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智煤化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有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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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智煤化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提高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实现技术管理精细化,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生产技术管理职责界定 1.1技术管理范围 1.1.1制定矿井生产、技术改造、科研及技术开发、设备更新、安全技术、年度计划及中长期规划。 1.1.2采区、工作面及单项工程设计、地质探查及储量、生产接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工程质量、机电设备、科研及技术开发。 1.1.3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机电、运输等重大灾害的技术管理。 1.2技术管理机构及权限 1.2.1总工程师对总经理负责,对矿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分管生产技术、调度指挥、通防等职能部门。采、掘、机电、运输、安监等单位在技术管理上接受总工程师领导。 1.2.2副总工程师对总工程师负责,负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受总工程师委托,副总工程师可行使总工程师职权。 1.2.3职能科室设立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及技术员,负责出台各种技术管理制度、标准、细则、方案和措施等。 1.2.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技术管理负责。 1.3 技术管理职责 1.3.1总工程师职责 协助总经理贯彻党和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以及政府部门和公司的有关决定和规定,组织制定本矿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实现技术经济指标的技术措施;负责组织编制矿井地质探查计划和设计、地质报告及技术改造、开拓延深、矿区配套工程等重大技术方案和设计,解决本矿资源的合理开发、采掘平衡、均衡生产、提高矿井机械化水平、环境保护、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开发等技术问题;负责提高矿井抗灾能力研究,制定防治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等事故的措施,预防重大事故发生;组织制定和审批矿井安全技术措施、灾害预防、环境保护措施,并检查督促其实施;负责组织技术攻关,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1.3.2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技术管理工作。 1.3.3生产技术部长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组织编制矿井水平、采区,工作面的接替,合理优化设计,及时解决生产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负责矿井地质、水文预测预报日常工作;负责每周技术例会的召开与技术工作安排;负责组织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并监督其贯彻与实施。 1.3.4生产技术部工程师职责 在生产技术部长领导下,负责设计、采煤、掘进、机电、支护专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参与编制矿井年度生产计划、生产接替安排;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进、推广工作。 1.3.5安全监察部主任工程师职责 参与审查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参与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月度“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专项隐患排查工作,监督措施的落实。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3.6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责 全面负责本单位生产技术管理;负责作业规程及措施的编制,并协助单位负责人贯彻、实施;抓好单位职工安全技术培训,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全面提高本单位职工业务操作技能。 第二章 矿井生产设计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矿井生产设计工作,杜绝无设计施工,做到设计工作的前瞻性、及时性和科学性,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和稳产高产,特制定本规定。 2.1设计一般规定 2.1.1建设期的煤矿设计工作,委托兖矿设计院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首采区和首采工作面);采区设计由煤矿负责组织编制,报山西焦煤集团公司审查批准。采区移交生产前,由审批单位组织验收。 2.1.2采掘工作面设计由煤矿编制,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根据矿井发展总体规划和生产接替安排,提前书面联系生产技术部地测组;地测组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经审批后的采区地质报告、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提前1个月送交设计组;设计组根据地测组提供的有关地质资料,做好施工设计;总工程师组织各职能科室技术负责人对施工设计进行审批。 2.2设计责任主体 生产技术部是设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矿井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专项工程设计、机电设计、开拓、准备巷道开窝施工设计;施工单位负责回采巷道开窝、透窝、三叉门及四叉门施工设计,以及开掘巷道的机电设计;通防部负责通风系统设计、瓦斯治理设计、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以及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 2.3设计会审流程 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校核 生产技术部进行初步审核 分管副总组织初审 总工程师审核批准 实施 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有关人员会审 设计人员进行初步设计 2.4 施工设计图纸管理 2.4.1 设计人员应本着简易、安全、经济的原则进行施工图的设计。 2.4.2 施工图在设计前,设计人员应到现场考察,确定合理的设计方案。 2.4.3 施工设计图的初步设计应交设计组技术负责人审核,并有审核记录。 2.4.4 设计施工图定稿后,应进行会签,并有记录。 2.4.5 施工图向施工单位交接时,同时进行技术交底,并有双方签字确认记录,否则,施工单位可以拒绝签字。 2.5 联系单管理 2.5.1生产技术部应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向施工单位下发业务联系单。 2.5.2联系单应进行分专业编号管理,按照ISO标准编号。 采煤组SJ-CM-2010-X,设计组SJ-SJ-2010-X, 机电组SJ-JD-2010-X,监测组SJ-JC-2010-X。 2.5.3施工单位接到联系单通知后必须及时签收。 2.5.4联系单交接时,同时进行技术交底,应有接受人签字确认。 2.6资料备案 2.6.1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和矿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矿档案室存档、生产技术部备案。 2.6.2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应在矿档案室存档、调度指挥中心备案。 2.6.3作业规程及措施、业务联系单必须编号管理,有资料清单并在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三章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做好采掘工作面的防治水排查及地质预报编制工作,并于每月3日前下发到相关单位(采掘工作面预报的距离炮掘、炮采不小于月计划的1.2倍,综掘、综采不小于月计划的1.5倍)。 3.1.2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一周内、掘进工作面4天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3.1.3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1.4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3.1.5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3.1.6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2编制原则 3.2.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3.2.2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领导临时安排的工程,施工单位接到任务后应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生产技术部组织会审后实施。 3.2.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3.3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3.4编制流程 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根据生产计划向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下达联系单 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按时向设计组提供有关资料 设计组向施工单位下达业务联系单及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现场调查,进行方案讨论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规程、措施 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提交规程、措施 3.5审批 3.5.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3.5.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3.6贯彻 3.6.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3.6.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进行考核。 3.6.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3.6.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3.6.5 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3.6.6 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3.6.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第四章 中腰线管理规定 4.1生产技术部职责 4.1.1 负责监督检查掘进巷道中、腰线的实施,中、腰线发生错误时,及时组织追查,并制定纠偏方案,向有关领导汇报。 4.1.2 生产技术部地测组根据设计要求负责巷道中、腰线放线、延线和校核等日常工作;巷道开窝、中腰线平移、发生错线时,及时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下达联系单;依据设计,现场给定开拓、准备及相向贯通巷道中、腰线,回采巷道在施工单位开窝施工5m 后,及时给定中、腰线。 4.1.3 开拓、准备巷道及重要贯通巷道开窝前由地测组现场给定中、腰线。 4.1.4 开拓、准备巷道及重要贯通巷道每30m,回采巷道每40m,激光导向巷道每70m给出一组中腰线。 4.1.5 生产技术部地测组从接受施工单位要求送线联系单之日起,原则上第二天必须送线。 4.2施工单位职责 4.2.1 技术负责人负责及时向生产技术部地测组下达要求送线联系单。 4.2.2 技术负责人负责巷道施工期间的中腰线管理;必须严格按照生产技术部设计的开窝位置施工,不得随意变动;负责给定回采巷道开窝的临时中、腰线。 4.2.3 巷道中、腰线由技术员负责画定,临时中腰线由班长负责画到迎头,技术负责人负责校核和联系送线;永久中腰线距迎头不超过10m或紧跟扒矸机、综掘机处,用白漆或白灰画出,线宽为30mm。 4.2.4 施工单位队长为中、腰线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保护好生产技术部地测组给定的测点,并按规定在巷道最前面一个测点处、顶板显著位置悬挂中腰线管理牌板。送线时,必须有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队长现场配合,否则,地测组不予放线。 4.2.5激光安设必须通视两组测点,且两组测点间距不小于30米。 第五章 锚杆支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锚杆支护质量管理,提高巷道支护的可靠性,保障生产安全,实施锚杆支护设计、施工、监测闭环管理,杜绝隐蔽工程,特制定锚杆支护管理办法。 5.1职责界定 5.1.1领导职责 1总经理对锚杆支护管理体系负总责。 2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不同地质条件下锚网梁索支护参数进行研究、会审选择合理的支护参数,对支护质量负技术责任。 3 掘进副总对锚杆支护技术培训、支护设计、现场质量检测、锚杆支护设计修改完善负责。 5.1.2部门职责 1生产技术部职责 ①负责锚杆支护设计、设计校核、论证及修改工作。 ②负责锚杆支护材料的动态抽检和定期试验以及存档记录工作。 ③负责锚杆支护施工工艺、质量检测及巷道监测等技术培训工作。 ④负责建立锚杆支护技术档案,抽查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监督检查检测仪器的安装及使用工作,收集分析处理各种监测数据,确定合理的支护参数。定期出锚杆支护简报。 ⑤负责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做好巷道顶板岩层钻孔收集、观测及分析工作。 ⑥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检查施工单位锚杆(索)施工台帐,督促指导施工单位锚杆支护的日常工作。 2安全监察部职责 ①负责全矿锚杆支护巷道施工质量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 ②负责对安监员业务培训、支护设计审查、措施的学习贯彻工作,监督检查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③安监员对锚杆支护施工过程现场监督检查验收。 3施工队职责 ①施工单位对锚杆支护技术管理、业务培训、现场施工管理、监督检查等负责。 ②掘进队对施工巷道及其生产系统以内巷道锚杆支护施工质量、检查、监控、整改、加固等负责。 ③当班对本班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5.1.3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职责 1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单位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管理工作,完善、落实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监测及验收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考核机制,审查锚杆支护记录台帐。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2技术负责人负责全区锚杆支护技术管理工作;协助负责人做好本单位锚杆支护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技术员负责本队顶板离层仪的安装、巷道位移测站的建立及数据采集。负责锚杆支护日检记录整理和存档工作,按规定做锚杆拉拔力试验。 3队长对本队锚杆支护施工质量负责,严格执行锚杆支护管理规定,建立健全本队小班管理考核制度,监督检查小班施工质量;对所施工巷道及沿途巷道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锚杆检测仪器的使用和保管。 4班长对当班锚杆支护施工质量负责,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及措施规定,完工后对当班施工的锚杆在M型钢带上喷号留名,对当班施工的锚索在托盘上喷号,对当班锚杆索施工质量终身负责。 5当班安监员认真巡查施工巷道及沿途巷道锚杆支护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汇报、处理。当班安监员对本班锚杆、锚索施工质量负责,必须对当班的锚杆锚索安装角度、间排距、外露长度、锚杆扭矩等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的,责令重新施工。对当班锚索施工进行全过程监控,并签字验收。 5.2质量控制与监督流程 具体内容见附件11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保障体系。 第六章 隐蔽工程管理办法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6.1挂牌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2填图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6.3台帐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6.4移交制度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第七章 技术创新及小改小革管理办法 为充分发挥员工的创新精神,调动员工为企业出谋划策的积极性,提高科技对安全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7.1征集办法 7.1.1采、掘、机、运、通等各单位技术创新、小改小革项目,每季度不少于一项。 7.1.2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在技术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论文不少于一篇。 7.1.3在优化设计、施工工艺、设备改造、支护研究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各专业每年度不少于两项。 7.1.4重大技术攻关项目,实行“课题制”管理,要求专人负责。 7.2评审程序 7.2.1申报项目要填写统一的申报表格,同时上报电子文档一份。 7.2.2所有技术创新项目必须在每季度末15天前上报,由生产技术部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上报生产技术管理评审考核领导小组。 7.2.3评审小组对提案的实施效果,认真检查考核,评出一、二、三等奖进行奖励。 第八章 技术会议管理规定 为加强技术交流,提升技术人员的执行力,使技术工作更具有前瞻性、周密性,实现技术管理工作的精细化,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8.1技术例会 8.1.1技术例会每周二上午8点30分在会议室召开。 8.1.2参加人员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生产单位技术负责人、技术员,生产辅助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能科室相关人员。 8.1.3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特殊情况下可委托副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部长主持。 8.2月度生产计划及一通三防、防治水专题会议 8.2.1生产技术部每月22号将下月生产计划初稿交总工程师初审;25号在会议室召开月度安全生产计划会议。 8.2.2参加人员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施工单位负责人、职能科室相关人员。 8.2.3会议内容生产技术部对全矿生产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分析全矿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存在的问题。 8.2.4生产技术部在28号前将月度生产计划发放在矿内部网上。 8.3设计审查会议 8.3.1设计审查会议由矿总工程师主持。 8.3.2参加人员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机、运、通等单位技术负责人、职能科室相关人员。 8.3.3生产技术部介绍设计方案,与会人员对方案进行分析讨论,并有记录。根据讨论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上报公司审批。 第九章 奖惩 为进一步强化生产技术管理,坚持严要求,严管理,促进生产技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奖惩详细见附件12生产技术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附件1、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2、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3、采掘工作面隐患排查制度 4、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 5、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6、矿压监测制度 7、技术例会制度 8、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9、生产技术信息采集制度 10、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1、锚杆支护质量控制与监督保障体系 12、生产技术管理考核奖惩制度(附表1) 附件1 采矿设计管理制度 为实现采矿设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矿井煤炭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界定 1、设计管理工作由总工程师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生产技术部设计组负责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及专项工程设计;机电组负责运输系统设计、供电系统设计、排水系统设计;采煤组负责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水文组负责矿井的防治水设计;测量组负责重大贯通设计。 3、通防部负责通风系统设计、瓦斯治理设计、安全监控系统设计以及防尘、压风、防灭火系统设计。 二、设计资料提交时间 1、矿井在年初必须制定年度设计计划并实施,根据生产接替变化情况及时调整。 2、设计任务书由总工程师根据设计计划和实际生产需要向设计单位下达。 3、采区地质报告、采煤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应提前1个月送交设计单位。 4、采区设计应提前3个月报公司审批,施工图提前1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5、采煤工作面设计应提前1个月送交施工单位。 6、专项工程设计应提前1个月报公司审批。 7、需报公司备案的设计资料采煤工作面设计,在工作面开工前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必须至少在工作面安装、拆除作业前7天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备案。 三、设计审批 1、水平延深、采区、专项工程等设计以及变更或补充设计必须上报公司审批。 2、采区施工图、采煤工作面、综采工作面安装(拆除)设计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领导负责审批。 3、实行专业会审制度。负责审批的设计应附编制、审查、批准人员签字表及审查意见。 四.设计执行 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2、设计修改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需报公司批准的必须报公司批准。 3、设计文件下发执行必须有记录,并至少贯彻到施工单位管理及技术人员,并要有贯彻记录。 五、设计资料管理 1、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和矿审批的设计和批文,应在矿档案室存档、生产技术部备案并分类存放。 2、设计图纸、业务联系单等技术资料发放要有发放记录,资料接收人签字。 3、在用、存档、上报图纸,按190mm270mm规格折叠整齐。 附件2 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顶板管理工作,杜绝顶板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井下采掘工作面和拆除、安装工作面及在用巷道都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做好顶板管理工作。 二、职能界定 1、技术部负责巷道支护设计及技术管理工作,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的预测预报、顶板岩性分析工作。结合我矿实际,指导施工单位作业规程、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协调解决执行中的支护问题。 2、安全监察部负责监督检查顶板管理措施的贯彻执行,并组织各业务部门定期进行检查,对顶板事故进行分析和责任认定。 3、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范围内的顶板巡查、管理工作。 三、一般规定 1、技术部在巷道支护设计时可采用工程类比法。首先根据相邻巷道的情况、巷道的断面以及服务时间等进行初步设计,然后根据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在施工中观测巷道的变形情况、进行巷道的围岩稳定性分类、探测巷道顶板的分层情况等,根据观测情况对初步设计及时进行修改。 2、加强采、掘工作面地质构造区域的顶板监测和管理。施工单位要及时制定预防顶板事故方案及相关措施,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安全监察部每月组织两次对井下所有巷道、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进行考核、通报,并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4、各采掘队队长是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第一责任者。跟班班长、安监员负责本班顶板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顶板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预防事态扩大;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要及时发出预警信号,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组织现场人员撤离。 5、各采掘工作面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备用料,以备应急之用。 6、对主要回风巷道支护情况的检查必须两人以上,并且事先联系好通风部门,由瓦检员陪同。 四、掘进工作面顶板管理 1、巷道遇断层、陷落柱等地质构造及巷道开窝、切眼刷大、巷修、处理较大范围的冒顶以及其它特殊情况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2、巷道压力大,煤层松软、顶板破碎时,应及时编制加强支护措施。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迎头空顶距离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明确规定。 4、掘进工作面临时停工时,巷道支架必须架设到迎头,保持正常通风,并随时对巷道支护变化情况进行检查。临时封闭时,必须对巷道支护进行加固。恢复开工时,施工单位必须向安全监察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 5、隐蔽工程必须实行挂牌管理,并填图归档。 五、巷道修护的顶板管理 1、巷道修护前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制定措施前应进行现场顶板鉴定,确定施工方法,采取针对性措施并向修护人员贯彻,施工中明确顶板监护人员。 2、独头巷道修护必须检查瓦斯浓度,并对后路加强维护。 六、回采工作面顶板管理 (一)回采工作面端头支护和两巷超前支护。 1、采煤工作面两巷,必须保证规定的断面和高度。 2、两巷压力大且底软时,要加大支护强度、长度、密度。 3、应经常检查采煤工作面上下两安全出口的支护情况,支护方式、支护密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运输机机头部位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 (二)回柱放顶 1、采煤工作面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控顶距、放顶步距及时回柱放顶。 2、放顶后要保持支架完整。顶板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 (三)工作面顶板管理 1、回采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人员进入煤帮作业时,必须采取护顶、护帮措施。 2、加强工作面液压支架及单体液压支柱的管理。液压支架及单体液压支柱支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初撑力达到规定值,并有可靠的检测手段和记录。单体液压支柱严禁在浮煤、浮矸上支设,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倒措施。 3、回采工作面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发生冒顶事故时,必须先停止生产,待顶板维护好后,方可恢复生产。处理过程中必须明确负责人,现场指挥,安监员现场监督,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确保退路畅通。严禁人员进入支架上方构顶。 4、工作面遇到断层、顶板破碎、冒落等情况时,必须采取措施提前处理。同时要根据构造区情况,及时对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5、综采工作面拆除、安装,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明确顶板控制方法,加强顶板管理。 6、综采工作面切眼断面刷大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7、炮采工作面一次放炮长度要根据顶板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8、采煤工作面因片帮造成最大控顶距超过规定距离时要采取安全措施;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积顶板垮落的措施。 附件3 采掘工作面隐患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我矿隐患排查力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使我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从排查、治理、报告整个过程全面受控,更好的促进、规范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经研究决定,制定采掘工作面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以上领导 成 员生产、辅助单位行政负责人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 隐患排查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部长兼办公室主任 二、隐患排查具体规定 1、月度隐患排查。每月初,总经理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一次隐患排查,重大隐患排查对照重大隐患排查标准逐项排查。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及时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按照集团公司重大隐患治理方案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2、每周一上午组织一次全覆盖式现场隐患排查,各专业副总是本专业隐患排查的主要负责人。 3、每周一下午,召开安全办公会,各专业分管副总通报上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本周查出的隐患立即进行“项目、标准、措施、时间、责任人、验收人”六落实,认真组织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4、排查出的隐患,由安全监察部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填写隐患排查登记台帐,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下发事故隐患整改“六定表”,并跟踪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每月26日前安全监察部负责将本矿排查出的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及预排查出的下月安全工作重点以“隐患排查材料”的形式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三、隐患排查制度 1、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细致的认真排查,确保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遏制隐患生存空间。 2、各单位参加隐患排查人员必须准时参加隐患排查准备会,采掘专业在调度指挥中心会议室,“一通三防”专业在通风副总办公室,机运专业在安全监察部会议室,防治水专业在地质副总办公室。 3、所有参加隐患排查的人员必须服从分管领导的统一安排,每一组隐患排查人员必须指定一名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生产辅助单位负责人请销假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机关职能科室人员请销假必须向安全监察部长请示,副总领导请销假必须向安全矿长请示。 4、安全监察部每月初同督察组,团委、工会共同制定督察计划,督察组每月督察不少于12次,青安岗每月督察不少于4次,职工代表每月督察不少于2次,所有督察必须覆盖全矿生产的各个环节,形成党政工团一盘棋,共同排查安全隐患,查出的情况及时反馈到安全监察部。 5、隐患排查必须全面细致,严格按隐患排查表规定的内容进行填写,检查表填写要字迹工整、表面清洁。 6、排查后填写好的检查表,采掘系统升井后及时交井口信息员,然后汇总;“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专业的隐患排查表,分别由安监部各专业科长负责整理,必须在1330分前交安全监察部办公室。 7、安全监察部办公室必须在1440分前把当天所有隐患排查情况汇总并报送矿有关领导审阅,同时以“六定表”的形式下发到各有关单位联系整改,并安排安监员跟踪检查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8、安全监察部必须在每周五的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本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未按期整改的单位每一项罚单位区长、书记各100元。现场交纳罚款,并在会上口述未整改的原因。 9、对月度隐患排查、每周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监察部必须在集团公司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四、奖惩办法 1、对在隐患排查工作中表现较好,排查认真细致,隐患符合实际,排查出的隐患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矿将根据排查出的隐患,每季度给排查人200500元的奖励。 2、对在隐患排查中不负责任,查不出隐患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除取消其参加隐患排查的资格,并将给予排查人200500元的罚款。如在没有查出隐患的头面而出现事故的,矿将根据有关文件进行严肃处理。 3、对在隐患排查中没有查出隐患的头面,将采取回头看的方法进行复查,若在复查中查出隐患,将对原隐患排查人给予一定的罚款,每条每人罚50元。 4、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单位要及时处理,对落实较好、较快的,将给落实整改单位领导一定的奖励。 5、对隐患排查小组查出的隐患,整改单位拒不签字整改,互相推诿、扯皮的,将按矿有关文件加倍处罚。 6、在隐患排查中,重复出现的问题,罚责任单位区长、书记每条100元,在每周一安全办公会上现场交罚款并说明重复出现问题的原因。 7、对因查出的隐患未得到及时整改而引发事故的,除按矿有关规定处罚外,将给事故单位500010000元的罚款,主要领导给予10002000元的罚款。 8、凡在隐患排查过程中,被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工作面,罚单位2000元, 当班班长200元,被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掘进头罚单位1000元,责任单位队长各200元。 9、为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凡发现重大隐患积极主动汇报或积极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附件4 作业规程及措施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按公司、矿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生产技术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通防部、机电科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一周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生产技术部设计组、地测组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一周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编制原则 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编制要求及内容 按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编制流程 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根据生产计划向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下达联系单 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按时向设计组提供有关资料 设计组向施工单位下达业务联系单及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现场调查,进行方案讨论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规程、措施 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提交规程、措施 五、审批 1、审批职责 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2、会审、复审 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会审时间定在每周二上午技术例会和周六上午,由生产技术部组织,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对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生产技术部做好会审记录,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各专业副总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单位规程、措施每月复审一次,根据现场情况提出复审意见,并签字备查,生产技术部做好复审记录。复审时间定在每月第一个技术例会。 六、贯彻 1、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主持,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贯彻;建立健全规程、措施贯彻监督检查机制,由分管副总组织安监、技术等单位每月对贯彻情况进行抽查一次。 2、规程、措施贯彻后,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所有上岗人员和管技人员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安全监察部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书记、技术负责人、班队长进行考核。 3、规程、措施贯彻后,技术负责人必须建立贯彻、考试成绩及试卷记录台帐。 4、因故停工工程,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生产系统或施工条件变化时,必须重新编制作业规程或补充措施;当施工队伍调整时,应办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签字手续。 5、通防部、安全监察部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采掘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进行贯彻,并签字、考试。未参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6、每月由各专业副总牵头,生产职能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管技人员规程措施掌握程度进行考核,不及格者不准上岗。 7、规程及措施应采取动态贯彻,每月贯彻不少于一次。 附件5 采掘工作面地质预测预报制度 为了更好地指导采掘部门进行安全生产,配合设计部门提供设计依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恒源公司2010年技术管理规定及煤矿防治水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地质预报种类 地质预报是动态预报,针对采掘工作面存在的地质、水文地质问题进行预测预报,按其使用期不同可分月报、季报、年报,并随着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发出临时性预报。 二、地质预报编制时间 1、月度预报自下月生产计划下达后开始编写,下月5号前报出(如遇节假日可顺延)。 2、季度预报自季度生产计划下达后开始编写,下季度首月前报出,季度预报需附有关图件。 3、年度预报自年度生产计划下达后开始编写,下年度首月前报出,年度预报需附有关图件。 4、临时性预报的编制,依据采掘工作的需要对原先的预报目标加以修改,特别是影响采掘工作面安全生产的地质因素。 三、地质预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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