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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土屋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补充说明 专家意见的认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1、 拟申请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变更后) 名称 北京54坐标 拐点序号 X Y 1 4664123.400 31464160.200 2 4665231.600 31464165.300 3 4665207.400 31469310.800 4 4664189.200 31469036.400 5 4664175.215 31468000.000 6 4663912.082 31468000.000 7 4663912.082 31466650.000 8 4664156.998 31466650.000 2、原采矿证的开采标高为650~100m;本次设计开采标高为650m~100m;设计开采标高与原采矿证开采标高一致。 3、矿区平面范围内最高标高为698m。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4、设计生产规模400.00万t/a。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5、服务年限35.34年,其中露天开采11.01年,地下开采24.33年。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6、开采方式与开拓方案设计推荐采用先露天后地下开采方式开采。露天开采部分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地下开采部分采用竖井开拓方案。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7、开采顺序设计前期为露天开采,后期为地下开采。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8、采矿方法设计露天开采采用水平分层台阶式采矿方法,采矿回采率96.00,采矿贫化率4.00;地 下采用阶段强制崩落采矿法,采矿回采率78.00,贫化率13.50。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9、选矿方法浮选选矿方法,选矿回收率原生矿 88、 氧化矿 75。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附件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土屋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补充说明专家审查意见 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土屋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补充说明专家审查意见 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土屋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补充说明(以下简称变更补充说明)由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2024年4月3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变更补充说明进行了评审,聘请采矿、地环、经济等专业的6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变更补充说明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矿山现有采矿权证许可号C6500002010013120055529,有效期为201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3日,面积为5.3245km2;开采标高650~100米。采矿权许可证范围详见表1-1。 表1-1 土屋铜矿采矿许可证(2014-2024年)情况一览表 采矿权人 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 矿山名称 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土屋铜矿 采矿许可证号 C6500002010013120055529 经济类型 有限公司 采矿有效期 10年,自2014年3月23日至2024年3月23日 采矿范围 拐点坐标 点号 北京54(3度带) 点号 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 X坐标 Y坐标 X坐标 Y坐标 1 4665231.60 31464165.30 1 4664088.30 31464151.69 2 4665207.40 31469310.80 2 4665196.50 31464156.79 3 4664189.20 31469036.40 3 4665172.29 31469302.25 4 4664123.40 31464160.20 4 4664154.10 31469027.84 开采矿种 铜 开采方式 露天/地下开采 生产规模 400万吨/年 采矿区面积 5.3245km2 开采深度 +650米至+100米标高 本次编制变更补充说明目的是在现有采矿证的基础上,扩大采矿证矿区范围,保障消除露天采场边坡滑坡隐患治理设计的合法性。 由于露天采场滑坡隐患治理的区域超过了现有的采矿证范围,为了合法合规实施边坡隐患治理方案,根据现状情况及南部边坡治理范围,确定了拟变更的采矿证矿区范围,根据变更后的矿区范围重新圈定露天采场境界,原采矿权范围与变更的新采矿权范围位置关系见图1。 图1 原采矿权范围与新采矿权范围位置关系图 表1-2 新采矿证矿区范围坐标拐点(拟变更后) 名称 北京54坐标 拐点序号 X Y 1 4664123.400 31464160.200 2 4665231.600 31464165.300 3 4665207.400 31469310.800 4 4664189.200 31469036.400 5 4664175.215 31468000.000 6 4663912.082 31468000.000 7 4663912.082 31466650.000 8 4664156.998 31466650.000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原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本次未变更设计利用的资源储量。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变更后设计利用储量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设计生产规模为400.00万t/a。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矿山设计服务年限为35.34年,其中露天开采11.01年,地下开采24.33年。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开采方式设计推荐采用先露天后地下开采方式开采,露天开采部分采用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方案,地下开采部分采用竖井开拓方案。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采矿方法设计该矿山露天开采采用水平分层台阶式的采矿方法,采矿回采率96.00,采矿贫化率4.00。设计该矿山地下开采采用阶段强制崩落采矿法,采矿回采率78.00,贫化率13.5。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选矿方案浮 选选方法,选 矿回收率原生矿 88、 氧化矿 75,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五、产品方案 矿山最终产品为平均品位Cu≥20%的铜精矿对外销售。未变更,与原开发方案一致。 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矿山已编制滑坡治理方案,目前正在根据消除隐患的治理方案进行治理,采矿证矿区范围扩大后,矿山应按新的采矿证矿区范围,综合后期露天开采境界,进行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并取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建设批复。 哈密焱鑫铜业有限公司哈密市土屋铜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变更补充说明评审专家组成员名单 姓 名 专家组成员 专 业 技术职称 组 长 地质矿产 教授级高工 主审专家 采矿工程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地质矿产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技术经济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土地复垦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水 工 环 高级工程师 评审专家 技术经济 高级经济师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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