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

返回 相似 举报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68页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68页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68页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68页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 2021 年 11月 目录 前 言1 一、任务的由来1 二、编制目的1 三、编制依据2 四、方案适用年限5 五、编制工作概况7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15 一、矿山简介15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17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18 四、矿山开采历史及现状25 第二章 矿区基础信息27 一、矿区自然地理27 二、矿区地质环境背景29 三、矿区社会经济概况36 四、矿区土地利用现状37 五、矿山及周边其他人类重大工程活动38 六、矿山及周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案例分析38 第三章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和土地损毁评估42 一、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资源调查概述42 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47 三、矿山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77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分区与土地复垦范围83 第四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93 一、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分析93 二、矿区土地复垦可行性分析97 第五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106 一、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预防106 二、矿山地质灾害治理110 三、矿区土地复垦113 四、含水层破坏修复119 五、水土环境污染修复119 六、大气污染防治120 七、矿山地质环境监测121 八、矿区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126 第六章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部署128 一、总体工作部署128 二、阶段实施计划131 三、近期年度工作安排135 第七章 经费估算与进度安排139 一、经费估算依据139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经费估算151 三、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估算159 四、总费用汇总与年度安排162 第八章 保障措施与效益分析168 一、组织保障168 二、技术保障169 三、安全保障169 四、资金保障172 五、监管保障175 六、效益分析175 七、公众参与176 第九章 结论与建议182 一、结论182 二、建议186 附图 1.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图(12000); 2.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12000); 3.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测图(12000); 4.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区土地损毁预测图(12000); 5.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图(12000); 6.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12000)。 附件 1.承诺书原件; 2.委托书原件; 3.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C6500002010077120072430); 4.“关于对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专家意 见的认定” (新国土资开审发〔2006〕158 号); 5.“关于对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生产地质报告矿产资源储 量评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2007〕173 号); 6.“关于对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专家意见 的认定” (新国土资地环审发〔2008〕328 号); 7.关于对〈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 2020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的 核查意见的批复(巴矿协资储核〔2021〕63 号); 8.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有关土地类型、开发利用规划权属证明; 9.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10.野外调查记录卡片; 11.照片集; 1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信息表; 1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报告表; 14.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15.公众参与调查表; 16.水、土化验结果; 17 初审意见; 18 坐标转换证明; 19.2021 年 9 月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表; 20.废石综合利用协议。 前 言 一、任务的由来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于 2006 年首次取得采矿证,证号 C6500002010077120072430 ,2018 年 7 月 30 日进行了采矿许可证延续,有效期 限自 2018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自采矿许可证取得至今一直处 于生产状态。本矿于 2007 年 6 月编制了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 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以下简称原方案),原方案仅涉及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治理内容,未涉及土地复垦内容,现有原方案已超过 10 年且期 间未进行过修编和重编,现采矿许可证即将到期,拟办理采矿权延续,为加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尽可能的减少或 减轻矿业活动对地质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 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 21 号)以及关于做好编审有关工作的通 知(新国土资规〔2018〕1 号) 的规定,需重新编制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 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因此,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 石灰厂特委托乌鲁木齐瑞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 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 制工作。 二、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 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在保护中开发,在开 发中保护” 、“ 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经济可行、合理利用 ”“ 谁损 毁、谁复垦” 的原则, 编制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本方案的目的 一是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 据,将矿山企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 到实处;二是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以及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 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提供重要依 1 据;三是使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 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三、编制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 年 8 月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9 号, 2019 年 1 月 1 日修 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 152 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 年 3 月 1 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120 号, 2011 年 1 月 8 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第 48 号,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修正); 9.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 592 号, 2011 年 3 月 5 日); 10.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2019 年 7 月 16 日修正); 1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 394 号, 2003 年 11 月 24 日); 1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 241 号); 1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 44 号, 2019 年 7 月 16 日 修订);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21 年 1 月 1 日实施); 1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19 年 11 月 29 日); 2 1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 11 月 30 日修订)。 (二)政策文件 1.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 土资规〔2016〕21 号); 2. 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 〔2016〕63 号); 3.关于取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 金的指导意见(财建〔2017〕638 号); 4.关于印发土地整治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过渡实施方案的 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19 号); 5.关于印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的通知(财综〔2011〕128 号); 6.关于做好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 (新国土资规〔2018〕1 号); 7. 新疆关于调整我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新建标 〔2019〕4 号文)。 (三)标准规范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11); 2.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部分通则(TD/T1031.1-2011); 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 4.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范(TD/T1049-2016); 5.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6.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2719- 1991); 7.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 2018); 3 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 9.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HJ/T192-2017); 10.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 1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DB65/T3722-2015); 1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 13.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2008); 14.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 1012-2016); 15.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TD/T1044-2014); 1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17.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2009 年版); 18.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9.区域地质图图例(GB958-2015); 20.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12328- 1990); 21.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4538-1993); 22.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技术规程(DZ/T0287-2015); 23.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 2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 号); 25.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HJ651-2013)。 (四)技术文件与相关资料 1.委托书; 2. 采 矿 许 可 证 和 静 县 哈 布 奇 哈 艾 勒 石 灰 厂 石 灰 石 矿 , 证 号 C6500002010077120072430(原巴州国土资源局 2018 年 7 月 30 日颁发); 3.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生产地质报告(新疆地矿局第三 地质大队, 2007 年 3 月); 4 4.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新疆华 维地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6 年 6 月); 5.关于对 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开审发〔2006〕158 号); 6.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地质环境保护方案(新疆华维 地矿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07 年 6 月); 7.关于对 专家意见的认定(新国土资地环审发〔2007〕142 号); 8.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 8 万吨/a 采矿项目报告书(巴州 绿环环境科学技术研究所, 2014 年 1 月); 9.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 2020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库 尔勒丰源矿业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10.关于对〈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 2020 年度矿山储 量年报〉核查意见的批复(巴矿协资储核〔2021〕63 号); 11.关于对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有关土地权属和规划证明 的函; 12.搜集的其他文件与资料; 13.现场调查访问取得的各类资料。 四、方案适用年限 (一)矿山服务年限 根据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2006 年 6 月),本矿山开采方式为山坡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自上而 下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生产规模为*万吨/年,设计资源利用率*,采矿 回采率*,开采深度****-****m;自 2006 年开始生产至 2021 年 6 月,矿山 一直处于生产状态。 5 根据库尔勒丰源矿业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编制的新疆和静县哈布 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 2020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及核查意见的批复(巴矿 协资储核〔2021〕63 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矿山采矿许可证平面范围 内限采标高水平内保有资源储量*****万吨。因 2021 年度储量年报还未进行编 制,根据业主提供开采情况以及矿山实际情况,截至 2021 年 11 月,矿山动用 量为***万吨,故截至 2021 年 11 月,矿山采矿许可证平面范围内限采标高水平 内保有资源储量为*****万吨, 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设计生产规模为 *万吨/年,设计资源利用率**,采矿回采率**,根据保有资源储量,则矿山 剩余服务年限为**年。 (二)方案的基准期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中规定“方案基准期按 以下原则确定新建矿山以矿山正式投产之日算起,生产矿山以相关部门批准 该方案之日算起” 。本矿山为生产矿山,方案基准期暂定为 2021 年 12 月, 具体 日期以批准日期为准。 (三)方案服务年限 本次方案基准期为 2021 年 12 月,矿山生产服务期为***年,即 20*2 年 1 月~20*6 年 6 月,开采期间采取“边开采、边环境治理、边土地复垦” 的方法; 矿山为露天开采,土地复垦方向为裸岩石砾地,故矿山开采服务年限结束后不 用考虑稳沉期及管护期, 仅考虑闭坑后土地复垦期仍需*5 年时间,最终确定本 次方案服务年限为**年,即 20*2 年 1 月~20*7 年 12 月。主要由以下两个时间 段组成 生产服务期 20*2 年 1 月~20*6 年 6 月共****年,矿山边开采、边环境治 理、边土地复垦。 复垦滞后期 20*6 年 6 月~20*6 年 12 月共**年,为矿山闭坑后全面土地 复垦时间。 (四)方案适用年限 根据关于做好编审有关工作的通 知(新国土资规〔2018〕1 号文)规定,对矿山服务年限或开采计划大于 10 6 年的矿山,每 5 年对方案进行修编;每 10 年对方案进行重新编制。考 虑矿山剩余生产服务年限为****年,土地复垦滞后期为**年,确定本方案 的适用年限为 10 年,即 20*2 年 1 月~20*1 年 12 月, 2026 年需对本方案 进行修编,20*1 年需对本方案进行重编。 另外,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当矿山扩大开采规模、扩大矿区范围或变更用 地位置、改变开采方式时,应按照开发利用方案等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五、编制工作概况 (一)编制单位概况及投入技术力量 乌鲁木齐瑞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 2008 年 9 月 24 日成立,注册资本 500 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 市新市区新医路 463 号惠源大厦 907 室。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矿产资源勘查的咨询,地质矿产技术咨询,矿业安全技 术咨询, 社会经济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自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2018 年下发关于做好编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国土资规〔2018〕1 号)起, 乌鲁木齐瑞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并通过评审的方案如下 1.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海鑫膨润土有限公司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 县日月雷膨润土矿区海鑫段外围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一类) (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评审); 2.新疆永天矿业有限公司新疆托克逊县小草湖石膏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二类)(新疆地质学会评审); 3.和静县刘吉利石灰石矿新疆和静县艾勒沟水泥用石灰岩矿矿山地质环 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二类)(新疆地质学会评审); 4.和静县胜利桥白云岩矿新疆和静县胜利桥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二类)(巴州矿业协会评审); 7 5.巴州鑫亿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静县巴伦台包葛丹郭勒村片石矿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二类)(巴州矿业协会评审); 6.和静县华宗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静县巴伦台镇政府东侧片石矿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二类)(新疆地质学会评审); 7.巴州鑫亿矿业有限公司新疆和静县巴伦台包葛丹郭勒村片石矿矿山 (二类)(新疆地质学会评审); 8.和静县华中砂石料厂和静县巴伦台镇政府东建筑用砂矿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三类)(和静县自然资源局评审); 9.和静县华中砂石料厂和静县大西沟建筑用砂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 垦方案(三类)(和静县自然资源局评审)。 (二)编制人员配置 本次方案编制工作投入工程师 2 人,技术员 1 人,均参加了中国地质灾害 防治工程行业协会及新疆自然资源厅主办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和土地复垦方案合并编报” 的培训课程。本方案主要投入人员见表 0-5- 1。 表0-5- 1 本方案主要投入人员列表 序号 人员 职称 主要职责 1 杨宁锋 工程师 项目负责 2 龙文虎 工程师 参与报告编制,参与野外调查 3 杨全宏 技术员 参与报告编制,参与野外调查 (三)工作程序 本次方案的编制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 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中附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 、国土资源部发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编制规范(DZ/T02232011)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部分通则 (TD/T1031.1 -2011)进行。工作程序是接收业主委托,在充分收集和利用 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矿区及影响范围开展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野外现场 实地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自然地理、地质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活动、土地利用 现状,矿山开采已造成的地质灾害、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水土环 8 境污染等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及土地损毁等问题的分布、规模、危害程度。在调 查的同时,广泛征询土地复垦义务人、政府相关部门、土地权利人和社会公众 的意愿。通过资料整理与综合分析,确定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范围及土地复 垦区,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现状评估和预测评估,做出土地复垦适宜性评 价,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以及土地复垦分区,制定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治理、监测及土地复垦工程措施及实施计划, 最后进行经费估 (概)算和进度安排及效益分析,并提出保障措施,最终完成编制、审查并提 交本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和图件(详见工作程序框图 0- 1)。 图 0-5- 1 工作程序框图 (四)工作阶段 本次工作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工作周期 2021 年 4 月 15 日~2021 年 7 月 15 日。 1.前期工作(2021 年 4 月 15 日~4 月 25 日) (1)资料收集、初步研究(2021 年 4 月 15 日~4 月 21 日)项目组充分 收集了项目区自然地理、地质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活动、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 等相关资料,以及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已完成的地质储量报 9 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储量年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环境影 响评价报告表等地质成果资料,并对上述所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初步分析研 究。 (2)野外调查(2021 年 4 月 22 日~4 月 25 日) 在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 野外实地调查。主要调查了矿区及影响范围内自然地理、地质环境条件、社会 经济活动、土地利用现状、矿山开采现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发育特征、含 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水土环境污染等矿山地质环境破坏及土地损毁 情况等,并采集了地下水、表土样进行检测分析。 2.拟定初步方案(2021 年 4 月 25 日~4 月 2 日) 通过对收集的资料和实际调查获得的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研究,开展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并进行了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分区,确定 了主要治理工作措施; 开展了矿山土地损毁现状调查分析、拟损毁土地预测评 估,确定了复垦区、复垦责任范围等区域边界,进行了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 初步确定了复垦方向和复垦措施,并拟定了初步方案。 3.方案协调论证(2021 年 4 月 3 日~15 日、 2021 年 4 月 15 日~5 月 3 日) (1)公众参与 2021 年 4 月 3 日~15 日在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 开展公众参与调查,以座谈会、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土地权利人、土地复垦义务 人及相应的权益人等征询了土地复垦利用方向、复垦标准及复垦措施的意见。 根据统计参与调查的人员均认为复垦方向和损毁前的土地类型一致, 采用的标 准和措施易于实施,可以达到土地复垦的效果,并建议相关部门监督企业实 施。 (2)协调论证 2021 年 4 月 15 日至 2021 年 5 月 3 日,在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 石矿及周边矿山对初步拟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现场公 示,公示期满 10 天, 广泛征求了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土地 10 权利人和社会公众的意愿,从组织、经济、生态环境协调、技术、费用、目标 以及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4.编制方案(2021 年 5 月 4 日~10 月 29 日) 根据方案协调论证结果,明确了矿山土地复垦方向,确定了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土地复垦标准、优化了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估算了工程量, 细化了矿 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计划安排以及费用、技术和组织管理保障措 施,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送审稿。 (五)工作方法 根据矿山生产建设的特点,本次工作在前人工作的基础上,采用资料收 集、野外现场调查、室内综合研究和成果编制的工作方法。 1.资料收集分析在开展工作前,项目组技术人员充分收集并详细阅读了 相关资料和文件,了解了矿区的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及地质环境条件、矿山开 发利用现状、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损毁等情况。收集了地 形地质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地貌类型图等图件作为评估工作的底图及野外工 作用图;在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确定需要补充的资料内容,明确本次工作 的重点,为合理确定野外调查方法和调查路线和主要调查内容提供依据。 2.野外实地调查采用线路穿越法、追索法、布点法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以 12000 地形地质图及收集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作为野外调查手图, 借助手机 软件“户外助手”谷歌卫星图,对矿区及影响范围内自然、地质环境、社会经济 活动、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土地损毁等现象进行相关测量、GPS 定位、数码相 机拍照、数码摄像机摄像及现场访问,并进行现场填图及记录描述, 地质环境 调查点以地质观测点调查卡片填写,地质灾害点采用专用灾害卡片填写,土地 损毁调查点按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范(TD/T1049-2016)中相关 调查表填写。 在调查过程中,针对项目区固体废弃堆放、污废水排放处置情况;同时采 用座谈会和问卷调查走访的方式,调查了公众对土地复垦利用方向的意见及对 土地复垦标准与措施的建议,并填写了公众参与调查表。 11 3.室内综合研究和方案编制对收集的各类前人资料和野外实地调查资料 进行整理分析及综合研究,在此基础上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编制规范(DZ/T02232011)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部分通则 (TD/T1031.1-2011)为依据,在与矿山企业充分沟通一致的情况下,开展了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进行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 地复垦分区、可行性分析、工程设计与经费预算、进度安排等,最后编制完成 方案及相关图件,并提交送审稿。 (六)工作成果 本次方案编制工作最终完成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 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报告 1 份,附图 6 张及其它相关附件。 附图主要包括 1.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现状图; 2.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3.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问题预测图; 4.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区土地损毁预测图; 5.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区土地复垦规划图; 6.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部署图。 (七)工作质量评述 1.资料收集 资料收集工作贯穿于项目的始终,本次工作全面收集了项目区自然地理、 地质环境条件、社会经济活动、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 勒石灰厂石灰石已完成的地质储量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储量年 报、地质环境保护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地质成果资料。收集资料注重 时效性及序列的连续性,尽量收集公开或认可的文献资料,保证了采用资料的 可靠性和权威性。本次收集的资料较齐全,资料可信程度较高,满足本次方案 编制工作需要。 12 2.野外调查 本次地面调查是在对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开展 了 12000 精度矿山地质环境及土地资源调查,采用线路穿越法、追索法、布 点法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主要针对矿区及影响范围内土地现状类型、矿山地质 环境问题和土地损毁问题、各类地质灾害分布及发育程度和人类活动特征、固 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排放情况等进行调查。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按地质灾害危险 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精度要求开展,调查点数量满足地质灾害危 险性评估规范(DZ/T0286-2015)5.1.3 条 “ 在图幅面积 10cm10cm 的范围 内,调查控制点三级评估不少于 2 个” 的要求;土地资源调查按矿山土地复垦 基础信息调查规范(TD/T1049-2016)要求开展,按其规定的调查表及调查 内容进行了调查。野外工作主次分明、重点突出,工作方法的布置、调查内 容、精度符合技术要求,外业调查的成果可满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 方案编写和图件绘制的需要。 3.成果编制 本次方案编写和图件编制是在对收集的各类已有的成果资料和野外实地调 查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及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 号)中附件“矿山 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编制规范(DZ/T0223-2011)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第 1 部分通则 (TD/T1031.1-2011)进行的,完成了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 的。方案编制完成后经检查、校核,报公司技术委员会进行内部审查,经内审 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最终提交巴州自然资源局评审。 (八)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方案中所用原始数据一部分来源于现场调查, 一部分由矿山企业提供。引 用数据来源于各种技术资料,引用资料均为评审通过的各类报告。我公司承诺 报告中调查数据真实,引用资料可靠。 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保证本方案报审资料和编制资料真实、客观、 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等虚假内容;本方案编制单位乌鲁木齐瑞丰源矿业 13 技术有限公司保证本方案按照规定要求科学、客观、真实进行编制和报审。和 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和本方案编制单位乌鲁木齐瑞丰源矿业技术有限公司 在方案编制过程中就项目任务目标、技术资料、技术措施、工程安排和经费估 算等环节时时进行沟通交流,对本方案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 承诺本方案中所涉及的地质资料和基础数据来源科学、真实可靠;对因 提供数据资料造假产生的后果由矿山企业承担。矿山开发利用方案发生变化 时,及时对方案进行修编。 14 第一章 矿山基本情况 一、矿山简介 (一)矿山基本概况 矿山名称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 采矿权人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 项目地点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 企业性质私营独资企业; 项目类型延续矿山; 生产状态生产矿山; 开采矿种石灰岩; 生产开采方式山坡露天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自上而下台阶式开 采; 生产规模 *万吨/年; 矿区面积 0.0343 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 ****~****米; 采矿许可证编号 C6500002010077120072430; 采矿许可证有效期 2018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生产剩余服务年限 ****年。 (二)矿山地理位置及交通 1.矿山地理位置 矿山位于和静县城 348方向约 27 千米处,行政区隶属新疆巴州和静县哈尔 莫墩镇管辖,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 ″ ,北纬**** ′** ″。 2.交通条件 15 G218 从矿区西侧经过,直线距离约 1 公里, 交通方便。矿区交通位置详见 图 1- 1- 1。 图 1- 1- 1 交通位置图 16 二、矿区范围及拐点坐标 根据原巴州国土资源局最新颁发的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采 矿许可证(证号 C6500002010077120072430),有效期 2018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7 月 30 日, 矿区范围由 5 个拐点圈定,矿区南北长约 300m,东西宽约 172m,面积 0.0343km2 ,开采标高为***~****米。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 1- 2- 1,矿区范围叠合图见图 1-2- 1。 表 1-2- 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序号 西安 80 直角坐标 (3 度带) 国家 2000 直角坐标 地理坐标 (2000 坐标系) X Y X Y 经度 纬度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5 *** *** *** *** *** *** 图 1-2- 1 矿区范围叠合图 17 三、矿山开发利用方案概述 (一)矿山资源及储量 1.累计查明矿产资源储量 根据 2007 年 3 月新疆地矿局第三地质大队编制的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 勒石灰厂石灰石矿生产地质报告及矿产资源评审意见书(新国土资储评 〔2007〕173 号),批准矿界范围内累计查明资源储量为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 (333)****万吨。 2.保有资源储量 矿山一直处于生产状态,根据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 2020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及核查意见的批复(巴矿协资储核〔2021〕63 号),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矿山采矿证平面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万吨, 因 2021 年度储量年报还未进行编制,根据业主提供开采情况以及矿山实际情 况,截至 2021 年 11 月,矿山动用量为**万万吨,故截至 2021 年 11 月,矿山 采矿许可证平面范围内限采标高水平内保有资源储量为***万吨。 3.设计可采储量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延续后设计开采范围仍为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 区范围以及新疆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 2020 年度矿山储量年报 保有的资源量***万吨,扣除 2011 年 11 月动用资源量**万吨,设计资源利用率 **,采矿回采率**计算,则设计资源储量为****万吨,开采深度为**** ****米。 (二)建设规模及服务年限 1.矿山建设规模 根据原巴州国土资源局最新颁发的和静县哈布奇哈艾勒石灰厂石灰石矿采 矿许可证(证号C6500002010077120072430,有效期 2018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7 月 29 日),矿区面积 0.0343 平方千米,开采矿种石灰岩,开采方 式露天开采,开采深度****~****米,生产规模*万吨/年,产品方 案石灰岩。依据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表,该矿属“小型矿山”。 18 2.矿山服务年限 本矿设计动用资源量*****万吨,设计资源利用率**,采矿回采率**, 生产规模为*万吨/年计算,矿山剩余服务年限为****年。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