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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的通知 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 公司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现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为2005年修订版本(简称2005年版安规),经过近四年的实践,执行情况良好。但随着电网生产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跨区500kV直流输电工程、750kV交流输电工程、1000kV特高压交流试验示范工程投入运行,2005年版安规在内容上已经不能满足电力安全工作实际需要。为此,公司组织对2005年版安规进行了修编,形成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线路部分)(简称新安规,由中国电力出版社发行),现予以印发,并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原2005年版安规同时作废。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电网公司安监部,近期要认真组织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增强执行安规的严肃性。安规是电力生产现场安全管理的最重要规程,是保证人身安全、电网安全和设备安全的最基本要求。公司系统一切工作人员以及在公司系统所属设备上工作的一切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带头执行安规,确保安规明确的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实到位。 二、掌握本次安规修编的重点。2005年版安规在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上有较大突破,明确了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间接验电、计算机开操作票等重点内容,得到了公司系统的普遍认可和生产实践的有效检验。本次修编重点增补了500kV及以上直流输电部分、750kV交流部分、1000kV特高压交流部分等相关内容,同时对2005年版安规中的一些难点进行修改、完善及详述,保持安规的适时性、实用性、全面性。 三、做好新安规培训宣贯工作。组织做好新安规的证订工作,使之尽快普及到基层单位及生产一线;开展新安规的宣贯培训,使各级人员尤其是管理人员掌握本次修编的基本原则、重点内容和要求,学习好、理解好、执行好规程;按照新安规的内容要求,梳理完善现场有关规程。为加强新安规的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将组织开展新安规的宣贯培训和调考,并对公司系统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 2、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 国家电网公司(印) 二○○九年七月六日 目 录 1 总则1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3 2.1 一般安全要求 3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5 2.3 倒闸操作 5 2.4 高压设备上工作11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1 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11 3.2 工作票制度 11 3.3 工作许可制度18 3.4 工作监护制度 18 3.5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9 4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21 4.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21 4.2 停电21 4.3 验电23 4.4 接地23 4.5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围栏)25 5 线路作业时变电站和发电厂的安全措施27 6 带电作业28 6.1 一般规定28 6.2 一般安全术措施30 6.3 等电位作业32 6.4 带电断、接引线34 6.5 带电短接设备35 6.6 带电水冲洗35 6.7带电清扫机械作业37 6.8感应电压防护38 6.9高架绝缘斗臂车作业38 6.10 保护间隙39 6.11带电检测绝缘子40 6.12配电带电作业40 6.13低压带电作业41 6.14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使用和试验41 7 发电机、同期调相机和高压电动机的 检修、维护工作 45 8 在六氟化硫(SF6)电气设备上的工作 47 9 在停电的低压配电装置和低压导线上的工作50 10 二次系统上的工作50 11 电气试验55 11.1 高压试验55 11.2 使用携带型仪器的测量工作 57 11.3 使用钳型电流表的测量工作57 11.4 使用绝缘电阻表测量绝缘的工作58 11.5 直流换流站阀厅内的试验59 12 电力电缆工作59 12.1 电力电缆工作的基本要求59 12.2 电力电缆作业时的安全措施60 13 一般安全措施63 13.1 一般注意事项63 13.2 设备的维护64 13.3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65 13.4 工具的使用65 13.5 焊接、切割69 13.6 动火工作70 14 起重与运输75 14.1 一般注意事项75 14.2 各式起重机76 14.3 起重工器具79 14.4 人工搬运83 15 高处作业84 15.1 一般注意事项84 15.2 梯子86 15.3 阀厅的工作86 附录87 附录A 变电站(发电厂)倒闸操作票格式87 附录B 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格式88 附录C 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格式92 附录D 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格式97 附录E 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格式99 附录F 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格式102 附录G 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格式104 附录H 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格式106 附录I 标示牌式样107 附录J 绝缘安全工器具试验项目、同期和要求109 附录K 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表114 附录L 登高工器具试验标准表117 附录M 常用起重设备检查和试验的周期及要求119 附录N 变电站一级动火工作票格式123 附录O 变电站二级动火工作票格式125 附录P 动火管理级别的划定127 附录Q 紧急求护法128 1 总 则 1.1 为加强电力生产现场管理,规范各类工作人员的行为,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电力生产的实际,制定本规程。 1.2 作业现场的基本条件。 1.2.1作业现场的生产条件和安全设施等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合格、齐备。 1.2.2 经常有人工作的场所及施工车辆上宜配备急救箱,存放急救用品,并应指定专人经常检查、补充或更换。 1.2.3 现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合格并符合有关要求。 1.2.4 各类作业人员应被告知其作业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1.3 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3.1 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每两年至少一次。 1.3.2 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和业务技能,且按工作性质,熟悉本规程的相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1.3.3 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1.4 教育和培训。 1.4.1各类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 1.4.2作业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电气工作连续3个月以上者,应重新学习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 1.4.3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管理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应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下现场参加指定的工作,并且不得单独工作。 1.4.4 外单位承担或外来人员参与公司系统电气工作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本规程、并经考试合格,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认可,方可参加工作。工作前,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应告知现场电气设备接线情况、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1.5 任何人发现有违反本规程的情况,应立即制止,经纠正后才能恢复作业。各类作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发现良接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炸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并立即报告。 1.6 在试验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7 电气设备分为高压和低压两种 高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及以上者; 低压电气设备电压等级在1000V以下者。 1.8 本规程适用于运用中的发、输、变包括特高压、高压直流、配电和用户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其他单位和相关人员参照执 行。 运用中的电气设备,是指全部带有电压、一部分带有电压或一经操作即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 发电厂的动火工作票制度,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火水电厂动力部分]动火工作票制度。 各单位可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规程补充条款和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 高压设备工作的基本要求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电气设备。单独值班人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还应有实际工作经验。 2.1.2 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1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1.7m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2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动机构操作机构者。 2.1.3 换流站不允许单人值班或单人操作。 2.1.4 无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工作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应有监护人在场,并符合表2-1的安全距离。 表2-1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及以下(13.8) 0.70 750 7.20① 20、35 1.00 1000 8.70 63(66)、110 1.50 50及以下 1.50 220 3.00 500 6.00 330 4.00 660 8.40 500 5.00 800 9.30 注 表中未列电压等级按高一档电压等级安全距离。 ①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5 10、 20、 35kV户外内配电装置的裸露部分在跨越人行过道或作业区时,若导电部分对地高度分别小于2.72.5、2.82.5、2.9m 2.6m ,该裸露部分两侧和底部应装设护网。 2.1.6 户外lOkV及以上高压配电装置场所的行车通道上,应根据表2-2设置行车安全限高标志。 表2-2 车辆(包括装载物)外廓至无遮栏带 电部分之间的安全距离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电压等级(kV) 安全距离(m) 10 0.95 500 4.55 20 1.05 750 6.70② 35 1.15 1000 8.25 63(66) 1.40 50及以下 1.65 110 1.65(1.75) 500 5.60 220 2.55 660 8.00 330 3.25 800 9.00 ① 括号内数字为110kV中性点不接地系统所使用。 ② 750kV数据是按海拔2000m校正的,其他等级数据按海拔1000m校正。 2.1.7 室内母线分段部分、母线交叉部分及部分停电检修易误碰有电设备的,应设有明显标志的永久性隔离挡板护网。 2.1.8 待用间隔母线连接排、引线己接上母线的备用间隔应有名称、编号,并列入调度管辖范围。其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手柄、网门应加锁。 2.1.9 在手车开关拉出后,应观察隔离挡板是否可靠封闭。封闭式组合电器引出电缆备用孔或母线的终端备用孔应用专用器具封闭。 2.1.1O 运行中的高压设备其中性点接地系统的中性点应视作带电体,在运行中若必须进行中性点接地点断开的工作时,应先建立有效的旁路接地才可进行断开工作。 2.1.11 换流站内,运行中高压直流系统直流场中性区域设备、站内临时接地极、接地极线路及接地极均应视为带电体。2.1.12 换流站阀厅未转检修前,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巡视通道除外。 2.2 高压设备的巡视。 2.2.1 经本单位批准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的人员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栏。 2.2.2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2.2.3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水、泥石流、沙尘暴等灾害发生时,如需要对设备进行巡视时,应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设备运行单位分管领导批准,并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部门之间保持通信联络。 2.2.4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2.5.5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2.5.6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负责保管,按值移交。1把专供紧急时使用,1把专供运行人员使用,其他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3 倒闸操作。 2.3.1 倒闸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2.3.2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2.3.3 倒闸操作的分类。 2.3.3.1 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 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2.3.3.2 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1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发令人用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作票,复诵无误。 2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项考核。 2.3.3.3 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1经设备运行单位考试合格、批准的本单位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或设备运行人员。 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单位总工程师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2.3.4 操作票。 2.3.4.1 倒闸操作由操作人员填用操作票见附录A。 2.3.4.2 操作票应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逐项填写。用计算机开出的操作票应与手写票面统一;操作票票面应清楚整洁,不得任意涂改。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操作人和监护人应根据模拟图或接线图核对所填写的操作项目,并分别手工或电子签名,然后经运行值班负责人检修人员操作时由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名。 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2.3.4.3 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合的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验电,装拆接地线,合上安装或断开拆除控制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空气开关、熔断器,切换保护回路和自动化装置及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2拉合设备[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接地刀闸装置等]后检查设备的位置。 3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在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手车式开关拉出、推入前,检查断路器开关确在分闸位置。 4在进行倒负荷或解、并列操作前后,检查相关电源运行及负荷分配情况。 5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送电范围内接地刀闸装置已拉开,接地线已拆除。 6高压直流输电系统启停、功率变化及状态转换、控制方式改变、主控站转换,控制、保护系统投退,换流变压器冷却器切换及分接头手动调节。 7阀冷却、阀厅消防和空调系统的投退、方式变化等操作。 8直流输电控制系统对断路器进行的锁定操作。 2.3.5 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 2.3.5.1 有与现场一次设备和实际运行方式相符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包括各种电子接线图。 2.3.5.2 操作设备应具有明显的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及设备相色等。 2.3.5.3 高压电气设备都应安装完善的防误操作闭锁装置。防误操作闭锁装置不得随意退出运行,停用防误操作闭锁装置应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短时间退出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时,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班值长批准,并应按程序尽快投入。 2.3.5.4 有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负责人正式发布的指令, 并使用经事先审核合格的操作票。 2.3.5.5 下列三种情况应加挂机械锁 1未装防误操作闭锁装置或闭锁装置失灵的刀闸手柄、阀厅大门和网门。 2当电气设备处于冷备用时,网门闭锁失去作用时的有电间隔网门。 3设备检修时,回路中的各来电侧刀闸操作手柄和电动操作刀闸机构箱的箱门。 机械锁要1把钥匙开1把锁,钥匙要编号并妥善保管。 2.3.6 倒闸操作的基本要求 2.3.6.1 停电拉闸操作应按照断路器开关一负荷侧隔离开关刀闸一电源侧隔离开关刀闸的顺序依次进行,送电合闸操作应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进行。禁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 2.3.6.2 开始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或微机防误装置、微机监控装置上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无误后,再进行操作。操作前应先核对系统方式、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单人操作时也应高声唱票,宜全过程录音。操作过程中应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步,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 2.3.6.3 监护操作时,操作人在操作过程中不准有任何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操作行为。 2.3.6.4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再行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解锁工具钥匙应封存保管,所有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禁止擅自使用解锁工具钥匙。若遇特殊情况需解锁操作,应经运行管理部门防误操作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并签字后,由运行人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能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单人操作、检修人员在倒闸操作过程中禁止解锁。如需解锁,应待增派运行人员到现场,履行上述手续后处理。解锁工具钥匙使用后应及时封存。 2.3.6.5 电气设备操作后的位置检查应以设备实际位置为准,无法看到实际位置时,可通过设备机械位置指示、电气指示、带电显示装置、仪表及各种遥测、遥信等信号的变化来判断。判断时,应有两个及以上的指示,且所有指示均己同时发生对应变化,才能确认该设备己操作到位。以上检查项目应填写在操作票中作为检查项。 2.3.6.6 换流站直流系统应采用程序操作,程序操作不成功,在查明原因并经调度值班员许可后可进行遥控步进操作。 2.3.6.7 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刀闸、高压熔断器或经传动机构拉合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均应戴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接地网电阻不符合要求的,晴天也应穿绝缘靴。雷电时,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禁止在就地进行倒闸操作。2.3.6.8 装卸高压熔断器,应戴护目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2.3.6.9 断路器开关遮断容量应满足电网要求。如遮断容量不够,应将操动机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开,应进行远方操作,重合闸装置应停用。 2.3.6.10 电气设备停电后包括事故停电,在未拉开有关隔离开关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2.3.6.11 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或登杆操作。 2.3.6.12 在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或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 2.3.6.13 同一直流系统两端换流站间发生系统通信故障时,两站间的操作应根据值班调度员的指令配合执行。 2.3.6.14 双极直流输电系统单极停运检修时,禁止操作双极公共区域设备,禁止合上停运极中性线大地/金属回线隔离开关刀闸。 2.3.6.15 直流系统升降功率前应确认功率设定值不小于当前系统允许的最小功率,且不能超过当前系统允许的最大功率限制。 2.3.6.16 手动切除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前,应检查系统有足够的备用数量,保证满足当前输送功率无功需求。 2.3.6.17 交流滤波器并联电容器退出运行后再次投入运行前,应满足电容器放电时间要求。 2.3.7 下列各项工作可以不用操作票 1事故应急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上述操作在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应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 2.3.8 同一变电站的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已操作的应注明“己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2.4 高压设备上工作。 2.4.1 在运用中的高压设备上工作,分为三类 2.4.1.1 全部停电的工作,系指室内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并且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全部闭锁,以及室外高压设备全部停电包括架空线路与电缆引入线在内。 2.4.1.2 部分停电的工作,系指高压设备部分停电,或室内虽全部停电,而通至邻接高压室的门并未全部闭锁。 2.4.1.3 不停电工作是指 1工作本身不需要停电并且不可能触及导电部分的工作。 2可在带电设备外壳上或导电部分上进行的工作。 2.4.2 在高压设备上工作,应至少由两人进行,并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3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 3.1.1 工作票制度。 3.1.2 工作许可制度。 3.1.3 工作监护制度。 3.1.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3.2 工作票制度。 3.2.1 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以下6种 3.2.1.1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3.2.1.2 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C。 3.2.1.3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D。 3.2.1.4 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E。 3.2.1.5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F。 3.2.1.6 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G。 3.2.2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2.1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2.2.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2.2.3 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3.2.2.4 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 3.2.2.5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3.2.2.6 换流阀冷却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3.2.2.7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3.2.3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3.1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2.3.2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2.3.3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3.2.3.4 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2.3.5 大于表2-1距离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3.2.3.6 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3.2.3.7 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上工作,无需将直流单、双极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 3.2.3.8 直流保护控制系统的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3.2.3.9 换流阀水冷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3.2.4 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 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表2丬规定的工作。 3.2.5 填用事故应急抢修单的工作为 事故应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应急抢修单。 事故应急抢修工作是指电气设备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短时间内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3.2.6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3.2.6.1 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3.2.6.2 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工作票一份应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票的编号、工作任务、许可及终结时间记入登记簿。 3.2.6.3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 3.2.6.4 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 3.2.6.5 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入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单位备案。 3.2.6.6 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 3.2.6.7 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 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票一致。 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分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由分工作票负责人与总工作票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才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 3.2.6.8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3.2.7 工作票的使用。 3.2.7.1 一个工作负责人不能同时执行多张工作票,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1所谓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电气装置中,可以用隔离开关同其他电气装置分开的部分。 2直流双极停用,换流变压器及所有高压直流设备均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3直流单极运行,停用极的换流变压器,阀厅,直流场设备、水冷系统可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双极公共区域为运行设备。 3.2.7.2 一张工作票上所列的检修设备应同时停、送电,开工前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应一次完成。若至预定时间,一部分工作尚未完成,需继续工作而不妨碍送电者,在送电前,应按照送电后现场设备带电情况,办理新的工作票,布置好安全措施后,方可继续工作。 3.2.7.3 若以下设备同时停、送电,可使用同一张工作票 1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平面场所,工作中不会触及带电导体的几个电气连接部分。 2 一台变压器停电检修,其断路器也配合检修。 3 全站停电。 3.2.7.4 同一变电站内在几个电气连接部分上依次进行不停电的同一类型的工作,可以使用一张第二种工作票。 3.2.7.5 在同一变电站内,依次进行的同一类型的带电作业可以使用一张带电作业工作票。 3.2.7.6 持线路或电缆工作票进入变电站或发电厂升压站进行架空线路、电缆等工作,应增填工作票份数,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工作许可人许可,并留存。 上述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运行单位备案。 3.2.7.7 需要变更工作班成员时,应经工作负责人同意,在对新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工作。非特殊情况不得变更工作负责人,如确需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工作许可人将变动情况记录在工作票上。工作负责人允许变更一次。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对工作任务和安全措施进行交接。 3.2.7.8 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并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3.2.7.9 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增加工作任务,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并在工作票登记簿和工作票上注明。 3.2.7.10 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送达运行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局域网传送,但传真传送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临时工作可在工作开始前直接交给工作许可人。 第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进行工作的当天预先交给工作许可人。 3.2.7.11 工作票有破损不能继续使用时,应补填新的工作 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3.2.8 工作票的有效期与延期 3.2.8.1 第一、二种工作票和带电作业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以批准的检修期为限。 3.2.8.2 第一、二种工作票需办理延期手续,应在工期尚未结束以前由工作负责人向运行值班负责人提出申请属于调度管辖、许可的检修设备,还应通过值班调度员批准,由运行值班负责人通知工作许可人给予办理。第一、二种工作票只能延期一次。带电作业工作票不准延期。 3.2.9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 3.2.9.1 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书面公布。 3.2.9.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工作负责人还应熟悉工作班成员的工作能力。 3.2.9.3 工作许可人应是经工区所、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人员或检修操作人员进行该工作任务操作及做安全措施的人员用户变、配电站的工作许可人应是持有效证书的高压电气工作人员。 3.2.9.4 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规程的人员。 3.2.10 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3.2.1O.1 工作票签发人 1工作必要性和安全性。 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 3.2.1O.2 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必要时予以补充。 3工作前对工作班成员进行危险点告知,交待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确认每一个工作班成员都已知晓。 4严格执行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 5督促、监护工作班成员遵守本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执行现场安全措施。 6工作班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变动是否合适。3.2.10.3 卫二作许可人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必要时予以补充。 3负责检查检修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应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要求作详细补充。 3.2.1O.4 专责监护人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2工作前对被监护人员交待安全措施,告知危险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监督被监护人员遵守本规程和现场安全措施,及时纠正不安全行为。 3.2.10.5 工作班成员 1熟悉工作内容、工作流程,掌握安全措施,明确工作中的危险点,并履行确认手续。 2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劳动纪律,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负责,互相关心工作安全,并监督本规程的执行和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 3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 3.3 工作许可制度。 3.3.1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续,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3.1.1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3.3.1.2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3.3.1.3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3.3.2 运行人员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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