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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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民爆物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山西XXXXXXXX煤业 民爆物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编制单位 编制人 审核人 编制时间 年 月 日 目 录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 1.1爆炸物品的危险源1 1.2危害程度1 1.3可能发生的时间2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2 3 应急组织及职责2 3.1主管部门2 3.2应急组构成2 3.3应急组职责3 4 预防与预警3 4.1危险源监控3 4.2预防措施4 4.3事故报警5 4.4预警行动6 5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置6 5.1事故报告6 5.2信息处置7 6.应急处置8 6.1 响应分级8 6.2响应程序8 6.3 响应扩大11 6.4 处置措施12 6.5 应急恢复13 6.6 注意事项13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14 山西XXXXXXXX煤业 民爆物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爆炸物品的危险源 主要有明火、电、振动、操作错误。 (1)明火、火种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带入存储库内的火源;使用照明取暖;库内电器失爆引起的火源。 (2)电气工作人员或非工作人员衣服带摩擦静电、照明电源、矿灯、雷管导通过程中的电源、杂散电流。 (3)振动装卸、发放过程发生的振动;运输过程中发生撞击。 (4)操作错误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加工引药、加深残眼、错误处理拒爆、残爆等。 1.2危害程度 民爆物品在运输、储存、或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均会造成公司作业人员的生命财产危害。 山西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地面设有爆炸材料库,炸药最大储存量5吨,雷管库最大储存量20000发。 山西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井下爆破选用的炸药是煤矿许用二级乳化炸药和矿用瞬发电雷管进行爆破,使用FD-50/200型矿用电容式发爆器引爆。爆破所需的炸药及雷管数量由专职爆破工领取、登记。爆破工作结束后,爆破工核实炸药、雷管的消耗数量,并由班长签字后,由爆破工将剩余的炸药、雷管交到地面爆炸材料库办理退库登记手续。 掘进使用爆破器材,在下列情况下,可能存在爆炸材料和放炮事故隐患。 (1)没有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贮存、运输、发入和使用爆炸材料。 (2)爆炸材料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3)井下爆破人员、包括爆破、运输人员未经过专门安全培训,对爆炸材料性能和使用不熟悉。 (4)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各项爆破作业,爆破作业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 (5)使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过期的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 1.3可能发生的时间 此类事故的发生没有季节性,随时都有可能发生。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处理爆破爆炸事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忌盲动原则。炸药爆炸在未搞清楚有无持续爆炸可能性之前,不可盲目接近爆炸点,而应该将现场附近的人员迅速转移。 (2)统一领导,集中指挥、分类负责、协调行动的原则。 (3)快速反应、及时施救、自救与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4)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依靠科技,提高效率的原则。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原则。 3 应急组织及职责 3.1主管部门 山西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通风区是炸药爆炸事故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矿井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实施培训演练,落实炸药爆炸的预防与防治措施。 3.2应急组构成 公司成立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应急组,在矿长领导下,开展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急组构成如下。 总 指 挥矿 长 第一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副 总 指 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书记 成 员通风区长、安全技术科长、机运区长、安检科长、综采区长、保卫科长、综掘区长、调度室主任 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调度室 3.3应急组职责 按山西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的规定执行。应急总指挥是抢险救援决策者,负责决定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方案,协调各成员开展工作,完成救援任务。 调度室负责承接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的事故的报告,根据情况请示救援总指挥启动应急处理预案,通知各科室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科室的的抢险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汇报事故和抢险救援的进展情况。 各科室成员要在指挥员的统一指挥下,按照预案分工和本科室的职责,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有效运做,共同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对从事火工工作的所有人员,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爆破工必须经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 (2)操作人员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3)所有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4)入库人员要把矿灯、自救器等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仓库外固定地点 (5)经常检查库内的照明设施,确保其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6)运输爆破物品必须专车运,并有明显标识。不同性质的炸药和雷管不能同车储存、同车运输。 (7)爆破物品入库前,必须严格进行检查、验收、核实,严格执行入库手续。 (8)爆破物品应分类储存,不得超量存放。 (9)雷管在导通试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10)在运输、收发、储存等操作中,严禁撞击、坠落、推拉、掷滚、敲打或有明火现象,必须执行轻拿轻放制度。 (11)每天检查库存的爆破物品,并且按账本核对炸药、雷管的储存量。发现账、卡、物不符时,应立即查明原因,迅速处理。 (12)发放爆破物品时,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认真检查爆破工的爆破作业操作证书,核对照片、姓名。爆破工必须在签字表上签字。电雷管必须由专职爆破工运送,运。运送电雷管和炸药时,前后必须保持10m以上距离。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直接将爆炸材料运送至作业地点,不得在中途逗留。 (13)对退回的炸药、雷管,保管员要认真清点,检查是否和报表相符,确定无误后填写在实退数量栏内和领料单的退回栏内,并在领料单核现场使用报表实退栏内签字,上账入库,报废雷管上报废账。 (14)定期检查火药库内灭火器材,经常保持完备有效。 4.2预防措施 (1)爆破作业前必须全面掌握所使用的炸药、雷管的性能特点,做到心中有数。 (2)建立健全炸药的管理责任制,领用爆破材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各类爆破材料必须分别运输同时要避免强烈摩擦和振动,并且必须远离明火,避免在雷雨天运输,爆破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上岗,严禁未经培训考核无证上岗。 (3)每次爆破后要进行严格检查,彻底清除残留炸药,严禁不检查就装运矿岩,严禁打残眼,严禁用糊炮处理大块矿岩。 (4)必须严格按批准的设计和爆破说明进行爆破作业,严禁超量装药。 (5)爆破前必须放好警戒,确保人员都已经撤离到安全距离之外。 (6)严格对雷管库、炸药库和其它爆破材料存放地点照明和防潮设施的检查,严防因照明线路短路和产生电火花而引爆雷管或炸药。 (7)严格落实从业人员资格和持证上岗制度,坚持不懈地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宣传,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8)加强对公从人群的易燃易爆危险品事故防护的应急知识教育、演练。 4.3事故报警 4.3.1电话报警 (1)瓦检员、安全员、运输人员等工作人员通过井下固定电话向调度室报警。 (2)瓦斯监控室值班人员,通过固定式监测仪发现各项气体浓度超标,向调度室报警。 通风区值班室、调度室坚守24小时不间断值班,接受事故报警。报警电话 调度室(外线) (内线) 通风区 监控值班室 4.3.2报警内容 (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涉及范围等;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已采取的措施及当前事故的抢险情况等。 4.4预警行动 (1)值班人员接到报警,调度室值班人员立即向矿领导、应急队伍、管理部门、应急相关人员报告。 (2)矿领导根据现场报警情况,预测险情,启动山西X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通知进入预警状态。 (3)总指挥部人员进入调度室,总指挥报告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险情,部署应急抢险工作,确定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 (4)专家组为指挥部现场提供瓦斯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确定应急措施。 (5)现场指挥明确应急处置措施,集结应急队伍。 (6)应急队伍(通风队、抽采队、采煤队、掘进队、运输队应急人员)按照指定地点集结,携带专用防护器材及专用工具,穿戴安全防护服装,迅速到达指定现场。 (7)应急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做好提供应急保障准备。 5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置 5.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公司各职能部门报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时,总指挥部应在规定时间(60分钟)内向政府煤监部门驻矿机构、方山县煤炭中心报告。事故报告部门及联系方式见表5-1。事故报告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 (4)已经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等; (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表5-1 事故报告部门及联系电话 煤矿管理部门 上报部门 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部门名称 联系电话 技术科 三人小组组长 通风区 县煤炭中心 安监科 5.2信息处置 表5-3 事故信息处置程序及内容 序号 处置程序 信息内容 提供单位/人员 提供时间 1 事故现场信息 (1)区域、时间 (2)遇险人员数量、伤亡情况 现场相关人员 报警时 2 事故发生场所基本信息 (1)作业面工作人员、生产班组情况 (2)现场应急器材、避难所与急救药物 井下区队负责人 接警时 3 事故预测信息 (1)事故等级预测,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情况; (2)启动危险品爆炸事故专项应急预案、通知应急相关人员,进入预警 总指挥部 启动预案时 4 应急指挥信息 (1)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指挥 (2)调集应急资源、下达应急响应指令; (3)跟踪应急抢险现场; 指挥部负责人 抢险救援过程 5 应急抢险信息 向总指挥部反馈应急抢险信息 (1)险情发展动态 (2)受伤人员救护情况 (3)应急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工具、医疗救护保障需求 (4)事故扩大报警 现场指挥 通风队、抽采队等应急队伍 应急保障部门 抢险救援中 6.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分为以下两级 (1)Ⅰ级应急事件(公司级) 事故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超出某一科队范围,启动公司级应急,总指挥部组织内部应急队伍、协议应急救援单位、外部应急救援队伍等实施应急行动。 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本矿应急能力难以控制时,总指挥部立即向吕梁市煤炭工业局应急响应中心报警,请求启动政府应急,同时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在政府现场指挥部未到达现场前,组织自救。 (2)Ⅱ级应急事件(科队级) 事故危害、影响局限于某一部门,该生产部门完全有能力处理的事故,启动、科队级应急,由科队负责人组织响应行动。 6.2响应程序 6.2.1调度室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后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中心、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6.2.2现场指挥部 (1)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及时向方山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吕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及抢险救援计划进展情况。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计划,力争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3)根据事故发生的状态,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计划,并对工作中发生的争议果断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发生的变化和出现的新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内部抢险救援力量不足时,应及时联系吕梁市矿山救护队协助井下救援工作。紧急调配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保证救援所需。 (6)做好稳定社会工作和伤亡人员善后工作。 (7)负责事故调查处理或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9)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 (10)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6.2.3救护队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危险化学品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6.2.4事故发生后现场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爆炸事故,人会感到空气剧烈震动,有急速流动声或巨响,此时 (1)要立即背向空气颤动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用衣服盖住身体,减少身体暴露面积。附近有躲避硐时,可立即进入躲避硐内以降低爆炸冲击波对人身的直接冲击。 (2)保持冷静,尽快判明发生爆炸的地点、影响范围、爆炸性质、危害程度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3)设法向可能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通知。 (4)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没有受伤的人员应积极救助灾区受伤人员。 (5)在爆炸地点附近人员应在老工人、班组长的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6.2.5调度处置程序 调度室接到爆炸的汇报后的处理程序按以下顺序执行 (1)立即通知可能受爆炸威胁区域的所有工作人员撤离,通知相关变电所切断受灾影响区域内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2)迅速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矿值班领导、分管副总、事故单位主要领导及救灾指挥中心、各救灾小组成员赶到矿调度室成立救灾指挥小组,研究处理方案,同时通知救护中队赶到事故地点组织抢险救灾。 6.2.6指挥小组成立后的工作程序 (1)迅速清点井下人数,根据侦察情况及撤出人员反映判明是否还有被掩埋人员、需要救护人员位置、救护路线等,并安排救护队组织营救。 (2)矿长、矿总工程师应尽快召集指挥部人员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已探明的灾情,选择合理方案并由救护队组织落实。 (3)落实各抢险救灾小组做好运输、医疗、物资供应等后勤保障工作。 6.2.7救护队接到通知后的应急处理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赶到矿调度室。 (2)简单了解爆炸发生地点、范围及其它异常情况。 (3)实施救护工作。 (4)到达爆炸现场后首先在安全地点设立临时救护基地。 (5)安排救护人员分组进入灾区,按救灾指挥小组指示,组织营救可能受伤人员,查找遇险、受伤人员并积极组织抢救。 (6)清理、疏通堵塞巷道,逐步恢复矿井正常通风。 6.3 响应扩大 在事故情况发生恶化或本单位的救援能力不能满足抢救现场的需要时,现场抢险指挥人员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行或吕梁市政府启动应急政府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做好就接应政府应急救援队伍的准备。同时整理汇总现场资料,以便在政府救援指挥组进入现场后能准确说明现场状况、移交指挥权,并做好指挥与救援的配合工作。按照国家关于矿山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等。 (1)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Ⅰ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 (2)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Ⅱ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造成50-10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3)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Ⅲ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30-50人中毒、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4)出现下列情况时启动Ⅳ级响应造成或可能造成1-3人死亡,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一定社会影响等。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矿山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分级标准。 6.4 处置措施 (1)事故最早发现者如果认为事故可以控制,并能保证人身安全,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主动投入抢险工作,在第一时间抢救伤员。如果认为不可能控制,立即撤离现场并向矿调度室、采掘队长报告,不得采取不必要的冒险措施。 (2)矿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并向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预案有关人员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有继续爆炸危险和有无伤害人员,以最快速度将伤者脱离现场,严重者尽快送医院抢救。 (4)指挥部成员到达事故现场后,根据事故状态及危害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依据具体情况指挥各应急救援队立即开展救援并决定是否需要扩大救援。 (5)事故波及到附近作业人员安全时,立即采取措施,通知受威胁区的人员,立即向安全地带转移。 (6)医疗人员到达现场,应立即救护伤员,对伤员进行清洗包扎或输氧急救,重伤员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6.5 应急恢复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事故隐患消除后,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保卫人员负责维护好事故后的现场治安,确保正常的秩序,必要时可请求公安局协助维持秩序。 成立事故善后工作组并及时开展工作,做好伤亡员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做好受伤者的医疗救护工作,协调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恢复正常生产后,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分析和处理,对事故损失进行评估,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依据公司总部的劳动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6.6 注意事项 (1)抢救处理过程中,应安排专人监测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防止发生人员中毒和二次爆炸事故。 (2)如果爆炸事故引起了瓦斯、煤尘爆炸,则按灭火的要求进行处理。 (3)直接参加抢救人员,应带有氧气呼吸器,否则不得进入危险区和接近爆炸地点。 (4)救灾完毕后,应立即着手清理现场,要注意资料收集和记录工作,以备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5)若有毒有害事故不能在24h内处理完毕,则必须在24h内对灾区进行封闭。 (6)若因火灾造成一氧化碳超限时,一并执行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7)独头巷道发生有毒有害气体超限时,由调度总指挥决定是否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地面医务室备用相关医疗器具及救护工具,当班值班司机随时待命出发,井上材料库备足支护材料。各相关单位定期经检查维护,确保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所有工作人员能正确使用,确保处置得当及时。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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