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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爆水棚设置要求 (山东省煤矿“一通三防”工作实施细则) 1、水棚包括水槽棚和水袋棚;40L 及小于40L 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 2、水槽和水袋都必须符合部标MT15787煤矿用隔爆水槽、水袋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3、水棚按布置方式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集中式水棚组的用水量按巷道的断面积计算,不得小于如下值主要隔爆水棚400L/m2,辅助隔爆水棚200 L/m2;分散式隔爆水棚只能用作辅助隔爆棚,其用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体积计算,不得少于1.2 L/m2; 4、水棚的排间距为1.2~3m;集中式布置的主要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辅助隔爆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m;分散式布置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120m; 5、集中式布置的首列(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 范围内;分散式布置的首列(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30~60m 范围内; 6、水槽棚的水槽应横向(长边垂直于巷道走向方向)嵌入式装; 7、水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支柱)的间隙不得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 m;棚组内的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 8、水棚应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的距离,不得小于50 m; 9、当水袋采用易脱钩的布置方式时,挂钩位置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勾肩与勾尖相对),挂钩使用4~8mm 的圆钢,挂钩角度为605 度,弯勾25mm。 10、实行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地点、水袋个数、棚区长度、水量、断面、棚距等参数。水棚要每旬检查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和规定的水量。 矿井必须及时清除巷道中的浮煤,清扫或冲洗沉积煤尘;定期撒布岩粉。应定期对主要大巷刷浆。 矿井应每周至少检查1 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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