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永平段)第六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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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永平段)第六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 云南大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由来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和保山市昌宁县境内。根据云南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云政发[2017]61号),云南省中长期高速公路布局为“五纵五横一边两环二十联”,规划总里程1.45万公里。本项目属于G56杭瑞高速与规划 “第四横”中的江底-罗平-师宗-石林-宜良-昆明-安宁-楚雄-巍山-昌宁-施甸-龙陵-瑞丽高速公路之间的重要纵向连接线。作为两县两州市实现互通互联及对外交通运输主通道和重要的经济干线,本项目是云南省和大理州、保山市骨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后是云南省西部纵向连接“五横”中的“第三横”及“第四横”的又一重要连接线,将实现大理州永平县及保山市昌宁县的直接相连,是云南省中长期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建设对完善云南省干线公路网,改善滇西地区的交通通行条件,促进滇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旅游资源开发等具有重要的意义,路网功能地位十分重要。 十四五期间,云南省将按照国家实施的“三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三个定位”和省委省政府“做强滇中、搞活沿边、联动廊带、多点支撑、双向开放”的有关要求,抢抓机遇,全面推进高速公路网络,优先实施县县通高速公路,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提供坚实基础和有力保障。 永平与昌宁两县之间现状主要通过省道S231线相接,道路等级低,路基宽度窄,急弯陡坡路段多,行车安全性差,运营里程长,通行能力低。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区域交通需求不断增加,现有公路路网已不能满足交通量快速发展的需要,落后的交通基础设施,严重制约了沿线经济的发展和旅游、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国家和云南省高速公路网,推动全省路网互联互通和全面成网,支撑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实现大理永平和保山昌宁相邻两州市的两县通高速公路,加强大理州、保山市对外经济联系,促进永平与昌宁区域内一体化发展,提升大理州、保山市乃至云南省西部地区综合竞争力,项目建设意义重大。 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规定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为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云南省转发的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的相关原则。凡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修建公路铁路和兴修水利设施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被损毁的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本项目由云南大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复垦责任人,负责项目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本项目(临时用地)工程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永平段)临时用地项目作为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永平县境内的临时用地,临时用地的占用旨为满足主体项目工程的建设,确保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正常施工,临时用地的建设是必要的。本项目临时用地主要包括46个地块,包括3个驻地、2个钢筋加工及住宿区、1个拌合站、40条施工便道,占地面积8.8742hm2。 在此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过程中,为确保本工程建设损毁土地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得到复垦恢复利用状态。云南大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能够更好开展项目复垦工程,现委托云南英华地信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编制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永平段)第六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二、编制目的 为落实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土地复垦义务、合理用地、保护耕地、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及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体现以下几方面目的; 1、把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落实到实处。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建设单位在获得建设权的同时,自觉履行对被损毁土地进行复垦的义务,贯彻落实“统一规划、源头控制、防复结合”的要求,尽量控制或减少对土地资源不必要的损毁,做到土地复垦与生产建设统一规划,把土地复垦指标纳入生产建设计划; 2、为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提供技术依据和实践指导。编制土地复垦方案,主要是对建设项目造成的土地损毁和影响程度做出初步预测,并根据不同阶段建设工程对土地的损毁情况制定出不同的复垦措施,明确不同阶段的土地复垦范围和任务,有利于指导工程各阶段的建设安排及复垦工作计划的实施; 3、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有利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任务的完成和复垦资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搞好土地复垦工作; 4、为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保障。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为增加建设用地和补充耕地提供来源,减少项目占用耕地面积,节约利用土地,同时复垦后土地恢复了相关植被,防治和减少水土流失,保护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 第二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永平段)第六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单位名称 云南大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大理州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 大理州永平县厂街彝族乡 资源储量 生产能力 (或投资规模) 285.7889万元 划定矿区范围 批复文号 项目区面积 8.8742hm2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G47H129116、G47H130116、G47H131116、G47H132115、G47H132116、G47H133117 临时用地 使用年限 2年(2023年3月2025年2月) 土地复垦方案 服务年限 6年(2023年3月-2029年2月)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编制单位名称 云南英华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资质证书名称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发证机关 云南土地学会 编 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专 业 单 位 签 名 工程师 测绘工程技术 云南英华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测绘工程技术 云南英华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助理工程师 测绘工程技术 云南英华地信科技有限公司 复 垦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土地类型 面积(hm2)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占用 耕地 水田 0.7722 0.7722 - 水浇地 0.5175 0.5175 旱地 1.6739 1.6739 - 园地 其他园地 0.0278 0.0278 - 林地 乔木林地 1.2977 1.2977 - 灌木林地 2.1166 2.1166 - 其他林地 0.2651 0.2651 草地 其他草地 0.3491 0.3491 -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0.2646 0.264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0.2290 0.2290 - 内陆滩涂 0.4314 0.4314 其它土地 设施农用地 0.0069 0.0069 - 田坎 0.6755 0.6755 裸土地 0.2469 0.2469 合计 8.8742 8.8742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类型 面积(hm2) 小计 已损毁或占用 拟损毁或占用 损毁 压占 1.4652 - 1.4652 挖损 7.4090 - 7.4090 小计 8.8742 - 8.8742 占用 - - - 合计 8.8742 - 8.8742 复 垦 土 地 面 积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2) 已复垦 拟复垦 耕地 水田 - 0.7747 水浇地 0.6370 旱地 - 1.6359 林地 乔木林地 - 3.7480 草地 其他草地 0.4435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0.2646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0.2290 内陆滩涂 0.4314 沟渠 0.0282 其他土地 田坎 - 0.6755 设施农用地 0.0064 合计 - 8.8742 土地复垦率 100.00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复垦工作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临时用地使用期)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因此,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年,根据项目现场踏勘及业主介绍,本项目涉及的临时用地尚未开始动工,即本项目临时用地的服务期限为方案编制时间开始算起,即2023年3至2025年2月。 该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如果临时用地规模、地点、范围或施工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或对原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修订。 复垦工期本方案复垦工期为1年,即2025年3月-2026年2月。 监测管护期监测管护期3年,即2026年3月-2029年2月。 土地复垦服务年限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023年3至2025年2月,复垦期为2025年3月-2026年2月,监测管护期为2026年3月-2029年2月,故本方案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6年,即2023年3月-2029年2月。 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8.8742hm2。根据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本项目最终拟复垦土地8.8742hm2,拟复垦为水田0.7747hm2、水浇地0.6370hm2、旱地1.6359hm2、乔木林地3.7480hm2、其他草地0.4435hm2、农村道路0.2646hm2、沟渠0.02820hm2、河流水面0.2290hm2、内陆滩涂0.4314hm2,设施农用地0.0064hm2、田坎0.6755hm2,计算复垦率为100.00。 本方案复垦服务年限为6年(2023年3月-2029年2月),本方案根据服务年限分一个阶段进行,具体详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各年度复垦工作计划如下 ①2023年3月-2024年2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建设期,主要进行复垦前期准备工作(主要负责损毁土地情况、防冶措施实施情况等监测)。除此之外,还需对各临时用地产生的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 ②2024年3月-2025年2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使用期,主要对各临时用地产生的边坡稳定性进行监测。 ③2025年3月~2026年2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全面复垦期,复垦工作量土壤重构工程硬化地面拆除1758.24m3、垃圾清运1758.24m3、表土剥离27437.25m3、表土调运27369m3、表土回填27369m3、土地翻耕3.0476hm2,场地平整6095.2m3,耕地施用商品有机肥6.0952hm2,耕地种植光叶紫花苕6.0952hm2,林地施用商品有机肥3.7480hm2,种云南松11244株、种植车桑子11244株,撒播草籽4.1915hm2,修建水窖4座,新建沟渠237米。 ④2026年3月~2029年2月该阶段主要对复垦区进行监测。监测与管护工程对耕地、林地进行管护。 二、复垦工程量计划 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8.8742hm2。根据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结果,本项目最终拟复垦土地8.8742hm2,拟复垦为水田0.7747hm2、水浇地0.6370hm2、旱地1.6359hm2、乔木林地3.7480hm2、其他草地0.4435hm2、农村道路0.2646hm2、沟渠0.02820hm2、河流水面0.2290hm2、内陆滩涂0.4314hm2,设施农用地0.0064hm2、田坎0.6755hm2。本方案设计的工程主要有 1、 土壤重构工程 (1)清理工程硬化地面拆除1758.24m3、垃圾清运1758.24m3; (2)土壤剥覆工程表土剥离27437.25m3、表土调运27369m3、表土回填27369m3; (3)土壤培肥工程耕地施用商品有机肥6.0952hm2,耕地种植光叶紫花苕6.0952hm2,林地施用商品有机肥3.7480hm2; 2、植被重建工程 (1)植树种云南松11244株、种植车桑子11244株,撒播草籽4.1915hm2; 3、灌溉工程修建水窖4座,新建沟渠237米 4、管护工程 土地复垦工程中所需表土以工程建设过程中预先对占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管理的土壤为覆土源,不进行异地客土,不产生新的环境破坏;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同时按照该方案及时进行建设或治理。为保证土地复垦方案工程设计的完整及实施效果,土地复垦应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开展实施。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 复垦方案重在落实,切实改善开发建设项目所造成的土地和生态环境破坏,审批后的方案由云南大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复垦义务人)或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并受当地或上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治理措施,必须重视并完成以下工作 项目单位应健全工程项目的土地复垦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土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并配合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组织学习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意识;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各项措施;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在监督方法上采用建设单位定期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促使土地复垦方案的完全落实。 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单位应主动和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接受地方土地行政监察机构对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疫和技术指导。认真贯彻“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监督执行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措施。 对已复垦的土地要加强管理、维护,防止其他人为破坏。 2、资金保障措施 资金落实是土地复垦工作成败的关键。做好项目建设损毁土地的复垦工作,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资金保障措施,本方案将从资金的计提、存放、管理、使用、审计等环节落实资金保障措施。 a)资金来源 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投资应在建设总投资中列支;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资金,保证方案实施。 复垦费用主要发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包括各种复垦工程技术措施实施的费用。复垦费用按照国土资发【2006】225号规定“土地复垦费要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并足额预算”。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永平段)第六批次临时用地复垦费用,全部由云南大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承担。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实际情况有与方案重大不符之处,将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合理调整复垦资金预算,以保证复垦工作的正常进行。 b)计提 本方案复垦费用建议一次性计提的方法计提土地复垦资金。为确保复垦资金的全面到位,企业应在复垦费用预存计划开始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土地复垦费用存入土地复垦费用专款账户。 c)存放 企业每年列入建设总投资的土地复垦资金采用集中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截留,不挤占挪用。为确保复垦资金的专款专用,土地复垦资金由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与企业共同管理。 1)建立共管账户 永平县自然资源局、云南大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当地银行共同建立土地复垦资金共管账户,具体操作由土地复垦工作小组负责。领导组可具体指定熟悉财务流程的专人负责复垦资金的计提、转划、管理。 2)共管账户工作人员具体工作职责 每年年底督促企业按照土地复垦资金动态投资总额确定的计提标准将资金转划至共管账户内;负责统计企业完成复垦工作投资、支出金额;在10日内将企业缴纳、支出复垦资金的财务凭证送至自然资源监管部门实施备案;配合自然资源部门、银行等相关部门对专项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的数据、凭证。 d)管理 1)采用三方监管 共管账户管理是保证资金安全、复垦工作顺利实施的切实保障,复垦资金管理采取企业、自然资源部门双方共管和第三方(银行)监管的制度。 2)资金的支出管理 共管账户内的资金专门用于本项目复垦工作实施,不得挪作他用。共管账户内的资金由银行根据监管协议,只有获取相关付款指令后才可实施资金的划转。该付款指令应由企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协商确定。 e)使用 1)严格项目招标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复垦工程严格按照工程招投标办法的规定,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招投标制度。 2)遏制项目资金的粗放利用行为。土地复垦工作切实关系着人民的经济收入,每一分复垦资金都应落实在复垦项目中,杜绝项目资金的粗放利用现象。在复垦资金的使用中,将事中监督与事后检查制度同步实施,使复垦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3)杜绝改变项目资金用途现象。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永平段)第六批次临时用地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配套工程、综合开发等名义将复垦资金变相的挪作他用。 4)严格资金拨付制度。在复垦工程完成后,资金拨付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签字后,报财务部门审批。在拨付资金之前,必须对上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签字后资金才予以拨付。 3、监管保障措施 a)政策措施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清土地复垦在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取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充分发挥各项有利条件。2)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土地复垦的奖惩制度。3)加强监督,对复垦后的土地及时组织验收,合格的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b)管理措施 1)抓好资金落实,严格审查资金的应用情况;2)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计划管理;3)严格执行本土地复垦方案,加强对未规划土地的管理,禁止随意开发;4)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5)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6)加强复垦后的土地利用与保护工作。 4、技术保障措施 a)落实设计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具体的测量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土地复垦方案和工程设计要作变更,则必须办理相应地报批手续。 b)在工程施工阶段,业主方须聘用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工程监理,严把质量关。监理单位定期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报告。 c)工程竣工前必须验收土地复垦工程,以达到土地复垦方案既定的目标、内容。 d)加强管理机构人员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效益,节约成本。 e)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包括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年度施工计划、总结、表格和文件等,各项复垦措施经费等技术资料,以及检查验收的全部文件、报告、表格资料。 13 投 资 估 算 投 资 估 算 测算依据 测算依据 1、估算编制依据 (1)项目规划工程量及相关图纸、资料; (2)财建〔2011〕128号文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编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 (5)当地物价部门、物资部门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价格; (6)土地复垦的实际情况。 2、基础单价编制依据 a)人工单价确定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项目所属区域均属于六类工资地区,经计算,人工单价甲类工52.05元/工日,乙类工39.61元/工日。 b)材料单价的确定主要材料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其他材料的价格参考当地2023年2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在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台班费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标准计取,施工机械台班费估算单价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动力燃料费。 d直接工程费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中的定额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3、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财综[2011]128号)项目投资估算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四部分。 1、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⑴ 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① 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② 措施费 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措施费。 ⑵ 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⑶ 利润 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照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3计算。 ⑷ 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依据项目所在地的税收计取办法,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本工程项目用地为农村,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科函[2019]62号)已作了相应调整后税率为9。 2、设备费和安装工程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管费、采购及保管费和运杂综合费率;安装工程费按照预算数量乘以安装单价进行计算。 3、其他费用计算 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及业主管理费组成。 4、投资概算 根据计算,本方案本方案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8.8742hm2,拟复垦土地面积8.8742hm2,复垦土地静态投资总计247.5130万元,动态总投资总计285.7889万元,静态亩均投资为1.8594万元/亩,动态亩均投资2.1470万元/亩。 项目土地复垦费用投资估算总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费用(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一 工程施工费 174.2835 60.98 二 设备费 0.0000 0.00 三 其他费用 38.4396 13.45 四 监测与管护费 28.4082 9.94 (一) 监测费 9.2000 3.22 (二) 管护费 19.2082 6.72 五 预备费 44.6576 15.63 (一) 基本预备费 6.3817 2.23 (二) 价差预备费 38.2759 13.39 (三) 风险金 0.0000 0.00 六 静态总投资 247.5130 86.61 七 动态总投资 285.7889 100.00 5、复垦费用安排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生产建设周期在三年以下的项目,需一次性全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且要求在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前一年预存完毕。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年,本项目土地复垦费用建议一次性交清。项目土地复垦费用来源于项目总投资。 土地复垦费用由复垦义务人存入共管账户(复垦义务人及负责监管的自然资源部门),即第三监管方银行,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和阶段土地复垦计划的要求完成阶段土地复垦任务后向监管部门提出阶段验收申请。 验收合格后,复垦义务人可向监管部门申请从土地复垦费用共管账户中提取相应费用。复垦费用具体的存入与支取方式方法等按照复垦义务人及监管部门共同鉴定的土地复垦监管协议执行。 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及投资安排表 (单位万元) 阶段 年份 总投资(万元) 投资额度(万元) 投资复垦费用预存额度(万元) 年度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阶段复垦费用预存额(万元) 1 2023.3-2024.2 285.79 1.84 285.79 285.79 285.79 2024.3-2025.2 1.97 - - - 2025.3-2026.2 252.96 - - - 2026.3-2027.2 14.02 - - - 2027.3-2029.2 15.00 - - - 合计 285.79 285.79 285.79 285.79 28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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