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煤尘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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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煤(粉)尘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山西XXXXXX煤业 煤(粉)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1 事故风险分析1 1.1事故类型1 1.2危害程度的分析1 1.3可能发生的时间2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 3 应急组织及职责3 3.1主管部门3 3.2应急组构成3 3.3应急组职责3 4 预防与预警4 4.1危险源监控4 4.2预防措施5 4.3事故报警8 4.4预警行动9 5 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置10 5.1事故报告10 5.2信息处置11 6.应急处置12 6.1 响应分级12 6.2响应程序12 6.3响应扩大19 6.4处置措施19 6.5应急恢复22 6.6注意事项22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23 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煤(粉)尘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 煤(粉)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风险分析 1.1事故类型 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在矿井生产和建设过程都不可避免的受到煤(粉)尘的威胁,煤(粉)尘按成因分为原生煤(粉)尘和次生煤(粉)尘。煤(粉)尘量与煤岩中水含量有关。 煤(粉)尘的危害一是尘肺病,二是煤(粉)尘爆炸。煤(粉)尘爆炸也是煤矿最严重的事故灾难之一,易造成群死群伤、矿毁人亡。煤(粉)尘爆炸产生高温火焰、冲击波、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也可能诱发瓦斯爆炸事故。煤(粉)尘爆炸有三个条件煤(粉)尘浓度达到爆炸界限,一般为45~2000g/m3,,井下空气中 氧气含量充足和存在引爆热源。在矿井中完全杜绝引爆热源非常困难,所以引发煤(粉)尘爆炸主要决定于开采煤层的煤(粉)尘爆炸性和游离在井下空气中的煤(粉)尘浓度。 1.2危害程度的分析 山西xxxxxxxxxx限公司20 xx年3月所做的煤(粉)尘爆炸性鉴定报告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5号煤层煤(粉)尘火焰长度大于30mm,抑制煤(粉)尘爆炸最低岩粉量60,煤(粉)尘具有爆炸性。 在下列情况下,可能造成煤(粉)尘爆炸和对职工的健康造成危害。 (1)防尘供水管路系统不完善。 (2)矿井的防尘设施不完善。 (3)矿井预防和隔绝煤(粉)尘爆炸的措施不完善。 (4)巷道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 (5)通风方式不合理,风速过大或过小。 (6)职工个体防护意识不强,工作当中不配戴个人防尘或防毒劳动保护用品。 井下煤(粉)尘主要来源于采、掘工作面,由于机械或爆破作用使煤体破碎而产生大量煤(粉)尘,此外,煤炭运输转载过程中,也产生不少煤(粉)尘。 煤(粉)尘爆炸是煤矿生产过程中的一大灾害。影响煤(粉)尘爆炸的主要因素有煤(粉)尘的可燃挥发分、煤(粉)尘粒度、煤(粉)尘浓度、空气中的瓦斯和氧含量、煤(粉)尘灰分或混入的岩粉量、煤(粉)尘水分、煤(粉)尘硫分等。 能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细微粉尘对矿井空气的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很大,是矿山防尘的主要对象。 煤(粉)尘爆炸会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500℃、爆炸冲击波最高达2MPa,并生成大量的CO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高温火焰造成人员烧伤、呼吸器官损伤,并造成电气设备毁坏。爆炸冲击波可造成人员创伤、死亡,造成设备毁坏、支架破坏、顶板冒落、通风系统破坏。煤(粉)尘爆炸使氧气浓度降低,造成人员窒息;产生的CO和其他有毒有害气体使人中毒死亡;爆炸可使沉积煤(粉)尘扬起参与爆炸,从而引起连续爆炸,可能造成矿井部分或全矿井毁坏。 10m以下的呼吸性粉尘对人的危害最大,长期吸入粉尘后,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1.3可能发生的时间 此类事故的发生没有季节性,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井下发生煤(粉)尘爆炸事故后,干部职工要沉着、冷静地按照“紧急救援、妥善避难、安全撤退、救人优先“的原则抢险救援。 (1)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救险。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火灾没有火源不再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难人员,减轻遇难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3)消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 (4)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5)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主管部门 山西XXXXXX煤业有限公司通风工区是煤(粉)尘事故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矿井煤(粉)尘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实施培训演练,落实井下瓦斯监测与防治措施。 3.2应急组构成 公司成立煤(粉)尘爆炸事故应急组,在通风矿长领导下,开展瓦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通风矿长 副组长通风副总、通风区长 成员井下各生产区队、瓦斯组、监控组、裱糊组全体员工 3.3应急组职责 煤(粉)尘事故应急组职责见表3-1。 表3-1 瓦斯事故应急组职责 分类 应急人员 职责 现场 指挥 通风矿长 组织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监督落实瓦斯监测与防治措施的落实,查处矿井“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指挥瓦斯事故应急行动 应急 组长 通风区长 组织设计通风系统工程,监督通风系统工程施工质量,布置安排瓦斯监测工作 落实井下防火防爆技术措施 率领应急队伍进入现场排险 副组长 通风队长 抢修通风系统设备设施,恢复井下供风,采取临时供风措施,加强现场通风 负责组织抢修通风设施,恢复通风系统,降低瓦斯浓度 其他区队长 负责组织扑灭火灾,救护遇险人员脱离现场 防治煤(粉)尘,喷水降尘、灭火 应急 人员 瓦检员 生产现场巡回或跟班监测瓦斯浓度,发现浓度超标及时报警; 跟踪监测事故现场瓦斯浓度,向应急人员提供监测信息; 瓦斯监控室人员 跟踪监测现场瓦斯浓度变化,向应急指挥部反馈监测信息 其他作业队人员 救护遇险人员脱离现场 公司保障部门 提供应急综合保障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矿规定对作业场所的各工艺的粉尘浓度每月测定2次;粉尘中的游离SiO2含量、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鉴定一次。 (2)制定实时动态监控制度规定,主集中运输巷、回风井每周至少冲刷一次;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30米范围内,爆破前后必须进行洒水灭尘,冲刷巷帮;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皮带转载点、卸载点必须有洒水喷雾装置,并做到正常使用;回采工作面回风巷每天至少洒水灭尘一次,并做好冲刷记录;回采工作面运输机道每天必须至少冲刷灭尘一次,并做好冲刷记录;掘进工作面巷道每天至少洒水灭尘一次;以上地点要及时进行巷道冲刷、清扫煤(粉)尘,不得有厚度超过2mm,长度超过5m以上的煤(粉)尘堆积地点; (3)采掘工作面必须执行综合防尘措施湿式打眼,放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数量要符合要求,放炮前后必须冲洗煤帮,放炮时要正常使用各类喷雾;按规定配备齐全的炮区喷雾、冲击波水幕、净化水幕; (4)加强个体防护,接尘人员按要求佩戴防尘口罩;地面煤泥干燥车间每天有专人负责进行清扫煤(粉)尘并洒水防尘。 (5)监控中心负责通过安全监测系统24h检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煤(粉)尘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矿调度室、通风科。由调度室、通风科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2预防措施 (1)落实防治煤(粉)尘管理制度及煤(粉)尘治理措施,提高“一通三防”技术装备能力,防治煤(粉)尘爆炸事故。矿井采取防止煤(粉)尘积聚的安全措施见表4-1。 表4-1 防止煤(粉)尘积聚预防措施 序号 预防措施 内 容 1 完善井下防尘系统 (1)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系统。 (2)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各个转载点按规定要求安设齐全的隔爆设施,水量充足,质量符合规定。 (3)采掘工作面安设喷雾、冲击波水幕、净化水幕,保证风流及时净化,消灭尘源。 (4)采煤工作面安设降尘效果较好的喷雾,对第一尘源及时灭尘;各转载点喷雾安设齐全、固定可靠,使用正常。 (5)矿井对所有巷道制定详细的洒水制度,并严格考核落实,确保每条巷道及时防尘。 2 回采 工作面 (1)采煤工作面开工前必须有完善的防尘系统和防尘设施,使用正常。回风巷在距安全出口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进风平巷距安全出口30米范围内安设一道净化水幕,要求水幕灵敏可靠,使用正常。 (2)必须沿工作面敷设一趟专用防尘软管,每隔2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安设喷雾一个。 (3)坚持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粉尘监测眼除外)。 (4)放炮使用水炮泥,有灌水炮泥的装置,并有水炮泥存放箱。 (5)隔爆设施标准化,首列隔爆距工作面距离不得小于60米,不得大于200米。 (6)综采工作面采煤机使用随机喷雾,内外喷雾装置齐全有效、支架前后喷雾齐全、雾化好,割煤、运煤时正常使用。 3 掘进 工作面 (1)采用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 (2)定炮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迎头30米范围内巷道周边进行冲刷防尘。。 (3)掘进工作面实行短壁静压注水。 (4)在距迎头30米和50米处各设水幕一道,放炮撤人时将该水幕打开。距迎头5至10米内设炮区喷雾。 (5)扒装过程中要边扒装边洒水。 (6)锚喷作业坚持潮料喷浆和个体防尘保护。 (7)首列隔爆水棚距工作面的距离在60-200米之间。 4 加强管理 (1)完善综合防尘制度,加强综合防尘管理。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主要运输巷、带式输送机斜井与平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都必须敷设防尘供水管路,并安设支管和阀门。采掘工作面防尘系统不形成,不准生产。 (2)主要防尘管路不得小于Φ108mm,采掘工作面防尘管路管径不得小于Φ50mm,综采综掘工作面防尘管路管径不得小于Φ108mm,三通阀门数量要符合规定,并保证水压、水量满足要求。 (3)开采时,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粉)尘爆炸的措施,否则不准生产。 (4)采面敷设防尘软管、架间喷雾装置齐全雾化好,出煤时正常使用。 (5)必须按计划对井巷进行定期清扫、冲洗煤(粉)尘。 (6)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扒装、出煤时执行洒水除尘制度。 (7)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煤仓(溜煤眼)放煤口、装载点及卸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用自动方式控制喷雾,要求设施齐全,阀门容易操作,喷头位置正确并固定,出煤即喷雾,能有效消灭煤(粉)尘。 (8)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有综合防尘规定,对防尘系统及防尘设施做出具体要求。 (9)严格按矿防尘制度要求落实井巷冲刷防尘质量。 (10)定期对井下各产尘点进行粉尘测定,至少每半月测定一遍,并正常开展个体呼尘测定。 (11)采掘工作面接尘人员,做好个体防护,用好放尘口罩。 (2)加强矿井尘害综合防治力度,强化综合防治防尘措施,减少煤(粉)尘产生量,防治煤(粉)尘沉积。 (3)减、降尘措施 减、降尘措施是指在煤矿井下生产过程中减少煤(粉)尘的产生量或降低空气中悬浮煤(粉)尘含量的措施,具体有 ①煤层注水。在采煤工作面开采之前,预先在煤层中打若干钻孔,通过钻孔注入一定压力的适量的水,使其渗入煤体内部,增加煤体的水分,达到均匀湿润,从而减少煤层开采过程中煤(粉)尘的产生量,煤层注水可减少煤(粉)尘生成量40~90。 ②湿式打眼。在工作面使用电钻或风钻打眼时,将压力水送入并充满孔底,以湿润、冲洗和排出产生的煤(粉)尘,从而达到减尘目的。 ③使用水炮泥。炮泥分粘土炮眼和水炮泥两种,在封堵炮眼时,不仅要用粘土炮泥,而且要使用水炮眼。水炮泥在爆炸后形成水雾起到降尘、吸收炮烟和消焰降温等作用,降尘达80左右。 ④通风防尘。通风除尘是稀释和排除工作地点悬浮粉尘,防止过量积聚的有效措施,当巷道中风速达到0.15m/s时,5m以下的浮尘将随风运动。当风速增加到1.5~2m/s时,作业地点的矿尘浓度将降到最低值,故称最优排尘风速。风速再增高时,扬起沉降的矿尘,使风流中的矿尘浓度增高。 ⑤喷雾洒水。将水雾化成微细水滴喷射于空气中与浮尘碰撞接触,尘粒被水捕捉而附于水滴上或者湿润的尘粒互相凝集成大颗粒,从而加速其沉降,使之尽快变为落尘。 ⑥刷洗巷帮。是指刷白巷道和冲洗岩帮,清除落尘。 (4)防止煤(粉)尘引燃的措施 防止煤(粉)尘引燃的原则是井下消灭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热源。主要措施有 ①防止明火。严禁任何人携带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减少漏风,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消灭井下一切高温火源; ②防止电火花。完善井下电器设备“三大保护”;使用防爆性能良好的电器设备;消灭电缆接头的“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检修电气设备不准带电作业;推广使用供电闭锁和超前电源的控制设备。 ③防爆破引燃煤(粉)尘。按规程有关规定装药,炮眼必须充足炮泥,严禁浅眼、明火爆破和一次装药分次爆破,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 ④防止机械摩擦、冲击火花。禁止使用磨钝的截齿;截槽内喷雾洒水等,随着煤矿机械化成度的不断提高和钢铁化支架的发展,以及提升运输方面的跑车撞车等,防止机械火花显得日益重要。 (5)隔绝煤(粉)尘爆炸的措施 设置水棚在巷道中靠近顶板处设置水棚,当井下发生爆炸时,爆风压力将水槽崩翻并破碎,水瞬间分散于巷道空间内,形成水雾,因水的比热大,吸热效果好,利于消灭火焰,而阻止煤(粉)尘爆炸火焰的传播3 处置程序 4.3事故报警 4.3.1电话报警 (1)瓦检员、通过井下固定电话向调度室、通风区报警。 (2)瓦斯监控室值班人员,通过固定式监测仪发现瓦斯浓度超标,向调度室报警。 通风区值班室、调度室坚守24小时不间断值班,接受事故报警。报警电话 调度室(外线)xxxxxxxxx (内线) 通风区 4.3.2报警内容 (1)煤(粉)尘浓度超标地点、时间、浓度; (2)超标区域人员情况; (3)现场采取的措施; (4)险情发展情况等规定内容。 4.3.3自动报警 瓦斯监控室值班人员接到井下瓦斯自动报警仪报警,视为事故报警,及时向调度室报警。 4.3.4手动报警 现场人员发现瓦斯突出,煤(粉)尘浓度超标,按响现场手动报警装置,视为事故报警。 4.3.5其他报警方式 (1)井下已发生煤(粉)尘爆炸、火灾、窒息等事故,现场逃生人员升井口头报警。 (2)现场人员通过井下广播系统向地面报警。 4.4预警行动 (1)值班人员接到报警,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向矿领导、应急队伍、管理部门、应急相关人员报告。 (2)矿领导根据现场报警情况,预测险情,启动煤(粉)尘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通知进入预警状态。 (3)总指挥部人员进入调度室,总指挥报告瓦斯事故险情,部署应急抢险工作,确定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4)专家组为指挥部现场提供煤(粉)尘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确定应急措施。 (5)现场指挥明确应急处置措施,集结应急队伍。 (6)通风区负责人向总指挥部提供井下瓦斯及煤(粉)尘监测浓度及预测分析结果。 (7)应急队伍按照指定地点集结,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及专用工具,穿戴安全防护服装,迅速到达指定现场。本矿应急队伍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 (8)应急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做好提供应急保障准备。 5 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置 5.1事故报告 煤(粉)尘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时,总指挥部应在规定时间(60分钟)内向政府煤监部门驻矿机构、XXXXXX县煤炭中心报告。事故报告部门及联系方式见表3-1。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等;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表3-1 事故报告部门及联系电话 金晖XXXXXX煤矿管理部门 上报部门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技术科 Xx三人小组组长 地测科 Xx县煤炭中心 安监科 5.2信息处置 表3-2 事故信息处置程序及内容 序号 处置程序 信息内容 提供单位/人员 提供时间 1 事故现场信息 (1)瓦斯、煤(粉)尘超标地点、区域、时间 (2)遇险人员数量、伤亡情况 瓦检员 瓦斯监控室值班人员 现场相关人员 报警时 2 事故发生场所基本信息 (1)作业面工作人员、生产班组情况 (2)现场应急器材、避难所与急救药物 (3)通风设备设施配置、运行情况 通风区、井下区队负责人 接警时 3 事故预测信息 (1)事故等级预测,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况; (2)启动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通知应急相关人员,进入预警 总指挥部 启动预案时 4 应急指挥信息 (1)成立煤(粉)尘事故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 (2)调集应急资源、下达应急响应指令; (3)跟踪应急抢险现场; 指挥部负责人 抢险救援过程 5 应急抢险信息 向总指挥部反馈应急抢险信息 (1)排险切断危险源,抽排放瓦斯 (2)通风系统运行情况 (3)现场煤(粉)尘、瓦斯检测浓度情况 (4)险情发展动态 (5)受伤人员救护情况 (6)应急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工具、医疗救护保障需求 (7)事故扩大报警 现场指挥 救护队等应急队伍 应急保障部门 抢险救援中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以下两级 (1)Ⅰ级应急事件(公司级) 煤(粉)尘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超出某一科队范围,启动公司级应急,总指挥部组织内部应急队伍、协议应急救援单位、外部应急救援队伍等实施应急行动。 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本矿应急能力难以控制时,总指挥部立即向XXXXXX县煤炭中心应急响应中心报警,请求启动政府应急,同时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在政府现场指挥部未到达现场前,组织自救。 (2)Ⅱ级应急事件(科队级) 事故危害、影响局限于某一部门,该生产部门完全有能力处理的事故,启动、科队级应急,由科队负责人组织响应行动。 6.2响应程序 6.2.1调度室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区长、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中心、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6.2.2现场指挥部 (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方案,并由通风科、救护队组织落实。 (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6.2.3救护队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煤(粉)尘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煤(粉)尘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6.2.4事故现场的处理措施 6.2.4.1自救互救 井下发生煤(粉)尘爆炸等重大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事故的性质、地点及遇难人员情况,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和总调度室汇报。并按照如下要求积极展开应急避灾自救工作 (1)当灾害发生时,一定要镇静清醒,不要惊慌失措,乱喊乱跑,当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响或空气冲击波时,应立即背朝声响和气浪传来的方向,脸朝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低,有水沟的地方最好爬在水沟边上或坚固的障碍物后面。 (2)立即屏住呼吸,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防止吸入有毒的高温气体,避免中毒和灼伤气管、内脏。 (3)用衣服将自己身上的裸露部分尽量盖严,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肉。 (4)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使用方法戴好,以防止吸入有毒气体。 (5)高温气浪及冲击波过后,应立即辨别方向以最短的距离进入新鲜风流,并按照避灾路线尽快逃离灾区。 (6)已无法逃离灾区时,应立即选择避难硐室,充分利用现场的一切器材和设备来保护人员及自身安全。进入避难硐室后,要注意安全,最好找到离水源近的地方,设法堵好硐口,防止有害气体进入,同时要注意节约矿灯用电和食品,室外要做好标记,有规律的敲打连接外部的管子、轨道等,发出求救信号。 6.2.4.2回采工作面发生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自救、互救应急措施 当回采工作面发生小型爆炸事故时,进、回风巷一般不会被堵死,通风系统不会造成大的破坏,所产生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当遇这种情况时,处于采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严重中毒,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经最近的路线进入新鲜风流中。 当回采工作面发生严重爆炸事故,爆炸形成严重的塌落冒顶,通风系统被破坏时,爆源的进、回风侧都会聚集大量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所有在该范围的人员都会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为此,在爆炸后,没有受到严重伤害的人员,要立即打开自救器佩戴好。在进风侧的人员要逆风撤出,在回风侧的人员要设法经最近路线,撤退到新鲜风流中。如果由于冒顶严重撤不出来时,首先要把自救器佩戴好,并协助重伤员在较安全地点待救。当附近有独头巷道时,可进入暂避、并尽可能用木料、风筒等设立临时避难场所,把矿灯、衣物挂在显眼处,静卧待救。 6.2.4.3掘进工作面发生煤(粉)尘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自救、互救应急措施 掘进工作面一旦发生煤(粉)尘爆炸事故,风筒往往被摧毁、风机移位、通风设施破坏、支架倒塌、巷道局部或大部垮落,使巷道变成不通风巷道。这些盲巷内充满了爆炸后所产生的一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遇险人员极易中毒。据此,现场人员应该做好以下工作 (1)当掘进工作面发生小型煤(粉)尘爆炸,支架和井巷基本未遭破坏时,在盲巷内的遇险人员在未受到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的情况下,要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按操作方法佩戴,迅速撤出盲巷到新鲜风流中。对于附近的伤员,要协助其佩戴好自救器,帮助其撤出险区。对于不能行走的伤员,在靠近新鲜风流30~50m范围的,要设法抬运到新风中。对距离远的重伤员,只能为其佩戴自救器,不可抬运;遇到这种情况,灾区人员撤出后,要立即向调度室报告。 (2)当掘进工作面发生大的煤(粉)尘爆炸,井巷遭到严重破坏,退路被阻时,遇险人员在受伤不太严重的情况下,要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千方百计疏通巷道,尽快撤出到新鲜风流中。如果巷道难以疏通,要坐在支护良好的地方,稳定情绪,等待救护队员前来抢救。对于受伤严重的伤员,也要给其佩戴好自救器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一切可能利用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待救。 6.2.4.4现场救援具体措施 (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二是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断确定。一般来说,救护力量少时,要沿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巷道中行进,对保护救护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体力有利。如果爆炸后,进风巷道垮塌、冒项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气体的威胁,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可是,这一带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地点。救护力量多时,可以进、回风两侧同时派人进入。 (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复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方法。恢复通风时,要有外向里,先侦察、后恢复,侦察一段、恢复一段。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明恢复通风段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 (3)反风。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特殊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到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时,并在保证进风方向人员已安全撤退出井的情况下,可考虑是否采用反风。但对此必须十分慎重。不经过周密分析,盲目行动,往往会造成扩大事故。 (4)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煤(粉)尘爆炸后产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且通过其它相邻巷道无法及时到达灾区,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能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政办公室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佩带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在此情况下,救护队员应在旁进行监护并要作好准备,一旦通路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员。 (5)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事故蔓延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制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蔓延,特别是在火源地点附近有瓦斯聚积的盲巷、窒息区,尤应千方百计防止火焰蔓延到盲巷、窒息区附近引起煤(粉)尘爆炸。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有遇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火势特大,并有引起煤(粉)尘爆炸危险,用直接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牺牲无法救出活人时,可考虑先对火区进行封闭,控制火势,用综合灭火法灭火。 (6)发生连续爆炸时,为了抢救遇险人员或封闭灾区,救护队指战员在紧急情况下,也可利用两次爆炸的间隔时间进行抢险。但应严密监视通风和瓦斯情况并认真掌握连续爆炸中时间间隔的规律,考虑在灾区内的停留时间。当间隔时间不允许时,严禁进入灾区,否则,难以保证救护人员的自身安全。 (7)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救护小队,担负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发现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的任务。在煤(粉)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护队员应沿巷道排成斜线分段式前进。发现还有可能救活的遇险人员,应迅速救出灾区。发现确已牺牲的遇险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时,除抢救遇险人员外,还应特别侦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点的情况,顶板冒落范围,支架、水管、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通风机、通风构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 灾区风量、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份等,并做好记录,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面抢救方案。 (8)恢复通风设施时,首先恢复主要的最容易恢复的通风设施。损坏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恢复独头通风时,除将局部通风机安在新鲜空气处外,应按照排放瓦斯的要求进行。 6.2.5调度处置程序 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煤(粉)尘爆炸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矿长、通风科科长、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中心、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6.2.6指挥小组工作程序 (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方案,并由通风科、救护队组织落实。 (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6.2.7救护队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煤(粉)尘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煤(粉)尘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7)救灾期间注意事项 a.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煤(粉)尘、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煤(粉)尘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爆炸,则按瓦斯爆炸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c.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 d.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6.3响应扩大 按照国家关于矿山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在事故情况发生恶化或本单位的救援能力不能满足抢救现场的需要时,指挥部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XXXXXX县政府启动应急政府应急预案,指挥部做好接应上级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整理汇总现场资料,上级指挥组进入现场后汇报现场状况、移交指挥权,并做好指挥与救援的配合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矿山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6.4处置措施 煤(粉)尘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序号 处置单位 应急措施 1 事故现场 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 (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或瓦检员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事故地点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风流撤退;在事故地点回风侧的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设法通过其它通道,尽快进入进风侧或新鲜风流中,通过火烟区时不要飞跑和急促呼吸,应稳步走出危险区。 (6)若因巷道冒顶无法通行,或在自救器有效时间(40min)内不能到达安全地带时,可利用避难硐室或在独头巷道、两风门之间等处用风筒、木板等构筑临时避难所,进行避灾。 (7)若避灾地点有压风管,应将阀门打开以提供氧气。避灾时应将衣服,矿灯等物挂于明显位置,以便于救护人员发现。 (8)在临时避难硐室避难人员,应保持平静,静卧等待营救,以减少不必要的体力消耗。注意节省水、电和氧气消耗,硐内只留一盏灯,其余全部熄灭,并经常性、有规律敲击管路、铁具或石块,发出呼救信号。 9若人员被堵在独头斜巷时,不可走向顶部,以防顶部积聚的瓦斯造成窒息。 2 调度室 矿调度室接到井下发生煤(粉)尘爆炸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通防科科长、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中心、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3 应急指挥组 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通风系统,制定恢复矿井通风方案,并由通风科、救护队组织落实。 (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4 救护队 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煤(粉)尘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下井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煤(粉)尘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7)救灾期间注意事项 a.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b.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粉)尘爆炸,则按灭火的要求进行处理。 c.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 d.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6.5应急恢复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保卫人员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现场治安,确保正常的秩序,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局协助维持秩序。 成立事故善后工作组并及时开展工作,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恢复正常生产后,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依据公司奖罚规定,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6.6注意事项 (1)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2)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粉)尘爆炸,则按灭火的要求进行处理。 (3)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 (4)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5)若有毒有害事故不能在24h内处理完毕,则必须在24h内对灾区进行封闭。 (6)若因火灾造成一氧化碳超限时,一并执行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7)独头巷道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调度总指挥决定是否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应急物资 表7-1 主要应急物资 序号 物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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