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基矿关于工程技术责任追究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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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屋基矿关于工程技术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我矿的技术管理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心,落实各级人员技术责任制度,实现逐级负责,使我矿的技术管理专业正规化,特建立本制度。 一、技术责任划分 ㈠技术科技术责任 1、设计组 ①负责全矿井巷工程设计预算及采掘工程设计。 ②负责开拓工程的有关资料上报,重点巷修工程施工及支护设计,并及时掌握现场施工,若遇较大的地质变化,将及时修改设计。 ③负责矿井的发展规划。 ④负责矿井采掘修各种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 ⑤负责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 2、采掘组 ①负责组织矿内各采掘修工程的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每月复查作业规程一次。 ②参加全矿的巷修验收工作。 ③参加回采工作面的初次放顶及验收工作。 ④负责采掘工程的各种上报报表工作。 ⑤负责“三程”监督在现场的兑现情况。 3、测量组 ①负责按设计要求,正确标定各种工程的几何关系,及时、准确测绘各种矿图。及时下达贯通警戒通知书。 ②负责及时、准确提供生产设计所需的资料图纸。 ③负责河流、铁路(公路)村庄保安煤柱的设计工作。 ④按规定对采掘工程进行验收。 ⑤按规程规定进行储量、三量及损失量的管理。 ⑥负责矿区内滑坡观测工作。 ⑦负责丘田沟水下采煤地表岩移观测站的设计工作。 4、地质组 ①坚持现场观测与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实见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分析资料要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②研究矿井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地质因素。 ③负责为施工设计及矿生产过程及决策。 ④根据生产建设需要提出补充勘探建议和设计。 ⑤认真做好水文地质工作,根据雨季三防工作的需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地表及井下防治水工作,在有水害地区作业时,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做好探放水设计。 ⑥开展瓦斯地质研究工作,配合通负部门进行瓦斯地质图的填绘工作,石门揭开突出煤层的见煤预报及探煤孔设计工作。 ⑦计算和核实矿井储量,掌握储量动态,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延长矿井服务年限。 ⑧掌握矿井范围内小窑的情况,查明小窑对大矿的影响,维护大矿的合法权益。 ⑨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用扩大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㈡ 二、技术责任追究制度 1、技术科 ①设计组在施工设计中出现失误造成工程损失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对分管副科长罚款100元,在5万元以下的,除追究设计组和分管副科长责任外,罚款按损失的1计算,对设计组罚款按损失的5计算;并对分管副科长罚款200元,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撤免分管副科长;在2万元以上的,由矿研究处罚。 ②由于设计安全不够,带来安全隐患,设计位置隐蔽工程调查不清,或者是对处围巷造成影响,或者出现受外围巷道影响,造成工程受限或者损失以及不利因素,将追究责任,并罚款300500元。 ③采掘组在审批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过程中,不重视,出现漏洞,造成作业规程或技术措施不能指导生产,造成损失或出现安全隐患事故的,将追究采掘组和分管副科长的责任,罚款100500元/人。 ④采掘组在严格检查规程或技术措施执行过程中的跟踪技术服务人控,得不到及时纠正和处理,造成施工影响,出现工程损失、安全隐患,将追究采掘组和分管副科长的责任,罚款100300元/人。 ⑤测量组在测量贯通过程中,出现贯通错误,造成工程影响运输、通风、排水和采煤安全隐患的,将追究测量组和分管副科长的责任,并罚款100300元/人。 ⑥测量组在测量过程中,由于测量失误,造成开帮、拉底或挑顶,出现多掘和少掘影响造成的安全隐患、经济损失和工程损失,将追究测量组和分管副科长的责任,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罚测量组100150元/人,罚分管副科长按损失的2计算,损失在1万元以上时,罚测量组200500元,分管副科长由矿研究处理。 ⑦测量组在测量过程中,由于测量数据出错,出现空间位置与实际不符,使工程决策失误造成的工程损失,将追究测量组和分管副科长的责任,分管副科长由矿追究责任处理。 ⑧地质组在地质构造判断过程中,出现判断错误,造成工程决策失误,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时,罚地质组100300元/人,罚分管副科长500元;在1050万元时,罚地质组300500元,分管副科长由矿研究处理。 ⑨技术科各组出现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主管科长的管理责任,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由矿研究处理。 2、通风区 ①通风区在局部通风机使用安全技术管理上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瓦斯超限影响,将追究通风技术管理责任,对技术区长给予50元罚款。 ②局部通风机的风筒在拐弯处采用特殊风筒,未采取而造成风筒不能供风影响生产,将追究技术区长的管理责任。 ③巷道贯通时的通风系统设施调整不合理,造成停产,按影响时间罚款,影响时间在24小时,罚技术区长100300元;影响48小时,罚300500元。 ④监测系统监测不到位或者监测设备失控,造成瓦斯超限或事故时,罚监测区长300500元,造成采面停产时间在24小时罚监测技术区长300500元。 ⑤在防突管理上,由于技术措施欠妥,造成突出非伤亡事故,罚通风技术区长5001000元,造成突出伤亡事故,将追究技术管理责任。 ⑥全矿井通风系统设施不完善,设施不可靠,造成影响生产46小时,罚技术区长300500元。 ⑦在瓦斯抽放技术管理上,一是由于管路设计不合理和封闭不合符技术规定,造成抽放效率低,同时生产受到影响,罚技术区长100300元;二是由于打钻参数不符合常规技术要求和经验数据,造成抽放效率低或者是钻孔参数未达到设计抽放位置,影响工程不能进行,罚技术区长300500元,罚设计技术员100300元。 ⑧由于通风系统设施不合理和不可靠,造成系统瓦斯超限,将追究技术区长的责任,并罚款300500元。 3、机电运输 ①凡出现设备安装,部件连接固定无技术要求或者技术规定错误,规定不合,无安全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措施不全,造成非伤亡事故,罚机电技术区长100元,造成设备报废的,罚机电技术区长5001000元,并追究技术管理责任,由矿和上级部门追究责任。 ②凡出现设备试运转技术规定不符,操作程序不细,运转技术规定漏项,造成设备事故或设备损害事故,将追究技术区长的责任,并罚款300500元。 ③凡设备检修,维护没有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无针对性,造成设备损坏和造成事故,由矿和上级部门追究责任。 ④在供电技术管理上,由于供电设计不合理,造成供电事故频繁或供电不能满足生产要求,并造成停产调整时,罚技术区长100500元,并追究技术管理责任。 ⑤井下防爆机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技术事故,将追究技术区长的责任,并罚款100300元。 ⑥运输区对井下轨道使用磨损严重的,在技术管理上未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漏项造成的运输事故,将追究技术区长的责任,并罚款100300元。 ⑦运输区对井下轨道的铺设工作,要制定严密技术要求和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由于技术要求不全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造成的材料损失或事故,将追究技术区长的责任,并罚款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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