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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里克一号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意见的认定 二○二四年三月 日 送 审 单 位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编 制 单 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 目 负 责 人刘 涛 编 制 人 员刘 涛 吴永强 唐平 焦泽 金家辉 评审专家 组 长李 衡 评审专家组成员葛志强 白晶 魏奎 何建平 齐万秋 刘湘茹 张飞 于书波 认 定 单 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评 审 时 间2024年2月6日 20 附注 1.申请采矿证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纬距(X) 经距(Y) 纬距(X) 经距(Y) 1 4668403.445 28529777.305 11 4665210.966 28533466.100 2 4668408.582 28530971.237 12 4665239.664 28533006.544 3 4667945.757 28530973.262 13 4665268.075 28532478.080 4 4667949.320 28531776.920 14 4665480.930 28531787.998 5 4667429.500 28532812.625 15 4665602.300 28531328.057 6 4667214.049 28532928.447 16 4665633.155 28531327.920 7 4665921.603 28533669.461 17 4665632.952 28531281.982 8 4665396.855 28533626.015 18 4665693.953 28531120.926 9 4665242.474 28533603.777 19 4666583.298 28529853.857 10 4665242.365 28533580.807 表2 首采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 编号 CGCS2000坐标系 X Y 1 4666294 28533455 2 4665905 28533655 3 4665242 28533604 4 4665268 28532478 5 4665673 28531105 6 4666583 28529830 7 4667775 28529803 8 4666863 28531411 9 4666489 28532295 10 4666583 28529830 2.开采深度勘探报告资源量估算标高为1900m~900m,井田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为2224.62m,本次设计井田开采标高为1500m~900m。2224.62m~1900m无资源量。 3.矿区范围内地表最高标高2224.62m。 4.生产规模设计生产规模1.2Mt/a。 5.服务年限截止2023年6月30日,全井田共获得查明资源量(动用保有)26369万t,其中动用资源量149万t,保有资源量(探明控制推断)26220万t。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6985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26;控制资源量5163万t,推断资源量14072万t;(探明控制)12146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46,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储量为17488万t,矿井生产规模为1.2Mt/a,服务年限为104a。首采区可采储量为49.01万t,服务年限为29a。矿山综合回采率为66。 6.开拓方案设计采用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开拓方式,井下煤流提升运输采用胶带输送机,井下辅助运输采用单钩串车辅助运输。井田设计范围内划分为两个水平,一水平标高1300m,二水平标高900m。井田按水平、按煤组划分为2个采区。初期在1300m水平设井底车场及硐室,为一水平服务。矿井后期采用暗斜井延深方式,各水平均采用上山开采。 本矿井通风方式选为机械抽出式。投产时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U”型通风。 7.开采顺序全矿井共划分为 2 个采区,具体采区划分如下 一水平1300m以上划分为1个双翼采区,即1采区。二水平1300m~900m之间划分为1个双翼采区,即2采区。采区接替顺序为1采区→2采区。 8.采煤方法根据井田内煤层的赋存条件和开采技术条件,结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和国内综合机械化生产矿井的开采技术水平,本矿井采煤方法设计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 9.矿井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用户有东辰集团1.0Mt/a煤制甲醇项目,天运40万吨合成氨0.70Mt/a尿素大化肥项目,中泰化学1.2Mt/aPTA项目等,动力用煤的主要用户有塔什店火电厂、美克化学工业园自备电厂、国电库尔勒市热电联产项目、华电库尔勒电厂项目、华能轮台热电厂项目等电厂项目及周边建材市场。根据目标市场可以看出,本项目主要作为化工用煤和动力发电用煤。针对选煤厂入洗原煤的煤质特点及用户供煤协议中的煤炭质量要求,产品方案块精煤(50~300mm)灰分Ad≤18,发热量Qnet.ar>21.00MJ/kg,作为化工用煤;末煤(0~50mm),作为动力用煤;综合考虑干法排矸设备特点,并结合分选下限和目标市场要求,50~300mm块精煤采用智能干法分选。选煤回收率94。 附件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里克一号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专家审查意见。 主 送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抄 送 印 数 12份 附件 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里克一号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专家审查意见 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里克一号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由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2024年2月6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委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地质学会在乌鲁木齐市组织有关专家对该方案进行了现场会审,聘请地质、水工环、采矿、选矿、经济、地环、土地复垦等专业的9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 经专家组充分讨论和评议,提出了专家审查意见。会后,编制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方案符合规范要求。现形成评审意见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及编制目的 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里克一号矿井为新建矿山,矿权人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新疆阳霞矿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新发改批复[2023]80号)。根据批复(新发改批复[2023]80号),井田东西长度2.63km~4.17km,南北宽度0.85km~2.17km,面积8.34km2。 本次方案编制目的一是为新设采矿证办理手续提供依据,为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设计合理开拓系统及采矿方法,防止安全事故发生;二是矿山企业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监测以及土地复垦的技术依据,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目标、任务、措施和计划等落到实处;三是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督促矿山企业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责任义务的重要依据;四是使矿山损毁的土地恢复并达到最佳综合效益的状态,努力实现社会经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五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管控能力建设,实现国土空间和地质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建立生态环境安全机制。本方案生态保护修复部分不能替代相关矿山环境治理工程和土地复垦工程的勘查、设计。 二、设计利用资源储量政策符合性 方案资源储量经过评审备案,类型确定合理,设计利用资源储量、可采储量的确定符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相关政策要求。 三、设计利用储量、设计开采规模及服务年限 根据2023年07月,新疆普勘地矿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轮台县阳霞矿区塔里克一号井煤炭资源勘探报告。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全井田共获得查明资源量(动用保有)26369万t,其中动用资源量149万t,保有资源量(探明控制推断)26220万t。保有资源量中,探明资源量6985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26;控制资源量5163万t,推断资源量14072万t;(探明控制)12146万t,占保有资源量的46,矿区范围内设计可采储量为17488万t,矿井生产规模为1.2Mt/a,服务年限为104a。 设计对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量进行了开发设计,对探明资源量控制资源量推断资源量全部加以利用。 井田内煤层气不具开发利用条件,煤层未见其它有益矿产。 本次设计矿山生产规模为120万吨/年,矿井服务年限104a。一采区可采储量为4901万t,服务年限为29a。 四、采矿及选矿方案 矿山采用地下开采,主、副斜井开拓方案,矿井投产时共布置有3条井筒,为主、副斜井和回风斜井。主斜井装备选用带宽1000mm带式输送机。担负矿井煤炭和皮带检修任务,兼作进风井和安全出口。副斜井采用单钩串车连续运输方式,担负全矿井的辅助提升任务,兼作安全出口,主要进风井。回风斜井装备选用2台FBCDZ№24/2132型对旋式轴流通风机,一台工作,一台备用,担负矿井采区回风井和安全出口。后期采用暗斜井开拓深部水平。 全矿井共划分为2个采区,具体采区划分如下一水平1300m以上划分为1个双翼采区,即1采区。二水平1300m~900m之间划分为1个双翼采区,即2采区。采区接替顺序为1采区→2采区。根据煤层赋存条件、井田开拓方式及采区生产能力,首采区一水平的1采区,1个采区投产即可保证矿井1.2Mt/a的生产能力。 矿井通风方式为机械抽出式。投产时矿井通风方法为中央并列式通风。矿井工作面的通风方式采用“U”型通风。 矿井采煤方法设计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矿山综合回采率为66。 五、产品方案 井田内各煤层煤类相同,为21BN、31BN,原煤煤质相近。个别单点为42CY、WY3、11PM和45QM。煤质为低水分、特低灰低灰分、中等中高挥发分、特低硫-低硫、低磷、低氟、低氯中氯、特低砷低砷、高发热量-特高发热量、较低软化温度灰、较低流动温度灰、低油产率高油产率、中高热稳定性为特征,可以作为民用煤、动力用煤、煤化工配煤被工业利用。 根据本矿井煤质特征及市场情况,推荐的产品方案为 针对选煤厂入洗原煤的煤质特点及用户供煤协议中的煤炭质量要求,本次设计推荐采用如下产品方案 块精煤产品50~300mm,作煤化工、民用煤或破碎后作发电用煤。 末煤产品0~50mm,作发电用煤。 矸石作为井下矸石充填的原料。 产品方案可根据井下煤质变化情况、市场情况和用户要求进行灵活调整。 六、绿色矿山建设 设计采取的开采工艺以及选矿工艺符合本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和节约与综合利用要求。设计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为 采矿回采率根据开采技术条件,本矿采用井工开采,全矿井回采率指标应达到60,本次设计全矿井回采率为66,回采率指标符合指标要求。采区回采率满足规范要求。 选矿回收率设计选矿回收率94,符合要求。 综合利用率矿井生产期间掘进矸石量为0.036Mt/a,掘进矸石全部用于回填井下。生产期间井下矸石回填井下巷道。本矿建有选煤厂,选煤厂洗选矸石量约为0.06Mt/a,生产期间矿井掘进矸石和选煤厂洗选矸石均进入矸石充填站处理后进入充填系统,对井下采空区进行填充,矸石利用率100。 生活污水处理后废水复用于浇灌绿地、浇洒道路和荒山绿化,不外排;井下排水处理后用于井下用水、荒山绿化和自用水,综合利用率100。 七、矿区地质环境治理恢复 (一)本次工作查明了矿山环境现状,分析了矿山环境发展趋势,其论述内容基本全面,结论基本正确。 (二)确定评估级别为一级,评估区面积约为23.53平方千米。评估等级划分正确,评估范围确定合理。 (三)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进行了现状分析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现状评估区现状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和不稳定斜坡灾害不发育,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1处崩塌危岩带,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1条泥石流沟谷,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1处地下采空区,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小,危险性中等。 含水层破坏现状现状评估矿山前期因采矿活动形成的地下采空区对含水层结构破坏较严重,对含水层水位和水量影响程度较轻、对附近水源影响程度较轻、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程度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现状前期开采形成地下采空区,经过经现场实地调查和野外踏勘工作,矿区范围内未发现塌陷坑及地面拉张裂缝等变形迹象,也不存在建筑物变形开裂现象。本矿山为新建矿山,现状工业场地和矿山道路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其他地段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现状本项目矸石淋溶液pH在6-9范围内;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2007)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说明本矿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状评估矸石淋滤液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影响“较轻”。井田开采区、工业场地及弃渣场场地外上下游土壤环境监测点各点所有监测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相应的风险筛选值标准;工业场地和弃渣场内土壤环境监测点各点所有监测指标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标准,现状评估矿山开采造成土壤污染的风险较低。综合评估矿山采矿活动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大气环境污染现状本矿井为新建矿山,现状未进行采矿活动,现状评估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为“较轻”。 现状评估分区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总面积2353.00公顷。其中,较严重区面积60.32公顷,为原有工业场地、现状采空区、原有矿山道路和崩塌影响范围;较轻区面积2292.68公顷,除较严重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四)预测了采矿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的影响评估,主要评估结论 地质灾害预测预测矿山采矿活动不易遭受地面沉降、地裂缝和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的危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等级小;采矿活动易遭受现状高陡边坡崩塌灾害的危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大,危险性等级大;采矿活动易遭受规划弃土场和规划矸石周转场边坡滑坡地质灾害的危害,发育程度弱,危害程度小,危险性等级小;采矿活动易遭受N1沟谷泥石流灾害的危害,发育程度中等、危害程度大,危险性等级大;采矿活动易遭受地面塌陷灾害的危害,发育程度强、危害程度大、危险性等级大。 含水层破坏预测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对含水层结构影响程度较严重、对含水层水位和水量影响程度较轻、对附近水源影响程度较轻、对地下水水质影响程度较轻。 地形地貌景观破坏预测预测地面塌陷区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严重”,规划工业场地(含原有工业场地)、规划弃土场、规划矸石周转场、规划带式输送栈桥、规划水源地及供水管线、已有和规划矿山道路对地形地貌景观的影响程度“较严重”,其余地段对地形地貌景观影响程度“较轻”。 水土环境污染预测预测评估矿山开采对水土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大气环境污染预测整体来看,项目区的空气质量良好,预测评估采矿活动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程度为“较轻”。 预测评估分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划分为严重区、较严重区和较轻区3个区,总面积2353.00公顷。其中,严重区面积1232.20公顷,为崩塌影响范围、N1泥石流影响范围和预测地面塌陷区;较严重区面积14.7643公顷,包括规划工业场地、规划弃土场、规划矸石周转场、规划带式输送栈桥、规划水源地及供水管线、规划和原有矿山道路;较轻区面积1106.0357公顷,为除严重区和较严重区的其他区域。 (五)确定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对矿区进行了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并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治理以及监测方案,并进行了经费概算。 1.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划分为三个区,即矿山地质环境重点防治区(I)、次重点防治区(Ⅱ)和矿山地质环境一般防治区(Ⅲ)。 重点防治区(I)重点防治区为崩塌影响范围、N1泥石流影响范围和预测地面塌陷区,面积1232.20公顷(扣除预测地面塌陷区与崩塌影响范围、N1泥石流影响范围面积48.77公顷); 次重点防治区(Ⅱ)次重点防治区为规划工业场地(含原有工业场地)、规划弃土场、规划矸石周转场、规划带式输送栈桥、规划水源地及供水管线、矿山道路,面积14.7643公顷(扣除与严重区重叠面积24.672公顷); 一般防治区(Ⅲ)一般防治区为除重点区和次重点区外其他区域,该区域未受采矿活动影响,面积1106.0357公顷。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预防措施可分为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和地质环境监测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工程为 1)基建期对工业场地北侧高陡边坡坡面进行清理,清除潜在的危岩,并在上部设置被动防护网;对边坡中下部喷射混凝土护坡,喷射C20混凝土厚度为100mm,护坡面积1720m2;同时在靠近工业场地一侧设置挡土墙,挡土墙外部采用钢筋混凝土,含基础,平均墙高5.00m,内部采用毛石混凝土,含基础,平均墙高5.00m,挡土墙总长878m。 2)基建期在泥石流沟口设置警示牌4个;在沟谷来水方向经过工业场地段设置排洪沟,采用矩形C20毛石混凝明渠,宽度6m,渠深3m,渠厚1.0m,排洪沟设计总长722m,防洪设计频率为1/100;在工业场地北侧设置截水沟,采用简易截水沟,祼沟即可,无需衬砌。截水沟设计断面深度0.8m,底宽0.8m,坡比为11,截水沟总长420m,截水沟设计频率为1/50。 3)2023~2026年沿预测地面塌陷区外围5m设置围栏、警示牌,基建期对首采区预测地面塌陷区外围设置围栏和警示牌,总长8.22km;首采区开采完毕后对预测地面塌陷区外围设置围栏和警示牌,围栏总长13.15km,警示牌31个。 地质环境监测措施为 1) 崩塌灾害监测在高陡斜坡处东西两侧各设置1个监测点,共计监测点2个,监测频率为1天1次,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布置2个监测点,完成监测3650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布置2个监测点,完成监测23360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布置2个监测点,完成监测83220次。 2) 泥石流灾害监测在1处低中等易发泥石流隐患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1天1次,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布置1个监测点,完成监测1825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布置1个监测点,完成监测11680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布置1个监测点,完成监测41610次。 3)地面塌陷监测共布设测线18条、地表变形监测点50个,地面塌陷监测频率每15天一次,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布置19个监测点,完成监测2280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布置28个监测点,完成监测21504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布置50个监测点,完成监测136800次。 (2)含水层破坏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服务年限内含水层治理工程量主要为主副斜井底部水仓设置各设置1个监测点,共设置监测点2个,监测含水层水位、水量和水质变化,水位、水量监测频率每月1次,水质监测频率每半年1次。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完成水位、水量监测120次,水质监测20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完成水位、水量监测768次,水质监测128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完成水位、水量监测2736次,水质监测456次。 (3)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主要为地形地貌景观测绘,监测频率每年2次。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共完成测绘10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共完成测绘64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共完成测绘228次。 (4)水土环境污染破坏的预防、修复及监测 矿山水环境监测点布置5个,监测频率为水质每年2次,河水水量每年36次。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完成水质监测50次,水量监测360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完成水质监测320次,水量监测1152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完成水质监测1140次,水量监测4104次。 矿山土壤环境监测点布置7个,监测频率为每年1次。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完成土壤环境监测35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完成土壤环境监测224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完成土壤环境监测3648次。 (5)大气污染 大气监测点布置2个,监测频率每年2次。本方案适用年限5年完成大气污染监测20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完成大气污染监测128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完成大气污染监测456次。 八、矿区土地复垦 1.矿区土地利用现状 塔里克区一号矿井划定矿区范围由20个拐点圈定,面积为834.00公顷,土地属轮台县管辖,土地类型为国有土地,土地产权明晰,权属界址线清楚,无任何纠纷。矿山范围内土地利用类型为其他土地中的裸岩石砾地(1207)、采矿用地(0602);周边土地利用类型为其他土地中的裸岩石砾地(1207)、采矿用地(0602)、河流水面(1101)。矿区土地利用未涉及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 2.土地复垦区与复垦责任范围 本项目复垦区面积1225.2463公顷,复垦责任范围包括规划工业场地(含原有工业场地)、规划弃土场、规划矸石周转场、规划带式输送栈桥、规划水源地及供水管线、规划及原有矿山道路、预测地面塌陷区。本矿山复垦责任区范围面积为1225.2463公顷,土地复垦率为100。 3.矿区土石方平衡分析 本方案复垦工程需石方量为446.295万立方米,矿山服务年限基建期和生产期共产生矸石量为476.25万立方米,基建工程产生弃土200万立方米,可满足复垦工程土石方需求。若矿山生产期间塌陷区内塌陷坑和裂缝的实际回填量小于设计回填量,可将多余矸石经矿井辅助运输系统回填至地下采空区。 4.土地复垦工程措施 拟复垦土地面积约1225.2463公顷,复垦区包括规划工业场地(含原有工业场地)、规划弃土场、规划矸石周转场、规划带式输送栈桥、规划水源地及供水管线、规划及原有矿山道路、预测地面塌陷区。根据矿山原始土地利用类型,主要采取地形重塑工程,复垦措施主要包括建筑物拆除、地面硬化拆除、建筑垃圾清运、削高填低、矸石充填、土地平整等。 5.土地复垦监测和管护 主要包括土地损毁监测和复垦效果监测。 (1)土地复垦监测 土地复垦监测主要包括土地损毁监测和土地复垦效果监测,土地损毁监测主要对各矿建设施损毁土地面积、类型、程度进行监测,不设专门的监测点,每年对评估区利用无人机进行测绘,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方案适用年限5年监测10次,一采区服务年限32年监测64次,矿山服务年限114年监测228次;复垦效果监测无固定监测点,本方案采用定人定期巡视兼测量监测方法,每年监测4次,每次监测不同的4点。监测期为复垦期1年,共监测4次。 (2)复垦管护工程 本方案服务年限矿山损毁土地复垦为裸岩石砾地,不需要进行管护。 6.土地复垦实施年限 矿山基建期2年11个月,设计服务年限为114年,闭坑后地表稳沉期为6年6个月,土地复垦期为1年,矿山涉及总年限为123年5个月。 7.土地复垦阶段工作安排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按照轻重缓急、分阶段实施的原则,将矿山土地复垦总体工作部署划分4个阶段,分别为基建期2年11个月(2023年8月-2026年8月)、近期5年(2026年8月-2031年8月)、中期5年(2031年8月-2036年8月)、中远期22年(2036年8月-2058年8月)、远期89年5个月(2036年8月-2147年1月)。矿山土地复垦总体工作部署如下 (1)基建期2年11个月(2023年8月-2026年8月)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基建工程开始前,将原有工业场地进行建筑拆除,原有工业场地建筑面积约1200平方米,预计每平方米建筑物单位清理工程量按0.5立方米/平方米,预计砌体拆除工程量600立方米,拉运至轮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距约50千米。 (2)近期5年(2026年~2031年)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近期5年为矿山开采前期,逐步将场内矸石回填地下采空区,对矸石周转场进行平整,恢复裸岩石砾地;进行土地损毁监测,监测矿山原地貌地表状况、土地损毁状况,每年对评估区利用无人机进行测绘,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近期5年监测10次。 (3)中期5年(2031年~2036年)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中期5年为矿山开采前期,进行土地损毁监测,监测矿山原地貌地表状况、土地损毁状况,每年对评估区利用无人机进行测绘,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中期5年监测10次。 (4)中远期22年(2036年8月-2058年8月)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中远期22年首采区一采区开采完毕,待塌陷区沉稳后,对地面塌陷区削高填低,塌陷区内出现的塌陷坑和裂缝用矸石、弃土场内弃土充填,复垦为裸岩石砾地;进行土地损毁监测,监测矿山原地貌地表状况、土地损毁状况,每年对评估区利用无人机进行测绘,监测频率为每年2次,中远期22年监测44次。 (5)远期89年5个月(2036年8月-2147年1月)土地复垦工作部署 2036~2140年矿山为矿山生产期,进行土地损毁监测,监测矿山原地貌地表状况、土地损毁状况。 矿山在2140年开采结束后,2140~2146年待预测地面塌陷区地表最终沉稳后,对地面塌陷区削高填低,塌陷区内出现的塌陷坑和裂缝用矸石、弃土场内弃土充填,复垦为裸岩石砾地;对工业场地、带式输煤栈桥、水源地及输水管线、矿山道路等拆除建筑物、硬化地面和路面,废弃物拉运至轮台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复垦为裸岩石砾地和河流水面;对土地复垦效果进行监测。 九、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建设项目总资金概算为156088.51万元(本矿井不含原有投资),吨煤投资为1300.74元/t,矿井投资130115.87万元,选煤厂投资11443.87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269.3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531.38万元。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净现值11397.98万元,投资利润率7.80,投资利税率9.34,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8.90,盈亏平衡点51.26(用产量表现的盈亏平衡点为0.62Mt/a)。 方案适用期5年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852.78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估算费用约810.59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为42.20万元。方案适用期5年矿山复垦土地面积4.5987公顷,亩均投资为0.61万元/亩。 一采区服务年限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12287.30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估算费用约5108.47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为7178.82万元。一采区服务年限矿山复垦土地面积577.0987公顷,亩均投资为0.83万元/亩。 矿山服务年限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45898.38万元,其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工程静态总投资估算费用约19085.76万元,土地复垦工程静态总投资为26812.62万元。矿山服务年限矿山复垦土地面积1225.2463公顷,亩均投资为1.46万元/亩。 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建议 1.井田内所采集的样品瓦斯含量不高,煤层气参数井解析测试的煤层气含量仅个别样品达到临界值,但随着开采深度的加深,瓦斯浓度必然随深度增加而增大,对瓦斯应有足够的重视。对通风系统和瓦斯监测应进行科学管理,以有效的措施,严防由局部瓦斯聚集造成的瓦斯爆炸以及氮气、二氧化碳浓度超限的窒息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本方案主要是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提出预防和治理措施,根据方案提出的要求,矿山应认真组织实施,分阶段做好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的勘察、设计、治理等工作。 3.开采企业应改进开采方法,优化生产工艺,积极建设绿色矿山,尽可能的降低矿山开采对矿区环境的破坏,根本上减轻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4.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对潜在的地质灾害及土地损毁,应及时进行处理,尽量减少地质灾害和土地损毁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的危害。 5.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应设专门机构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发现地质灾害迹象或地质环境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6.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对矿山生产期结束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开展综合研究,完善闭坑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7.矿井应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理、监测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各类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8.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对废水资源和固废资源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矿山闭坑后加强矸石的综合利用,减轻、消除矸石堆放对环境破坏和土地占用。 9.本次勘探报告中断层控制情况与前一次勘探报告中不一致,建议后期对断层情况进行进一步工作来查明改断层。建议下阶段补充查明断层、火烧区积水赋存类型、范围、富水性、水量,并编制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 10.矿山工业场地北侧高陡边坡较为发育,建议矿山建设前针对该高陡边坡进行专项工程勘察、设计,经治理后再进行生产,以确保生产安全。 (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建议 1.本方案不替代矿山建设各阶段的工程地质勘察或有关评估工作,不替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设计,不替代火烧区灭火治理工程。建议矿井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时,应委托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专项工程勘察、设计。 2.本方案适用期内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和土地损毁程度较严重,损失较大,应引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制定的目标、任务分期、分阶段进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年度考核制度。 3.开采企业应改进开采方法,优化生产工艺,积极建设绿色矿山,尽可能的降低矿山开采对矿区环境的破坏,根本上减轻地质灾害、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4.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对潜在的地质灾害及土地损毁,应及时进行处理,尽量减少地质灾害和土地损毁对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的危害。 5.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应设专门机构加强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发现地质灾害迹象或地质环境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应及时处理。 6.建议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开发利用方案设计开采,对矿山生产期结束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开展综合研究,完善闭坑后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 7.矿井应按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落实,配合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方案实施的监理、监测和监督工作,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制度,对各类措施的实施进度、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工程质量。 8.矿山开采过程中加强对废水资源和固废资源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矿山闭坑后加强矸石的综合利用,减轻、消除矸石堆放对环境破坏和土地占用。 9.矿山工业场地北侧高陡边坡较为发育,建议矿山建设前针对该高陡边坡进行专项工程勘察、设计,经治理后再进行生产,以确保生产安全。 10.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1031-2011)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16年12月)、关于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矿产资源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1〕3号)要求,若开发利用方案发生变动、扩大生产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应重新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 11.本方案设计工程量及投资仅为初步估算,具体实施时应请有资质单位按各项相关工程的设计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考虑到未来情况的多变性、物价涨幅等情况,对于方案远期设计投资估算仅供参考。 附表 资源/储量类别调整前后对照表 矿区范围内评审通过的保有资源 储量及类别 设计调整的资源/储量及类别 可采资源/储量 设计损失及采矿损失量 类别 资源量(万吨) 类别 储量(万吨) 损失量(万吨) 探明 6985 证实储量 4659 2326 控制 5163 可信储量 3443 1720 推断 14072 推断资源量 9386 4686 探明控制 推断 26220 证实储量 可信储量 推断资源量 17488 8732 注评审通过的所有资源量全部利用,作为设计利用资源量,根据地质专家意见,应在可采量中进行资源量类别调整,因此对可采储量进行了类别调整,原探明资源量归类为证实储量,控制资源量归类为可信储量,推断资源量归类为推断资源量(其中永久煤柱、其它煤柱及其它损失归入设计损失量及采矿损失量)。 附件新疆卫东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塔里克一号矿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专家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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