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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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 (公示稿)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8月 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由来 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程,可从根本上解决滇中区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云南省滇中地区包括昆明、玉溪、楚雄、曲靖、大理、红河以及丽江50个县(市、区),国土面积9.63万km2。该区域生产总值约占云南省地区生产总值61,是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地区。滇中区又是著名的干旱区之一,水资源量仅占全省的12,资源性缺水与工程性缺水并存,已成为制约滇中区乃至云南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国务院1990年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简要报告明确提出,从金沙江引水是解决滇中高原缺水的重要途径。长江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2009年)、国务院2012年批准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等,均明确向滇中供水是金沙江干流综合利用任务之一。 滇中引水工程总干渠由丽江石鼓提水,终点红河新坡背,沿线向丽江、大理、楚雄、昆明、玉溪、红河供水,线路总长664 km,总投资 826 亿元,总工期96个月,2040水平年总引水量34.03亿m。 滇中引水二期工程包含骨干工程及配套工程,是滇中引水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滇中引水工程总干渠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受水区进行分解细化,完善引水工程的水资源配置。2022年8月2日,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云水许可〔2022〕32号)。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针对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宾川东干线输水管线,宾川东干线管道主线长22.823km,管径2.2m、2.1m、0.8m;州城水厂分干线管道长14.552km,管径0.7m、0.5m。线路总长 37.38km。本项目管道全部采用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2.0m,施工作业带宽度控制在25m,施工时均控制在施工作业带内,故临时用地仅为施工作业带,不涉及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建设,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新增建设用地。本次拟报批临时用地涉及6个地块的施工作业带。主要用于管沟开挖、堆土、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活动。随着管道建设,大片土地和自然植被不可避免地遭到损毁,面对此种现状,我们必须执行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本着“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对因管道建设而遭到损毁的土地进行合理的复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云南省转发的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的相关原则。凡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燃煤发电、修建公路铁路和兴修水利设施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土地损毁的单位或个人是土地复垦法定义务人,必须对被损毁的土地承担复垦责任和义务。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规定,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负责复垦。本项目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为复垦责任人,负责项目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 在此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项目生产建设过程中,为确保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损毁土地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得到复垦恢复利用状态。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为能够更好地开展项目复垦工作,现委托大理中勘测绘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编制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明确投资建设单位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土地复垦的目标、任务、措施和实施计划等,为土地复垦的工程实施、管理、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土地复垦费用的缴纳、监管提供依据,确保土地复垦工作落到实处。 根据复垦区的实际,确定复垦单元的土地利用类型、复垦时序等。 为防治本工程建设所造成的土地损毁、保护和恢复项目区土地生态环境,提出切实可行的土地复垦措施;按土地复垦技术要求,明确要达到的技术标准和技术参数,计算复垦工程量,安排复垦进度;依据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投资估算,明确土地复垦投资计划安排。 将土地复垦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中,落实土地复垦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 第二部分 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 项 目 概 况 项目名称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 土地复垦方案 单位名称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负责人) 单位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6号附1号 企业性质 国有企业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 大理州宾川县州城镇、乔甸镇 资源储量 投资规模 696.90万元 投资备案 批复文号 项目区面积 29.3779hm2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G47H108148、G47H109148、G47H110147、G47H110148、G47H111147、G47H111148、G47H114149、G47H115148、G47H115149、G47H116148 建设期限 4年2023年6月-2027年5月 土地复垦方案 服务年限 7年6个月(2023年6月-2030年11月) 方 案 编 制 单 位 编制单位名称 大理中勘测绘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 法人代表 资质证书名称 测绘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乙级 发证机关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编 号 乙测资字53500688 联系人 主 要 编 制 人 员 姓 名 职务/职称 专 业 单 位 签 名 高级工程师 测绘 大理中勘测绘有限公司宾川分公司 工程师 土地整治 工程师 造价 复垦 区土 地利 用现 状 土地类型 面积(公顷)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小计 已损毁 拟损毁 占用 耕地 水田 0.4877 - 0.4877 - 旱地 0.5983 - 0.5983 - 园地 果园 23.6876 - 23.6876 - 林地 乔木林地 1.8492 - 1.8492 - 灌木林地 0.3740 - 0.3740 - 草地 其他草地 0.3055 - 0.3055 -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0.7188 - 0.7188 -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0.2492 - 0.2492 - 坑塘水面 0.0627 - 0.0627 - 沟渠 0.3906 - 0.3906 - 其它土地 田坎 0.2991 - 0.2991 - 裸地 0.3552 - 0.3552 - 合 计 29.3779 - 29.3779 - 复垦 责任 范围 内土 地损 毁及 占用 面积 类型 面积(公顷) 小计 已损毁 或占用 拟损毁 或占用 损毁 挖损 29.3779 - 29.3779 压占 - - - 小 计 29.3779 - 29.3779 占 用 - - - 合 计 29.3779 - 29.3779 复 垦 土 地 面 积 一级地类 二级地类 面积(公顷) 已复垦 拟复垦 耕地 水田 - 0.5878 旱地 - 0.6884 园地 果园 - 23.6877 林地 乔木林地 - 2.5784 草地 其他草地 - 0.3055 交通运输用地 农村道路 - 0.718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河流水面 - 0.2492 坑塘水面 - 0.0627 沟渠 - 0.3906 其它土地 田坎 - 0.1089 合 计 - 29.3779 土地复垦率() 100 工 作 计 划 及 复 垦 措 施 工 作 计 划 及 复 垦 措 施 工 作 计 划 及 复 垦 措 施 工 作 计 划 及 复 垦 措 施 1.工作计划 1.1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安排 本方案土地复垦工作按照“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宜农则农、宜林则林”的原则进行规划,建立新的土地利用系统,提高土地的生产力。土地复垦工作计划应当根据征地计划和工程进度来安排。 本次拟报批临时用地涉及6个地块的施工作业带。主要用于管沟开挖、堆土、机械设备和施工人员活动。按照“边建设,边复垦”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根据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特征和建设方式结合复垦服务年限,本方案设计将其土地复垦工作分为 1 个阶段进行。 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2023年6月至2030年11月,共7年6个月。 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临时用地使用的第一年,对临时用地各地块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131148.60m3。表土堆放后对土体采用编织袋装土压边、土工布遮挡、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编织袋装土36470.00m3,土工布32787.15m2。 2024年6月至2027年5月,临时用地使用的三年,主要服务于输水管道的埋设及维修等。 2027年6月至2027年11月,临时用地使用结束,正式进入复垦工作期,这六个月主要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复垦,土地翻耕1.2762hm2,场地平整278478m3,覆土109478m3,撒播光叶紫花苕子2.5524hm2,覆商品有机肥29.1240hm2,梨底层压实1175.60m3,耙田0.5878hm2,垒埂261.36m3,种植清香木8912株,种植红提葡萄118439株,播撒车桑子2.5784hm2,播撒狗牙根2.8839hm2。 2027年12月至2029年11月,进入监测及管护期这两年,主要对复垦土地耕地(水田及旱地)、园地(果园)、林地(乔木林地)及草地(其他草地)的管护、监测等内容。 2027年12月至2030年11月,进入监测及管护期第三年,主要对复垦土地耕地(水田)的管护、监测等内容。复垦工作计划表详见文本中表7-1。 1.2主要复垦措施 1.2.1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1)土壤剥覆工程 1)表土剥离 耕作层腐殖质土的剥离及堆放具有重要的意义。耕作层腐殖质土不仅是复垦土地覆土来源,也是减少复垦投资,保护自然资源的重要措施。 土地复垦方案设计对项目拟损毁的土地需进行表土剥离,根据项目区土壤地类情况,耕地和园地剥离厚度为0.5m,林地剥离厚度为0.3m,草地剥离厚度为0.2m,将剥离好的表土堆放于施工作业带一侧、标识,夯实堆积边坡,表面播撒草籽以防止养分流失,在雨季覆盖防水编织布,管道工程上不得使用,并加以养护和妥善管理以保持其肥力;为减少存土的流失,表土堆放后对堆土体采用编织袋装土压边、土工布遮挡、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待土地平整结束后,再平铺于其表面使其得到充分、有效、科学的利用。 2)回填熟土 根据已损毁土地的适宜性评价单元确定的复垦方向和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规定的复垦要求。待土地平整结束后,将表层熟土平铺于其表面,一般复垦方向为耕地区域覆土50cm,园地区域覆土厚度设计为40cm;林地区域覆土厚度设计为30cm,复垦为草地区域覆土20cm。 3)土地翻耕 由于场地长期被建筑物、施工人员等压占,导致土壤板结,有机质含量下降等,因此,在复垦时,设计对相关区域进行土地翻耕,根据相关要求,设计翻耕深度为0.3m。 (2)平整工程 1)表土平整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结合土地整理项目相关设计标准及土地复垦相关要求,土地平整是改变损毁土地地表形状、理性的主要的工程措施之一。建设项目挖损、压占土地后,原地表形态发生变化,可能出现凹坑、凸起,且出露物多为砾石、碎石、岩块石等,难以直接进行农、林利用。在土地平整过程中通过人机配合对大块石、岩块进行拣拾,实施土地平整,满足土地复垦的初步立地条件。本方案设计对拟复垦土地进行场地平整,场地进行碾压平整,平整方量按2000m3/hm2计算。 2)垒埂 复垦为水田或原来是水田区需要垒埂保水,为防止漏水漏肥情况出现上下两个格田之间修筑田坎及田埂,田埂要用黏土筑牢筑实,埂高30cm;在回填耕作土壤前需对底土层进行处理,一般先回填15cm左右的黏土压实。如底土是黏土或黏壤土,平整后压实即可。田面平整度(田面相对高差)≤3cm。 3)犁底层压实工程 犁底层是指位于耕作层以下较为紧实的土层,由于该层土壤长期耕作经常受到外力的挤压,并且黏粒随降雨向下沉积所致。一般离地表12-20cm,厚度约10cm,最厚可达到20cm。犁底层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水田的保水保肥功能和对农用机具的承载。犁底层的存在也会阻碍根系的伸展,因此构筑犁底层也需要考虑到水田耕作和水旱轮作的需求。其基本标准为犁底层土壤密度在1.45~1.55g/cm3之间,土壤硬度在15~18g/cm2之间,厚度至少需达到10cm,注水后水降速度需小于2cm/天。 耕作犁底层快速有效形成的构筑方法包含以下步骤土地平整并去除表土杂物;将土地表层推除;将用于构筑犁底层的下层土壤耕起、碎土、整平,清除杂质;调节待碾压土壤的水分含量;待凉干后,进行机械碾压;碾压完成后,并经采样测量土壤密度或现场测定土壤硬度,确认达到预期目标后,再将寄土的表土层均匀回覆整平。 犁底层土壤优选的待碾压土壤水分含量为田间容水量的60~80%;土壤密度为1.45~1.55g/cm3;硬度为15~18g/cm2。 犁底层的机械碾压方法是使用74kw功率履带式拖拉机,履带幅在20-30cm,以2.0~3.0km/h的速度往复碾压2~3次。 4)耙田工程 耙田是用耙进行的一种表土耕作,通常在犁耕后、播种前或早春保墒时进行,有疏松土壤、保蓄水分、防渗等作用。 (3)土壤培肥 生物和化学措施主要是通过生物、化学手段进行土壤培肥改良,提高土壤肥力,是恢复土壤肥力与生物生产能力的活动,是实现土地复垦的关键环节。复垦为耕地和园地的单元表层土壤为壤土,有机质含量较高,但由于其复垦为耕地和园地,为提高农作物产量,本方案考虑复垦为耕地的通过撒播绿肥(光叶紫花苕子)、复垦为园地、林地和草地的撒施商品有机肥;复垦为果园种植红提葡萄部分建议施用商品有机肥3000kg/亩;复垦为灌木草籽部分建议施用商品有机肥1500kg/亩;复垦为乔木树种部分建议每株施用商品有机肥5kg进行行土壤培肥。 (4)植被重构工程 对拟复垦为园地的区域,设计果树选红提葡萄进行重建植被;对拟复垦为乔木林地的区域,设计采用乔灌草混种进行重建植被。乔木选清香木,灌木选车桑子,草籽选狗牙根。清香木、葡萄采用植苗造林,红提葡萄种植技术行距2.0m,株距1.0m,种植密度5000株/hm2,穴(坑)规格30cm30cm30cm;清香木种植技术株行距2.0m2.0m,种植密度2500株/hm2,穴(坑)规格50cm50cm50cm。车桑子采用点播方式,狗牙根采用全面撒播方式,撒播密度75kg/hm2。 1.3土地复垦工程量 土地复垦工程量主要包括土壤剥覆工程(表土剥离、土地翻耕、回填熟土)、平整工程(表土平整、垒埂、犁底层压实工程、耙田工程)、土壤培肥(覆商品有机肥、撒播光叶紫花苕子)、植被重建工程(种植清香木、种植红提葡萄、点播车桑子,播撒狗牙根)。 1.4土地复垦投资安排 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3〕53号)规定,临时用地应一次性预存全部的土地复垦费用。该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为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工程有限公司,因此土地复垦费用应由该公司足额缴纳。本项目临时用地建设期限为4年,复垦期为6个月,管护期为3年。故本方案土地复垦服务年限为7年6个月,故此,需在复垦第一阶段开始前2023年7月向指定银行一次性预存全部的复垦费用,总计6969039.40元。 2.保障措施 2.1组织保障措施 要做好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工作,得力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措施是土地复垦方案顺利实施的关键。为了能够更好地实施本复垦方案,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办公室要抽调一人兼职负责协调土地复垦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土地复垦条例,土地管理法等国家政策文件和本土地复垦方案,让建设方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都清醒的意识到,对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是建设方应尽的义务,并在生产建设中按照方案的要求完成复垦工程。同时请求当地村委会协助对村民进行宣传,作为复垦后土地的使用者,使其了解复垦的意义,明白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开展复垦工作是履行国家规定的复垦义务,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和土地资源,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本企业负责土地复垦工作的负责人要协调好本方案与主体工程的关系,负责组织实施审批的土地复垦方案,进行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管理,全力保证该项工程的土地复垦工作按年度、按计划进行,并主动与大理州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密切配合,自觉接受大理州及宾川县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此外,还应成立企业复垦组织实施机构及领导小组,确保复垦的有效开展。 2.2费用保障措施 土地复垦资金严格按照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办法进行管理,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支出,实行专管、严格财经制度,规范财务手续,注明每一笔款项的使用情况。资金拨付由施工单位根据工程进度提出,经主管部分审查签字后,报财务审批,在拨付资金之前,必须对上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资金才予以拨付。对乱用、挪用资金的,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经济、刑事处罚。复垦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和定期检查的使用管理办法,充分保证资金的供应和到位,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实施进度计划、资金的计划安排,把资金安排落实,使复垦措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2.3监管保障措施 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硬化估算约束。严格执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超支出范围和标准开支,更不得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要建立、健全项目会计核算和内部稽核制度,对项目资金实行全过程的财务管理与监督;要严格项目资金竣工决算,规范项目的业绩考评和追踪问效。 2.4技术保障措施 针对项目区内土地复垦的方法,经济、合理、可行、达到合理高效利用土地的标准。复垦所需的各类材料,一部分就地取材,其它所需材料及设备均可由市场购买,有充分的保障。项目一经批准,本企业负责复垦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总体规划执行,并确保资金、人员、机械、技术服务到位,同时负责复垦工程的规划指导、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工程实施,并对其实行目标管理,确保规划设计目标的实现。在复垦方案实施阶段,对各种复垦措施进行专项设计,实行设代制度,设计人员进入现场进行指导;选择施工经验丰富,技术力量强的施工单位,建设中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手段和合法的施工工序;加强复垦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复垦的管理能力,在复垦方案实施后,加强后期的管理工作,发挥复垦效益。 2.5公众参与 云南省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2023年度宾川县第一批次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项目是一项系统工程。树立依法、按规划进行土地复垦的观念,增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意识。应按照“统一规划、科学治理、分布实施”和“因地制宜、综合开发、优先复垦农用地”的原则,制定专项土地复垦规划。引导公众参与土地复垦工作,积极宣传土地复垦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社会各界形成复垦土地、保护生态的共识。本项目公众参与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共发放土地复垦方案公众意见调查表7份,收回7份。详细的公众参与调查内容参见本土地复垦方案附件。 投 资 估 算 测 算 依 据 1. 投资估算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 (4)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282号); (6)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16); (7)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云国土资〔2016〕35号); (8)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 云南省补充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云国土资〔2016〕35号); (9)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安工程造价税金计算系数的通知(云建标〔2011〕454号); (10)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9号); (1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12)材料价格,主体工程已有调查的,沿用其价格,未有调查的则取自宾川县市场材料调查价格。 2. 投资估算单价 (1)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单价分甲、乙两类技术等级,按全国工资区类别划分标准,本工程项目属于六类工资区,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进行计算。经计算结果如下 甲类52.05元/工日;乙类39.61元/工日。 (2)施工机械台班费 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 云南省补充预算定额(云国土资〔2016〕35号)规定计算施工机械台班费。 (3)材料价格 依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2023年6月)”所公布价格信息并参照当地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其到达工地价己含运杂费、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 费 用 构 成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费用(元) 1 工程施工费 4327479.37 2 设备购置费 0.00 3 其他费用 565036.46 4 监测与管护费 893861.41 5 预备费 1182662.16 (1) 基本预备费 146775.47 (2) 价差预备费 1035886.68 (3) 风险金 0.00 6 静态总投资 5933152.72 7 动态总投资 6969039.40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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