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地测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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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4 - 预测预报制度- 6 -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0 -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3 - 图纸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15 - 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7 -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20 - 应急处置制度- 25 - 煤矿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29 - 储量管理制度- 36 - 测量管理制度- 42 - 通知单发放制度- 49 - 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53 - 设备和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及报废制度- 57 - 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58 - 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66 - 应急救援制度- 69 - 顶板管理制度- 74 - 废弃井巷报废管理制度- 85 - 地质灾害普查制度- 86 - 三量管理制度- 93 - 回采率管理规定- 95 - 地质灾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 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在原勘探报告的基础上,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2、 按照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矿井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编制相关地质报告、图件和台账。报告、图件和台账都应数字化、信息化,内容真实可靠,每年对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图件的比例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原则。 3、 矿井地质类型每5年应重新确定。当矿井发生影响地质类型划分的突水和煤与瓦斯突出等地质条件变化时,矿井应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4、 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5、 矿井地质工作应当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6、 对重大技术问题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讨论,制定实施方案报请总工程师批准。 7、 矿井应对地质资料档案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管理;资料要齐全、完整,分类妥善保存,便于利用。 8、 矿井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介绍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每3年至少进行1次。 9、 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和其他开采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开展地质类型划分。 10、 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隐蔽致灾地质因素,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11、 地测科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测量人员对地表塌陷裂缝进行测量工作及对井田范围内边坡进行观测,水害防治中心人员对井下淋水点的涌水量及时进行观测,提供矿井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矿井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12、 估算和核实矿井煤炭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13、 调查、研究矿井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14、 在工作面回采或者掘进前宜采用“瞬变电法勘探”技术手段,对工作面范围内的老窑采空区、断层带等进行物探,尽量查明地质构造情况,以便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15、 矿井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预测预报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地测防治水工作,充分发挥地质“尖兵”作用,超前、准确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划分 第二条 地测科职责 1、负责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预测预报制度。 2、定期进行隐患排查。编制矿井年度、月度、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预测预报的审批及向公司的上报(传)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队组按照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队组超前探放水、物探等指令性工作任务的安排及报告工作。 6、地测科是矿井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的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地质、水文地质工作,做好地质调查、测绘、观测、编录,建立台账、绘制图件,为做好地质预测预报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 第三条 调度室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第四条 通风科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第五条 探水队及施工队组职责 1、根据水害预测预报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 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地测科汇报。 三、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预测预报的依据 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褶曲,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3、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如坑透仪、瞬变电法仪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 4、根据超前钻探探查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时,进行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5、根据精查地质勘探查明的井田水文地质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7、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8、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9、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四、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第七条 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地测科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地测部门与采掘部门应密切配合,及时观测被揭露的各种地质现象,分析地质规律。 3、地质预报应按年报、月报等形式进行,且应根据采掘(剥)工程的进展及时发出。 4、地质预报应做到期前预报、期末总结,预报与实际出入较大时,应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提高地质预报质量。 5、地质预报经矿井总工程师审查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预测预报内容要求 (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季)计划采掘范围。 2、顶底板岩性,顶板裂隙发育程度。 3、地质构造情况。 4、对影响采掘的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地质构造要进行专门临时预报。 5、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 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三)水文预测预报内容 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五、奖惩和其它 第九条 地测科未按规定提供预测预报,每次对责任人处罚100元,对地测科负责人处罚50元。 第十条 有关职能部门未按规定向地测科提供相关资料,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100元。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未按照预测预报编制或补充完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技术员处罚50元,对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对生产技术科长处罚50元。 第十二条 对施工队组在探放水或钻探地质构造过程中推诿扯皮不创造施工条件、延误工作的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技术管理,搞好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工作,特制定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1、 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参加例会的人员有相关矿领导、地测副总、调度室、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等技术人员。会议地点在调度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 会议内容 1) 传达矿办公会议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2) 汇报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令的执行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落实的计划和整改措施,责任到人。 3) 检查上月办公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地测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并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 4) 总结分析本科室工作情况,分析、讨论、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确定安全工作重点,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 会议内容记录地测安全会议记录本,并按规定整理归档,实行参加人员签到制度。 6) 矿总工程师总结上月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地测防治水工作进行安排。 7) 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3、考核制度 1)要求参加的相关人员必须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主持会议的总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1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 2)会议期间关闭一切通讯工具,否则罚款50元。 3)会议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保持会场纪律。 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煤矿在不同的生产阶段,必须具备地质勘探报告、建井地质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和矿井地质类型、水文地质类型报告等各类地质报告。各类报告的修编要符合相关规定。 2、矿井地质报告、兼并重组储量核实报告、补充勘探地质报告、开拓延深地质报告由有资质的勘探单位承担勘探施工并编制报告,并经相关单位评审批复。 3、建井地质报告、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矿井地质类型、水文地质类型报告的编制与评审必须先经上级公司评审批复。并要符合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与规定。 4、矿界、工业广场、村庄等各类煤柱压覆储量报告由矿编制,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报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并备案。 5、水平延深设计、采区设计、重大探放水设计及方案、年度防治水计划、中长期防治水规划等由矿编制,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报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并备案。 6、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重新计算、储量报损、注销、年度储量动态表、年度损失量报表、年度储量报告等由矿编制,经矿会审,并经矿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后上报上级集团公司审批并备案。 7、地测部门在采区设计前3个月应提出采区地质说明书,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审批,经批准后方可下发使用。 8、回采、掘地质说明书、地质、防治水年服、月报、临时预报、边掘边探设计、探水钻孔设计,地质孔、水文孔设计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储量、损失量月报、三量月报、生产中所需各种地测资料、图纸等,由矿地测部门或地测科编制,矿总工程师主管召集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会审。经修改后,所有会审单位人员全部签字后,经矿总工程师及相关领导审核签字,方可提供使用。 9、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的编制、图纸绘制,要根据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测量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规定,要符合相关要求,资料、图纸要真实、准确,图件、文字、说明必须相符。 10、档案(资料)室地测资料借用,需经科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外借。 图纸审批、发放、回收和销毁制度 一、为规范图纸的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等程序,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制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专业“制度建设”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地测科建立图纸审批、发放、回收、销毁等台账,认真记录,规范程序。地测科是矿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图纸的编制、保管、发放、回收、销毁及归档管理。 三、图纸审核是保障矿图质量的先决条件,各种矿图、各专业成果图成图后,要按照规程、图例的要求,由专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根据不同报送对象和用途,经地测部门负责人、总工程师、矿长签字盖章后,方能供生产单位使用和对外提供。 四、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同性质的图纸进行定期审查,不断充实、积累完善各类图纸和资料,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以提高其使用价值。 五、地测部门内部所有图纸的打印需经科长同意后方可打印。 六、打印地测图纸时必须首先与部门负责人联系,填写图纸打印申请单,经地测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打印,在图纸打印记录上登记图纸打印名称、数量、使用单位等。 七、所有工作人员未经科长批准,不得随意答复或将图纸发放、借给他人使用,图纸的发放要建立发放记录。 八、各单位索取或借阅图纸资料必须首先与地测部门负责人联系,然后由科长通知资料保管人员提供资料。索取资料人员必须本人办理借阅手续后,才可将图纸资料带出保管室。 九、外单位来矿索取图纸资料时,必须持有正式公函,写明索取调阅抄录名称、范围、用途,经地测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煤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方可借阅,否则一律拒借。凡是原图、底图一律不得外借。 十、矿图必须设专人保管,统一编号,分类登记,有目录索引,查找方便,达到档案化管理要求;图纸存放在金属柜内保管,防止资料受潮发霉。 十一、基本矿图、技术报告附图、科研项目附图每年应移交煤矿档案室管理,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接收交换图纸要办理相应手续,整理分类、编目登记,建立台账和登记簿,装入卷盒中。 十三、对经常使用图纸的单位采取以旧换新的方法及时回收图纸,应当收回的图纸一律收回,不能收回的做好登记,注明原因。对煤矿领导退下来的旧图纸,建立登记记录。收回的图纸确实没有利用价值,经科长批准及时销毁。 资料收集、整理、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地测工作是煤矿建设中技术工作的基础。由于构造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地测人员就要经常深入现场观测研究、收集资料,对地质现象及构造进行详细素描,通过分析研究对照整理成完整的系统的资料,通过对地测资料要进行定期综合分析,才能为生产提供较准确可靠的地测资料,去指导生产,解决生产中的问题,保证促进矿井的安全生产。 2、地质图纸、资料是矿井永久保存的基础资料,一直到矿井报废。要进行分门别类,统一编录,建立台账,妥善保存,要设立电子台账及资料室、资料柜,专人管理。并保证资料完整不丢失、不损坏,遵守保密制度。 3、必须绘制和建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中要求的各类图纸、台账,既有纸牌的还有电子版的,二者数据,日期等保持一致。 4、随着矿井建设及补充勘探,生产矿井地质报告按规定每5年修编一次,地质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认真收集资料,全面分析、研究整理成完善的系统资料,并妥善保管,为修改报告提供可靠资料数据。生产矿井地质报告须经相关单位评审批复,所有报告资料要存档保存二份以上,电子版一份。 5、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每5年重新编制,矿井防治水年度计划每年年初1月编制完成,二者要报及时上报公司批复。 6、地质、水文地质预报要有年报、月报、临时预报,经审核批准后,按时向施工单位发出预报,并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7、每月应对测绘的图纸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分析,并建立台账,发现问题及时修改电子版图纸资料。 8、每季度对井巷工程交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地测资料、图件进行 一次集中分析、审核、修改、打印成图,并逐级审签。 9、每半年对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综合水 文地质图、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水文地质剖面图等防治水图件进行 一次集中分析、审核、修改、打印成图,并逐级审签。 10、测量、地质素描、淋水/涌水点水文观测资料应在升井后立即进 行分析、核对,并填绘相关记录、台账。 11、所有地测资料,必须按照规定手薄格式收集,图文并茂,描述清 楚,以便定期分析,并长期保存。 12、地测资料提供采用委托书的形式,需经矿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其提供时间是 1)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采区地质说明书,在正式设计前3个月提供,并经上级公司审核批复。 2)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部门,地质部门在设计前一个月提供。 3)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应在回采工作面贯通后10天内提交。 13、井下原始记录,地面小窑或水害等调查,测量资料等应有正规的专用原始记录本,分档按时间、顺序保存,有目录、索引,记录本页数齐全、不少页,记录内容齐全、字迹、草图清楚,数字无涂改。升井或回到办公室后当天必须进行计算整理,登记到台账、绘制到图纸上,需要汇报的立即汇报,需要综合分析的,要将整理后的资料报相关人员进行分析,需要立即发出预报或其它通知的,要立即办理相关手续,发出通知书。 14、每月末必须进行井下采掘验收,将采掘情况填绘到相关图纸上,并认真检查修改相关图纸。 15、所有地质测量图纸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校对,检查图纸内容是否上全,精度及符号是否符合规定,并进行修改。 16、矿井储量管理工作中,图纸、台账要齐全,每月月末生产验收后,要及时进行动用储量和损失量的计算,填写各类台账和填绘各类图纸,储量变动、损失、注销,要及时填绘到各种储量图中。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全矿回采率总结,以提高煤炭回收率,矿井、采区、工作面结束后要有储量损失分析报告,每年末要上报公司储量动态表和损失量表及储量年报。 17、生产采区结束后,在6个月内,回采工作面结束30天内,要及时进行总结,对该采区、采面的地质构造、采出量及损失量等资料进行全面综合分析、整理成套资料经总工程师批准后存档。 18、采掘生产中遇到重大疑难构造时,要组织专家集体分析会诊。 19、本矿各单位借阅图纸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不经批准不得随意借阅提供图纸资料。 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制度 一、成立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领导小组 组 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各专业副矿长、副总工程师 成 员技术科、地测科、安监科、通风区、调度室、机运区、后勤科、各采掘单位等技术人员。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三、矿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范围 1、地表防洪灾害的排查 ①相关科室对矿内及矿区周边的地表径流、塌陷裂隙区渗水情况、暴雨过后地表塌陷裂隙区积水情况巡查、井田范围内农业灌溉引水渠沟进行详细的排查勘测并在本矿相关图纸上及时准确的绘制出具体的位置。 ②相关部门对矿周围的防洪排水沟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工作,及时清理防洪沟,保证防洪沟内的清洁,发现有损坏的地方及时进行修复,保证防洪排水沟的完好。 ③在雨季期间加强防洪沟的巡查工作,对井口较低位置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防止强降雨期间,积水涌入井筒内,发生事故。 2、井下隐蔽致灾因素排查 1)采空区 ①经常深入井下现场,负责每月对全矿范围内采空区的监控检查,负责协调施工单位经常性地对矿山重点部位及井巷工程进行监督监测,协调本系统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监测资料整理,圈定地表及井下采空区范围,并做好相关图件的归档工作。 ②坚持经常对新旧采空区进行实测,并及时准确的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对在实测或井下隐患排查过程中,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可能诱发大的地质灾害时,应及时向组长及副组长汇报。 ③根据采空区与我矿重点场所影响关系,以及井巷工程、保安煤柱、矿体的相互位置及影响程度,从技术上进行论证,确定我矿当前监测重点。 ④在采掘活动开始前确定矿区范围内地表采空区、地表塌陷区、地表错动区关系及影响范围。 ⑤编写地质预报时要结合相关资料与矿山施工单位负责对矿山内地表塌陷区、错动区进行监测预报。 ⑥推广应用在采空区监测地质灾害预测方面的新技术、新成果,负责研究采空区变化,并对可能诱发的地质灾害给与技术的论证并采取相关措施。 ⑦确定的采空区影响范围,圈定并标识通知相关人员,防止人员误入。 ⑧在回采过程中,对地表采空区塌陷范围进行现场观测,对塌陷情况及时汇报矿总工程师,并制定出采空区塌陷超前情况或者老顶空顶面积大未垮落情况的相关技术措施。 2、废弃老窑(井筒)、井巷和封闭不良钻孔普查 ①对矿区内及矿区周边的可能影响本矿的老窑及废弃井巷进行摸底,并在本矿的相关图纸资料上绘制出具体位置,并定期进行观测及排查。 ②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观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③定期了解相邻矿井的回采情况,如有开采完毕的矿井,调查清楚其废弃井巷是否对本矿有影响。 ④井筒、工业广场及附近汇水沟每年雨季前要清理附近杂物,疏通排水通道。 ⑤在井下发现下矿涌水量有变化时或降特大暴雨、地表水体变化等特殊情况,要及时对井筒周边水位进行测量。 ⑥若矿井后期对井田范围内废弃井筒进行充填,对井筒充填方案和回填工程监督。 ⑦在工作面采掘工程接近钻孔之前,必须对钻孔资料进行查阅,全面了解钻孔的封闭情况,编制采掘工程过钻孔设计方案。 ⑧对于钻孔资料不详、模糊的钻孔,必须以“封闭不良钻孔”对待,在设计说明中必须明确提出来,要留足防隔水煤柱,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作为安全隐患来处理。 ⑨在设计中明确告知施工单位,所要揭露的钻孔数量及位置,以及钻孔的封闭情况,让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3、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导水裂隙带等地质构造普查 ①建立年预报、月分析的地质构造预报制度,年初按照年度采掘工程计划,对年度采掘工程可能遇到的断层、裂隙、褶皱、陷落柱等地质构造进行预报;每月根据月度采掘工程计划,和井下采掘巷道揭露情况对各掘进头面,进行逐头逐面分析,准确分析巷道层位关系,对可能穿层巷道、或过老空老巷、断层、鼓包等地质构造要提前通知生产区队,提出建议,并督促区队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②建立钻孔资料分析制度,在巷道超前钻探结束后,要及时根据钻探资料,对钻孔中发现的层位变化等情况,分析前方可能存在的地质构造情况。 ③建立井下采掘活动先探后掘制度,对掘进巷道采用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方法,探明前方地质构造情况和水文地质情况,并且保证30m超前探测距离。 ④岩巷工作面每掘进20-50m收集地质资料一次,收集地质资料包括岩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如发现地质层位变化及时分析可能遇到的地质构造。煤巷掘进工作面每掘进50-70m收集一次,收集煤层倾斜角度和巷道正前走向角度外,还应收集煤层厚度情况和顶底板岩性,煤层破碎情况。如遇地质构造时,加密收集。 ⑤定期对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分析,地质资料主要包括修改施工巷道附近煤层底板等高线,掘进巷道岩层层位变化情况,若为穿层巷道及时根据第一手资料分析巷道可能出现的提前或延后穿层情况;水文地质方面要及时分析巷道顶底板滴渗水情况及水量变化趋势、充水来源等资料,若物探、钻探显示的地质构造变化区域要及时分析构造变化带附近可能出现的水文地质情况,对中型以上断层,中型以上的褶皱,超过20m/h以上的新增出水点要及时上报有关相关部门,并申请上级部门进行补充探测和专家论证。 4、瓦斯富集区普查 瓦斯富集区普查,应查明煤层厚度、变化规律、煤质和瓦斯含量及赋存状况,系统收集矿井所有的瓦斯资料和地质资料,编制瓦斯地质图,对矿井瓦斯赋存情况进行分区,开展瓦斯预测、预报工作。 5、地下含水体普查 应查明影响矿井安全开采的水文地质条件,各种含水体的水源、水量、水位、水质和导水通道等,预测煤矿正常和最大涌水量,提出防排水措施、建议。 6、井下火区普查 查明井下火区范围、密闭、气体成分等情况,提出防灭火措施及建议。 对井下已采完的工作面的防火密闭进行监控、检测,并及时汇报出现的问题。 7、古河床冲刷带、天窗等不良地质体普查 应查明井田范围内岩浆岩侵入体分布范围、古河床冲刷带、古隆起、天窗、滑坡等情况。 四 考核方法 1)要求所有单位必须参加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必须向总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罚款200元。 2)组织所涉单位进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对未做到逐项普查的对其单位进行考核; 3)隐蔽致灾因素地质因素普查过程中有问题的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防治,定期对其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所涉单位给予罚款1000元,单位负责人500元。 4)会议期间必须做好会议记录,保持会场纪律。 - 23 - 应急处置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水害应急处置能力,在矿井发生水害事故时,能够最大限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矿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要求制定了山西X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水害应急处置制度。 成立应急指挥部 组 长矿长 副组织各专业副矿长、副总工程师 成 员安监科、生产技术科、地测科、调度室、机运区、通风区、后勤科、办公室、各生产区队等负责人。 1、当井下工作人员发现水情时,应当立即向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2、调度室接到水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本矿水害应急预案,根据来水方向、地点、水量等因素,确定人员安全撤离路径,通知井下受水患影响地点的人员马上撤离到安全地点或者升井,向值班负责人和矿井主要负责人汇报。 3、调度室根据水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并立即将事故汇报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由总指挥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同时组织召开应急处置会议,采取有效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 4、地测科组织地质人员对井下出水点的水文地质条件进行分析,分析出水水源,测量人员根据采掘图纸标高计算井下被淹区域的水量面积及总水量。 5、召开应急处置会议,根据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传递并下达救灾命令。应急处置指挥包括应急处置准备、通讯设备、事故快速定位、现场掌握信息、资源获取、救援力量的集结等。 6、在应急处置过程中,指挥部随时掌握救灾进展情况。 7、应急处置过程中,应急处置指挥部随时了解处置过程中情况,必要时召开后续应急处置会议,修改处置方案,研究解决应急处置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根据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召集各应急处置小组列席会议,沟通传达相关信息,下达通知和命令。 8、救护队、现场救援人员、各专业组按照各自的职能,在应急处置指挥部的领导下,按制定的处置方案、安全措施积极地、能动地进行。 9、各水害处置小组组长及参与水害处置的相关负责人应及时向水害处置指挥部汇报进展情况。 10、现场处置小组和技术组根据现场情况,协同指挥部进行事故初始评估,划分出危险区、缓冲区、安全区,研究制定抢险处置方案和安全措施。 11、在抢险处置过程中,要贯彻处置方案优先原则,首先进行人员救助,然后进行现场监控等工作。 12、扩大应急在事故抢险处置过程中,若事态扩大,抢救力量不足,事故无法得到有效的控制,现场处置指挥部要立即向集团公司水害处置指挥部汇报;根据灾情情况,如工作难度大,要请求地方政府予以协助。 13、在水害事故汇报、处理和执行过程中,有不如实汇报、有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水害事故发生,矿将严肃追究责任。 煤矿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凯川矿地质工作应坚持“综合勘查、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3、凯川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 (1)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煤层顶底板、陷落柱、地温、地应力和边坡稳定性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预先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并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2)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生产和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3)计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层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状况,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4)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4、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5、凯川煤矿地质类型为中等,设立地测科,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6、凯川矿应定期对地质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质量。 7、凯川矿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设备,认真开展煤矿地质研究,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8、凯川矿地质组地质技术员岗位职责 (1)生产矿井地质工作联系及预报制度。 (2)地测部门与设计、开拓掘进、回采、安监等部门应互相协作、互相监督、互相配合。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进行。 9、设计部门需要地质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地测部门应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资料,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半年内交付。 (2)采区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设计部门委托后三个月内提出。特殊情况或需要进行补充勘探者,可同有关部门具体商量提供资料时间。 (3)采区地质说明书、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集团公司批准后,作为采区设计、综采工作面回采的地质依据。 (4)开拓、掘进地质说明书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提出。 (5)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工作面贯通后10天内提出。由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交生产部门使用。零星或局部地质资料,提交期限按矿总工程师签署意见执行。 10、地质部门应加强与掘进单位的业务联系 (1)地质部门提交采区或掘进地质说明书以后,应紧密配合施工单位及时进行调查编录,及时掌握地质变化,不断进行修改与补充,作出地质预报,与施工部门保持紧密联系。 (2)巷道掘进前方遇有老巷、大断层、老空区时,或接近积水区前,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时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其中岩巷揭煤安全距离如下一般距煤层10米(垂距)前,发揭煤预报;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在岩巷掘至煤层20米(垂距),发揭煤预报。 (3)遇有重大地质变化或地质疑难问题,或者存在严重不安全因素,地质上判断根据又不足时,地质部门必须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并提出巷探、钻探、物探等准备性意见。 11、加强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 (1)在回采期间,地质部门按规定及时进行工作面调查,及时填绘工作面图纸,标明工作面的进度。工作面进度的原始资料地质部门应长期保存。 (2)工作面调查时,必须认真测定采高,浮煤厚、顶底煤厚以及其他煤量损失的数据。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时或工作面严重丢煤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指明回采中的问题,并向总工程师汇报后对回采单位进行罚款。 (3)工作面内部发生变化时如煤层突然变薄或增厚,出现隐伏断层等,应及时与回采部门联系,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4)工作面停采线位置由地质测量部门根据设计规定要求确定,并预先在现场标定出来。停采线处如遇有地质变化或其他因素,不能达到预定位置时,回采部门应事先向地测部门提出,经共同鉴定认为需要变更时,由地质测量部门变更现场标记,其他人不得擅自更改。 12、地质预报 (1)包括临时性预报、月报、年报,并以年为单位装订成册。 (2)各种预报必须有文字和图纸;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资料定期分析、总结、保管、提供 第16条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 第17条有关地质图纸建立、填绘和修改补充制度 (1)12000、15000原图上的各种地质资料和采掘工程资料,每季度由专职绘图人员清绘一次。 (2)日常地质用图,一般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填绘。 第18条各类地质资料的定期分析、总结制度 (1)采区内最后一个工作面结束后三个月内提出采区地质总结,矿总工程师审查,矿档案室存档。 (2)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后30天,提出工作面采后总结,经矿总工程师审查,由矿地质部门保存。 第19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地测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 (1)地测部门向外提供地质资料、报表等,必须由技术负责人严格把关,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才能提供或报出。 (2)集团公司向上级部门报送的各种报表,需经部长审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签阅后才能报出;矿(队)向集团公司上报的各种报表,需经地测科长和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才能上报。 (3)对外提供的矿区地质图纸,其索取单位必须持有关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才能提供。 第21条科学研究 (1)为了适应煤炭工业发展,促进矿井地质手段的改革,不断丰富本学科的理论,必须加强矿井地质的科学研究。 (2)矿井地质的科学研究工作,应以解决生产中存在的技术关键问题为主,如改革矿井地质工作方法的研究;提高地质成果资料精度和可靠性方面的研究等。 (3)有关地质、水文地质等方面的科研课题,各矿地测部门要在每年年底报集团公司有关科研管理单位,并得到集团公司领导审定后填写科学技术项目计划任务书,确定负责单位,协作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以便取得科研经费,按计划开展科研工作;课题结束应写出专题。总结,由集团公司科研管理单位组织鉴定,有推广价值者应予推广。 (4)地测部门要加强科技情报工作,注意积累资料,积极开展群众性的科研活动;鼓励撰写学术论文,积极参加专业学术讨论;要组织学习,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矿井地质专业人员业务素质。 储量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 1、总工程师 (1)坚持综合勘查、科学分析的原则全面负责储量及回采率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储量及回采率人员的管理工作,确保技术管理体系顺畅运行。 (3)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储量及回采率管理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储量及回采率工作方面出现的问题,遇到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时组织制定审批相关措施,科学合理施工、减少煤炭损失。 (4)总结分析矿井、采区、工作面回采率情况,负责提高回采率先进技术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2、生产副矿长 (1)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储量及回采率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储量及回采率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贯彻落实。 (3)负责矿井生产过程中有关强化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定期组织人员对矿井、采区、工作面回采率进行调查。 (4)参加提高回采率管理工作会议,监督和落实提高回采率管理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做好储量及回采率现场管理工作。 3、地测副总 (1)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编制储量及回采率年度规划,组织人员对储量及回采率的监督检查工作。 2负责矿井储量回采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提高回采率的各项设计、技术措施的编制,回采率的考核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统一。 3组织制度各项储量及回采率管理制度,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时,组织人员到现场分析判断,做出合理的过断层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煤炭资源损失。同时应加强地质构造的观测与预判,做到描述内容数据完整准确以利于指导生产。 4负责该矿储量管理及提高回采率技术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参加制定矿井年度储量及回采率工作计划。 5负责定期组织储量管理及回采率管理人员召开储量及回采率总结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每个工作面,采区开采结束后,均要及时重新全面核实储量、采出量、损失量情况、分析工作面回采率、采区回采率。 6学习储量管理规程,落实矿井储量管理制度,抓好矿井储量管理工作。 4、地测科长 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储量及回采率管理工作。 5、储量管理人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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