察。检查现场的施工条件,预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施工的程序和任务,为选煤车间安全规程的编制做好准备工作。 4、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内容应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安全规程编制格式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编制指南中的样本。 三、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审批 1、技术人员完成选煤车间安全规程措施编制之后,必须经车间初审并经车间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上报矿进行会审和审批。 2、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分管副总具体负责组织,由车间具体负责落实,相关部门参加进行集体会审,车间按照各部门提出的审查意见修改后,经过相关人员核实符合审查意见要求并签字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经批准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在贯彻学习施工后,由技术员整理归档保存。 四、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 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开展之前完成。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学习、签名,应由编制本规程措施的技术人员负责贯彻。缺席人员经贯彻学习后方可上岗。 五、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1、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现场负责人负责实施。所有现场工作人员都必须按照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作业和施工。 2、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应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技术人员负责施工现场规程的指导、落实、修改和补充工作。 六、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 1、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需在开工前完成审批工作。 2、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对车间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不按规程要求施工,应责令及时整改,如有规程不满足现场需要的情况,应责令其及时补充、修改。 3、选煤车间必须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对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及实施进行监督监察,对于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认真、及时地进行整改。 4、对于违反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一、车间主任是选煤车间安全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对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负责,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 二、车间管理人员、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各类隐患标准,并进行隐患排查,任何人员发现隐患问题及时汇报集控中心,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问题时及时汇报集控中心及车间主任,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三、每月5号,15号,25号进行安全隐患自查,由车间主任牵头,管理人员参加,专人负责把查出的隐患记录在安全隐患排查表上,包括检查内容(含时间、地点、查出内容)及参加人员,详细记录备查。并对相关班组下隐患通知卡,通知相关负责人,限期整改,定期复查。 四、隐患排查完毕召开安全例会,会议由车间主任主持,班组长以上成员参加,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研究隐患整改的方法和措施。 五、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对已整改完成的事故履行消项手续。 六、车间主任负责对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验收。 七、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隐患不生产”的原则,对作业场所和环境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处理。 八、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要分析原因,层层追究,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 九、认真搞好本业务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凡因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追究其事故责任。 十、本规定与上级文件、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一、为加强选煤车间设备和现场管理,掌握设备及生产系统运行管理状况,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隐患和设备缺陷,确保安全生产,制订本制度。 二、检查分类及时间安排 1、矿领导组织相关部门每月中旬对选煤车间辖区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出的隐患形成电子版和书面材料,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后建立隐患登记台帐存档,一般隐患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列入治理计划逐步整改,并上报。 2、日常检查是要求矿值班人员不规定时间、不指定地点,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情况,不定时地对车间各作业点进行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三违”人员,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矿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员,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对车间生产设备、设施、现场环境等有计划地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检查中发现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按规程和具体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五、在设备系统有重大变化时,应组织进行重点检查,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六、 考核与处罚 1、 由安全监察部制订安全检查考核办法对车间进行安全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安全绩效挂钩。 2、安全大检查由副总及以上领导带队,并严格“谁检查,谁签字”制度,检查人员不签字一次罚款100元。 3、管理人员要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按规定的集合地点和时间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检查时,须向领导说明原因争得同意,未经同意不参加检查的,每次罚款100元。 七、检查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对“三违”人员和隐患整改不落实人员进行处罚。 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一、要害岗位的划分 生产指挥决策岗位集控中心。 对生产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配电室。 贵重稀有机器、备件、仪器等。 二、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规定 1、要害岗位的人员应保证素质可靠,技术过硬,凡需要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应事先由车间主任审定。 2、新调入要害岗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保密教育,遵章守纪,经过技术和安全考核合格后,才许独立操作。 三、出入规定 1、要害岗位操作人员、专职检修人员以及有关领导可进入本岗位,其它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2、当班操作人员对进入本岗位的外来人员有权进行盘问,检查证件,凡不符合手续者应拒绝其进入本岗位,如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及时汇报,并记入交接班记录。 3、要害岗位因工作需要参观实习者,由车间管理人员审查同意,并对其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参观实习人员不得乱窜岗位和乱动设备。 四、巡回检查交接规定 1、 操作人员应加强对机器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警惕,不得擅离职守,并要加强对机器设备的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报告。 2、要害岗位列入车间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认真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解决。 3、操作人员应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到交接清楚。 五、检修规定 拆卸机器设备时要详细做好记录,贵重机器部件拆下后,要保存在稳妥的地方。 六、防护规定 1、 要害岗位应按设计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如栏杆、报警监控装置等。 2、要害岗位要根据其性质和防护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以及专用护具等。 3、要害岗位人员必须熟悉岗位防护器材的使用。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时研究车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选煤车间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到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车间主任主持,特殊情况下,由车间主任授权车间副主任主持。 五、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车间负责人及全体管理人员。 六、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车间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总结及汇报,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式,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决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分析、奖罚、表彰等事项; 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安全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选煤车间安全基础管理,规范选煤车间各项安全活动。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通报、纪要等。 2、研究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落实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3、安全例会参加人员车间负责人及全体管理人员。 4、查以前安全例会确定和安排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对好的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追究责任。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对当月车间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制定防范措施。 7、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并限期整改落实。 8、对下月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 二、具体要求 1、与安全办公会议合并召开。 2、各班在班前会上向全体员工传达安全会议精神。 重点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选煤车间重点项目工程的管理工作,推进重点项目工程施工标准化,强化重点项目工程目标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进度,降低生产成本、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选煤车间成立重点项目工程领导小组 组 长矿长 常务副组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 成 员通风副总、机电副总、运输副总、采煤副总、掘进副总、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机电运输部部长、调度中心主任、通防部部长、选煤车间主要负责人。 重点项目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选煤车间集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选煤车间负责人兼任。 二、职责划分 各相关副矿长、副总及相关部门负责重点项目工程的日常管理事务工作,重点项目工程领导小组是重点项目工程的主管人员,负责组织重点项目工程施工,制定具体考核细则,现场监督、考核。具体分工如下 矿长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安全和质量管理工作。是各重点项目工程的提请者和决策者,每个项目实施前负责组织立项、论证和审查,负责重点项目人、财、物的投入保障和劳动组织管理。 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负责各重点项目工程的设计,参与决策和审查,全面管理重点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各副矿长参与决策和审查各重点项目工程,是各项目工程现场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安全和质量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生产技术部负责重点项目工程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编制。 调度中心负责重点项目工程信息收集,每周会(有重大变动时及时汇报)向重点项目工程领导小组汇报重点项目工程进度情况。 机电运输部负责大型机电设备的安装、供电系统安装改造等机电系统重点项目工程项目。 通防部负责通风系统调整、重点地点的瓦斯排放、重点通风设施建设以及其它“一通三防”方面的重点项目工程。 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各重点项目工程开工验收、实施中的监督检查、排查施工期间的隐患、项目完工后组织竣工验收。 选煤车间是项目工程的实施者,是项目工程现场负责人,是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在项目工程实施过程中,矿自身不能解决的难题,可提请集团公司帮助,也可聘请省市县的专家、有资质的中介单位给予帮助。 三、重点项目工程范围 1、重点项目工程的确定 每月由重点项目工程领导小组确定重点项目工程项目,由矿长、总工程师、重点项目工程办公室组织,各副矿长、副总及相关部门牵头实施。 2、重点工程项目范围 选煤车间责任区。 四、重点项目管理流程 每个重点工程项目,应有下述管理流程 1、方案设计或施工设计。根据矿相关设计规范,由生产技术部编制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 2、每个重点项目经矿长提请,对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核签署是否同意安排实施意见; 3、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副矿长及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项目的决策人,通过对施工设计或方案、维修和治灾工程技术安全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等的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实施的意见,并对项目的实施作准备,参加开工验收工作。 4、由矿决策者确定项目实施者。 5、矿将实施的项目作好一切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要求向上级相关部门提出项目实施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相关要求进行实施。 6、按照所实施项目编制的施工设计或方案、作业规程、维修和治灾工程技术安全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等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具体责任,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7、每个项目完工后,由矿安全监察部牵头,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对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完善竣工验收资料。 8、每个工程施工完工后进行竣工验收,到该项目不能使用时,进行报废处理。 9、按照“一项目一档案”要求,收集项目档案并存档。档案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开工审查意见(开工单)、上级部门审批文件、项目施工记录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五、重点项目工程开工管理 1、项目开工前由技术人员编制作业规程、维修和治灾工程技术安全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等,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相关部门人员会审,并将会审后的作业规程让作业人员贯彻学习。 2、在重点项目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开工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达到开工条件,由矿生产技术部开据开工单,方可开工作业,未经开工检查验收的不得开工。开工验收由矿安全监察部负责人负责牵头,参加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机电运输部、通防部、调度中心、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单位)、生产使用单位。 3、施工前,矿提出书面申请,按上报程序,报请上级相关部门核查下达项目核准文件后,项目方可实施。 六、重点项目工程实施管理 (一项目安全管理 1、重点项目实施要落实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的具体责任,落实具体人员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2、项目施工必须按批准的人数、产量等内容组织施工,不得超能力、超定员等违规组织生产,配齐各特种作业人员。 3、重点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其作业规程、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威胁员工生命安全等紧急情况时,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二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 1、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施工之前矿生产技术部对施工班组及作业人员作书面的技术及质量标准的交底,严格质量标准。 2、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三检”制度。每班必须有矿级带班矿长到达现场,重点工程项目矿还必须派遣相关部室人员到现场蹲点,把好现场安全关,确保安全生产。 3、矿在布置施工任务时,必须始终抓好质量管理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员工教育工作,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在思想认识及技术上达到要求,方可上岗。 4、生产技术部在提供相关图纸前必须认真审查图纸,以保证施工图纸的质量。在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施工技术措施中,制定相关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督促、检查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严格按矿制定的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施工技术措施执行。 5、开工前检查施工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并重点做好准备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个施工环节的质量检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把不合格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6、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实行,在施工过程中认真检查,对于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反馈,令其整改,不整改的不予验收。 七、重点项目工程竣工管理 1、项目工程完工后,由矿安全监察部牵头组织,生产技术部、调度中心、通防部、机电运输部及施工单位参加,矿级领导必须有不少于2人参加,采用联合验收方式,根据验收项目清单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项目确定后由安全监察部提前一天下午通知施工单位和参加验收单位人员参加,按照通知时间、地点集合,不得无故不参加。 3、矿组织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 4、组织竣工验收后,按照“一项目一档案”原则,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备查。档案资料包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开工审查意见(开工单)、上级部门审批文件、项目施工记录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 5、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检查验收,所有参加人员对验收项目形成一致意见后签字通过,该工程验收结束,验收项目清单作为验收基础资料保存。 6、工程质量验收坚持月末集中验收的方式。合格工程量以验收项目清单为依据,由主管验收的人员制作,作为内部考核的依据,验收报表由矿长审核,作为结算的依据。 八、工作要求 1、凡确定为重点项目工程项目后,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分管副矿长、及各相关部门业务部门必须精心组织,层层把关,提前进行危害辨识,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凡因规程措施出现失误,根据情节轻重,一次罚责任者100500 元。 2、重点项目工程确定以后,矿各值班领导以此为重点,必须到现场督促检查工程质量,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安排处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必要时,由矿长安排相关部室人员现场跟班蹲点。 3、凡重点项目工程结束后,安全监察部要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写竣工验收单。 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为贯彻落实各种管理制度,监督各岗位执行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做出决策处理,切实掌握设备运行状态和技术情况、以及设备存在的缺陷等,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 矿各级管理干部要不定期对选煤车间进行检查,主要设备要经常性检查,矿领导检查时要由车间管理人员陪同,并填写相关记录。 2、 矿值班领导干部应每天对选煤车间进行全面巡查,并填写相关记录。 三、车间干部每天应不少于一次上岗检查工作,每周不少于两次夜班查岗。 四、上岗检查的干部要认真检查各岗位在安全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各种保护装置的使用情况,检查各种记录的填写情况,查处“三违”,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要求责任人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以“五定”形式下发,限期整改。 五、检查情况和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做好记录,对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要通知有关人员进行解决,对重大问题要报有关领导研究处理。 六、对干部上岗检查时询问的情况,岗位人员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决不能弄虚作假,隐瞒问题。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管理、装备、培训四并重的原则,切实搞好员工培训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选煤车间实际每年对车间全体员工进行适时培训,所有岗位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一、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成立培训领导小组,车间主任任组长,车间副主任任副组长,管理人员为成员,共同抓好全车间培训工作。 二、按照矿培训情况的安排制定出选煤车间的培训计划。 三、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岗位责任制和矿下发有关文件等。 四、培训要求 1、新进车间、调换工种人员经岗前培训后,能掌握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岗位设备的一般性能,然后签订师徒协议,方可上岗。 2、长期请假(半年以上)员工上班后要重新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已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调岗。否则更换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学习培训费用由责任者承担。确因工作需要调换工种者,由车间形成书面材料,领导批准后方可。 4、根据车间培训计划,及时安排人员参与。 5、非特殊工种经培训考核合格发上岗证,不合格者复训,复训合格方可发上岗证,复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6、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否则处罚责任人100元。 消防管理制度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保证员工人身及车间财产安全,保障选煤车间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监督检查 1、车间定期组织消防检查; 2、每日当班班组长对车间进行消防巡查。内容包括 2.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2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2.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3、对查出的消防隐患要求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以“五定表”形式下发,限期整改。 二、管理要求 1、车间主任负责消防设施的统一监督管理,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各岗位的消防设施由岗位人员负责日常维护保养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整洁、卫生、完好。岗位人员必须了解本岗位所配备消防设施的性能、构造和注意事项,熟练掌握其适用对象和操作方法。 2、配备的消防设施应确保其完好有效。 3、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严格执行用火、用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等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1、车间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 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安全教育培训中。结合119宣传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2、培训内容包括 2.1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2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措施; 2.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和逃生器材的使用方法; 2.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2.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培训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搞好员工培训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选煤车间实际,每年对车间全体员工进行适时培训,所有岗位工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一、为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成立培训领导小组,车间主任任组长,车间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班班组长为成员,共同抓好全车间培训工作。 二、按照矿培训情况的安排制定出车间的培训计划。 三、培训内容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各工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工艺流程、岗位责任制、工作标准和矿下发的有关文件。 四、培训要求 1、新进车间、调换工种人员经岗前培训三天,能掌握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所上岗岗位设备的一般性能,然后与老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方可上岗。 2、长期请假(半年以上)员工上班后要重新进行岗前培训三天,经考核合格后再重新上岗。 3、对已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人员不得随意调岗。否则更换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培训费用由责任者承担。确因工作需要调换工种者,需提交书面申请,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方可。 4、根据选煤车间培训计划,及时安排人员参与。 5、非特殊工种经培训考核合格发上岗证,不合格者复训,复训合格方可发上岗证,复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6、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未曾取得操作资格证不得上岗,否则每发现一人除停止上岗作业外罚责任人100元。 教师管理制度 一、调课与代课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正当理由不准调课、代课。 2、教师如因病或者其它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要提前一天申请。 二、备课 1、教师应在上课前备好课。 2、教师备课必须做到 (1)钻研教学的大纲,弄清教学的目的与要求,注重教学效果,突出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 (2)钻研教材,确定重点和难点,把握好深浅程度和详略尺度。了解学员的知识基础和思想情况,使教学具有针对性。 (3)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注意运用多种直观教学形式,深入浅出,通俗易懂。 (4)教师在备好课的基础上要精心设计教学程序。 三、上课 1、目的明确课堂活动紧密围绕教学目的,突出重点,讲清难点,抓好关键。 2、内容正确讲授内容要科学准确,注意知识间的联系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3、方法得当选择和运用教学方法要结合成人的特点,并善于调动学员积极性,增加吸引力。 4、语言清晰讲课要通俗、要生动,要讲普通话,声音要宏亮,速度适中即可,要富于表现力。 5、组织教学有序课堂讲程要有计划性,讲解、演示安排妥当,课堂气氛始终既活跃协调又严肃认真。 听课制度 为加强管理,提高培训教师的业务水平,增强学员的学习积极性,把听课制度落到实处,特制定听课制度。 一、培训教师每季度听课不得少于1次。 二、针对听课情况如实反映课堂教学情况,肯定优点,指出不足,帮助总结经验,提出改进建议。 三、听课是培训教师的本质工作之一,是培训教学工作的一部分,全体培训教师应积极开展听课活动。 四、听课事先可不打招呼,授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他教师听课。听课不受专兼职、课程限制。 五、听完课后,听课教师和授课教师要主动交换意见,探讨相关的教学问题。 培训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车间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结果考察做到有迹可循,结合车间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煤车间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听课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2、考勤制度 参与学习的员工以签到方式记入考勤;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单。 (1)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通过电话向班组长说明情况,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4、缺勤规定 (1)在规定培训时间内,上课延后/下课提前者,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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