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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6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根据公司和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总体布署和安排,为进一步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提高矿井上下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矿井长治久安,促进安全生产,实现动态达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矿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矿承包集团副职 成 员各分管副总及生产部长、计划科长、安全科长、劳资科长、地测科长、机电科长、运输科长、通风科长、宣传科长、综安队长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生产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科长、宣传科长、计划科长任副主任。 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规定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分井下、地面和安全文化建设三大块,其检查方式均为动态检查,不定日期、不定时间、不预先安排。具体操作程序为井下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动态和一次全矿集中大检查,其中采、掘、巷修动态检查由生产部分管副部长牵头组织,机、运、通、皮带动态检查分别由机电科、运输科、通风科、综安队牵头组织,全矿集中大检查由生产矿长牵头组织;地面每月进行2~3次动态和一次全矿集中大检查,其中动态检查由计划科牵头组织,全矿集中大检查由生活矿长牵头组织;安全文化建设每月检查一次,由工会主席牵头组织。 (一)、参加检查人员 1、井下集中大检查由付总以上矿领导、生产管理科室人员和政工科室相关人员、生产辅助单位科(队)长、各采掘单位党、政、技负责人等人员参加; 2、机、运、通、皮带检查与采、掘、巷修检查同时进行,分别由机电科、运输科、通风科、综安队自己内部组织和分工; 3、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由付总以上矿领导及除采、掘以外的矿所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 4、安全文化建设检查由相关矿领导、宣传、安全、工会、党办、组干、纪委、计划、劳资、行办、职校、团委等科室人员及安全文化建设联络员参加。 (二)、相关要求 1、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⑴、采、掘、巷修动态检查由生产部分管副部长在矿早会后通知,安全科、工资科派人参加,必要时机电科、运输科、通风科、综安队也派人参加。 ⑵、集中大检查当天,由生产矿长在矿早会上通知,检查人员于740之前到矿六楼会议室集中,由生产部长分工。原则上要求应该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且不得迟到,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向生产部长请假;副总及以上矿领导向生产矿长请假。 ⑶、矿实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负责制,本着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生产部建立检查记录档案。每次分工时,名单排在前面的为该检查小组组长,负责安排本小组内的分工以及检查表的填写、定级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考核工作。 ⑷、检查表必须如实反映现场真实情况,并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和贯标要求认真、仔细填写,不合格的检查表要返回重填。另外检查中要求不得出现不定级事件(掘进当旬无足够的进尺除外),若出现则视为不合格品。各检查小组组长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⑸、各检查组上井后及时将检查表交到生产部,下午200汇总。参加汇总人员为矿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及采、掘队长和主管技术员。要求应该参加汇总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且不得迟到,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跟生产部长请假。机、运、通、综安队下午200汇总时分别将各自检查的存在问题及考核情况在会上一并通报。 ⑹、检查后的两天之内,由各检查小组组长牵头,安排本组检查人员对查出来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跟踪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及时报到生产部,以便在下次生产会上通报。机、运、通、皮带检查的复查通报工作一并进行。 2、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 ⑴、地面小分队动态检查由计划科通知,相关单位派人参加。在矿六楼会议室集中、分工。 ⑵、集中大检查当天,由生活矿长在矿早会上通知,相关单位安排本单位参加检查的人员准时到矿六楼会议室集中、分工。原则上要求应该参加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参加,且不得迟到,有事不能参加者必须提前请假。 ⑶、检查人员要对地面单位的安全管理、文明生产及卫生、工作精细化管理、绩效考核、劳动纪律、综合治理、设备管理、节能等其它管理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 ⑷、检查表必须如实反映被检查单位现场真实情况,并严格按照评分办法和贯标要求认真、仔细填写,不合格的检查表要返回重填。另外各检查组中不得出现多个单位分数相同的现象,若出现则必须重新检查。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⑸、各组将检查表填好以后,及时交到计划科,计划科将各检查组的检查、评分结果在第二天早会上通报。 3、安全文化建设检查 ⑴、安全文化建设的检查时间由工会主席进行安排,由宣传科负责通知、分工。 ⑵、安全文化建设的检查分安全理念文化建设、安全行为文化建设、安全制度文化建设、安全物质文化建设四个方面内容,具体要求见安全文化建设评估考核细则。 ⑶、安全文化建设检查结合每周五安全活动和每班安全活动以及其他有关安全文化工作,对全矿各有关单位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⑷、各检查组在检查的同时,要带着上次检查时存在的问题,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宣传科对照考核标准提出考核意见。 ⑸、各组将检查表及复查结果填好以后,及时交到宣传科,宣传科将各单位的检查、评分及考核结果在矿早会上进行通报。 4、各检查组人员只对评级、评分的公正负责,但不得打感情分;被检查单位人员不得威胁、利诱检查人员,凡出现违规现象一经查实,矿将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严肃处理。 5、生产部建立采、掘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复查档案;机、运、通、综安队建立各自的检查、复查档案;计划科建立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档案;宣传科建立安全文化建设检查、复查档案。对由于检查不严、不细、不实或谎报复查结果,而导致发生安全或质量事故的、公司查出安全文化建设重大问题的,矿将追究相关检查、复查人员责任。 三、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办法 (一)、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 1、由于矿目前没有力量组织人员对辅助单位所管辖的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分,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仅在采煤、掘进、巷修等三个专业中进行,辅助单位根据公司检查结果实施季度考核。 2、考核标准为矿综合各单位生产工艺、作业方式、装备情况及现场环境等因素,确定各自的基础分。单位月底总评得分与基础分之差,再乘以当月绩效工资总额的2,即为对各单位的考核(正奖负罚)。 3、单位月底总评得分等于动态检查平均得分(含公司动、静态检查)与集中检查平均得分之和的一半。基础分标准为水采工作面95分、综采工作面94分、锚喷巷道95分、锚网巷道94分、巷修工程93分。 4、生产部于月初前将上个月对各单位的考核汇总,劳资科在工资中兑现。 5、矿对井下辅助单位的考核 ⑴、为实现全员考核,矿决定对机电科、运输科、通风科、皮带队、综安队、东风井队等六家井下辅助单位实施季度考核。考核依据为公司季度标准化检查总评排名。专业排名为公司第一名时,绩效工资总额提高2;第二名时,绩效工资总额提高1;第三名时,绩效工资总额降低1;第四名时,绩效工资总额降低2。 ⑵、单位的具体划分为机电科、皮带队、综安队、东风井队归机电专业;运输科为运输专业;通风科为通风专业。 ⑶、公司季度标准化检查结果出来以后,生产部将考核汇总,劳资科在工资中兑现。 (二)、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 1、地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考核,分综合、生产和辅助三个组进行。综合组包括退管办、居委会、党办、宣传科、纪委、审计、组干、财务、团委、计生办、工会等十一家单位;生产组包括生产部、安全科、地区、计划、劳资、行办、地测、保卫、计通中心、职校等十家单位;辅助组包括物管、多种经营、机电、运输、通风、皮带、供应、综安、总务、选煤厂、环保等十一家单位。 2、考核标准为单位月底总评得分与基础分之差,再乘以当月绩效工资的总额,即为对各单位的考核(正奖负罚)。 3、单位月底总评得分等于全月每次检查得分之和除以检查次数。基础分标准为综合组96分、生产组94分、辅助组92分。 4、计划科于月初将上个月对各单位的考核汇总经矿考核会通过后由劳资科在工资中兑现。 5、对检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根据情节轻重罚款100~500元/次。 (三)、安全文化建设 1、全矿采、掘、机、运、通、外包队、皮带队、综安队、洗煤厂、总务科、供应科、多种经营、物业管理科等二十三家单位的安全文化建设检查得分为95分时,不奖不罚;低于95分时,每减少1分扣罚该单位100元,高于95分时,每增1分奖励100元。 2、对上次检查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由宣传科根据具体情况和严重程度进行50~500元罚款。 3、宣传科在下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考核办,最后从相关单位的工资中兑现。 四、矿井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 (一)、保证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 1、器材科 ⑴、负责收集、整理、保存钢材、钢轨、钢筋铁丝、钢绞线、管材等出厂合格证、抽查化验单(向公司物资贸易部索取)。 ⑵、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水泥及外加剂、单体支柱、金属铰接顶梁等的出厂合格证,并负责委托工程材料研究所按规定抽检水泥、外加剂、黄砂、石子等材料,做好抽检报告的收集、整理、保存工作。 ⑶、负责出具锚索、背板和充填材料等的出厂合格证并抽查上述材料,整理、保存合格证和抽检单。 ⑷、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内加工材料刚性支架、可缩支架及其附件、柱鞋 、 锚杆杆体及配件、树脂药卷、菱形、钢筋网、塑料网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抽查上述材料,并收集、整理、保存抽检单。 ⑸、负责向使用单位按规定提供出厂合格证,检验、试验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⑹、负责检查、验收所有进库材料,对不合格的材料拒绝进库,严禁不合格的材料发放下井。 2、综安队 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液压支架的出厂合格证。 3、地测科、东风井队 负责委托化验井上、井下水质,并收集、整理保存化验单。 4、运输科 负责目测和动尺检查所下材料的规格质量,对有明显缺陷的材料不得下井。 5、生产区队 ⑴、区队材料员负责向器材科索取井下所用材料的合格证。 ⑵、班组人员和区队干部对现场使用的材料除检查产品合格证外,该现场实查的要实查,该记录的要记录,该签字的要签字,对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 ⑶、负责(岩巷)在现场制作混凝土试块达到规定的养护期后打上井,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 ⑷、负责按规定做好、记录好采煤班评估,掘进班组分项工程检查,区队分项工程检查,并将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好。 ⑸、负责建立、健全、完善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和措施并贯彻、考试、签字,将资料收集整理保存好。 6、生产部 ⑴、负责联系、委托送检混凝土试块,并将试验报告收集、整理、保存好。 ⑵、负责矿压数据和资料的收集、整理、处理,并保存好。 ⑶、协助矿领导对全矿各单位保证资料进行监督检查。 (二)、考核办法 矿井季度综合考核经公司验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一级,符合公司奖励标准,且无工伤事故、安全文化建设检查和个别系统未达一级标准等百分比例扣款时,各系统考核标准如下(当有以上三种情况的百分比例扣款时,奖励标准按相应百分比例下调)。 1、矿井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为公司第一名 ⑴、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一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12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100元进行奖励。 ⑵、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二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9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80元进行奖励。 ⑶、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三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8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70元进行奖励。 ⑷、系统得分为公司第四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7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50元进行奖励。 2、矿井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为公司第二名 ⑴、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一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10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80元进行奖励。 ⑵、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二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8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60元进行奖励。 ⑶、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三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6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50元进行奖励。 ⑷、系统得分为公司第四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5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30元进行奖励。 3、矿井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为公司第三名 ⑴、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一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8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60元进行奖励。 ⑵、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二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6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50元进行奖励。 ⑶、系统得分为公司第三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5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40元进行奖励。 ⑷、系统得分为公司第四名且达一级标准时,单位得分高于或等于系统平均分,按人均40元进行奖励;低于系统平均分不得奖。 4、采、掘、机、运、通、地测防治水六大专业中凡未达一级标准者,该系统全部不得奖。 5、采掘系统在公司标准化检查中的未检单位,按本系统中低于系统平均分数的单位奖励标准进行奖励。 6、地测、调度、选煤、煤质、运销的考核也按公司检查中系统排名给予一定奖励。 7、地面各单位由矿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届时制定方案进行奖励。 8、季度内发生轻伤事故,责任单位标准化奖励金额减半;季度内发生重伤事故,责任单位不得奖。 9、因安全文化建设检查得分达不到95分,而被公司扣除的奖励金额,矿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单位得分情况落实罚款数额,从单位和个人工资中扣除。 10、个别单位因工作严重不到位而影响矿井排名或不得奖时,矿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将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10000元罚款。 11、矿井季度综合考核经公司验收低于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被公司罚款时,矿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将按系统在公司排名和各单位得分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并将罚款从相关单位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12、公司对各单位的标准化检查罚款,由矿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责任情况,确定责任单位应该承担的金额。有奖励时从相关单位的奖励中扣除,无奖励时从相关单位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五、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申报工作 1、计划科每月5日前将矿井上个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资料报公司经营管理部。并负责年度标准化矿井的申报工作。 2、生产部、宣传科、机电科、运输科、通风科、地测科、选煤厂等单位每月3日前将上月标准化检查资料报计划科一份。 3、每季度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后,管理考核办公室根据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综合考核结果将考核方案报矿标准化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考核。 六、奖励资金来源和罚款处理 安全质量标准化奖励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标准化奖励资金。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方面凡与本办法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一 井下文明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施工管理、规范作业现场,保证井下设备运转正常和系统畅通,预防瓦斯、粉尘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给井下职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条件和作业环境,杜绝野蛮作业,特制定本文明生产管理考核办法。 一、文明生产的范围及划分 文明生产范围涉及全矿井下所有的系统和环节,它包括采、掘、巷修、辅助所有作业地点及其运输线路;所有的巷道、峒室;所有责任设备、设施,具体划分如下 1、采、掘单位 ⑴、从各自负责运料的地点开始到工作面或掘进头; ⑵、从工作面或掘进头到各自负责的出煤或排矸系统尽头; ⑶、生产部划分、安排由其负责的其它区域。 各单位在工程和作业地点未移交前,以上指定区域的文明生产仍属该单位负责;工程和作业地点移交后,由生产部根据现场情况另行划分。 2、机电科 ⑴、属于自己分管范围内的管路、电缆和机电峒室(包括躲避峒、信号峒室、变电所等); ⑵、人行猴车道及其外围通道。人行猴车道负责到风门和猴车机头、机尾以外20米范围内; ⑶、生产部划分、安排由其负责的其它区域。 3、运输科 ⑴、属于自己分管范围的井底车场、大巷(总回风巷、-375西大巷、-620西大巷和-785皮带大巷除外),包括这些区域内的躲避峒、信号峒室、操作峒室以及自己分管范围的电缆、设备、设施等; ⑵、轨道暗斜井、轨道上下山及各甩道、车场,包括这些区域内的躲避峒、信号峒室、操作峒室以及自己分管范围的电缆、设备、设施等; ⑶、井底清理斜巷,井下电机车修理库,包括这些区域内的躲避峒、信号峒室、操作峒室以及自己分管范围的电缆、设备、设施等; ⑷、生产部划分、安排由其负责的其它区域。 大巷原则上负责到有架线的地方,甩道负责到车场双股道尽头。 4、通风科 ⑴、负责两道风门之间和风门外5米、密闭墙及栅栏外5米内的文明生产; ⑵、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注浆管、防尘管的吊挂、布置及卫生; ⑶、总回风巷、集中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以及其它无人作业的通风道应经常派人防尘、检查和清理,工作量大时由生产部协调解决; ⑷、生产部划分、安排由其负责的其它区域。 5、皮带队 ⑴、负责自己分管范围的水提、泵房峒室及相关通道内的文明生产,包括这些区域内的躲避峒、信号峒室、操作峒室以及自己分管范围的电缆、设备、设施等; ⑵、Ⅰ4、Ⅰ5管子道和-620西大巷及相关通道内的文明生产,处理煤水管路堵塞时外溢的积煤也由皮带队负责清理; ⑶、1皮带、2皮带、3皮带、4皮带、5皮带、Ⅰ4皮带、Ⅱ6皮带及相关峒室、通道内的文明生产,少量窜仓煤及皮带撒煤由皮带队负责清理,大量窜仓煤由责任单位派人参加清理。 ⑷、生产部认为应该由其负责的其它区域。 6、综安队 ⑴、负责正在安装、回收地点及由其负责的运输线路的文明生产; ⑵、其它临时施工地点的文明生产; ⑶、生产部划分、安排由其负责的其它区域。 7、器材科 ⑴、负责井下各炸药库及其通道的文明生产; ⑵、负责-375西巷内文明生产管理; ⑶、生产部划分、安排由其负责的其它区域。 8、掘进五队、四川队和淮阴队 除负责各自施工地点的文明生产外,接受矿里安排的长期或临时性文明生产工作。 另外,对于共用系统或责任范围不清的区域由生产部根据具体情况划分,暂时无工作单位的区域由生产部安排力量搞文明生产。 二、文明生产的内容 1、各种图板、牌板、标志牌齐全,悬挂位置适当,牢固可靠,表面清爽整洁、无积尘。 2、巷道内底板无积水,管路无跑、冒、滴、漏,淋水处设遮挡设施,水沟畅通,盖板齐全、稳固。 3、巷道和峒室内无杂物,表面积尘厚度不超过规定。 4、巷道内底板高度不超过规定,无淤泥,无散落的大块煤、矸。 5、各种管路、电缆、风筒、架线悬挂符合设计和标准化要求,表面无积尘及回弹料等。 6、轨道的直线、起伏、位置、轨距误差、接头间隙、内错差、枕距、构件等必须符合标准化要求。 7、刮板运输机、皮带机铺设,构件,机头、机尾固定,两侧及底部浮煤清理等符合标准化要求。 8、作业地点防尘设施符合规定,巷道内按规定洒水,积尘符合要求。 9、正在使用或备用的材料、工具都必须按照规定和标准集中分类码放,码放地点合适,安全间隙符合要求。 10、凡未涉及的内容都应以行人、运输、通风的安全、畅通为原则。 三、文明生产的管理 1、各单位文明生产必须纳入到日常管理之中,并引起高度重视。 2、文明生产的管理,各单位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者,其他干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协助搞好本单位的文明生产工作,并负连带责任。 3、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责任范围和具体情况建立起完善的文明生产管理体制,投入适当的力量,保证本单位文明生产动态达标。 4、新施工的大小工程包括零星工程都必须服从设计,工作安排、工程实施到收尾,要全过程考虑和动态搞好文明生产工作。 5、所有永久性的巷道、峒室、设施,责任单位要改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排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及文明生产要求的要有计划地逐步落实和整改。 6、在其他单位文明生产责任范围内工作,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发现尾工不净以及乱丢杂物等影响其他单位文明生产的行为,责任单位有权也有责任及时向生产部举报,由生产部严肃查处。 7、文明生产的检查纳入到日常的检查、管理之中,矿各管理科室下井人员都有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同时生产部、安全科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督促、落实和考核工作。 四、文明生产的考核 1、检查中发现乱丢班中餐塑料袋(饮料盒)者,罚文明区责任单位50元/个;凡不符合文明生产要求的,根据情节轻重,范围大小,每处罚责任单位50~500元。 2、已经检查提出要求整改而未按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的,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3、相同地点同一问题反复发生、屡改屡犯的,将逐次加倍进行处罚。 4、将自己责任范围内的杂物丢到其他单位责任范围内的,一经发现查实也将加倍处罚。 5、其他单位在自己文明生产区域内作业,未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而影响本单位文明生产,不及时进行举报的,罚款由本单位自己承担。 6、对文明生产管理认识不够,态度恶劣的,加倍处罚,并追究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 7、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承担单位文明生产罚款的20,其他管理干部和责任人按照单位自己的分工和职责要求分摊罚款。生产部有权检查落实情况。 8、生产部安排后工作干得比较出色的单位,生产部将给予300~5000元奖励,全矿考评会后从绩效工资中兑现。 9、本管理考核办法自下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矿生产部。 附二 精品工程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我矿井下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提高采掘、辅助和巷修作业现场质量标准化档次,整治井下所有硐室、系统、设备和设施。利用精品工程,以点带面,推动全矿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精品工程的内容 1、精品工程要求各单位全部参与,施工地点为矿划分的井下各单位文明生产责任区域; 2、采掘、巷修等单位,主要是将现有文明生产责任区内的各项标准化内容按新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彻底整治一遍(包括巷道、硐室、轨道、管路、电缆、风筒、水沟、物料码放、设备及设施布置等); 3、辅助单位主要是针对本单位责任区内存在的问题,利用各自现有的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整治。 4、综安队的精品工程听从矿统一安排。 二、精品工程的申报 1、各单位于每月底之前召开专业会议,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标准化水平,制定下个月本单位精品工程实施内容和方案; 2、形成书面材料报矿生产部; 3、生产部对各单位的上报情况建立档案,以便于收集资料和下月底前组织验收。 三、精品工程必备条件 1、各单位必须在安全的前提下按措施组织实施,施工过程中不得出现重伤及以上人身安全事故或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 2、采、掘、巷修单位在日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每次得分均不得低于各自的基础分; 3、辅助单位施工的工程必须达到优良品,且感官质量好; 4、采煤工作面一票否决条件 ⑴、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在用支架数超过2架; ⑵、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在用单体数超过4棵; ⑶、上下出口及超前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⑷、施工区域内存在失爆; ⑸、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内粉尘浓度和表面积尘超过规定。 日常检查中,凡出现以上情形之一者,取消评比资格。 5、掘进工作面一票否决条件 ⑴、现场临时支护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或使用不正常; ⑵、整个巷道内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锚杆(锚索)数超过2根; ⑶、整个巷道内不符合标准化要求的铺联网超过2处; ⑷、锚喷巷道未按规定要求班班进行洒水养护; ⑸、施工区域内存在失爆; ⑹、文明生产责任区域内粉尘浓度和表面积尘划分、安排超过规定。 日常检查中,凡出现以上情形之一者,取消当月评比资格。 四、评比和考核 1、月底前或工程施工结束后,各单位向生产部提出验收申请,由生产部牵头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2、生产部根据验收结果,评出前三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评为最后两名的通报批评。 3、对个别单位没计划,又不动作,没有改观的,将停发当月绩效工资。 附三 质量保证及其责任追究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质量管理工作,推行从设计、供应、施工到验收把关的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工作及工程质量管理长效运行机制,本着谁主管(施工)谁负责到底的原则,在矿现有管理文件的基础上,制订以下管理考核办法。 一、设计方面 1、所有矿建、机电、加工、安装等工程或系统的设计(包括修改设计),均应在符合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和技术政策的基础上,力求做到最优化,并尽最大可能满足、服务于生产一线。 2、在设计中要明确规定工作(工程)的特殊施工质量及其技术要求,以便于指导、组织、施工和验收。 3、图纸、资料内容齐全,审批、签字、把关等环节在运行上符合矿规定程序,做到层层落实、层层把关。 4、各分管科室要将其负责的所有图纸和资料按工作(工程)、系统或 专业分类、归口存档,以便将来查找。 5、委托加工单、开工通知单、贯通通知单、地质预报单、水情水害报告单、有毒有害气体报告单、会议纪要、检修影响报告、焊接报告及其他各类联系单等均按照设计图纸和资料的要求进行管理和考核。 二、供应方面 1、所有材料、设备及其零部件、配件(包括从公司或其他地方拉来 的东西),从进货、验收、入库、保管到领用,交接双方都必须建立详细的登记、验收台帐,所有经办人员现场签字。 2、不经过器材科,由自己委托矿其他单位加工的急用材料、单位内部自己加工自己用的材料,由加工单位建立登记、验收台帐,所有经办人员现场签字。 3、不经验收、入帐的任何材料、设备不得随便发放和使用。 4、所有台帐、单据等都必须存档保存,便于将来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及时清楚明了地查出是谁进的货、谁加工的产品、谁验收把的关,以便按照质量原因,直接落实到相关单位和责任人。 三、施工方面 1、所有工作(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技术要求,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都必须明确规定。 2、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或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班组质量验收员或负责人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建立原始施工记录档案。验收员、当班负责人要有签字,并记录清楚是谁施工的哪个环节、哪道工序。 3、以上所说的工作(工程)包括材料加工、机器设备等的操作维修与保养、材料和设备的布置摆放、中腰线的施放与延伸、地质资料的收集及矿图的修改、采掘及其相关作业、安装及其前期准备、回拆及回收工作。 4、各单位对各自负责的原始记录存档保存。生产部对井下巷道掘进与修护、工作面回采及回收等工作的施工单位、起始施工时间、单位党政技负责人等详细情况,建档存入计算机长期管理。 四、验收把关 1、各单位必须根据自己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建立、健全各项工作中每一道工序、每一个环节的验收把关制度。 2、各管理科室和职能单位除日常检查和旬检外,对每结束的一项工作(工程)都必须组织最终检查、验收,并在计算机中存档。未经验收及验收不合格的工作(工程),不得支付工资。 3、组织和参加验收人员必须对所做出的验收结果负责,并签字存档。 五、责任追究 1、施工或作业人员、班组验收员、班组长、跟班队长对当班的工作(工程)质量负责,单位党政一把手、分管科队长和技术员对整个工作(工程)质量负总责,矿质量验收人员负联带责任。 2、矿成立由分管矿长为组长、各管理科室及职能单位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按事故性质组织追查,并召集职能科室对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 3、追查期间,各相关单位必须及时提供人力和资料方面的支持,不得推逶、扯皮。 4、调查组将质量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划分清楚以后,提出处理意见,性质特别恶劣的提交矿办公会处理并通报全矿。 六、责任赔偿 为确保井下生产的安全、有序实施,尽量减少质量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坚决杜绝隐蔽工程事件的发生,矿将对质量事故实施责任赔偿制度。 1、施工或作业前,必须有完善的设计。没有设计不得组织施工,由此造成的影响,矿将按拖延工期的长短及影响大小,给予责任单位和人员100~200元/天的罚款。 2、设计内容必须正确、完善和最优化。凡因设计错误造成巷道返工者,给予主要责任人500~2000元罚款,审批把关人员500~1000元罚款;加工单有误或要求不细造成加工的产品报废者,按报废的材料费和加工费进行处罚,对工期造成影响的,加罚责任单位或人员100~200元/天的罚款,审批把关人员200~1000元罚款;贯通通知单距离错误,造成提前误透窝者,罚责任人200~1000元,情节严重的提交矿办公会处理;其它报告单内容不清、影响范围不正确者,罚款100~200元;从自己的利益出发、把责任或管理范围往外推、不是最优化设计者,罚责任人400元,审批把关人员200元,需要返工的工作量全部由责任单位承担,影响工期者加罚500~1000元。 3、相关单位必须对自己经手或分管的材料、设备及零配件的质量负责。由于质量问题造成影响者,根据影响、损失大小对验收把关人员或责任单位进行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提交矿办公会处理;由于供应不及时或下井的设备不能使用者,根据影响时间计算出被影响单位的人员工资,由影响单位进行责任赔偿并加罚验收人员100~200元。 4、未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造成材料加工不合格者,罚责任人200~1000元,验收把关人员200元,影响区队施工的,按影响时间计算出被影响单位的人员工资及产值,由影响单位进行责任赔偿;检修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转或对其他单位造成影响者,按影响时间计算出所有被影响单位的人员工资及产值,由影响单位进行责任赔偿;因中腰线错误造成返工者,由责任单位赔偿返工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费,并罚责任人200~1000元。 5、施工单位偷工减料,造成巷道支护质量低劣、形成隐蔽工程者,所有投入的巷道维护费用和人工工资,全部由当时的施工单位及当时的施工主要负责人承担,并联责考核矿验收人员。造成安全事故者,给予当事人撤职或降级处分。 6、各单位的资料、台帐必须存档保存,需要时提供不出相关材料者,罚责任单位200元,由于档案问题出现扯皮的,其责任由提供不出相关材料方负责。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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