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弥渡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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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 2023年度弥渡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公示稿) 项目单位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云南瀚哲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三年六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由来 云南省滇中地区是国家和云南省重点开发区域,是云南省社会经济发展和面向南亚东南亚开发辐射中心的核心区,区内有昆明、王溪、楚雄、大理等7个州市的49个县(市、区)。该地区跨金沙江、澜沧江、红河、珠江四大水系,处于横断山脉和云贵高原地带,区域水资源匮乏、旱灾频繁,高原湖泊生态环境急需改善。随着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等国家发展战略的实施,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日益突出。为从根本上解决滇中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滇中引水工程是非常必要和追切的。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实现“三大定位”的战略支撑工程,是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确定的172项重大节水供水工程中的标志性工程之首,是云南省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民生福社工程。滇中引水工程输水总干渠已于2017年8月开工建设。 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是滇中引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将滇中引水工程从金沙江调入的水量输送至滇中地区36个县(市、区)配水节点和滇池、杞麓湖和异龙湖等高原湖泊,通过滇中引水工程外调水与受水区当地水的联合调度运用,发挥供水效益,构建云南供水安全保障网,从根本上解决滇中地区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河道和高原湖泊的生态及水环境状况,对云南实现2035年远景目标和2050年与全国同步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意义重大,建设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是必要的。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弥渡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涉及弥渡县红岩镇、新街镇、弥城镇、寅街镇,本项目临时用地均为埋管服务的临时用地,共计18个地块,临时用地总面积12.7446hm2。在项目建设工程中,将不可避免损毁项目区内的土地。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土地复垦条例及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的要求,预防和治理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地损毁,科学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令第592号土地复垦条例的要求,该工程应及时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为此,云南瀚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承担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弥渡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土地复垦工作,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和谐发展。根据云南省转发的原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按照“谁损毁,谁复垦”和“边建设、边复垦”的原则,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弥渡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其复垦义务人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必须对项目建设损毁的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委托设计单位对该项目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其主要目的如下 保证土地复垦义务落实 通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贯彻落实“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明确建设单位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计划等,为土地复垦的工程实施、管理、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土地复垦费用的征收提供依据,确保土地复垦落到实处。 合理用地、保护耕地 预测临时用地建设和使用过程中损毁土地的面积、时序,合理确定用地范围,尽量少占耕地。统计各类被损毁土地的面积,根据各类土地的损毁时间、损毁性质和损毁程度,依据“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优先复垦为耕地,最大限度地保护耕地面积不减少。 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 项目的建设势必引起当地生态环境的变化,为防止项目区建设所造成的土地流失、生态环境破坏。提出切实可行的土地复垦方案,按各类土地复垦技术要求设计复垦方案、复垦工艺,尽可能让项目区生态环境达到或超过土地损毁之前的水平。 为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土地复垦费征收等提供依据 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有利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任务的完成和复垦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搞好土地复垦工作。 第二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 2023年度弥渡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土地复垦方案 单位名称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6号附1号 联系人 企业性质 项目性质 新建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 弥渡县红岩镇、新街镇、弥城镇、寅街镇 资源储量 生产能力 (或投资规模) 429.33万元 立项批复文号 自然资办函【2021】2146号,云发改农经【2022】12号 项目区面积 12.7446hm2 临时用地 使用年限 4年 2022年10月2026年9月 土地复垦方案 服务年限 72个月 2023年5月2029年4月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编制单位名称 云南瀚哲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资质证书名称 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 机构等级 乙级 发证机关 云南省土地学会 编号 532020011B 联系人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专 业 单 位 签 名 李 锐 高级工程师 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云南瀚哲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师 测 绘 造价工程师 土木建筑 助理工程师 农田水利工程 助理工程师 测 绘 助理工程师 测 绘 复 垦 区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土地类型 面积(hm2)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占用 耕地 水田 4.5695 - 4.5695 - 水浇地 0.0299 - 0.0299 - 旱地 4.0901 4.0901 园地 果园 0.4434 - 0.4434 - 草地 其他草地 0.1209 - 0.1209 -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0.6599 - 0.6599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0.4511 0.4511 沟渠 0.0166 0.0166 其他土地 田坎 2.3632 2.3632 合 计 12.7446 - 12.7446 - 复垦 责任 范围 内土 地损 毁及 占用 面积 类 型 面积(hm2) 小计 已损毁或占用 拟损毁 损毁 挖 损 4.6406 - 4.6406 塌 陷 - - - 压 占 8.1040 - 8.1040 小计 12.7446 - 12.7446 占 用 - - - 合 计 12.7446 - 12.7446 备注此栏占用为保留不复垦的面积。 复 垦 土 地 面 积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hm) 已复垦 拟复垦 耕地 水田 4.6670 水浇地 0.0308 旱地 4.4223 园地 果园 0.4434 草地 其他草地 0.1209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0.6599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0.4511 沟渠 0.0166 其他土地 田坎 1.9327 合 计 12.7446 复垦率() 100.00 VIII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工作计划及保障措施 一、复垦工作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临时用地使用期) 根据项目前期资料设计,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建设总工期为48个月,即2022年10月至2026年9月。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临时用地使用年限为2年(即2023年5月-2025年4月),建设项目用地单位(复垦责任义务人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应当在使用期满前2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向临时用地所在地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逐级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 该临时用地在使用过程中,如项目临时用地损毁面积、损毁位置发生较大调整、新增损毁临时用地单元时,需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重新编制复垦方案。 复垦工期结合本方案临时用地特点及复垦设计相关工程分析,本次临时用地主要为管线埋设设置,管线埋设完毕后立即复垦、实行动态复垦,复垦工作计划在建设工期开始后至临时用地使用期完后的12个月内完成(即2023年5月-2026年4月); 监测管护期监测管护期3年(2026年5月-2029年4月); 土地复垦服务年限本项目临时用地使用期为2023年5月-2025年4月,设计复垦期为2023年5月-2026年4月,监测管护期为2026年5月-2029年4月,故本方案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72个月,即2023年5月-2029年4月。 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2.7446hm2,其中复垦为水田4.6670hm2,复垦为水浇地0.0308hm2,复垦为旱地4.4223hm2,复垦为果园0.4434hm2,复垦为其他草地0.1209hm2,复垦恢复农村道路0.6599hm2,复垦恢复河流水面0.4511hm2,复垦恢复沟渠0.0166hm2,复垦为田坎1.9327hm2,土地复垦率为100。 本方案复垦服务年限为72个月(2023年5月-2029年4月),本方案根据服务年限分二个阶段进行,具有详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a)2023年5月-2026年4月本阶段为主体工程建设期、临时用地建设期、临时用地使用期、临时用地复垦期,主要进行复垦前期工作(主要负责损毁土地情况、防治措施实施情况等监测);对已开始使用的临时地块损毁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对已埋管后的临时地块开始复垦。 复垦工程量土壤重构工程表土剥离54837.85m3,水田犁地层压实14001.05 m3,覆土52847.22m3,翻耕11.0528hm2,田埂修筑0.5186hm2;土壤培肥工程施用商品有机肥409366.96kg(耕地),施用商品有机肥4430.00kg(园地),施用商品有机肥906.79kg(草地),表土堆场培肥撒播紫花苜蓿819.63kg,耕地绿肥撒播紫花苜蓿2046.83kg;植被重建工程林草恢复工程种植冬桃155株,种植沃柑731株,草地撒播草籽(狗牙根)9.07kg;配套工程恢复水泥路面2227.40m2,砂砾石路面4188.41m2,恢复6.00m沟渠(断面0.4m0.5m),新建水窖(25m3)18座,铺设密目网5.4642hm2。 b)2026年5月-2029年4月该阶段主要对复垦区进行监测管护。监测管护工程对11.0528hm2耕地(其中水田管护3年)、0.4434hm2果园、0.1209hm2草地进行管护。 二、主要工程措施 本项目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12.7446hm2,拟复垦土地面积12.7446m2,其中复垦为水田4.6670hm2,复垦为水浇地0.0308hm2,复垦为旱地4.4223hm2,复垦为果园0.4434hm2,复垦为其他草地0.1209hm2,复垦恢复农村道路0.6599hm2,复垦恢复河流水面0.4511hm2,复垦恢复沟渠0.0166hm2,复垦为田坎1.9327hm2,根据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弥渡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项目的施工工艺、土地损毁时序,依据复垦土地最终确定的拟复垦方向,结合项目水土资源平衡分析等。本方案设计的工程主要有 1、 土壤重构工程 (1)土壤剥覆工程剥离表土54837.85m3,覆土14001.05m3; (3)犁地层压实0.3m犁地层粘土压实,862.30m3; (4)翻耕11.0528hm2; (5)田埂修筑田埂修筑工程量1037.12m3; (5)土壤培肥工程施用商品有机肥(耕地)409366.96kg,施用商品有机肥(果园)4430.00 kg,施用商品有机肥(草地)906.79kg,表土堆场培肥撒播紫花苜蓿5.4642hm2,耕地培肥撒播紫花苜蓿11.0528hm2; 2、植被重建工程 (1)种植核桃树冬桃、沃柑886株, (2)撒播草籽(狗牙根)9.07kg; 3、配套工程 (1)恢复泥结石道路4188.41m2、水泥路面2227.40m2, (2)恢复6m沟渠,断面为0.4m0.5m, (3)新建集水灌溉水窖(25m3)18座, (4)密目网铺设防护5.4642m2; 4、管护工程 本方案设计管护期为3年,对11.0528hm2耕地、0.4434hm2果园、0.1209hm2草地进行监测管护。 本项目主体工程、临时用地工程为同一施工单位,负责整个弥渡县施工建设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土地复垦工程中所需表土可以做到内部协调,统筹调运;项目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同时按照该方案及时进行建设或治理。为保证土地复垦方案工程设计的完整及实施效果,土地复垦应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开展实施。 三、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 项目建设单位应成立土地复垦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土地复垦实施工作和工程管理,按照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的复垦措施、进度安排、技术标准等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措施。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设计和相关标准开展各项工作,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应设立专门机构,选调责任心强,政策水平高,懂专业的得力人员,具体负责项目区土地复垦的各项工作。 在工程建设、生产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择工程队伍,以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加快工程进度;同时对施工单位组织学习、宣传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者的土地复垦自觉行动意识,还应配备土地复垦专业人员,以解决措施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接受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资金保障措施 a、资金来源 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本项目土地复垦投资均由土地复垦义务人(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根据“云国土资耕〔2013〕53号文”、“云国土资耕〔2014〕3号文”,土地复垦方案经审查同意后,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土地复垦义务人(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应按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土地复垦费用一次性存储,将土地复垦费用按期存入专门账户。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复垦费用监管协议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落实土地复垦费用,履行土地复垦义务;代理银行应协助县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复垦费用的存储、支取进行监督管理。 3、监管保障措施 项目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复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土地复垦义务人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告当年的土地损毁情况,土地复垦费用使用情况及土地复垦工程实施情况,并逐级上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土地复垦费用使用监管,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每次支取土地复垦费用时,要明确本次费用应完成的复垦任务,并应对上阶段土地复垦工程进度和质量严格把关,审查合格后方可支取。土地复垦义务人不复垦,或者复垦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由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代为组织复垦。 4、技术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单位针对项目区内土地复垦方案,经济、合理、可行、达到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标准。复垦方案一经批准,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执行,并确保资金、人员、机械、技术服务到位,设立专门办公室,具体负责复垦工程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并对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规划设计目标的实现。同时,根据工程进度,项目实施单位将及时组织施工队伍完成土地复垦。建立健全责任制,明确各自的目标和职责,制定工程工期目标责任制,严格按项目规划要求实施每项具体工程,确保复垦工程目标的实现。复垦工程严格按规范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按工期完成。 投 资 估 算 投 资 估 算 测算依据 测算依据 1、估算编制依据 (1)项目规划工程量及相关图纸、资料; (2)财建〔2011〕128号文件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 (3)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编制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 (5)当地物价部门、物资部门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材料价格; (6)土地复垦的实际情况。 2、基础单价编制依据 a)人工单价确定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项目所属区域均属于六类工资地区,经计算,人工单价甲类工52.05元/工日,乙类工39.61元/工日。 b)材料单价的确定主要材料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采购保管费,其他材料的价格参考当地2023年5月建筑工程材料价格信息。 c)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确定在施工机械使用费的计算中,台班费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标准计取,施工机械台班费估算单价折旧费修理及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动力燃料费。 d直接工程费单价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中的定额计算,直接工程费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3、费用计算标准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财〔2011〕128号)项目投资估算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设备费、其他费用和不可预见费四部分。 1、工程施工费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⑴ 直接费 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 ① 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组成。 ② 措施费 措施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施工辅助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措施费。 ⑵ 间接费 间接费由规费和企业管理费组成。 ⑶ 利润 利润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按照直接费和间接费之和的3计算。 ⑷ 税金 税金指按国家规定应计入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金(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率 依据项目所在地的税收计取办法,国家税法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本工程项目用地为农村,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建科函〔2019〕62号)已作了相应调整后税率为9。 2、设备费和安装工程费 设备费包括设备原价、运杂费、运输保管费、采购及保管费和运杂综合费率;安装工程费按照预算数量乘以安装单价进行计算。 3、其他费用计算 由前期工作费、工程监理费、竣工验收费及业主管理费组成。 4、投资概算 本复垦方案主要针对方案中重新设计相关工程进行投资费用估算,通过估算本方案复垦投资估算动态总投资动态总投资429.33万元,静态投资383.85万元。拟复垦面积为12.7446hm2,单位面积静态投资额为20078.88元/亩,单位面积动态投资额为22458.31元/亩。 土地复垦投资估算表 序号 单项名称 合计(万元) 各项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 一 工程施工费 254.18 59.20 二 设备购置费 三 其他费用 34.51 8.04 四 监测与管护费 77.84 18.13 五 预备费 62.81 14.63 (一) 基本预备费 17.32 4.03 (二) 差价预备费 45.49 10.59 (三) 风险金 六 静态总投资 383.85 89.41 七 动态总投资 429.33 100.00 5、复垦费用安排 项目土地复垦费用来源于项目总投资。本方案复垦责任义务人为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72个月,服务年限相对较长,本方案复垦费用计提方式为1次性计提存放,以保证复垦工作的顺利进行。 土地复垦费用预存与投资安排表 年度 静态投资万元 年数 预备费率 价差预备费 动态投资万元 2023.5-2024.4 103.08 1 1.00 0.00 103.08 2024.5-2025.4 103.08 2 1.07 7.22 110.30 2026.5-2026.4 103.08 3 1.14 14.94 118.02 2026.5-2027.4 24.87 4 1.22 5.60 30.46 2027.5-2028.4 24.87 5 1.31 7.73 32.60 2028.5-2029.4 24.87 6 1.40 10.01 34.88 合计 383.85 - - 45.49 429.33 填表人范开发 填表日期 2023年6月 第三部分 建议 土地复垦作为补充生态用地的来源,具有较大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复垦项目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为保证复垦项目的实施,还需要各方努力。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a)复垦项目的实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同时做好复垦区周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b)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化或本方案未考虑到的复垦区,业主单位须及时与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c)复垦项目实施过程,当地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完毕,应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d)设立复垦项目领导机构,应发扬民主,充分尊重当地农民的意见,保障他们的权益。 e)复垦区周边分布有基本农田,在施工过程中,须严格避让周围基本农田,防止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新的损毁; 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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