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底操车设备招标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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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底操车设备招标书 枣庄市中泰集团留庄煤业有限公司副井井底推车设备为销齿式推车机,采用长臂摇台,因机械严重磨损和液压系统存在部分不满足工作需要情况,现对井底操车系统进行招标。 一、必备条件 1、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2、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有税务登记证。 4、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规格型号及数量 1、井底销齿推车机两台,左右对称各一台(长度为6米/台)。包括推车机范围内的跑道和矿用钢轨(30kg/m)。包含备用小车节2个,小车滚轮20套。 2、长臂或其它形式满足现场需要的短臂摇台4套(液动和手动两种操作方式)。 3、阻轮式液动阻车器4套。 4、液压系统液压站要求双机双泵。系统由液压站、液压控制系统和液压管路系统组成。原安全门仍保留,其液压控制接入本系统。 5、提供所需的其它电器附件,完成电器控制调试。 三、技术要求 操车设备(机械、液压部分) 操车设备主要用于实现罐笼井下车场装卸矿车,能够实现装罐、卸罐、定位及调运等功能。 矿车规格MGC1.16A型1t固定箱式矿车,600轨距,自重610kg。 铺轨型号和轨距30kg/m轻轨总长约60米,600轨距。 3.1.1 操车内容 推车机罐笼外推车或调车;推车机推头不进罐推车。 每股道设置一台多功能销齿推车机,与摇台、安全门、前、后阻车器配合完成装罐、卸罐、配车、调车等各种作业,进罐矿车靠罐内阻车器来实现定位。井底推车机最大推车行程为6m,推力3吨。启动推车机将前阻车器处一辆矿车推入罐笼,同时顶出罐内的矿车。 装罐作业完成后,接下来进行调车作业,启动调车模式,推车机启动,拉车爪升起,拉第一辆矿车。矿车由拉车爪沿坡道调至前阻车器等候装罐,推车机返回起始位置。推车、调车分别进行,推车爪、拉车爪不同时工作。 推车机不需进入罐笼。 3.1.2.主要技术特征 适应矿车型号 MGC1.16A型1t固定箱式矿车 轨 距 600 mm 每次装(卸)矿车数量 1辆 推车运行速度 0.5~1.5 m/s(无级可调) 推车机最大推车行程 井底 6000 mm 液压马达采用伊顿液压系统(济宁)有限公司原装产品。 3.1.3.技术要求 ①推车机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煤炭及机械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推爪、拉爪等所有结构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低噪音和耐磨性能,能承受各种工作载荷;还应具有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维护量小的特点,整体性能必须满足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②推车机要缓冲性能好,而且要起动、停止迅速平稳,冲击轻微,易于调节,能够满足满载频繁起动;设计、制造、运行中要采取降噪措施,运行中无销车的跳动现象,保证运行平稳,运行噪音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推头、销车、起爪器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以避免杂物落入其内部,影响推车机运行。 ③小车可整体铸造或采用20mm以上钢板焊接。销轴直径大小要合理,采用耐磨材料,以提高推车机的耐磨性能。跑道为加重型耐磨槽钢。跑轮采用防水密封轴承,轴承为哈、瓦、洛三厂之一。 ④推车机的速度应能实现无级调速,可自动调速。 ⑤推车机拉车爪能实现自动起落,结构要符合噪音低的要求,可控性强,自动化程度高。推车爪和拉车爪落下后,高出轨面高度要保证矿车顺利从其上方通过,以满足各种工况需要。推车和调车分别进行,推车爪工作时,拉车爪不能同时抬起,推车爪和拉车爪不能同时工作。 3.1.4.供货范围 井底销齿推车机两台,左右对称各一台。 包括推车机范围内的跑道和30Kg/m钢轨约60米。 液压马达采用伊顿液压系统(济宁)有限公司原装产品。 3.2.井底摇台 因矿方井深361m,副井载荷变化大,钢丝绳伸缩量大,造成罐笼搭接困难,要求供方产品满足我方实际工作需要,可采用长臂摇台或其它形式摇台。驱动机构采用液压侧面驱动。具备手动、液动两种工作方式。 3.2. 1.主要技术特征 轨 距 600 mm 摇臂长度 以现场实测为准。 调节高度 井底 300 mm 摇臂结构 16Mn钢板组焊成箱型结构 配重方式 自动配重式,配重可调。 联动方式 液压连接双侧联动,同步缓冲并自锁,也可手动。 3.2. 2.技术要求 摇台的设计、制造应符合MT2171990标准和国家、煤炭及机械行业相关技术标准;主梁采用箱形断面,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承受各种工作载荷;油缸无压仍能支撑摇臂不落下,安全可靠;摇台起落要平稳,对罐笼及摇台自身限位装置冲击轻微;保证摇尖与罐笼导轨衬的结构在摇臂与罐笼搭接时,不仅要间隙小、平滑,而且罐内外的基本轨不会错位,侧向定位可靠,从而使推车机能顺利进罐推车,矿车出罐不掉道。摇台的整体性能要安全可靠,满足最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3.3. 井底阻车器 阻车器为阻轮式,采用弹簧缓冲装置,当车轮撞击阻爪时,阻爪使套在固定轴后面的弹簧压缩,撞击的能量被弹簧吸收。阻爪的尾部通过连杆和操纵机构连接。 3.3.1.主要技术特征 轨距 600 mm 矿车型号 MGC1.16A型1t固定箱式矿车 阻车器配置按满足3吨矿车车型配置,允许形变7800Nm 3.3.2.技术要求 阻车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煤炭及机械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能够阻挡矿车通过,承受各种工况的载荷。结构简单合理,采用弹簧缓冲装置吸收阻车变形,关闭灵活自如;除阻爪外,无突出地面的部件,外观平整,利于人员通行;整体性能满足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3.3.3.供货范围 液动阻轮式阻车器 井底 4台。 3.5. 液压系统 液压系统包含液压站、液压控制系统和液压管路系统。 3.5.1.主要技术特征 供油系统 并联双泵,一用一备。 控制方式 自动。 油泵产地榆次液压有限公司产品,一用一备。 电动机型号及功率 井底 YB160L4,N15kw,防爆型。 电动机数量及电压 井底 2台,一用一备,额定电压660V。 工作压力 3~20 MPa(连续自动可调) 控制阀 包括流量比例阀、压力比例阀、换向阀及溢流阀等一套,阀数量根据液压系统图确定。 要求推车机马达、摇台和安全门马达压力、速度均配置可根据需要分别调整的调压、调速阀。 液压管路及附件全液压胶管,一套。 上述液压系统中,液压电磁控制阀采用宁波东海液压件实业有限公司或宁波华液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防爆电磁阀,液压站各元件结构、尺寸等尽可能与我公司上井口使用的液压站产品相同,以便互换。其它元器件采用国内名牌厂家的引进技术产品。 3.5.2.技术要求 ①液压系统的设计、制造应符合国家、煤炭及机械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系统的强度、刚度和防渗漏性能应能满足系统高压工作的要求,其配置和整体性能应具有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可靠性高、维护量小的特点,保证操车设备安全运行,满足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的要求。 ②液压系统要具有比例控制功能,系统的压力、流量可根据不同的设备运行能够自动调节,以保证实现对不同设备载荷、速度的控制,使各操车设备的启动速度、运行速度、停止速度分别按各自设定曲线图形运行。其中推车机应能自动无级调速运行,可以为装(卸)罐和调车两类工况分别提供高速小推力,低速大推力的动力输出,满足正常各种工况装(卸)罐的要求;摇台起落速度应能采用比例控制,从而减小摇台抬起和落下时的振动和冲击。各操车设备的运行速度可根据提升时间要求设定最佳值。 ③为了保证系统的可靠及维修方便,系统采用双路供油,一套工作,一套备用;并具有超压、超温、液位、过载等自动保护功能和滤油提示功能。当设备不动作时,液压系统应处于空负荷运转状态,从而满足系统节能降耗的要求。 ④为了提高系统的可靠性,防止泄漏,电磁阀采用宁波东海液压件实业有限公司或宁波华液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防爆电磁阀,其它液压控制阀采用台湾NORTHMAN产品,其它元件也要采用国内名牌厂家或独资企业的引进技术产品;液压站及电磁阀均应采用整体通道块技术,且管路采用全液压胶管,以便于安装维修。 ⑤液压油缸缸体及密封件要求德国原装产品,保证不泄漏,性能可靠。 ⑥液压系统在工作过程中,决不能出现跑、冒、滴、漏和咬死现象。 3.5.3.供货范围 井底液压系统一套,防爆型,包括液压管路及附件一套,备用防爆电磁阀一套。 3.6 其他 操车设备必须运转可靠、灵活、平稳、紧凑,决不能出现跑、冒、滴、漏和咬死现象。井底操车设备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要本质安全型(防爆)型,在投标时要求操车设备供货商出示国家授权权威机构出具的防爆试验证书、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标志。 供货商还须提供专用工具一套。 四、 操车电控装置 4.1 概述 井底工作电源AC660V,液压站油泵电机,660V, 15kw;电磁阀工作电源为DC24V。 操车电控仍采用现有PLC控制系统,根据现场具体程序调试及所需电器附件安装及外委联系和费用,全部由供方负责。要求按井底的操作设备的操作程序进行配置,达到工艺流程、系统配置、相互闭锁、程序控制等方面满足操车设备技术功能要求。 4.1.1闭锁关系 操车系统执行程序间的闭锁关系必须符合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罐笼到位,信号工发出停车信号后,摇台才能落下,摇台落下才能打开安全门; 当摇台落下安全门打开,前阻车器才能打开,推车机才能前进推矿车至限位位置; 当推车机退回、安全门关闭、摇台抬起、前阻关闭,才能发出提升信号; 操车与提升信号闭锁只有当操车各执行部位处于正常位置方可发出提升信号,否则发不出开车信号;安全门未关闭,只能发出调平和换层信号,发不出开车信号。发出开车信号后,安全门打不开。 4.1.2操作方式 自动操作 系统具备启动条件后,按预置的逻辑闭锁关系,启停相关设备,自动完成一个完整的推车、调车过程,不需人工干预。 该方式仅适用于完成标准单车的推车进罐和调车工作。 仅当井下均为自动方式时,自动状态有效。 半自动操作方式 对操车工艺流程中的某个设备或某几个设备依必须的闭锁关系,通过操作半自动启动/触发装置,进行手动操作,其余部分按自动方式运行。 该方式仅适用于完成标准单车的推车进罐和调车工作。 手动操作(有联锁)方式 用专用的按钮来单独控制每一操车设备,为防止手动操作顺序错误引起事故,遵循必须的闭锁关系。 该方式适用于所有工况。 检修(无联锁)方式 解除所有闭锁关系,用按钮来单独控制每一操车设备。 该方式仅用于调试设备,不可用于正常生产。 五、安装要求 l 5.1 设备安装及调试 供方所供设备应根据需方现场基础条件加工,设备安装应采用现有基础梁,禁止在副井井壁基础范围内,通过爆破方式施工。 供方必须按照标书所要求的配合完成整套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安装后验收应在需方代表到场的情况下进行,应以整个设备的正常使用作为最终验收条件。消除缺陷恢复性能之后,供方必须将缺陷成因、消除措施及恢复性能的日期和时间等报告提交需方。报告一式两份。 六、招标要求 投标人需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编制标书,一式七份,一份正本(加盖行政公章)、六份副本(正本的复印件)。标书内容包括 1、标书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简介、资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对招标要求相应程度。 3、投标设备单价。 4、售后服务。技术培训对值班工、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微机软件等操作培训。 5 售后服务 安装调试生产后现场跟踪服务3天,正常后,方可验收。维修服务必须是在接报后24小时内提供,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供方必须从供方和需方签定验收证明的日期起24个月内,保证所提供和安装的设备与系统没有因设计、材料和制造工艺的不合理而造成的缺陷,如有此种缺陷均必须由供方来赔偿并负责消除缺陷恢复性能。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6、供货时间为自签订合同后 天(生产周期为天)。 7、供方负责指导安装。 七、付款条件 货物到矿后,付货款总额的30%,验收合格、运行正常1个月后,付款60%,留10%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枣庄留庄煤业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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