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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平段 第一批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 复垦义务人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编制单位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日 期二○二二年八月 12 第1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永昌高速”)位于云南省大理州永平县和保山市昌宁县境内。根据云南省道网规划修编(2016-2030年)(云政发[2017]61号),云南省中长期高速公路布局为“五纵五横一边两环二十联”,规划总里程1.45万公里。本项目属于G56杭瑞高速与规划 “第四横”中的江底-罗平-师宗-石林-宜良-昆明-安宁-楚雄-巍山-昌宁-施甸-龙陵-瑞丽高速公路之间的重要纵向连接线。作为两县两州市实现互通互联及对外交通运输主通道和重要的经济干线,本项目是云南省和大理州、保山市骨架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成后是云南省西部纵向连接“五横”中的“第三横”及“第四横”的又一重要连接线,将实现大理州永平县及保山市昌宁县的直接相连,是云南省中长期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重点项目之一。项目建设对完善云南省干线公路网,改善滇西地区的交通通行条件,促进滇西地区社会经济发展及旅游资源开发等具有重要的意义,路网功能地位十分重要。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的建设有利于完善国家和云南省高速公路网,推动全省路网互联互通和全面成网,支撑云南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实现大理永平和保山昌宁相邻两州市的两县通高速公路,加强大理州、保山市对外经济联系,促进永平与昌宁区域内一体化发展,提升大理州、保山市乃至云南省西部地区综合竞争力,项目建设意义重大。 为了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2号)规定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 1、 编制目的 (1)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贯彻落实“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明确项目建设单位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计划等,为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土地复垦管理、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土地复垦费用的缴存提供依据,确保土地复垦落到实处; (2)预测临时用地在使用期间土地损毁的类型,以及各类土地的损毁范围和损毁程度,量算并统计各类被损毁土地的面积; (3)根据调查和预测结果,分别统计各类被损毁土地面积,确定各类被损毁土地的应复垦面积和应复垦土地的总面积,并根据各类土地的损毁时间、损毁性质和损毁程度,合理确定填挖范围,复垦时间和复垦利用类型等; (4)在复垦规划的基础上,按各类土地复垦技术要求设计复垦工艺,明确要求达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计算复垦工程量,提出复垦工程的投资概算; (5)为项目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验收、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复垦费提供依据。 第二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平段)第一批临时用地 单位名称 永平县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 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博南镇博南东路8号 法人代表 企业性质 机关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 大理州永平县 资源储备 投资规模 2168127.5万元 立项批复文号 云发改基础〔2021〕825号 项目区面积 5.3315公顷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G47H127114、G47H137120、G47H138120 临时用地使用年限 2年(2022年8月至2024年8月) 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 5.5年(2022年8月至2028年2月)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编制单位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子英 资质证书名称 土地规划资质 资质等级 乙级 发证机关 云南省土地学会 编 号 联系人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姓名 职务/职称 专业 单位 签名 高工 测绘工程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高工 地理信息系统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高工 地理信息系统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土地资源管理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土地资源管理 云南壹张图科技有限公司 复 垦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土地类型 面积(hm2)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占用 湿地 内陆滩涂 0.3282 0.3282 耕地 水田 0.0255 / 0.0255 / 水浇地 1.1619 / 1.1619 / 旱地 1.3862 / 1.3862 / 园地 果园 0.5724 0.5724 其他园地 0.0414 / 0.0414 / 林地 乔木林地 0.2893 / 0.2893 / 灌木林地 0.2444 / 0.2444 / 其他林地 0.3582 / 0.3582 /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0.4012 / 0.4012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0.0510 / 0.0510 / 其他土地 田坎 0.4718 / 0.4718 / 合计 5.3315 / 5.3315 /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及占用面积 类型 面积(hm2) 小计 已损毁或占用 拟损毁或占用 损毁 压占 4.2005 / 4.2005 挖损 0.6264 / 0.6264 小计 4.8269 / 4.8269 占用 0.5046 / 0.5046 合计 5.3315 / 5.3315 复 垦 土 地 面积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2) 已复垦 拟复垦 耕地 水田 / 0.0255 水浇地 / 3.3461 园地 其他园地 / 0.1355 林地 有林地 / 1.3198 合计 / 4.8269 土地复垦率 90.54 工 作 计 划 及 保 障 制 度 1、土地复垦工作计划 (1)工作计划 按照“边建设,边复垦”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平段)第一批临时用地情况和建设方式结合复垦服务年限,本方案设计将其土地复垦工作分为1个阶段进行。 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5.5年(2022年8月至2028年2月)。 2022年8月至2023年8月,临时用地使用的第一年,主要是临时用地建设及使用,水保方案设计对表土收集、剥离及保存。 2023年8月至2024年8月,临时用地使用的第二年,主要是临时用地持续使用。 2024年8月至2025年2月,第一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正式进入复垦工作期,这半年主要对施工场地、弃土场、施工便道等几个复垦单元进行复垦,新建排水沟226.11米,新建16立方水窖20座,平整10114.8m3,覆土及调运21384.9m3,耕地施肥3.3716公顷,垒埂10.2m3,建筑物拆除4900m2,场地拆除600m3,种植核桃树151株,核桃树施肥0.1355公顷,种植乔木3300株,撒播草籽1.3198公顷,林地施肥1.3198公顷。 2025年2月至2026年2月,复垦工作完成后,进入监测及管护期,对复垦耕地区施有机肥,主要对复垦土地的管护、监测等内容。 2026年2月至2027年2月,进入监测及管护期第二年,对复垦耕地区施有机肥,主要对复垦土地的管护、监测等内容。 2027年2月至2028年2月,进入监测及管护期第三年,对复垦耕地区施有机肥,主要对复垦土地的管护、监测等内容。复垦工作计划表详见文本中表8-1。 (2)主要工程措施 根据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平段)第一批临时用地(一标)的施工工艺、土地损毁时序,依据复垦土地最终确定的拟复垦方向,结合项目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等,该项目土地复垦项目主要拟采取以下工程措施 1)清理工程 用地结束后,项目施工场地等复垦时需要对各功能区临时建筑及场地硬化物进行拆除。本方案设计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对地表建筑及硬化场地进行拆除,拆除的废弃物运至设计的弃土场集中堆放,平均运距1300m左右。 2)土壤剥覆工程 根据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复垦为水田的区域覆土厚度为60cm,复垦为旱地区域覆土厚度为50cm,复垦为林地区域覆土厚度30cm。覆土表土从各场地附近的表土堆存场取土,平均运距1300m左右。 3)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是改变损毁土地地表形状、理性的主要的工程措施之一。建设项目挖损、压占土地后,原地表形态发生变化,可能出现凹坑、凸起,且出露物多为砾石、碎石、岩块石等,难以直接进行农、林利用。在土地平整过程中通过人机配合对大块石、岩块进行拣拾,实施土地平整,满足土地复垦的初步立地条件。项目平整区为拟复垦为耕地的区域,设计平均平整厚度为0.3m。 工 作 计 划 及 保 障 制 度 4)垒埂工程 垒埂工程主要针对复垦为水田的区域,在平整完成后,需布设必要的格田分界垒埂,用以保持作物生长期间田间一定深度的水层。具体垒埂工程量计算公式为 Vn=SLn 式中Vn垒埂方量; S每延米垒埂工程量; Ln平行等高线方向总垒埂长度(Ln=[项目区水田面积设计格田平均宽]) 设计格田宽度在3.0m~20.0m之间,由于本项目地块较小,格田宽度取3m,田埂修筑采用人工垒埂,梯形断面,尺寸为0.30m0.5m0.30m(上宽下宽高),田埂内、外边坡为10.4。 5)配套工程 排水工程 排水沟根据需要,在弃土场平台和边坡交汇处新建排水沟,方案设计新建排水沟采用矩形断面,结构采用C15砼。 灌溉工程 农渠根据需要,需要在复垦水田区域新建农渠连接原有农渠进行引水灌溉,方案设计新建农渠采用矩形断面,结构采用采用C20砼。 2、实施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 复垦方案重在落实,切实改善开发建设项目所造成的土地和生态环境破坏,审批后的方案由永平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并受当地或上级土地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为保证全面完成各项治理措施,必须重视并完成以下工作 项目单位应健全工程项目的土地复垦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土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土地复垦领导、管理和实施工作,并配合地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土地复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组织学习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意识; 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治理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土地复垦各项措施;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定期对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质量、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在监督方法上采用建设单位定 工 作 计 划 及 保 障 制 度 期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必要时采取行政、经济、司法等多种手段促使土地复垦方案的完全落实。 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单位应主动和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接受地方土地行政监察机构对土地复垦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检疫和技术指导。认真贯彻“源头控制、预防与复垦相结合”的原则,严格监督执行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措施。 对已复垦的土地要加强管理、维护,防止其他人为破坏。 2费用保障措施 a)资金来源本工程属建设类项目,土地复垦工程投资应在项目项目总投资中列支,并与主体工程建设资金同时调拔使用,同时施工、同时发挥效益;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土地复垦资金,保证方案实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将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若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实际情况有与方案重大不符之处,将重新组织编报土地复垦方案。及时合理调整复垦资金预算,以保证复垦工作的正常进行。 b)为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组建项目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资金的支付、审批结算工作。 资金的使用管理是复垦工作能否按期实施的关键,由于本方案复垦时间较短,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精神,原则上复垦费用应在工程开工前一次性缴纳完成,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复垦费用一次性缴存完成。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平段)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动态总投资为135.9355万元,静态总投资118.6284万元,亩均动态投资为18744.72元,亩均静态投资16384.34元。 项目土地复垦费用来源于项目总投资。本方案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5.5年,临时用地使用年限为2年,本方案复垦费用按照动态投资进行提取,计提方式为1次性预存完复垦费用,以保证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表2 土地复垦费用预存及投资安排表 阶段 年份 总投资 投资额度(万元) 投资复垦费用年度预存额度(万元) 年度复垦费用预算额(万元) 阶段复垦费用预存额 1 2022.8-2023.8 135.9355 1.0182 135.9355 135.9355 135.9355 2023.8-2024.8 1.0895 2024.8-2026.2 130.3057 2026.2-2027.2 1.7015 2027.2-2028.2 1.8206 合计 135.9355 135.9355 135.9355 135.9355 135.9355 工 作 计 划 及 保 障 制 度 c)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为确保项目资金能安全运作,严格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必须建立资金风险防范机制。 d)资金支付必须实行报请制度,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支出单据须经办人签字认可,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列支。项目资金设置专用帐户,会计、出纳人员专项管理。 3监管保障措施 a)政策措施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清土地复垦在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取得广大干部和群众的理解支持,充分发挥各项有利条件。2)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制定土地复垦的奖惩制度。3)加强监督,对复垦后的土地及时组织验收,合格的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b)管理措施 1)抓好资金落实,严格审查资金的应用情况;2)按照方案确定的年度复垦方案逐地块落实,对土地复垦实行计划管理;3)严格执行本土地复垦方案,加强对未规划土地的管理,禁止随意开发;4)保护土地复垦单位的利益,调动土地复垦的积极性;5)坚持全面规划,综合治理,要治理一片见效一片,不搞半截子工程。在工程建设中严格实行招标制,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6)加强复垦后的土地利用与保护、巩固工作。 4 技术保障措施 a)落实设计方案批复后,建设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具体的测量基础上进一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报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若土地复垦方案和工程设计要作变更,则必须办理相应地报批手续。 b)在工程施工阶段,业主方须聘用有资质的监理单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工程监理,严把质量关。监理单位定期向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土地复垦工程施工进度、质量报告。 c)工程竣工前必须验收土地复垦工程内容,以达到土地复垦方案既定的目标、内容。 d)加强管理机构人员有关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的培训,增强员工的责任心,提高职工的技术水平,加大科技投入,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提高效益,节约成本。 e)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包括土地复垦方案设计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年度施工计划、总结、表格和文件等,各项复垦措施经费等技术资料,以及检查验收的全部文件、报告、表格资料。 投 资 估 算 测 算 依 据 1、估算编制依据 1)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的通知(云国土资〔2016〕35号);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云国土资[2016]35号); 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云国土资[2016]35号);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云南省补充编制规定(云国土资[2016]35号); 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通则)(TD/T 1031.1-2011); 6)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务(下册)(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2011年); 7)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土地复垦费用监管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4〕3号文; 8)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9)大理州建设工程材料及设备价格信息永平县2025第六期。 2、基础单价编制依据 a)人工单价确定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云南省补充编制规定,项目所属区域永平县县属于六类工资地区。经计算,六类工资区人工单价分别按甲类工51.04元/工日、乙类工38.84元/工日计取。 b)材料单价的确定主要材料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其他材料的价格参考当地2022年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在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台班费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云南省补充施工机型诶台班定额标准计取,施工机械台班费估算单价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动力燃料费。 d)直接工程费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云南省补充编制规定中的定额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3、各种费用取费标准 土地复垦费用估算中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等费用的估算均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中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及计算。 4、估算成果 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永平段)第一批临时用地复垦动态总投资为135.9355万元,静态总投资118.6284万元,亩均动态投资为18744.72元,亩均静态投资16384.34元。 相关费用的计算结果见附表。 投 资 估 算 费 用 构 成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费用(万元) 1 工程施工费 85.9181 2 设备费 0.0000 3 其他费用 16.4642 4 监测与管护费 6.8268 (1) 复垦监测费 5.6000 (2) 植被管护费 1.1120 (3) 水田管护费 0.1148 5 预备费 23.4501 (1) 基本预备费 6.1429 (2) 价差预备费 17.3072 (3) 风险金 3.2763 6 静态总投资 118.6284 7 动态总投资 135.9355 填表人余涛 填表日期2022年8月 第2部分 建议 土地复垦作为补充生态用地的来源,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复垦项目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保证复垦项目的实施,还需要各方努力。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a)复垦项目的实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同时做好复垦区周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b)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或本方案未考虑到的复垦区,业主单位须及时与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c)复垦项目实施过程,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完毕,应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d)设立复垦项目领导机构,应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当地农民的意见,保障他们的权益。 e)复垦区周边分布有基本农田,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避让周围基本农田,若不能避让,责需按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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