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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二队 机 组 设 备 维 护 管 理 制 度 二00四年五月 采煤二队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三汇一矿新上的刨煤机,是天府矿业公司推行机械化采煤的重点试验项目,我队也是唯一的机械化采煤队,为了管好用好刨煤机组,根据天府矿务局“三违”处罚条例、天府矿务局关于强化安全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局矿有关规定,结合我队实际修订而成,并经队2004年5月9日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于2004年5月1日起执行。 一、 职责划分 电钳工承担机组的维护检修任务,生产班小班电钳工(主副司机)对机组正常安全运转负第一责任。机组能否开停司机具有绝对的权威。电钳工分工不分家,原则上划分如下,特殊情况队领导可临时指派任务。 1. 小班电工(主司机)负责电气设备的班检及刨煤机集控箱的操作,快速处理当班设备出现的电气故障。进班时认真检查电缆悬挂是否符合标准,不受“挤、压、刮、碰”,漏电闭锁及各种保护装置是否正常,通讯、信号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2. 小班钳工(副司机)负责机械设备的班检,刨煤机正常生产的操作及控制,快速处理当班设备出现的机械故障。进班时认真检查各驱动部位是否清洁、各螺丝齐全紧固;刨刀是否锋利齐全,安装正确和牢固;刨煤机牵引链张紧程度、联接环有无裂纹、磨损超限和两端联接牢固情况;工作面输送机是否平、直、稳,防滑装置是否牢固,检查各润滑部位油量和密封情况,液压推溜器及调高缸安设是否正确牢固,管路完好无损、不漏液。目测检查中部槽、铲煤板、压链块、拨链器、舌板有无损坏,中部槽间隙符合要求,连接螺栓完好。 3. 大班电工负责日检、周检等,处理小班电工处理不了的问题,为生产班作好准备,并负责电气设备的抢修工作。负责电气设备的防爆检查,检查电动机接线端是否清洁,电缆进出线各接线座压线是否紧固;每周对大电流的主回路连接螺栓紧固一次,防止松动发热;每周检查一次电动机前后轴承润滑情况,每6个月换油一次;检查气液缓冲装置的压力继电器是否灵敏可靠;每月对电气设备(含电缆)的绝缘性能测试一次,电机轴承注油一次。 4. 大班钳工负责机组及设备的日检、周检等,处理小班钳工处理不了的问题,并随时投入设备的抢修工作。负责机巷正常的缩溜及打水工作,机巷所有设备的日检,保证生产班组的正常生产。检查所有紧固件的紧固情况,检查减速器油位及各部注油点,按润滑图表加油,油质符合规定,油量适当;检查减速器油温不超过100℃,声音、振动无异常,在电机转动时,目测检查链条张力,机头链轮下面下垂不超过两个链环,液力联轴器易熔塞、防爆塞符合规定,声音振动无异常。刨箱保险销完好到位,链轮轴承温升无异常,链条能顺利通过链轮,拨链功能良好;检查滑架之间的连接是否可靠,接合处是否平滑。刨煤机工作面调高缸、液压推溜器以及工作面三趟高压管路、注液枪、高压支管的维护检修及更换由大班钳工负责。(推溜器坏了无法修复的由钳工装出地面交支柱厂维修。 5. 管子工负责工作面、上下两巷的压风管路、进回风巷所有管路以及进回风巷、石门隔膜泵的安装、维修、撤接等;风锤风镐的维修。 二、 安全生产 1. 主副司机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才能保证生产班的正常出煤,严禁班长违章指挥,因班长违章指挥造成设备事故处罚班长50元/次。 2. 主副司机如因责任心不强,造成刨头猛撞机头气液缓冲装置,一次罚款100元。 3. 主副司机不得将机组带病运行,否则罚款20元/次。 4.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违者罚款10元。 5. 电、钳班长必须开好班前会,布置当班的工作,并作好记录,出班后到队填写记录(电钳工合填检修记录,主副司机合填运行日志)。缺一次罚款5元。 6. 当班无正当原因未完成队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罚该班50元。 7. 电钳班加强安全、生产设施管理力度,如发现当班安全设施失灵,应及时报告队领导,如能自行处理就自行处理,否则罚款20元,造成事故者交矿另行处理。 8. 当班设备发生故障,原则上应由当班处理好,确因技术和工作量等原因,大班电钳工必须积极配合组织人员抢修,安排不服从的罚款50元/人。值班长有权安排相关人员协助处理,不服从者罚款20元/人。 9. 加强质量标准化工作,电缆悬挂不符合要求,一次罚款10元,当班设备机头机尾及沿途的浮煤未收尽,罚司机20元/次,下班时不对机组作好清洁(牙箱电机上的浮煤)一次罚款10元。 10. 岗位人员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准确汇报设备的损伤情况,积极配合检修工处理故障,在岗人员不配合检修的罚款20元/人。事故发生后不汇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罚款50元/人/次。 11. 技术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生产任务,应刻苦学习,虚心请教,凡态度恶劣或拖延处理时间影响安全生产者罚款50元。 12. 严格执行三大规程及各种安全措施,违者罚款20300元。 13. 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肆意漫骂、侮辱管理干部者罚款50元。 14. 追查事故不到者罚款30元/人,不按时到会者罚款10元。 15. 各种保护装置不齐,通讯、信号不灵又不汇报整改的罚款20元。 16. 工作面溜子严禁短处装煤,造成压死溜子一次罚款30元,液力联轴器防爆片爆裂一次罚款20元。 17. 不准用工作面溜子运送支柱、Π梁等硬物,发生硬物撞击一次压链块对责任人罚款50元。 18. 保险销不按规定使用及不到位等一次罚款10元。 19. 电气设备严禁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款50元。 20. 检漏保护必须正常,一台漏电保护失灵罚款50元。 21. 司机在设备运转时睡大觉,罚款30元,损坏设备的按矿有关规定处理。 22. 生产班进班发现设备未检修好,存在质量问题,罚负有责任的大班50元/次。 23. 每班对设备出现的故障隐瞒不报,不填上记录,罚班组100元。 24. 防滑装置一处不打罚款50元。 25. 刨链及运输机不及时紧链,一次罚责任人20元。 26. 爱惜推溜器及调高缸,人为损坏一次罚款20元。 27. 不向下班交班或交接班不清楚,影响了下班生产,罚责任人30元/次。 三、 奖励 1. 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及处理突发事故者奖励10200元。 2. 检举、制止“三违”及盗窃的有功人员奖励10100元。 3. 提供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或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行为者奖励10100元。 4. 搞好“双增双节”等修旧利废成绩突出者奖励10100元。 5. 延时工作、增加工作量者奖励30元或算补休。 6. 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活动、竞赛获得名次者,实行对等奖励。 7. 搞好宣传报道、信息渠道畅通,成绩突出者奖励10100元。 四、 说明 1. 值班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和指挥者。 2. 队干及值班长必须实事求是,一视同仁,严格执法。 3. 以上条款适应于全队管理干部及工人。 4.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队行政。 三汇一矿采煤二队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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