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第一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责任划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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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第一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责任划分 矿属各有关单位 为迎接2009年集团公司第一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验收,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质量标准化责任,杜绝因责任不明而影响达标验收现象的发生,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兑现。现将我矿质量标准化责任明确如下 一、矿成立迎标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中超 楚跃海 副组长高书钦 孙保红 任龙道 张晓明 郭建华 盛 涛 曹龙凤 成 员尹明乾 王德斐 张国栋 孙芬珍 赵新法 王少宏 梁 超 赵新法 薛德俊 侯建伟 韩建校 田建喜 李红军 沈佩哲 张胜利 二、矿级领导及系统科室责任划分 第一组矿长李中超、书记楚跃海、安全矿长、总工高书钦,对全矿达标工作负总责任。 第二组会议接待管理组 组 长盛 涛 郭建华 曹龙凤 副组长王德芬 田建喜 成 员组干科、企管科相关人员组成 责任范围会场布置、礼仪服务、欢迎仪式、会议安排、参观路线、陪同人员安排、会议收尾 第三组 “一通三防”、防治水管理组 系统领导 高书钦 科室领导 赵新法 责任范围 1、矿井通风管理情况。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是否存在超通风能力生产和欠风生产现象;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是否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杜绝无风、微风、不合理串联通风作业现象;掘进工作面是否按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等; 2、矿井瓦斯管理情况。是否杜绝了瓦斯超限作业现象;是否按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瓦斯超限是否及时进行追查分析和责任追究;矿长、矿技术负责人是否按规定审阅瓦斯日报;是否严格执行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光学仪器、便携式仪器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效验,误差是否超过规定。 3、安全监控系统情况。安全监控系统是否按规定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区域联网;井下各类传感器种类、数量、安装位置是否达到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规定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义煤集团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信息管理的规定要求;安全监控设备是否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7天对瓦斯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其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规程及集团公司规定;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是否稳定可靠;监控室与矿井值班调度室必须联合值守。 4、火灾防治管理情况。井下是否有高温点和一氧化碳超限现象,各项综合防灭火措施执行情况;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20m范围内等地点是否采用不燃性支护材料;临时密闭是否符合管理规定,是否按要求进行检测检查。 5、煤尘管理情况。是否按规定对煤尘的爆炸性进行鉴定;是否建立有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采取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泡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是否有煤尘堆积现象,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按规定设置隔爆水袋,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水量、安装质量是否达到有关标准要求。 6、防治水管理情况。矿井防治水体系是否完善,是否违反集团公司关于“受奥灰水、小窑水、老空水和顶板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进行物探,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规定组织生产”的现象;是否落实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积水防治措施;是否制定承压水开采安全技术措施及地表水监控防范措施;是否查清与相邻矿井连通情况,建立完善防排水系统;是否加强对周边小煤窑、小铝矿的监测监控,掌握有关资料;对雨季“三防”工作是否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等。 第四组 顶板管理组 责任领导孙保红 科室领导尹明乾 赵新法 责任范围 1、矿井开拓部署、采掘布置情况。矿井生产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生产布局是否科学合理;放顶煤开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防止“三超”情况。是否严格按核定能力组织生产,杜绝超能力、超强度安排生产计划;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剃头”下山开采现象。 3、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情况。采掘工作面是否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是否存在空顶作业现象;工作面端头支护、超前支护和掘进头前探梁与防倒棚装置是否按规定打设;对巷道断面小,影响通风、运输、行人安全的各巷修地点是否有具体可操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支护改革进展情况,是否存在爬行巷道。 4、规程措施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无措施施工、“万能”措施和措施滞后现象;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落实是否严格按照“十个环节”要求执行。 第五组 机电运输管理组 责任领导任龙道 科室领导薛德俊 责任范围 1、是否按规定实现矿井双回路供电,杜绝无计划停电现象;井下各类电气设备保护是否齐全,灵敏可靠,是否有电气失爆现象。 2、大型机电设备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是否按规定组织开展机电运输设备安全检测工作,是否建立台账。 3、“机电运输零事故”活动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是否按期进行整改落实。 4、井下设备取得MA标志情况,是否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 5、“一坡三档”设施是否齐全规范,钢丝绳使用管理是否符合规定,小绞车“四压两戗”是否符合要求,大巷及斜坡在修护施工过程中运输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第六组 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组 责任领导高书钦 科室领导梁 超 李红军 韩建校 督查重点 1、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查集团公司一系列安全新理念的学习、宣传、贯彻情况;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落实情况;尤其是矿级领导、科队级领导是否按要求带班,下井班数是否达到集团公司规定,是否做到现场24小时有区队长跟班。 2、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办公会、安全大检查、领导包区队、业务科室包系统、机关科室包区队、矿对队结构工资、安全信息反馈、班组无事故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区队班前会等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3、手指口述工作法、岗位安全描述作业法和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情况;生产现场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入井人员持证情况,尤其是特殊岗位人员是否做到持合格证上岗。 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按规定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登记、建档、报送,并按“五落实”原则进行整改处理;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隐患是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现场是否严格落实;是否存在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15类重大隐患。 5、劳动定员情况。是否按核定定员组织生产;是否严格执行每个采区内每班采掘作业人员不超过100人的规定。 6、防止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是否健全矸石山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巡查、警戒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落实消除火源、降温等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是否落实暴风、暴雨、雷电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7、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储备维护情况。 8、瓦斯和一氧化碳超限、电气失爆、无计划停电停风和电气保护甩掉不用等事故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处理。 9、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10、职业病防治和劳保用品配备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上级规定。 第七组 地面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管理组 责任领导盛 涛 郭建华 科室领导尹明乾 曹勤让 田建喜 王建德 侯建伟 沈佩哲 责任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2、“手指口述工作法”开展情况。 3、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和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 4、矿井火工品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购买、使用非法爆炸材料;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炸材料贮存、运输、发放、领退制度;爆破作业是否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地面各要害场所(矸石山、南山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爆炸物品的领取、使用等是否达到要求,安全监管是否到位。 6、易燃易爆场所、重要公共设施、高层建筑等地点的防雷安全管理工作是否到位。 7.地面运输线、储煤场安全设施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8、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及演练情况。 三、包保区队矿级领导、科室责任划分 被包区队 包队矿领导 包队科室 一采队 李中超 调度室、劳资科 二采队 孙保红 生产科 掘进队 张晓明 纪检委、武保科 开拓队 高书钦 工 会 机电队 任龙道 机电科 运输队 楚跃海 组干科、党委办 通修队 高书钦 企管科、审计科 装运队 郭建华 财务科 202队 尹明乾 安检科 汽车队 曹龙凤 退管会 水电队 盛 涛 宣传部、老干科 机修厂 王少宏 行政办 四、各有关单位质量标准化责任划分 矿各单位责任人为党政一把手队长、书记、厂长、经理),责任范围为区队管辖范围内全部工作。 五、奖罚要求 1.凡在第一季度达标中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将根据责任划分标准,对单位及责任人进行处罚。 2.一般隐患(问题),给予责任单位罚款300元/条;较大隐患(问题)给予责任单位罚款(5001000)元/条,查出2条以上,沉淀当月单位领导班子安全质量风险抵压金;重大隐患(问题)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05000)元/条,并沉淀当月单位领导班子安全风险抵压金。 3.一般隐患(问题),给予责任科室罚款100元/条;较大隐患(问题)给予责任科室罚款(200500)元/条;重大隐患(问题)沉淀当月责任科室领导班子安全质量风险抵压金。 4.一般隐患(问题),给予包保科室罚款50元/条;较大隐患(问题)给予包保科室罚款(100300)元/条;重大隐患(问题)沉淀包保科室领导班子安全风险抵压金。 5.凡在达标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因系统(隐患)问题,影响矿达标评比成绩的,当月系统安全质量风险抵压全部沉淀,系统年终奖兑现50。 7.矿井验收达到预定结果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观音堂煤矿 200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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