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评估说明及评分标准.doc

返回 相似 举报
安全生产评估说明及评分标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安全生产评估说明及评分标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安全生产评估说明及评分标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安全生产评估说明及评分标准.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安全生产评估说明及评分标准.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评估说明及评分标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等有关行业规范、规定,为保证安全生产评估工作在统一的标准下开展,特制定安全生产评估标准。 一、评估必备条件 评估矿井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矿井五证一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齐全、合法、有效。 2、必须在依法批准的井田范围内开采;相邻矿井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煤柱。 3、年度内无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4、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及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5、生产布局合理,接续正常。开拓、准备、回采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采区和工作面开采顺序、采煤方法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回采率符合国家规定。 6、矿井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当一回路发生故障停电时,另一回线路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7、必须有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独立通风系统。 8、调度通讯、生产管理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矿井装备安全监控系统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规定。 9、安全培训机构、人员、经费满足安全教育培训和提升职工专业素质需要,做到培训制度化;全员教育培训率100;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10、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采煤工艺、支护方式和设备、材料;设备完好率达到95及以上;无电气设备失爆。 11、严格按照核定(或设计)生产能力均衡生产。全年产量未超过核定生产能力。 1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符合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建〔2004〕119号)和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管理与监督的通知(财建〔2005〕168号)规定。 13、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能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治理重大隐患的资金和人力投入有保障,能按规定和时限要求完成治理。 二、评分办法 (一)安全生产评估分为综合、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七个专项,各专业满分100分。各专业中小项扣分,如无特殊说明均为扣完本小项分数为止。 (二)缺小项的专业评分按下列公式折算得分 专业评估分100(100-缺项分数)实得分 (三)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矿井总分满分为100分。 1 综合10分 系数为0.10; 2 采煤15分 系数为0.15; 3 掘进10分 系数为0.10; 4 机电15分 系数为0.15; 5 运输10分 系数为0.10; 6 通风20分 系数为0.20; 7 地测防治水20分 系数为0.20。 三、分类标准 煤矿安全生产评估结果分为三个类别,考核标准如下 1、依据分值 一类安全生产评估得分为90分以上(含90分)。 二类安全生产评估得分为80分以上(含80分)。 三类安全生产评估得分为70分以上(含70分)。 2、安全生产情况 年度内发生一般事故的,每发生一人次,级别在原来的基础上降一级。 3、安全质量标准化情况 参评一类矿井,上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达到一级标准;参评二类矿井,上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达到二级及其以上标准;参评三类矿井,上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达标。 表一 综 合 评 估 表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定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严格贯彻落实煤炭法、安全生产法、国务院446号令、煤矿安全规程、山东省预防事故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各级规定、文件精神,按要求完成上级规定的工程、任务。 10 查近期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文件,无贯彻或贯彻不不到位,一次扣5分。 2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按规定上报A、B级隐患,落实挂牌督办、重点监控、跟踪治理,做到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 10 未按时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一次扣1分。 3 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并逐月上报提取使用情况。 5 未按规定提取,或未按时上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扣5分。 4 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0 责任体系不健全扣5分,内容不全扣2分。 5 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技术审批制度、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劳动定员管理制度。 5 每缺一项扣5分。 6 按规定配备总工程师、副总及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管理人员。 10 不符合规定扣10分。 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坚持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教育培训,具备满足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 10 无相关制度一项扣5分。 8 使用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明令禁止的设备和工艺。 5 未严格执行扣5分。 9 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制度,制定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10 预案编制不全,扣2分;未进行预案演练扣5分。 10 严格劳动定员管理,按标准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 10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扣10分。 11 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开展上级各类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整改,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10 未按规定落实,一次扣5分。 12 按要求上报各类安全信息,及时上报事故,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5 不符合规定,一次扣5分。 评定人员 时间 表二 采 煤 评 估 表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定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采区设计、特殊开采设计、提高开采上限、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和放顶煤开采设计的内容、审批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按照设计组织施工;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内容齐全,科学合理;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达到相关要求。 25 未按规定进行设计,不得分;设计内容与实际不符的,一处扣5分,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扣5分;作业规程及措施缺少或不符合规定扣2分(规程扣完10分为止);回采率达不到要求扣5分。 2 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18MPa综采≥30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2-3(综采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评定手段;工作面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顺槽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和刮板、螺栓齐全完整;综采工作面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的信号装置,信号间距不超过15m,采煤机具有停止工作面刮板运输机运行的闭锁装置,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顺槽胶带输送机机架、托辊齐全完好,各项保护齐全(防滑、跑偏、堆煤、温度、烟雾、自动洒水等),动作可靠,现场具备试验手段;破碎机和行人侧设备转动部位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煤电钻电缆要盘好;电气设备上方有淋水时,要有防水设施。 20 每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每项扣4分,扣完为止。 3 采煤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顶底板最大移近量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工作面顶板不出现台阶下沉,综采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严实;机道梁端至煤壁顶板冒落高度符合相关要求;不准随意留煤顶开采,必须留煤顶托夹矸开采时,必须有专项批准的措施。 15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4 工作面支护材料、支护方式、支护质量、特殊条件下的加强支护方式必须与作业规程相符;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到规程要求;支柱全部编号管理,牌号清晰,不缺梁、少柱;底板松软时,支柱要穿柱鞋;液压支架初撑力达到规程要求;支架顶梁与顶板平行支设;相邻支架间不能有明显错差,支架不挤、不咬,架间空隙不超过规定;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15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5 煤壁平直,与顶底板垂直。伞檐不得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不得任意丢失顶煤和底煤,工作面的浮煤要清理干净;炮采工作面及时挂梁,破碎顶板要掏窝挂梁,悬臂梁到位;机采工作面挂梁不得落后机组10m(停机要及时跟上),顶端要接顶,不得在无柱悬臂梁上再挂悬臂梁;靠煤壁点柱按作业规程要求架设及时、齐全;机道内顶梁水平楔数量齐全(每梁一个),用小链与梁联挂,有冲击地压工作面选用防飞水平楔。 15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扣完为止。 6 综采工作面要使用端头支架或其他有效支护形式,在作业规程中说明;工作面上、下出口的两巷,必须加强支护;使用符合规定的爆破器材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发放,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炮眼封堵应使用水炮泥和封泥,封泥长度符合规定。 10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爆破器材扣10分,其他有1处(次)不符合规定扣2分。 评定人员 时间 表三 掘 进 评 估 表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定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作业规程内容齐全,图文清晰,审批、贯彻手续完备,有贯彻、审核和签名记录,并与生产现场相符;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要有补充措施。 10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2 采取湿式钻眼,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等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和除尘机;放炮使用水泡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10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3 临时轨道轨枕间距不大于1m,连接件齐全紧固有效;无杂伴道,轨枕无浮离、空吊板现象;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机头机尾牢固、铺设平稳直,运行可靠。 10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4 风筒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掘煤与半煤岩巷工作面风筒前端使用防炮崩风筒。 5 通风设施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5 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三视图、爆破说明书和避灾路线图,图文清晰,保护完好,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5 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6 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其他倾斜巷道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声光报警信号齐全有效,安全间距和躲避峒室设置等符合规程要求;采用锚杆支护的煤巷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测点布置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有记录牌板显示。 15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7 巷道内无失爆电气设备;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开关上架,挂牌管理,各种保护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机电维护工,胶带输送机、刮板输送机、绞车司机等持证上岗。 10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8 新掘架棚巷道支护时应使用金属材料支护;架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拉杆或撑木,支架支设质量、支架间的距离、护帮、护顶、撑木、拉杆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锚喷支护巷道锚杆(索)的安设质量、喷体厚度等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按规定做锚杆拉力试验、喷体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严禁空顶作业,控顶距离、临时支护形式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炮掘工作面距迎头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采取加固措施;支护材料、支护方式、特殊条件下的加强支护方式必须与作业规程相符;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 15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9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尾灯,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耙装机必须装有封闭式金属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耙头连接符合规定,倾斜巷道必须有防止耙装机下滑的措施,巷道倾角大于20时,在司机前方必须打护身柱或设挡板,并在耙装机前方增设固定装置。 10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10 使用符合规定的爆破器材并按规定进行管理、发放;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撤人距离和警戒设置符合规程要求;放炮员持证上岗,放炮作业、火工品存放符合规程规定。 10 每项5分,1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评定人员 时间 表四 机 电 评 估 表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定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提升信号齐全、安全可靠,功能设置符合规程规定;提升绞车必须设常用闸和保险闸;应设有电气制动,且能自动投入或人工投入;安全制动减速度、工作制动或安全制动的制动力矩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矿井主要提升系统的改造和更换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设计。 10 缺1项或1项不合格扣10分。 2 提升系统必须有过卷、过速、过负荷和欠电压、限速、深指失效、闸间隙、松绳、满仓、减速功能保护装置,且动作可靠。 10 缺1项或1项不合格扣2分。 3 机电设备必须有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设备还必须有防爆合格证 3 一台不合格扣3分 4 矿井必须建立机电管理部门,各类图纸绘制应及时、完整、齐全,各类设备运行、维护、检查、事故记录完备,各项管理维护制度健全;机电设备技术档案齐全,主要设备做到一台一档,机电设备、缆线要实行图牌板或微机管理,做到帐、卡、物、图、牌版相统一。 5 一台无档或内容不全,缺一种图或图不符实扣1分,缺一项制度或不全扣0.5分,未实现微机管理,扣1分。 5 矿井必须编制设备年、季、月度的大、中、小修计划,做好设备检修工作,确保设备完好;必须制定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设备更新有记录;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 10 未编制检修计划扣2分,无设备更新规划或年度计划扣2分,发现一台未及时更新扣5分。 6 主要设备应按规定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测定、试验,并提出报告;必须做好主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探伤试验;按规程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远方漏电试验、接地电阻测试、井下开关保护插件试验。 5 一项未完成扣1分。 7 煤矿应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护齐全可靠,排水能力符合规程规定,井下主要排水系统必须在每年雨季前完成联合试运转工作。受水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实现井下主要泵房无人值守、地面远程监控集控功能。 10 排水能力不符合规定扣5分,未完成水泵测定扣1分,未按规定完成泵房远程监控扣5分。 8 矿井供电必须实现双回路。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上述供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10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0分。 9 所有掘进工作面供风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瓦斯电闭锁装置;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和瓦斯涌出异常区必须实现“三专”供电。 7 未实现风电闭锁,“三专”供电扣7分;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一处扣2分, 10 井下配电网络均应装设过流和短路保护装置,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5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2分。 11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设备的过流、漏电、接地安全保护装置的装设,必须符合规程的规定,电器设备的继电保护必须按规定计算、整定和校验,并保持齐全,灵敏可靠。井下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7 少一种保护或保护装置不起作用扣2分。一台(件)电气设备失爆扣7分。 12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5 一处达不到要求扣2分。 13 矿井应有与外界相通的直通电话。井下装设移动通讯和人员定位系统。所有采掘工作面、主要硐室和主要车场都必须设有完善的通讯设施,保持矿内、外,井上、下通信畅通。 5 一项达不到要求扣5分。 14 空压机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动作可靠,断油水保护装置或断油水信号显示装置工作正常。空压机和风包上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过允许温度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风包上必须装有动作可靠的安全阀和放水阀,风包的出口上必须加装释压阀。井下固定式空压机和风包应分别设在两个空气流畅的硐室内。 5 少一种保护装置或一处阀门扣2分,井下空压机和风包未按要求安设,扣5分。 15 机房、硐室内外清洁卫生,无杂物,无积水,无油垢,管理牌板悬挂齐全整齐,操作人员持证上岗,防火器材、电工操作绝缘用品、应急照明设施齐全合格。 3 一处卫生不好扣0.5分;防火器材,绝缘用品欠缺或不合格,一处扣0.5分,扣完为止。 评定人员 时间 表五 运 输 评 估 表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定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运输巷道断面必须符合规程及有关设计规范要求,轨道选型、主要运输轨道及道岔铺设质量应符合规程规定,不得有杂拌道,取消非标准道岔;架线电机车运行轨道应按规程要求安设轨道回流线。 10 巷道断面,轨道、道岔铺设一处不合格扣2分;存在杂拌道、非标准道岔一处3分;缺一处轨道回流线扣2分。 2 井巷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和测试; 5 一处不符合要求扣2分。 3 矿井必须绘制矿井运输系统图,并每季补充一次,应建立运输设备、设施的技术档案,做好设备运行检修事故记录;超长、超重、超宽物件的运送,井下烧焊,平巷、斜巷运送,大型设备的安装更换,平巷及斜巷复轨都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10 缺图纸或更新不及时一次扣1分,缺一项技术档案扣1分,未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扣5分。 4 矿井必须制定电机车、各类人车、乘人罐笼和架空乘人等装置的运行管理制度,制定轨道、矿车、小绞车、小机车的管理办法;运输设备司机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所有运输设备必须做到维修有要求、运行有制度、安装有标准、技术有规范、管理有办法。 5 缺一项制度或办法扣0.5分,发现一人次未持证上岗扣2分。 5 井下运输巷道应设置醒目的警标、巷标、路标等各种标志牌;交叉道口应设防止侧面冲撞的装置,主要交叉点及弯道处应设道岔指示器或预警灯。 3 缺一处标志牌扣0.5分,交叉点未安设相关装置一处扣1分。 6 电机车架空线的悬挂高度和间距、与巷道或棚梁的距离、绝缘子的悬吊及轨道电阻、绝缘应符合规程规定;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使用正常 ,连接牢固,符合规程规定,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1次;同一水平同时行驶3台以上电机车时,应使用带有电气闭锁的信号装置,行驶机车台数大于5台时,必须使用“信、集、闭”系统;同一水平使用3台以上机车时,必须使用机车通讯;严禁提升运输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严禁超期服役,严禁非防爆机动车入井。 10 一处架空线悬挂或轨道电阻、绝缘不符合要求扣1分;机车一项装置不合格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电机车制动距离测定一台扣3分;其他一项没有或不合格扣2分。 7 使用绞车提升时,井巷内必须按规程规定装设可靠的挡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各种行车、调度信号设施齐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车场、巷道内照明符合规定;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运人斜井各车场信号硐室和躲避硐室及声光报警信号装置符合安全规定。 10 一处少1种扣5分, 一处不合格扣2分。 8 调度绞车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10 一处不合格扣2分。 9 井底车场、弯道和人员密集区应使用预报警信号,关键部位的道岔使用道岔位置指示器;列车通过风门,必须设有两侧都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道岔位置安设道岔标示牌,主要线路的车场应设警标。 5 一处未安设或不合格扣2分。 10 井下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并具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明;带式输送机的各种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可靠并定期检查;在主要运输巷道内的必须在机头和机尾装设防护栏,行人跨越处设过桥;带式输送机运行巷道内应有完善的消防设施。 10 未使用阻燃胶带一处扣10分;相关合格证明缺一项扣1分;少一种保护或装置扣5分,一处不合格扣2分。 11 井下主要行人平巷超过1.5km,主要斜巷垂深超过50m时,必须采用机械运送人员;平巷人车,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并悬挂明显的停车位置指示牌,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双轨巷道乘车场必须设信号区间闭锁。 5 未按要求使用机械运送人员一处扣2分;其他缺1项扣5分,一处不合格扣2分。 12 用钢丝绳牵引或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运行速度、输送带的宽度、绳槽至带边宽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上、下人员的地点的平台、栏杆和照明必须符合要求。 在距下人区段末端前方2m处,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并装有紧急停车装置。 5 一处不合格扣2分。 13 各种运输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各工种操作规程齐全、完整,牌板统一、悬挂整齐。 5 缺一种或一种执行不好扣0.5分;牌板不统一,悬挂不整齐每一处扣0.5分 14 使用机车运输的矿井应在井下设机车检修峒室,蓄电池电机车应设充电峒室。 2 没有或使用不正常扣2分 15 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运行速度、蹬座中心至巷道一侧的距离必须符合要求;驱动装置必须有制动器;连接装置可靠;在下人点的前方,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 5 1处不合格扣2分。 评定人员 时间 表六 通 防 评 估 表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定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矿井必须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矿井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按规定进行矿井通风阻力和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井下充电室、爆炸材料库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没有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或易燃煤层的采区至少设有一条专用回风巷。 10 矿井无独立完整的通风系统不得分;未实现分区通风不得分;主通风机性能测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未按规定进行,扣5分;未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扣5分;存在串联、扩散或采空区通风扣5分。 2 矿井必须核定生产和通风能力,矿井、采区通风能力满足生产需要,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供风量要符合规程规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5 未进行通风能力核定,扣5分;超通风能力生产,扣5分;采掘工作面、硐室供风一处不足,扣5分。 3 按规程规定进行测风,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作业地点风速不得超限;矿井有效风量率、矿井外部漏风率和作业环境的气候条件符合规定要求;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要按规程规定定期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5 风速超规定,扣5分;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和作业环境气候条件不满足要求,扣5分;未进行反风演习,扣5分。 4 通风设施必须按规定进行设置和管理。 5 通风设施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5 局部通风机必须使用风电闭锁,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或采、掘供电分开;所有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末端到工作面的距离和出风口的风量要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和回风流瓦斯不超限,巷道风速要符合规定。 10 未实现风电闭锁,供电不符合规定扣10分;未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一处扣2分;风筒、风速一处不符合规定扣2分。 6 采掘工作面和其它工作地点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检查地点的设置应符合规程规定;瓦斯检查要做到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瓦斯调度台帐三对口,瓦斯日报每日必须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启封密闭、排放瓦斯要编制专门的措施且有矿山救护队参加排放。 10 无瓦斯计划,测点不符合规定扣5分;未使用瓦斯智能巡检,瓦斯报表未按规定报批扣5分;存在瓦斯超限作业、瓦斯积聚扣10分。 7 井下爆破材料库的设置和爆破材料的存储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矿井建立爆破材料领退制度、电雷管编号制度和爆炸材料丢失处理及报废爆破材料销毁办法。 5 无相关制度扣5分。 8 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实行爆破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5 未严格执行扣5分。 9 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应符合规定。 10 传感器数量不足,扣5分;其他不符合规定一处扣2分。 10 凡开采有自燃煤层的矿井,要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开采有自燃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防治自然发火措施;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d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进行永久封闭;矿井无CO超限作业和自燃事故;井下每个生产水平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10 未建立预测预报制度,扣10分;未采取预防性灌浆等防灭火措施,扣10分;未及时封闭扣5分;无消防材料库,扣10分;消防器材不足,扣5分。 11 矿井必须有可靠的防尘水源和防尘管路系统,防尘水源的水质符合工业卫生要求,水量、水压满足需要;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 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巷和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综采工作面设移架自动同步喷雾,放顶煤工作面必须安装使用放顶煤自动同步喷雾。 10 防尘设施不足,一处扣2分;防尘水源不符合规定,扣10分;喷雾不符合规定,扣5分。 12 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实施煤层注水;定期冲刷巷道积尘;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每一矿井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 5 设施不符合规定,一处扣2分;未按要求进行粉尘测定,扣2分。 13 矿井要有专门的“一通三防”管理队伍;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生产、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定期校正、定期进行计量检定;矿井各种图纸报表准确,数据齐全,上报及时。 10 无通防管理部门,不得分;管理机构设置不全,扣5分。 评定人员 时间 表七 地 测 防 治 水 评 估 表 单位 得分 序号 评定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矿井必须有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从事防治水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为地测防治水专业;必须有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规划,并组织实施。 15 矿井无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不得分;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符合要求扣5分;没有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规划不得分。 2 水文地质图纸齐全,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本矿实际情况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气象资料台帐、钻孔水位及水井动态观测台帐、地表水文观测成果台帐、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台帐和抽(放)水试验成果台帐等内容齐全、字迹清晰、数字前后一致。 15 水文地质图纸每有一张不符合要求扣5分;台帐每有一类不符合要求扣5分。 3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应有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每年根据实际,编制雨季“三防”工程计划和地面防洪、井下避水灾应急预案,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排水试验,组织应急演练;加强与气象、防汛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凡出现橙色预警以上大雨(连续降雨50mm以上)、暴雨等灾难性天气,必须立即停产撤人。 15 未编制雨季“三防”工程计划、地面防洪、井下避水灾应急预案扣5分;未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排水试验,组织应急演练扣5分;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未制定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扣10分;连续降雨量达到50毫米以上未及时停产撤人扣10分。 4 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以及年预报;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的现象;与相邻的煤矿建立适当的资料交换关系,采掘活动至矿界附近时应掌握邻矿开采情况。 15 水情水害预报周期不符合要求,预报结果对生产没有指导作用扣10分;未与相邻煤矿建立资料交换关系扣5分。 5 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坚持“有疑必探”的防治水原则,凡不清楚或有怀疑的地段,都必须安排探放水,并有探放水钻孔设计、技术措施及总结,探放水设计必须明确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确定探水警戒线,严格掌握钻孔的超前距。 10 防治水工程方案设计、施工设计不符合要求扣5分;未按要求安排探放水设计扣5分;探放水设计、安全措施、总结不符合要求扣5分。 6 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排查分析记录,由上级集团公司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审查,并有书面整改意见。 10 未按要求进行防治水隐患排查扣10分。 7 根据地面水流系统情况,建立完善的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排水设备能力、水仓容量达到规定要求;受水威胁严重的矿井必须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地面远程监控集控功能;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并向矿调度室报告。 10 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不完善扣5分;受水威胁严重的矿井未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地面远程监控集控扣5分。 8 使用中的钻孔必须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必须及时封孔;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留设防水煤柱,严禁在防隔水煤柱中采掘;特殊开采时,应按规定报批。 10 使用中的钻孔未安装孔口盖,报废的钻孔未及时封孔扣5分;防水煤柱留设不符合要求,未经报批在防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扣5分。 评定人员 时间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