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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集团内蒙古宝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北京中鑫众和矿业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正文 - 28 - 因素综合确定。 根据取值范围参考表, 此次评估煤矿保有资源储量中 334资源量为 0, K 取 值 1。估算评估计算年限内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037.20 万吨。则,计算的出让收益 评估价值 P8033.88 1037.20 1037.20 1 8033.88(万元) 在评估基准日,以保有资源量 1037.20 万吨为基础,弘业集团内蒙古宝丰煤 矿有限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价值 8033.88 万元万元,大写人民币大写人民币捌仟零叁拾捌仟零叁拾 叁万捌仟捌佰叁万捌仟捌佰元整元整。按可采储量 728.03 万吨计算,单位出让收益 11.04 元/吨 (可 采储量)。 15.3 变更生产方式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值 按照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 的评估方法和模型,单一矿种 增加资源储量的,新增资源储量矿业权出让收益按下列公式计算 新增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值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对应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增加的资源储量 式中的评估结果为对原矿种进行整体评估的结果,即此次评估采用收入权益 法测算的评估值 8033.88 万元。评估结果对应的评估利用资源储量 1037.20 万吨。 变更生产方式新增资源量 104.22 万吨。按照上述公式计算 变更生产方式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值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对应的评估 利用资源储量 变更生产方式新增资源量 8033.88 1037.20 104.22 807.71(万元) 变更生产方式新增资源量 104.22 万吨对应的弘业集团内蒙古宝丰煤矿有限 责任公司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值 807.71 万元万元, 大写人民币为捌佰零柒万柒仟壹佰捌佰零柒万柒仟壹佰 元元整整。单位出让收益 11.04 元/吨(可采储量) 。 16、、评估结论评估结论 按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计算结果按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计算结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 (内国土资发2018173 号)及附件 2内蒙古自治区煤炭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说明,露天开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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