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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源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天石板材石料 矿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认定 二○二四年三月十六日 送 审 单 位新源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乌鲁木齐金辉永福矿业有限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 编 制 人 员 评审专家组组长 评审专家组成员 认 定 单 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 评 审 时 间2023 年 12 月 6 日 复核稿送回日期2024 年 3 月 15 日 附注 1、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序号 CGCS2000 坐标系 纬度 经度 X Y 1 43.2908308 83.5212170 4816681.60 28489487.60 2 43.2906288 83.5220016 4816618.97 28489663.58 3 43.2903630 83.5223444 4816536.82 28489740.47 4 43.2857607 83.5220918 4816351.03 28489683.44 5 43.2855671 83.5214997 4816291.50 28489550.28 6 43.2853276 83.5211789 4816217.70 28489478.07 7 43.2856068 83.5205652 4816304.06 28489340.31 2 、 资源 量估算标 高 为 1870m-1700m ,设计开采标 高 为 1870m- 1700m。 3、矿区平面范围内最高标高为1870m。 4、设计生产规模3.6 万立方米/年(饰面用花岗岩荒料)。 5、开采服务年限17.73 年(17 年 9 个月)。 6、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公路开拓汽车运输。 7、开采方式与采矿方法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 自上而下水平层 台阶式采矿方法,圆盘机锯切,凿岩劈裂法分割。 8、设计采矿指标设计损失率 2.53,采矿回采率 95,采矿损失 率 5。 3 附件新源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天石板材石料矿饰面用花岗岩矿矿 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4 附件 新源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天石板材石料矿饰面用花岗 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新源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天石板材石料矿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由乌鲁木齐金辉 永福矿业有限公司依据新疆新源县库尔德能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 及矿产储量评审意见书(新矿联资储评[2022]003 号)、关于新源县库 尔德能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伊州 自然资储备[2024]1 号)等相关资料编制完成。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 资源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学会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 会审。2023 年 12 月 6 日,地质学会聘请了地质、采矿、经济、水工环、 土地复垦等专业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进行了现场会审。该 方案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评审及修改意见。会后,编 制单位依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该方案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经 专家组复核,现方案符合规范要求,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新源县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天石板材石料矿饰面用花岗岩矿 2021 年 前由于伊犁黑蜂保护区的影响一直停产,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然资源局 也停办了采矿许可证延续等事宜,直到 2021 年 3 月才通知恢复办理采 矿许可证延续手续,延续后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 年 2 月 9 日至 2023 年 2 月 9 日,证号C6540002012047130128985,开采方式为露天 开采,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 10 万 m3/年,矿区面积为 0.1km2 ,开采标高 为 1870m 至 1700m,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 目前采用本矿采出矿石 5 破碎后达到建筑用砂标准成本较高,利用花岗岩破碎生产建筑用砂方案 已不可行,通过 2021 年详查报告确定了本矿由建筑用花岗岩变更为生 产饰面用花岗岩可行,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及调研情况决定开采生产饰面 用花岗岩矿,现采矿许可证已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到期,此次方案设计 将延续已到期的采矿许可证并将开采矿种由建筑用花岗岩矿变更为饰面 用花岗岩矿,生产规模由原来 10 万 m3/年建筑用花岗岩变更为 3.6 万 m3/年饰面用花岗岩, 目前正在办理变更及延续相关手续,矿山自 2021 年起由于疫情、变更及延续等原因一直未进行生产。 本次编制方案 目的为办理延续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提供技 术依据;为本矿山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矿山开发环境评价提供依据; 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矿山开采依法进行监管提供技术依据;在确保技 术可行的前提下,尽量做到持续稳产;方案采用成熟先进的工艺和设备, 以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成本;为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 理和监测及土地复垦提供技术依据,将矿山企业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目 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实施管 理、监督检查以及生态保护修复基金的计提等提供依据,为自然资源管 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 任义务提供重要依据;使矿山开采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得以有效恢复, 使被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 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 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6 根据新疆新源县库尔德能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及矿产储 量评审意见书(新矿联资储评[2022]003 号)、关于新源县库尔德能 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伊州自然资 储备[2024]1 号),截止 2021 年 5 月 31 日,采矿权证内 1870-1700m 标 高范围内保有饰面用花岗岩矿资源量为矿石量 276.97 万 m3 ,荒料量 68.94 万 m3 。其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 71.31 万 m3 ,荒料量 17.75 万 m3; 推断资源量矿石量 205.66 万 m3 ,荒料量 51.19 万 m3。 依据开采技术条件和不同规模方案比选论证,确定矿山设计生产 规模为 3.6 万立方米/年,矿山服务年限为 17.73 年(17 年 9 个月)。 四、采矿方案及开采工艺 设计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开拓方案为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根据 矿山地质地形条件、矿层赋存特征,设计采用自上而下水平分层、台阶 式采矿方法,选择合理的参数圈定露天开采境界,设计损失率 2.53, 采矿回采率 95,采矿损失率 5,全矿平均荒料率 24.89。 开采工艺流程铺轨→切割(圆盘锯石机垂直切割、排孔水平劈 裂)→分离→分割(凿岩劈裂法分割)→整形→叉车铲装→清渣→ 吊装 与运输。 五、产品方案 饰面用花岗岩荒料(最小荒料规格≥195cm75cm136cm)。 六、绿色矿山建设 (一)绿色矿山建设的必要性 建设绿色矿山是新形势下保证矿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是 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必然选择。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是贯彻落 7 实科学发展观,实现资源利用与矿山发展相协调的重要举措,对建设资 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绿色矿山建设是企业履行责任、谋求自身可持续发展、主动适 应国家生态文明要求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二)绿色矿山建设的三率指标 从矿区环境、资源开采方式、三率三废、节能减排等方面对矿山 进行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开采。 1、采矿回采率设计采用的开采工艺符合根据装饰石材矿山露 天开采工程设计规范 GB50970-20145.1.7 要求,石材矿山露天开采 回采率不应低于 90,本矿设计采矿回采率 95,满足石材矿山露天开 采回采率不应低于 90的指标要求。 2、选矿回收率该矿山为花岗岩石材矿,产品方案不涉及选矿回 收率。 3、综合利用率本矿无伴生矿产,对矿山剥离和生产的废石,可 集中堆放在废石场,以后用于回填露天采坑,固废综合利用率 100。 4、废水利用矿山废水主要为采场涌水和生活废水。矿山生活区 建有化粪池一座,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矿山采场无地下水涌入,充水 水源以大气降雨为主,可自流排出矿山。 (三)保障措施 矿山健全相关管理机构和组织、加强对绿色矿山建设的举措、并 每年计提部分资金用作矿山绿色建设费用等。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评估等级和范围 8 确定评估级别为三级,评估区面积 0.1643km2 ,评估等级划分正确, 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二)评估结论 1、现状条件下评估区内泥石流、崩塌、滑坡、采空塌陷、地裂缝和 地面沉降地质灾害不发育,现状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 “较轻 ”。现状地下水水位标高位于最低开采标高以下,现状评估采矿活 动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两个露天采坑对地形地貌景观的 影响为严重,矿山道路对地形地貌的影响为较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 貌景观的影响为较轻。现状评估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 轻 ”矿山现状尚未进行基建,对大气污染影响较轻。矿山地质环境现状 评估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其中严重区面积 0.1566 公顷, 包括露天采场(已开采区域);较严重区面积 0.49 公顷,包括矿山道路; 较轻区面积 15.7834 公顷,除以上布局其他区域。 2、预测评估地质灾害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含水层影响程度、 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和大气污染程度较轻;预测露天采场对地形地貌 破坏严重,矿部生活区、毛荒料堆放场、废石临时堆场、矿山道路对地 形地貌破坏较严重,其他区域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为较轻。矿山地质 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其中严重区面积 4.6262 公顷,为露天采场;较严重区面积 1.3745 公顷,为矿部生活区、 毛荒料堆放场、废石临时堆场和矿山道路;较轻区面积 10.6938 公顷, 除以上布局其他区域。 (三)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 目标和任务,对矿 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保护、治理和监测措 施及具体方案。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9 将评估区划分为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I)、次重点防治区Ⅱ 和一般防治区Ⅲ 。其中划分 1 个重点防治区,露天采场,面积为 4.6262 公顷。次重点防治区Ⅱ 5 个,包括矿部生活区、毛荒料堆放 场、废石临时堆场、矿山道路和存取土场,面积为 1.11 公顷。一般防治 区Ⅲ 划分 1 个,面积为 10.9938 公顷,为除以上布局外的其他区域。 2、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地质环境保护预防计划开采区域外围 2 米范围一次性设置铁丝围 栏和警示牌;及时清理边坡破碎岩石,预计露天采场每年清理潜在崩塌 危岩体; 地质灾害治理清理危岩体,采取地质灾害监测。 地质环境监测建立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地质灾害、矿区地 形地貌景观、矿区水土环境污染以及大气污染的监测。 八、矿区土地复垦 (一)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矿区及外围评估区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类型分别为采矿用地,合计 10.32 公顷,土地权属为国有,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二)矿区土地损毁评估 本矿山为延续矿山,矿区已损毁土地为已开采露天采场、矿山道 路,面积合计为 0.6466 公顷;矿区拟损毁土地为拟开采露天采场矿部 生活区、毛荒料堆放场、废石临时堆场、存取土场,面积合计为 4.7896 公顷。 10 (三)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方案涉及复垦区 5.7362 公顷、复垦责任范围 5.7362 公顷。共划 分为 6 个复垦单元露天采场、矿部生活区、毛荒料堆放场、废石临时堆 场、矿山道路、存取土场。损毁土地全部纳入土地复垦责任范围,土地 复垦率 100。 (四)矿区土地适宜性评价 本方案复垦适宜性评价范围为复垦责任区,合计面积 5.7362 公顷, 包括露天采场、矿部生活区、毛荒料堆放场、废石临时堆场、矿山道路、 存取土场,确定损毁土地的复垦方向为天然牧草地。 (五)矿区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1、本矿山废石排放量大于需求量,满足复垦需求。 2、本矿山土资源需求量为 11472.4 立方米,供给量均为 11472.4 立方米,土资源满足复垦需求。 3、区内基岩基本裸露,植被较发育,原有土地利用类型为天然牧 草地, 自然降雨量满足植被生长,不需要额外浇灌。在矿区东北 500 米 处为德能布拉克沟。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因此矿区东南部的地 表溪流水不适合做为矿区生活饮用水,但矿区生产用水可以满足,生活 用水可从矿区东北部的德能布拉克河取水。 (六)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方案将矿山土地复垦单元划分为 6 个复垦单元露天采场、矿部 生活区、毛荒料堆放场、废石临时堆场、矿山道路、存取土场。针对各 复垦单元设计复垦工程,主要包括表土剥离工程、表土覆盖工程、砌体 11 拆除工程、清运工程、平整工程、覆土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等。复垦方 向为天然牧草地,复垦责任面积 5.7362 公顷。 (七)土地复垦监测 在 6 个待复垦单元各设置 1 个监测点,主要为土地损毁监测、复垦 效果监测、土壤质量监测。监测成果由矿山企业自行管理,必须派专人 长期存档、管理。 (八)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矿山基建期 0.58 年,矿山开采服务年限为 17.73 年(17 年 9 个月), 复垦期 1 年、管护期 3 年,则本方案适用年限为 21.73 年。方案 中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适用年限暂定为五年,每五年需进行修编,即 2024 年 7 月2029 年 7 月,则应在 2029 年 7 月对方案中生态保护修 复有关内容进行修编。 (九)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矿山生产期主要进行土地损毁监测,待矿山闭矿后立即全面开展土 地复垦工程,复垦期进行土地复垦和土地复垦效果监测。因此分为三个 阶段进行工作安排第一阶段(2024 年 7 月2029 年 7 月)处于矿山基 建期和生产期间,开展土地损毁监测、土壤质量监测工作。第二阶段 (2029 年 7 月2034 年 7 月)处于生产期间,各损毁区均处于利用阶段, 不具备复垦条件,故只进行土地损毁监测、土壤质量监测工作。第三阶 段(2034 年 7 月-2047 年 5 月),该阶段包括矿山生产期间、复垦期、管 护期,主要完成各复垦单元的土地复垦工作,以及损毁土地的监测、土 壤质量监测、复垦植被监测。 12 九、技术经济指标 开发利用方案依据的地质资料可靠,矿山开采条件及其他外部条件 好,设计采用的开拓运输方案、开采方式、采剥方法及开采加工工艺符 合矿山实际,合理可行。项目总投资项 2896.4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2457.73 万元,流动资金 438.76,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销售收入为 2836.80 万元,年均利润总额为 376.80 元,年均上缴所得税额为 94.20 万元,年均税后利润为 282.60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 13.16,税后内部 收益率 14.24,税后投资回收期 6.89 年,项目在财务上是可行的。 本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经费之和为 255.45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113.57 万元,监测费用 111.59 万元,其他费 用 18.13 万元,预备费 12.16 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 179.09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 费 77.76 万元;监测费 80.36 万元;其他费用为 12.45 万元;预备费为 8.53 万元。 土地复垦静态总投资 76.36 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 35.81 万元,其 他费用 5.68 万元,监测与管护费 31.23 万元,预备费 3.64 万元。本方 案土地复垦责任范围 5.7362 公顷(86.043 亩),土地复垦工程静态亩均 投资 8874.63 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经费由企业自筹。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1、本次方案设计依据的新疆新源县库尔德能饰面用花岗岩矿详 查报告详查区面积为 6.02 万平方米,矿体资源量估算标高为 1951m 至 1684m,资源量估算范围由 12 个拐点坐标组成,其中,批准的原采矿许可 13 证矿区范围面积为 0.10 万平方米,其范围包含在详查区的 6.02 万平方 米范围内,限采标高为 1870m 至 1700m,资源量估算范围和采矿证范围 由 7 个拐点坐标组成,具体拐点坐标见下表。 详查报告资源量估算范围拐点坐标表 序号 CGCS2000 坐标系 X Y 经度 纬度 S1 4816378.582 28489691,814 83.5221289 43.2858500 S2 4816618.973 28489663.581 83.5220016 43.2906288 S3 4816536.822 28489740.472 83.5223444 43,2903630 S4 4816396.698 28489617,761 83.5217992 43.2859083 S5 4816424.292 28489541.346 83.5214590 43.2859973 S6 4816430.508 28489506.153 83.5213023 43.2900173 S7 4816455.087 28489448,884 83.5210473 43.2900966 S8 4816464.089 28489433.957 83.5209808 43.2901257 S9 4816474.556 28489424,577 83,5209390 43.2901596 S10 4816679,489 28489493.185 83,5212429 43.2908240 S11 4816525.608 28489447.752 83.5210418 43,2903251 S12 4816378.582 28489691.814 83.5221289 43.2858500 面积6.02 万平方米 原采矿许可证范围及本次设计范围拐点坐标表 序号 CGCS2000 坐标系 纬度 经度 X Y 1 43.2908308 83.5212170 4816681.60 28489487.60 2 43.2906288 83.5220016 4816618.97 28489663.58 3 43.2903630 83.5223444 4816536.82 28489740.47 4 43.2857607 83.5220918 4816351.03 28489683.44 5 43.2855671 83.5214997 4816291.50 28489550.28 6 43.2853276 83.5211789 4816217.70 28489478.07 7 43.2856068 83.5205652 4816304.06 28489340.31 面积0.10 万平方米 14 原采矿许可证矿区范围(面积 0.10 万平方米)包含在新疆新源县 库尔德能饰面用花岗岩矿详查区范围内(面积 6.02 万平方米),详查报 告对其资源储量进行了单独估算,故本次方案设计只对批准的原采矿许 可证内的资源量进行设计利用, 目的为延续采矿许可证并变更开采矿种 和生产规模。 2、建议企业今后认真按照方案规定的开采顺序组织生产,矿 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安全、环境保 护、水土保持等,按照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 防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避免人为造成矿产资源无法开发的损 失。 3、矿山建设、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尽量减少对 土地资源的坡坏,及时恢复损毁用地的土地功能;尽量减少废污水的产 生,对已经产生的污水必须采取对地质环境影响最小的措施进行妥善处 理,达到污水处理的相关要求,坚持绿色矿山发展理念,改善小的生态 环境。 4、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按照本方案方法开采,控制开采 边界,这样既能改善矿山环境,又可为今后的集中治理节约财力、物力, 从而达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和谐发展的目的。 5、矿山工作人员在日常巡视过程中,对铁丝网围栏、警示牌等进 行监测,损坏及时进行修补及更换。按方案设计对地质灾害、含水层、 地形地貌及水土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处理。 6、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 有资质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 投入使用。 15 7、本方案生态保护修复有关内容不替代相关的工程勘查、治 理设计、监测设计、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开展上达工作应委托有资质 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 8、矿山生产中应保持各类截排水沟畅通,及时清除边坡上的危石, 防止边坡崩塌掉块。 9、本方案是基于目前的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并根据目前的开采方 案并结合矿区具体情况而编制的。若矿山届时扩大开采规模、变更开采 范围或改变开采方式时,应当重新编制本方案。 10、本方案通过审查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应 按照本方案执行。 11、矿山建设、生产中须严格执行安全、生态保护等规定,矿山 安全、环境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等,按 照各相应主管部门审批的方案执行,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做好生态环境 保护等工作。 1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内容及深度已达到 可行性研究程度,按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17766-2020),对 矿区范围内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及类别进行调整。矿区范围内评审通过 的资源/储量调整为可采资源/储量与设计损失及采矿损失量两部分,设 计将评审通过的控制资源量调整为可信储量,推断资源量仍为推断资源 量。工业矿资源/储量及类别调整结果,详见下表。 16 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及类别调整前后对照表 评审通过的资源/储量及类别 (矿石量,万吨) 设计调整的资源/储量及类别(矿石量,万吨) 可采资源/储量 设计损失及采矿损失量 控制资源量 71.31 可信资源量 53.56 17.75 推断资源量 205.66 推断资源量 154.47 51.19 合计 276.97 合计 208.03 68.94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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