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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二○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送审单位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新疆福昕钰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认定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评审时间2022年5月19日 附注 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CGCS2000直角坐标 地理坐标 X Y 纬度 经度 1 4644350.030 32485507.260 4156′3.35″ 9549′30.91″ 2 4643753.660 32486061.340 4155′44.05″ 9549′55.02″ 3 4642596.930 32486084.840 4155′6.56″ 9549′56.13″ 4 4642398.110 32485108.950 4155′0.05″ 9549′13.80″ 5 4643379.190 32484676.320 4155′31.82″ 9548′54.94″ 6 4644374.970 32484795.170 4156′4.11″ 9549′0.00″ 2、原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2342米~1998米;核实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2316米~1999米,2316米至2342米无资源量。设计开采标高为2342米~1998米,与原采矿许可证一致。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2342米。 4、设计生产规模10.00万吨/年。 5、开采服务年限8.66年(8年8个月)。 6、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用竖井斜井开拓方案。 7、开采顺序采用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中段内采场采用先上盘后下盘,自端部向提升竖井方向的后退式回采顺序。 8、采矿方法采用留矿全面法和浅孔留矿法开采,综合回采率92.00,综合贫化率10.00。 9、选矿方法采用企业现有的环保药剂(绿金)浸出-活性炭吸附提金工艺流程,即两段一闭路破碎、两段闭路磨矿、浸前浓密、全泥无氰浸出(绿金浸出)、活性炭吸附、解吸电解及冶炼流程,产品方案为含银合质金。金的选冶总回收率92.12;伴生银选冶回收率68.11;伴生硫选矿回收率82.00。 附件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送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抄送 厅有关处室、哈密市自然资源局、伊州区自然资源局 印数12份 3 附件 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福昕钰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2年5月19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修改后的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依据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南坡子泉金矿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6500002010114120112124,有效期限自2021年9月6日-2023年10月30日,矿区范围由6个拐点圈定,面积2.1999km2,开采标高为2342米-1998米。开采矿种为金矿,地下开采方式,生产规模为3.60万吨/年。 本次编制方案目的一是矿区拟进行改扩建,拟将生产规模扩大为 10.00万吨/年,该矿需对现有采矿权进行变更;二是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三是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四是在确保技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五是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六是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提供重要依据;七是使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矿区累计圈定大小矿体36个,其中上次核实报告基准日前发现矿体31个,本次核实期新圈定矿体5个。已完成开采(全部采空)的矿体15个,部分开采矿体1个(Ⅱ-2号矿体),未开采矿体21个。其中,Ⅰ-5、Ⅱ-2、Ⅴ-1号矿体规模较大,其余矿体规模较小。 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评审通过新疆哈密市南坡子泉金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2020)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2021]23号),采矿权范围内评审通过的保有控制资源量矿石量64.43万吨,金金属量2693kg,银金属量11353kg,平均金品位4.18g/t,平均银品位17.62g/t;伴生硫矿石量19.65万吨,硫品位5.31;推断资源量矿石量25.41万吨,金金属量1167kg,银金属量5326kg,平均金品位4.59g/t,平均银品位20.96g/t;伴生硫矿石量3.66万吨,硫品位5.31。 方案设计利用资源量以采矿权范围内评审通过的保有资源量为基础,并根据有色金属采矿设计规范对于控制资源量全部利用;对推断资源量取0.8可信度系数进行利用。因此,本次设计利用资源量为84.76万吨,金金属量3626.15kg,伴生银15614.17kg,矿石平均品位金 4.28g/t、银 18.42g/t、硫 5.31。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根据南坡子泉金矿矿体赋存状态及开采技术条件,设计采矿方案结合矿山开采现状仍采用地下开采方式,设计生产规模扩大为10.00万吨/年,采用竖井斜井开拓方案,采用留矿全面法和浅孔留矿法开采,矿山综合损失率8,贫化率10,综合回采率92,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8.66年(8年8个月)。 选矿设计采用企业现有的环保药剂(绿金)浸出-活性炭吸附提金工艺流程,即两段一闭路破碎、两段闭路磨矿、浸前浓密、全泥无氰浸出(绿金浸出)、活性炭吸附、解吸电解及冶炼流程,产品方案为含银合质金。金金属选冶总回收率92.12;伴生银选冶回收率68.11;伴生硫选矿回收率82.00。 设计的开采方式、开拓方案、采矿方法及选矿工艺合理可行。地下开采综合采矿回采率92,贫化率10;金的选冶总回收率92.12;伴生银选冶回收率68.11;伴生硫选矿回收率82.00,均达到了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三率”指标的要求,同时满足合理利用矿产资源的要求。 五、产品方案 设计最终产品方案为含银合质金(品位金23.18;银73.82;杂质3.00)及硫精矿(品位硫 45.00)。银以伴生形式存在于合质金中,按市场价格计价符合规定。 六、绿色矿山建设 依据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4-2018),本矿三率指标如下 1、采矿回采率 根据开采技术条件,本矿绿色矿山建设地下开采回采率指标要求为不低于92,本矿设计方案综合采矿回采率92,符合黄金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的要求。 2、选矿回收率 根据金矿“选矿三率指标”,金矿易处理矿石选矿回收率最低指标要求不低于85。设计金选冶回收率为92.12,符合金矿三率指标要求。 3、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当黄金与其它矿物共生时,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60;当黄金与其它矿物伴生时,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不低于40。设计伴生硫选矿回收率82.00,伴生银回收率为69.11,设计的综合利用率计算结果为74.28,符合金矿三率指标要求。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312.47公顷,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现状条件下泥石流地质灾害弱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其他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采矿活动对地下水含水层影响较轻;对矿区及周边水源影响程度较轻;现状抽排矿坑水对地下水影响较轻,对地下水水量影响较轻;现状采矿活动对水质影响较轻。现状评估采矿活动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现状评估废石堆放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为严重,原采矿工业广场、选矿厂、办公生活区、变电站、尾矿库压滤厂房、爆破器材库、尾矿库管道、矿山道路、尾矿库、表土堆放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为较严重,评估区其他区域为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现状全区为较轻,面积312.47公顷。 现状评估分区现状评估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3个区,评估区总面积312.47公顷,其中严重区面积6.392公顷,为废石堆放场;较严重区面积24.366公顷,为原采矿工业广场、选矿厂、办公生活区、变电站、尾矿库压滤厂房、爆破器材库、尾矿库管道、矿山道路、尾矿库、和表土堆放场;较轻区面积281.712公顷,为评估区其他区域。 (四)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预测预测评估采矿活动易引发地面塌陷地质灾害危害,发育程度为强发育,危害程度中等,危险性大;不易引发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预测评估尾矿库位于冲沟(N1、N2)附近,遭受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 含水层破坏预测预测采矿活动对含水层结构受采矿活动影响较轻;预测采矿活动对地下水水量影响较轻;预测采矿活动对生产生活供水水源的影响较轻;预测采矿活动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轻。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测预测评估预测地面塌陷区、废石堆放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为严重,新采矿工业场地、原采矿工业广场(扣除与预测塌陷区重叠的1.808公顷)、选矿厂、办公生活区、变电站、尾矿库压滤厂房、爆破器材库、尾矿库管道、矿山道路、尾矿库、表土堆放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为较严重。评估区其他区域为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和大气环境污染预测全区为较轻,面积312.47公顷。 预测评估分区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评估区总面积312.47公顷,其中严重区面积50.776公顷,为预测地面塌陷区、废石堆放场;较严重区面积23.048公顷,为新采矿工业场地、原采矿工业广场(扣除与预测塌陷区重叠的1.808公顷)、选矿厂、办公生活区、变电站、尾矿库压滤厂房、爆破器材库、尾矿库管道、矿山道路、尾矿库和表土堆放场;较轻区面积238.646公顷,为评估区其他区域。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划分了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Ⅰ)、次重点防治区(Ⅱ)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Ⅲ),分区总面积312.47公顷,其中重点防治区面积50.776公顷,包括预测地面塌陷区、废石堆放场;次重点防治区(Ⅱ)面积23.048公顷,包括新采矿工业场地、原采矿工业广场(扣除与预测塌陷区重叠的1.808公顷)、选矿厂、办公生活区、变电站、尾矿库压滤厂房、爆破器材库、尾矿库管道、矿山道路、尾矿库和表土堆放场;一般防治区(Ⅲ)为评估区其他区域,面积238.646公顷。 2、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及监测 按要求在预测地面塌陷区外围设置围栏和警示牌,在1号、2号、3号废石堆放场外围设置警示牌,在冲沟(N1、N2)处设置警示牌;矿山闭坑后,若发生地面塌陷灾害,待其稳定后,利用废石回填塌陷坑。 对评估区内的2条沟谷进行巡视监测。沟谷内各设置3个监测点,监测点分别布置在沟谷的上游、中游和下游。为进一步降低地面塌陷灾害产生的可能,减小危害,设计对采矿区域进行地面塌陷监测,设计沿沿矿体横向设置监测剖面,每个监测剖面设置5个监测点,共布置14个剖面,监测点间距40-50米,排距90-110米,共布设地表变形监测点70个。对废石场边坡进行监测,1号废石场设置7个监测点,2号废石场设置3个监测点,3号废石场设置3个监测点,共设置13个监测点。对尾矿库边坡、截洪坝监测,尾矿库南坡设置1个监测点,尾矿库北坡、东坡(截洪坝)各设置2个监测点,共设置5个监测点。 (2)含水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以监测措施为主,定期对地下水质量进行监测,严格按照设计进行开采,加强废水资源化管理,对生产生活废水进行处理后循环使用,减少外排;含水层修复主要以自然恢复为主;布设2个地下水监测点,进行地下水水文地质情况监测。由矿山自行监测水位、涌水量,水样外送检验。 (3)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开采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设计进行,严禁乱采乱挖。合理堆放固体废弃物,选用合适的综合利用技术,加大综合利用量,减少对地形地貌的破坏。边开采边治理,及时恢复植被;不专门设置监测点,针对评估区采用人工巡查及仪器测量的方法来确定地形地貌的动态变化,设计对整个评估区进行解译,监测频率为每2年一次。 (4)水土环境污染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规范废石、尾矿渣的堆放,做好治理工作,做到及时复垦,减小对水土的污染;矿山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和废水、污水经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后,不会引发水土环境污染,矿井未来将主要采取监测和预防工程措施,不采取治理工程措施;矿区水土环境污染修复工程量主要为水环境监测点2个(布设在新采矿工业场地废水沉淀池出水口、生活污水处理池出水口),土壤污染监测点7个(3个废石场下游各布置1个监测点、办公生活区设置1个监测点、选矿厂浓密池周围2米设置1个监测点、尾矿库下游布置2个监测点),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 (5)大气环境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本项目运输车辆在运输废石或渣土时必须加盖篷布,卸料前喷水加湿,在排弃过程中及时推平,压实;矿井爆破时对工作面采用湿式凿岩、爆堆预湿和定期清洗岩壁抑尘和降尘;对矿区道路坑洼地段及时进行修复,并定期对矿山运输道路铺设碎石子。在矿区设置洒水车,每天定期对矿山运输道路洒水,以减少扬尘;总体矿山生产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以自然修复为主;在矿区及周边布设4个监测点,矿区上风向设置1个,矿区内设置2个,矿区下风向设置1个,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由矿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监测。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本矿山现有采矿权许可证范围面积为219.99公顷,矿区外占用土地面积12.44公顷,矿区土地利用现状总面积为232.43公顷。土地利用类型为工矿用地(10)中的采矿用地(1002)和草地(04)中的天然牧草地(0401)。矿山布局占地总面积32.985公顷,其中尾矿库、尾矿库压滤厂房、爆破器材库位于矿区范围外,尾矿库管道、矿山道路在矿区内外均有分布,其他矿建设施均位于矿区范围内。所占用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权属清楚,无土地权属纠纷,不涉及土地权属调整。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矿山土地复垦区范围面积73.824hm2,复垦责任范围73.824hm2。因此土地复垦率73.824公顷/73.824公顷100,复垦方向为草地中的天然牧草地。 3、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73.824公顷,确定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向以恢复原功能为主,并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增加绿色空间用地,合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推进生态屏障的建设,即本方案初步确定采取复垦措施的部分全部复垦为天然牧草地,共恢复为天然牧草地面积83.824公顷。 4、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本次方案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矿山土地复垦责任范围为73.824公顷,计划复垦面积为73.824公顷,为满足天然牧草地复垦要求,需取土进行补充覆盖,通过对土源平衡需求及供给分析,土方需方量为22.147万立方米,土方供给量为24.481万立方米,土方供给量大于需方量,能满足矿山土地复垦表土剥覆需求。 通过对废石资源平衡需求及供给分析,废石需方量为34.477万立方米,废石供给量33.198万立方米,缺口量1.278万立方米,缺口量仅占总需求量的3.71,废石供需基本平衡。基本能满足矿山闭坑后的废石回填需求。 本方案确定拟复垦天然牧草地1107.369亩(73.824公顷),通过对水源平衡需求及供给分析,矿山闭坑前、闭坑后复垦区域植被的需水可由矿区东南165方向直距7km处的南坡子泉泉水供给,水源的供给量能够满足土地复垦植被的需水量。 5、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划分13个土地复垦单元,土地复垦措施主要包括砌体拆除工程、废弃拆除物外运、平整工程、覆土工程、表土剥离、植被恢复等。 6、土地复垦监测 在原采矿工业广场、新采矿工业广场、选矿厂、办公生活区、变电站、尾矿库压滤厂房、爆破器材库、尾矿库管道、预测塌陷区、废石堆放场、表土堆放场、尾矿库、矿山道路布设监测点,共计13个监测点,主要进行土地损毁监测、复垦植被监测和土壤理化性质监测。 7、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本矿为改扩建矿山,技改期1年,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8.66年,计划开采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32年3月;土地复垦工作主要在矿山闭坑后进行,闭坑后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期限为1年,管护期为3年,即2033年10月至2037年9月。 8、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将矿山土地复垦工作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近期(2022年8月~2027年7月),共计5年,包括技改期1年、生产期4年;第二阶段为中远期(2027年8月~2032年3月),为生产期4.66年;第三阶段为远期(2032年2月~2037年9月),共计5.5年,包括稳沉期1.5年、复垦期1年,管护期3年。 (1)第一阶段2022年8月~2027年7月(近期5年),对原采矿工业广场的老竖井工业场地(含XJ2)、原罐笼竖井工业场地、回风井工业场地、斜井XJ1工业场地进行复垦,生产期主要对13个复垦单元进行土地损毁监测。 (2)第二阶段2027年8月~2032年3月,矿山处于生产阶段,主要对13个复垦单元进行土地损毁监测。 (3)第三阶段2032年2月~2037年9月,矿山开采完毕,稳沉期后进行全面的土地复垦工作。 九、技术经济指标 本方案矿山开发利用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9708.7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609.27万元,项目流动资金1099.46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平均年销售收入为10981.73万元,平均年份利润总额为2357.82万元,年上缴所得税额为589.45万元,税后利润为1768.36万元。 本方案经费估算总费用依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量进行估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1237.239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978.859万元,本方案服务年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2216.098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为1871.541万元。 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的面积为73.824公顷(1107.36亩),矿山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978.859万元,静态亩均投资0.88万元/亩。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本次设计平面范围为采矿许可证范围,开采标高为2342米-1998米,与现采矿许可证开采标高一致;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为采矿权范围内资源量,与评审通过资源量范围一致;现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为3.60万吨/年,本次方案确定的生产规模扩大为10.00万吨/年,建议按照本方案生产规模调整现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 2、矿山今后的在开采过程中,应加强对矿石放射性的检测与监测 3、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减少废污水的产生,对已经产生的废污水必须采取对地质环境影响最小的措施进行妥善处理,达到废污水处理的相关要求。 4、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的方法开采,开采中尽可能减少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这样既能改善矿山环境,又可为今后的集中治理节约财力、物力,从而达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目的。由于本矿山服务年限较长,本方案是依据现有的开发方式进行分析的。若开发利用方案发生变动,应及时修订或重新编制本案,并调整治理恢复和土地工程措施以达到最佳效果。 5、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土地资源的坡坏,及时恢复损毁用地的土地功能。 6、矿山工作人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对铁丝网围栏、警示牌、管护设施等进行监测,损坏及时进行修补及更换。按方案设计对含水层、地形地貌及土地资源损毁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7、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适用期设计投资估算仅供参考。本方案不代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设计,建议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在进行工程治理前,委托相关单位对本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专项工程勘查、设计。 8、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应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理、监测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各类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9、在方案适用期内,若矿山范围变更、矿山开采规模及开采方式有变动时,应重新编写治理方案。本次矿山环境问题的调查时间为2022年2月,进行下一个规划期方案编制时,要对矿山人文、社会及环境情况重新进行调查,确保方案数据的准确性。 10、虽然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简单,生产中仍应做好涌水量监测和钻孔附近、构造破碎带附近的超前探放水工作,防止发生突水事故,随着开采深度增加,可能产生塌方、冒顶、片帮等工程地质问题,要加强顶底板管理,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1、建议矿山企业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开展土壤污染调查评估工作,以最终评估结论为依据开展下一步土壤污染修复或者风险管控措施。 附件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组名单 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专家组成员 专 业 技术职称 张 冀 组 长 地质矿产 教授级高工 主审专家 采矿工程 教授级高工 评审专家 采矿工程 教授级高工 评审专家 地质矿产 教授级高工 评审专家 选矿工程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技术经济 高级经济师 评审专家 地质环境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地质环境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土地复垦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土地复垦 高级工程师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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