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变更) 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专家组评审意见 方案名称 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变更) 矿产资源绿 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 提交单位 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编制单位 贵州致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 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专 家 评 审 意 见 为加强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和管理,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审查工作指南(暂行) 和评审专 家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黔自然资发〔2021〕5 号) 要求, 中化地质 矿山总局贵州地质勘查院聘请采矿工程、矿产资源勘查、矿山地质环境、 土地复垦、技术经济等专家组成专家组, 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在贵阳对贵 州致远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 乡营龙煤矿(变更)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案(三合一)(以下简称“方 案”)进行会审。经与会专家及方案组织评审单位相关人员充分审议, 指出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按专家意见对 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经专家组对修改后的方案进行复核, 形 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方案编制目的 1、采/探矿权基本情况 根据 2019 年 8 月 5 日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对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企业煤矿兼 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三批) 的批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19〕42 号),对 1 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 限公司威宁县云贵乡奢搓煤矿进行兼并重组,保留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 矿,规模为 30 万吨/年, 矿区范围不变, 关闭威宁县云贵乡奢搓煤矿。2021 年 11 月,新疆金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矿山采矿权人由贵州博鑫矿业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新疆金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2 年 2 月贵州德力能 源有限公司申请矿山采矿权人由新疆金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贵州 德力能源有限公司,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于 2022 年 2 月核发了新采矿证, 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采矿证号 C5200002012071120126182, 采矿权人 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 开采矿种 煤,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时间有效 期为 2018 年 6 月至 2019 年 12 月,证载“仅可用于办理相关手续,不得 实施任何开采活动。”在 2022 年 2 月取得新采矿证之后, 采矿权人正在办 理矿山延续等相关手续。兼并重组后生产规模 30 万吨/年, 矿区范围不变 由 8 个拐点圈定, 矿区面积 0.9963km2,开采深度为1720m~1300m 标高。 2020 年 12 月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备案的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纳雍 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兼并重组)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储量计算标 高为1720m~1150m,矿山拟申请开采标高为1720m~1150m。 方案申报单位为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 所提交的评审资料齐全、 有效。 2、方案编制目的 为采矿权延续登记提供支撑材料, 并作为煤炭资源的科学开发、合理 利用、有效保护及绿色矿山建设依据。 二、矿产资源储量、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及可采储量 1、矿产资源储量 方案编制所依据的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 龙煤矿(兼并重组) 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经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地质 2 勘察研究院组织专家评审通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文号 贵煤地勘院 储审字〔2020〕101 号),且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对该矿区范围内的矿产资源 储量评审进行了备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文件号黔自然资储备字 〔2020〕287 号)。经储量类型转换后, 截止 2020 年 5 月 31 日,矿区范围 内保有资源储量(准采标高1720~1150m)1912 万吨。其中探明资源 量 549 万吨;控制资源量 138 万吨;推断资源量 1225 万吨。煤层气潜在 资源量为 0.09108m3。 综上, 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兼并重 组) 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对煤层的控制、研究程度达到矿产地质 勘查规范 煤(DZ/T0215-2020)要求。 2、矿井工业资源/储量、设计资源/储量及设计可采储量 矿区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可采煤层赋存较稳定, 矿井工业 资源/储量计算时推断资源量的可信度系数取0.8,计算矿井工业资源/储 量1667万吨; 根据可采煤层资源量估算图, 计算永久煤柱损失量220.35万 吨、矿井设计资源/储量1446.65万吨; 针对工业场地布置及矿井开拓部署, 计算工业场地和主要井巷煤柱煤量202.09万吨,矿井设计动用资源储量 1244.56万吨。计算开采损失量141.41万吨,可采储量1103.15万吨。 综上, 矿井工业资源/储量、 设计资源/储量及设计可采储量计算符合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 规定, 计算结果正确。永久 保护煤柱及 一 般保护煤柱的留设符 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GB50215-2015及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 采规范(2017版)要求。 三、矿山设计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 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为采矿权变更,根据 2019 年 8 月 5 日贵州省 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对贵 3 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矿企业煤矿兼并重组实施方案(第三批) 的批 复(黔煤转型升级办〔2019〕42 号) ,对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纳 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威宁县云贵乡奢搓煤矿 进行兼并重组, 保留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 规模为 30 万吨/年, 矿区范 围不变, 关闭威宁县云贵乡奢搓煤矿, 方案推荐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 30 万吨/年,符合现行煤炭产业政策及贵州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矿井设计可采储量 1103.15 万吨,储量备用系数取 1.4,计算矿井服 务年限 26.3 年,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15)关于 30 万吨/年改建矿井,其服务年限不低于 12.5 年之规定。 四、矿山开采方式、开拓运输及选矿方案 1、开采方式 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 2022 年 2 月 17 日换发的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 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采矿许可证(副本) ,结合矿区地形地貌特 征及可采煤层赋存条件,方案推荐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可行。 2、开拓运输方案及工业场地位置选择 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为30万吨/年采矿权变更,利用原有生产系统 进行改造, 方案采用的斜井平硐开拓、带式输送机(煤炭) 及提升绞 车(矸石、材料、设备)运输方案可行。主斜井、副平硐井口位于矿界1 号拐点附近现有主、副井工业场地; 进风平硐、回风平硐井口位于井田西 部矿界7号拐点附近缓坡地带,井口周围及附近布置有主工业场地、储煤 场及风井场地等,工业占地面积约12.5848hm2。 3、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 根据采区巷道布置及煤层赋存特征, 设计采用走向长壁采煤法、综合 机械化采煤工艺。设计的采煤方法及回采工艺符合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 4 计规范(GB 50215-2015)规定。 4、选煤方案及其工艺 根据营龙煤矿原煤委托洗选加工合同, 本矿原煤运至纳雍县强盛洗煤 厂进行洗选。根据开采原煤加工技术性能及洗煤厂生产实践, 方案推 荐采用“三产品”重介质洗选工艺可行。 五、产品方案 矿井开采原煤(30 万吨/年)全部委托纳雍县强盛洗煤厂进行洗选, 产品方案为精煤、中煤和煤泥可行, 且满足煤炭行业就地转化和深加工要 求。 六、矿区总体规划 根据纳雍县人民政府 2022 年 1 月 25 日出具的文件纳雍县人民政府 关于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矿区范围不在禁 采禁建区的情况报告(纳府函〔2022〕7 号),经新房乡人民政府、市 生态环境局纳雍分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体广电 旅游局对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矿区范围坐 标进行核查后签署的意见, 一致同意设置。该矿矿区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 及各类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保护区、 一级国家公益林和Ⅰ级保护林地、 基本草原、禁采禁建区不重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 十条规定。 另根据纳雍县自然资源局 2023 年 4 月 24 日出具的纳雍县自然资源 局关于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变更) 工业场地及井筒与永久基本农田对 比的情况说明,贵州德力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变更) 主工业场地、主副井场地、老风井场地、瓦斯抽放站、炸药库、门卫室拟 用地范围与纳雍县“三区三线”成果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不重叠。 再根据纳雍县林业局 2023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贵州德力能源有 5 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提供的主工业、主井、副井、老风井、炸药 库、门卫室和瓦斯抽放站场地范围与禁采禁建区的情况说明, 贵州德力 能源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提供的主工业、主井、副井、老风井、 炸药库、门卫室和瓦斯抽放站场地范围未涉及纳雍县自然保护地, 未涉及 纳雍县古树大树名目,未涉及纳雍县一级、二和三级保护林地。 七、矿山“三率”指标 1、采区采出率 矿井可采煤层 12 层(3、4、5、5 下 、6、9、12、22、28、29、30、31 煤层) 。其中薄煤层 9 层(5 下、6、9、12、22、28、29、30、31 煤层) 、 中厚煤层 3 层(3、4、5 煤层) 。方案计算薄煤层采区动用资源/储量 641.92 万吨、采出煤量 581.42 万吨、采区采出率 90.6;中厚煤层采区 动用资源/储量 602.64 万吨、采出煤量 521.73 万吨、采区采出率 86.6, 满足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GB/T 0315-2018)关于井工矿井薄 煤层(<1.3m) 采区采出率≥85、中厚煤层(1.3~3.5m) 采区采出率≥ 80之规定。 2、原煤入选率 矿井开采原煤(30万吨/年)全部委托纳雍县强盛洗煤厂进行洗选, 原煤入选率100,满足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5-2018) 原煤入选率不低于75之规定。 3、资源综合利用 (1)共(伴)生矿产 根据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兼并重组) 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贵煤地勘院储审字 〔2020〕101号) ,纳雍县新房乡营龙煤矿矿区范围(标高1720m~1150m) 内煤层气推断资源量0.09108m3。方案推荐对煤层气进行抽采, 抽采 6 煤层气主要用于发电, 估算抽采煤层气利用率100。矿井煤层气综合利用 率约69.6,满足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5-2018)二 级煤层气产品(甲烷含量43.89~89.10)利用率不宜少于60的要求。 (2)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矿山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矿井排放煤矸石和洗煤厂尾矿(矸石),估算 矿井煤矸石量 2.5 万吨/年。 根据纳雍县营龙煤矿(甲方)与纳雍恒源兴 商贸有限公司(乙方) 签订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合作协议, 矿井煤矸石 全部通过汽车运输至纳雍恒源兴商贸有限公司加工利用。矿山固体废弃物 利用率为 100,满足煤炭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5-2018) 关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率应达到 75以上之规定。 (3)矿井水、疏干水处理与利用 预测矿井正常涌水量 981m3/d,矿井水经调节 →澄清→消毒处理达标 后, 主要作为矿山生产、消防及绿化用水。矿井水处理率 100, 估算其综 合利用率达 89,另外 11的矿井水处理达标后外排,满足煤炭行业绿 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5-2018)关于矿井水、疏干水应采用洁净化、 资源化技术和工艺进行合理处置, 处置率达到 100, 水资源丰富矿区矿井 水利用率≥80之规定。 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 1、评估区范围及评估级别的确定 根据采矿权范围、地面设施占地范围、 地下开采影响范围、矿业活动 可能引发或加剧的地质环境影响范围, 以及可能危害的评估受灾体或潜在 受灾体的分布范围,确定评估区范围 412.4895hm2 基本合理。评估区重要 程度属重要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属中等类型,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 30 万吨/年(小型),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可行。 2、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及分区 7 矿区内出露地层由老至新有 二叠系上统峨眉山玄武岩组(P3β、龙潭组第一段(P3l1 )、龙潭组第 二段(P3l2 )、龙潭组第三段(P3l3 )、长兴组(P3c)、三叠系下统飞仙关 组第一段(T1f1 )、飞仙关组第二段(T1f2 )、飞仙关组第三段(T1f3 )、 飞仙关组第四段(T1f4 )、永宁镇组(T1yn)及第四系(Q)。其中二叠系 上统龙潭组(P3l)为区内含煤地层, 矿区构造复杂程度为中等类型。矿区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中等。 评估区内打铁街寨子东侧为连续陡坡,曾发生过小规模的岩土体滑 坡, 目前已稳定, 评估区内现状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弱, 危害程度小; 矿山 工业场地及地面设施挖损/压占,对区内原生地貌景观破坏严重。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结果, 将评估区划分一个现状地质环境破 坏严重区Ⅰ(54.6991hm2)、1 个破坏较严重区Ⅱ(16.2709hm2 )和一个破 坏较轻区Ⅲ(341.5195hm2),其中地质环境破坏严重区Ⅰ划分为 2 个 亚区,即Ⅰ1 (1.6310hm2 )和Ⅰ 2 (53.0681hm2)。分区基本合理。 3、矿山地质环境预测评估及分区 矿井地下开采引发地面裂缝、地面塌陷、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区内村民遭受矿山地质灾害危害的可能性大; 新 建工业场地切、填方引发边坡崩塌、滑坡、滑塌的可能性小-大,危害程 度大, 危险性大。煤矿开采结束以后, 矿井疏排水影响范围内, 含水层水 位会下降, 地下水呈半疏干状态, 所以含水层破坏影响程度较严重, 评估 区其余区域含水层破坏影响程度较轻。工业场地、采空塌陷区范围内采矿 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及土地资源等影响程度为严重。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结果, 将评估区划分为一个地质环境 影响严重区Ⅰ(182.3472hm2)、一个较严重区Ⅱ(77.2797hm2 )和一个较 轻区Ⅲ(152.8626hm2),其中地质环境影响严重区Ⅰ 划分为 2 个亚区, 8 即Ⅰ1 (16.2099hm2 )和Ⅰ 2 (166.1373hm2)。 4、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分区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及预测评估结果,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 治理区域划分一个重点防治区 A(182.3472hm2)、一个次重点防治区 B (77.2797hm2 )和一个一般防治区 C(152.8626hm2),其中重点防治区(A) 划分为 2 个亚区,即 A1 (16.2099hm2 )和 A2 (166.1373hm2)。 5、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目标及任务 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管理机制, 对现有及潜在的地质灾 害进行监测及恢复治理, 预防地下水被破坏(被破坏的地下水及时治理), 破坏的土地植被进行恢复等。矿山开采结束后地质环境灾害隐患点进行全 面治理、破坏土地全面复垦。 6、主要技术措施 主要技术措施 工业场地及其附近预留保安煤柱, 矿山不设置永久矸 石场, 设置临时矸石场, 积累的矸石及时回填采空区, 地质灾害易发区设 置监测点,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 采取预防与治理相结合的手段。预防措施 地面塌陷、地裂缝的预防措施主要是将位于采空塌陷影响严重范围内的住 户, 在开采之前将受影响的居民全部搬迁之后再进行开采, 矿山开采、生 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及时回填; 滑坡预防措施主要为监测, 必要时消除隐 患或将受威胁的居民住户进行搬迁; 崩塌预防措施主要为监测, 必要时消 除隐患(可采取清理危岩体、安装防护网等措施),或将受威胁的居民住 户进行搬迁; 泥石流预防措施主要采取清理垮落堆积体及修建护坡挡土墙 进行预防, 修筑疏浚矿区排水系统, 消除诱发泥石流的水源条件。地质灾 害治理措施 对于崩塌和滑坡治理, 主要采取清理废土石和危岩以恢复场 地, 修筑拦挡工程和排水工程, 以及削坡减荷、支挡、排水、截水、锚固、 抗滑等工程措施。对于地裂缝, 采取土石充填夯实、植被复绿、注浆、回 9 填等措施。对于开采沉陷区, 采取监测、示警、削高补低、回填整平、挖 沟排水、植被重建等治理措施。对于泥石流, 采取清理泥土石以恢复场地、 修筑拦挡工程或采用疏导、切断、固化泥石流物源, 消除引发泥石流的水 源条件。预防地下水被破坏主要措施 矿山在生产过程中, 严格按设计施 工, 严禁超挖超采, 同时在矿体上部要预留足够的地表防护矿柱, 修筑排 水沟、引流渠, 进行防渗漏处理等防治有毒有害废水、固废淋滤液污染地 下水, 揭穿含水层的井巷工程应采取止水措施, 防止地下水串层污染, 采 取帷幕注浆隔水、灌浆堵漏、防渗墙等工程措施保护地下水资源。破坏土 地植被进行土地复垦、植被恢复等。 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的主要工程技术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 防、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含水层破坏修复、水土环境污染修复、矿山地质 环境监测等)具有针对性,预防、治理及修复措施可行。 7、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工作部署 根据矿山开拓部署、开采顺序、方案适用年限(13 年)、保护对象的 重要程度及治理工程的紧迫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分两个阶段 实施。第一阶段(2023 年 7 月~2028 年 6 月),本阶段矿山主要进行基础 建设及开采一采区, 位于矿区西侧, 煤层埋藏较浅, 开采时容易发生采空 塌陷, 进而引发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其他地质灾害, 危害当地居民、破 坏农田, 本阶段施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要任务为 (1)在矿山开采 前, 将采区范围内受地面塌陷影响的居民全部搬迁, 影响范围内的村寨主 要为龙家岩脚(3 户 10 人);(2)在采空区地面设置监测点,监测地面变 形、位移情况; (3)如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 及时将受影响居民进行搬迁, 根据情况可请有地质灾害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勘察设计, 按 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治理。第二阶段(2028 年 7 月~2036 年 6 月),本阶段 包含 5 年开采期及 3 年闭坑后管护期。随着矿井开采生产的进行, 后续开 10 采使采空区逐渐变大, 造成地面采空塌陷, 进而引发地裂缝、崩塌、滑坡 等地质灾害, 并加剧对地下含水层的破坏, 地下水位会进一步下降, 对耕 地种植造成影响, 本阶段施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主要任务为 (1)在 矿山开采前,将采区范围内受地面塌陷影响的居民(主要为荒田 5 户 23 人) 全部搬迁, 在采空区地面设置监测点, 监测地面变形、位移情况; (2) 如果发现地质灾害隐患, 及时将受影响居民进行搬迁, 根据情况可请有地 质灾害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勘察设计, 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治理(3)对矿山出现的其他生态环境进行及时修复。 (4)采矿权到期后 如果矿山不延续而闭坑, 矿山对破坏的地质环境进行全面的恢复治理, 对 破坏的土地及工业场地损毁用地进行全面复垦、复绿工作, 若采矿许可证 到期后继续延续,则应重新编制三合一方案。 8、近期年度安排 为保证尽快及时对产生的地质环境问题进行治理修复, 对近期 5 年内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修复工作进行安排。详见如下 (1)2023 年 7 月~2024 年 6 月 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对工业场地地面硬化、植被绿化。 (2)2024 年 7 月~2025 年 6 月 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要求,对工业场地地面硬化、植被绿化。 (3)2025 年 7 月~2026 年 6 月 将采空塌陷影响范围内的居民(龙家岩脚 3 户 10 人)进行搬迁,在 高陡山坡处设置位移、变形监测点,在采空区住户较集中处设置监测点, 监测房屋位移及变形情况。 (4)2026 年 7 月~2027 年 6 月 对地表水进行监测, 及时掌握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若地下水下降导致 耕地受损,应该修建水渠、蓄水池等农田水利设施。 11 (5)2027 年 7 月~2028 年 6 月 形成的采空区及时进行回填, 若地下水下降导致耕地受损, 应该修建 水渠、蓄水池等农田水利设施。 9、工程费用估算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工程包括 地质灾害防治、含水层保护、 地质环境监测及生态环境修复等。根据设计工程量, 估算方案适用年限(13 年)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静态工程费 389.87 万元、动态工程 费 444.19 万元。 九、项目区土地复垦 1、土地利用现状及权属 项目区面积为 112.9694hm2 。其中矿界范围内面积 99.6292hm2 ,矿界 范围外面积 13.3402hm2。包括旱地 29.0006hm2 ,乔木林地 39.5161hm2 ,灌 木林地 37.6401hm2 ,天然牧草地 1.2688hm2 ,其他草地 1.6154hm2 ,住宅用 地 3.1497hm2 ,工矿仓储用地 0.7787hm2 ,土地权属于贵州省纳雍县新房乡 大河坝村、瓦厂村和后寨村 3 个村集体所有。 2、已损毁土地及预测 项目区已损毁土地主要为主井场地、 副井场地、老风井场地和瓦斯抽 放站的挖损/压占,损毁面积 1.6310hm2 ,其中耕地 0.3155hm2 、乔木林地 0.4422hm2 、住宅用地 0.1261hm2 ,工矿仓储用地 0.7472hm2。 拟损毁土地为新建主工业场地、门卫室和炸药库,拟损毁面 积 14.6590hm2 ,其中旱地 3.0392hm2 、乔木林地 9.1842hm2 、住宅用地 2.4356hm2。 预测损毁土地为预测塌陷损毁,损毁面积 169.0459hm2 ,其中耕地 49.6067hm2 、 乔木林地 57.2224hm2 、 灌木林地 53.4303hm2 、其他林地 0.2654hm2 、 其 他 草 地 4.9183 、 住 宅 用 地 3.4115hm2 ,工矿仓储用地 12 0.1913hm2。 3、土地复垦率 项目区损毁土地 185.3359hm2 ,复垦责任区面积 185.3359hm2 ,土地复 垦率 100。其中复垦旱地 53.0881hm2、乔木林地 57.2224m2 、灌木林地 53.4303hm2 、其他林地 21.5951hm2。 4、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及单元划分 根据复垦单元所处的地形坡度、预期土层厚度、灌溉及区位条件等, 采用宜耕宜林方向评价标准进行复垦土地的适宜评价。针对根据损毁土地 类型及位置关系、复垦地类及时序, 将复垦区划分为13个复垦单元基本可 行。 5、水土资源平衡分析 通过复垦区资源调查, 结合复垦方向及资源配置, 估算工业场地及地 面实施区复垦需客土量 7005.8m3;预测塌陷区复垦通过深翻措施即可满足 复垦土壤需求。 根据复垦责任区农业种植结构、 复种指数及灌溉保证率, 经测算复垦 区农业生产用水需求量及供给量,拟建 40 座 30m3 蓄水池及其配套设施, 即可满足非充分补充灌溉需求。 6、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本项目土地复垦工程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建(构) 筑物拆除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工业场地复垦时, 拆除建(构) 筑物 →剥离地表废渣→覆土→种植及管护; 预测塌陷区复垦时, 填充裂缝→土 地平整→修筑堡坎→农田水利设施→培肥。 7、工程费用估算 根据土地损毁、复垦方向及其工程量, 土地复垦费用主要由工程施工 13 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其他费用等构成, 估算方案适用(13年) 内土 地复垦静态工程费556.13万元、动态工程费806.74万元。 十、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方案对矿山项目进行了技术经济初步评价, 矿井设计生产能 30 万吨/年、服务年限 26.3 年,估算矿井新增投资 25782.31 万元,单位投 资 859.41 元/吨。 2、估算方案适用年限(13 年)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静态 工程费 389.87 万元、动态工程费 444.19 万元。 3、估算方案适用年限(13年) 内土地复垦静态工程费556.13万元、 动态工程费806.74万元。 十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矿井建设及生产过程中, 存在不同程度的地质灾害、突水、瓦斯、冒 顶等安全隐患。建议矿山企业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炭行业绿色矿 山建设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相关专项设计, 报送行业主管部门审 批、备案。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 严格按专项设计进行施工、加强安 全管理,确保矿山绿色、环保、安全生产。 综上所述, 方案编写内容符合贵州省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方 案(三合一)要求;设计的井筒位于矿区范围之内,工业场地及井巷均 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Ⅰ、Ⅱ级保护林地; 矿区范围与生态保护红线、自 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地、水库淹没区及其他禁采禁建区不重叠,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之规定; 矿井设计生产能力、服 务年限、 “三率”指标及地质勘探工作程度符合相关规定;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与修复治理、土地复垦、污染防治及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符合相关要求; 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及方向科学、可行, 达到环境优先, 保证了土地、矿产 14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