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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前言条例的起草背景及危险化学品常备知识,*石化行业的高速发展与行业的高危险性要求加强安全立法;我国石化行业品种多,产量大,危险源分布广且呈增长。*加强危险化学品立法进度,是依法行政的必须;1987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999年的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工作的通知等均已不能满足市场和管理机制的发展和变化。*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频发,反映了我国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低,急需从法律角度建立应急机制。,3,*2001.11.30国务院秘书局向中央领导汇报了存在的现状和问题,报送了关于有毒化学品管理情况的报告,国务院领导明确指示由当时的国家经贸委牵头,会同各部门尽快修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并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局等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化学品事故的频发促进了修改的进度--深圳清水河93.8.5危险化学品仓库火灾爆炸,死15人。直接经济损失2.5亿元;--北京东方化工厂油罐区火灾爆炸事故,97.6.27,死9人,伤39人,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且在香港回归前夕;--广西玉林2.5kg氰化钠误售事件,2001.9.9;--安徽涂州加油站泄漏爆炸事故,引起5小时连续爆炸,方圆2公里内居民撤离疏散;--洛阳洛宁11.67吨氰化钠溶液爆炸,2001.11.1。,4,危险化学品的概念和类别,危险化学品是指物质本身具有某种危险特性,当受到摩擦、撞击、震动、接触热源或火源、日光爆晒、遇水受潮、遇性能相抵触物品等外界条件的作用,会导致燃烧、爆炸、中毒、灼伤及污染环境事故发生的化学品。按GB/13690-19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可分为8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7.放射性物品、8.腐蚀品。,5,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1、化学品活性与危险性许多具有爆炸特性的物质其活性都很强,活性越强的物质其危险性就越大。,2、危险化学品的燃烧性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均可能发生燃烧而导致火灾事故。,3、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危险除了爆炸品之外,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都有可能引发爆炸。,4、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除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外,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中的一些物质也会致人中毒。,5、腐蚀性,6,闪点、燃点、爆炸极限、燃烧三条件等基本概念,燃点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当达到一定温度时,遇火源就燃烧,而且移去火源后还继续燃烧;可燃物质被点燃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也叫做着火点。闪点可燃液体能挥发变成蒸气,散发到空气中。温度升高,挥发加快。当挥发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和物与火源接触能够闪出火花时,把这种短暂的燃烧过程叫做闪燃,把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爆炸极限可燃气体(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浓度下遇到火源都能爆炸,而必须是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称为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包括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燃烧三条件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7,燃烧是一种同时有光和热发生的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具有3个特征---是一个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放出大量的热;---发出光。燃烧的历程可燃物质的燃烧一般在气相中进行。由于可燃物质的状态不同,其燃烧过程也不相同。气体最易燃烧,燃烧所需要的热量只用于本身的氧化分解,并使其达到着火点。气体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全部燃尽。液体在火源作用下,先蒸发成蒸气,而后氧化分解进行燃烧。固体燃烧有两种情况,对于硫、磷等简单物质,受热时首先熔化而后蒸发为蒸气进行燃烧,无分解过程;对复杂物质,受热时首先分解成其组成部分,生成气态和液态产物,而后气态产物和液态产物蒸气着火燃烧。任何可燃物质的燃烧都经历氧化分解、着火、燃烧等阶段。,燃烧过程、易燃液体和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8,(1)可燃气体的性质;(2)可燃体系的初始温度越高,爆炸极限变宽,危险性越大;(3)可燃体系的初始压力增大,爆炸极限变宽(干燥CO除外),危险性越大;(4)火源能量越高,爆炸极限越宽,危险性越大;(5)容器尺寸和材质容器管道直径越小,爆炸极限范围变小,危险性越小;(6)体系中惰性气体含量越高,极限变窄,危险性越小。,影响爆炸极限的因素,9,危险化学品的禁配与储运安全,1、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技术如危险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使用的工具不能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铁路运输时,限制使用篷车(包括毒品专用车)装运,整车发送的毒害品和有放射性的矿石、矿砂必须使用毒品专用车;对易燃易爆品,如氯酸钠、氯酸钾、黄磷及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品等应选用木底篷车装运;互为禁忌、接触发生化学反应的危险物品不能同车运输等。,10,2、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的安全技术GB15603-1995规定了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要求,贮量的限制以及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1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悬挂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3、危险化学品包装安全要求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1990)把危险品包装分成Ⅰ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大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Ⅲ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小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4、混接触和混储运的危险性某些化学品相互接触或混合时其危险性更大。有些化学品相互接触或混合易自燃,有些易发生火灾或爆炸。因此,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之间的抵触和不相容性,以保证其储运安全。(一般氧化性和还原性物质混装危险性较大),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年1月9日52次常务会通过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总理朱镕基2002年1月26日,12,条例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13,第一章总则,本章共6条,简述制定条例的目的,条例适用范围,危险化学品的界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单位应执行的例项.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权限.相关人员资质.叙述简杰、层次清楚、要求执行有力.所涉及内容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义务起重要指导作用.,14,一制定本条例的目的---两个保障,一个遏制;,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二本条例的适用范围六个过程,不含港澳;,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它行政法规的规定,三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八类,不含民用爆炸品、放射品等;,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15,四危险化学品单位的职责,第四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单位的职责包括1安全方针;2安全计划;3安全评价;4参加工伤保险;5保证安全投入;6安全责任制;7安全机构和人员;8职工培训和上岗;9三同时;10安全警示标志;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12劳动保护用品;13应急预案与报告等;,16,五各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分工,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现已调整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管理,同时负责六项具体工作。,17,(二)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发放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负责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三)质检部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的生产许可证,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四)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18,(五)铁路、民航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航空运输和危险化学品铁路、民航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交通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驾驶人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认定,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六)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许可文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营业执照,并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市场经营活动。,*各部门分工负责,体现了“联合执法”的原则,19,六执法部门的职权,第六条依照本条例对危险化学品单位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进入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取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危险化学品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二)发现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时,责令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三)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设施、设备、器材和运输工具,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四)发现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有关部门派出的工作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20,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本章共计20条,主要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单位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应遵循有关的法律、法规。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护环境,安全生产方面应注意的事项。对企业资质,人员任职资格方面也提出相应的要求。,21,一关于生产储存单位设立及行政审批、备案制度,第七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和严格控制,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时,应当按照确保安全的原则规划适当区域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第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七条讲的是审批制度,规划和布局;第八条讲的是条件。,22,第九条设立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一)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三)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四)安全评价报告;(五)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六)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2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收到申请和提交的文件后,应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依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批准书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第九条讲的是设立的程序。,24,第十二条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向国务院质检部门申请领取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开工生产。国务院质检部门应当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第十二条讲的是危化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发证部门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第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改建、扩建的,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经审查批准。,*第十一条讲的是企业改、扩建时的规定。,25,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第二十一条讲的是危化品包装、容器要求和规定,第二十五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和同级环境保护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五条讲的是危化品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时应当采取的措施。,26,二关于重点事项的禁止性规定条款,第十条除运输工具加油站、加气站外,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一)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二)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三)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四)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公路、铁路、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五)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六)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七)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27,已建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监督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顿;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条例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生产、运输、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第十条讲的是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规定;包括1爆炸性物质(雷汞、硝化丙三醇---)2易燃物质(乙烷、甲醇、汽油、煤油、乙炔、甲烷、石油气--)3活性化学物质(氯酸钾、氯酸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钠--)4有毒物质(氨、氯、CO、SO2、SO3、氟--),28,我国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标准重大危险源的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方法首先,明确重大危险源辨识的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数量。其次,明确重大危险源分类生产场所、贮存区。然后,确定存在的危险物质种类,可依据标准中给定的物质进行查询。最后,比较临界量,按生产场所和贮存区危险物质临界量的不同进行确定,等于或超过标准中规定临界量的,即被定为重大危险源。,q1q2qnQ1Q2Qn,,,,+,+,+,≥,....,1,29,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禁止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第十三条讲的是禁止的规定。,30,三关于强制性管理规定的条款,第十四条生产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在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内附有与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第十四条讲的是“一书一签”。,第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其生产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许可,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第十五条讲的是规章制度。,31,第十六条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第十六条讲的是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要求。,第十七条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生产、储存、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对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评价中发现生产、储存装置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评价报告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第十七条讲的是安全评价制度。,32,安全评价的基本程序,33,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第十八条讲的是通信报警装置的要求。,第十九条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第十九条讲的是剧毒品的记录制度。,34,第二十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方法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第二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2年。质检部门应当对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第二十、二十一条讲的是包装、容器要求。,35,第二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当将储存剧毒化学品以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第二十三条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第二十二、二十三条讲的是危化品的储存、出入库制度。,第二十四条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讲的是处置废弃的要求。,36,第二十六条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公安部门接收。公安部门接收的危险化学品和其他有关部门收缴的危险化学品,交由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专业单位处理。,*第二十六条讲的是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四其他规定的条款,37,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经营,38,一关于行政审批、备案制度的条款,第二十七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第二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39,第二十九条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条讲的是经营许可证制度。,40,第三十四条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二)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三)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第三十四条讲的是剧毒化学品凭证购买制度。,41,二关于重点项目的禁止性条款,第三十条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二)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三)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第三十条讲的是经营中禁止的行为。,第三十一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第三十一条讲的是不得销售的对象。,42,三关于强制性管理规定的条款,第三十二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储存危险化学品,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二章的有关规定。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第三十二条讲的是经营企业的储存制度。,第三十三条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第三十三条讲的是销售剧毒品的记录规定。,43,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44,一关于行政审批、备案制度的条款,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第三十五条讲的是运输资质认定制度。,第三十六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第四十条(第三款)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以上条款讲的是运输工具、槽罐容器、船舶的定点生产、检测制度。,45,第三十五条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须具备的条件由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第三十八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第三十五、三十八条讲的是运输资质认定制度。,第三十六条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质检部门应当对前款规定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定期的或者不定期的检查。第四十条(第三款)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及其配载的容器必须按照国家关于船舶检验的规范进行生产,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以上条款讲的是运输工具、槽罐容器、船舶的定点生产、检测制度。,46,第三十九条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第三十九条讲的是剧毒化学品运输通行证制度。,第四十三条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区域,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划定,并设置明显的标志。运输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停车住宿或者遇有无法正常运输的情况时,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以上条款讲的是运输工具、槽罐容器、船舶的定点生产、检测制度。,47,第四十条(第二款)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前款规定以外的危险化学品的,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水运企业承运,并按照国务院交通部门的规定办理手续,接受有关交通部门(港口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下同)的监督管理。,*以上条款讲的是水上运输的规定。,第四十四条剧毒化学品在公路运输途中发生被盗、丢失、流散、泄漏等情况时,承运人及押运人员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并采取一切可能的警示措施。公安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第四十四条讲的是运输途中发生事故的报告制度。,48,二关于重点项目的禁止性条款,第四十条禁止利用内河以及其他封闭水域等航运渠道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务院交通部门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以上条款讲的是禁止在内河运输剧毒品。,第四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第四十五条讲的是禁止邮寄危化品。,49,三关于强制性管理的条款,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当对其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驾驶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危险化学品的驾驶员、船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第三十七条讲的是运输从业人员考核上岗制度。,50,第四十一条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托运人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第四十一条讲的是托运人的职责。,第四十二条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按照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度、湿度或者压力的变化而发生任何渗(洒)漏。,*第四十二条讲的是运输的安全防护措施。,51,四其他规定的条款,第四十六条通过铁路、航空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六条讲的是铁路、航空运输的另行规定,具体为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定1995年;中国民航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规定1996年。,52,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53,一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第四十七条国家实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并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第四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危险化学品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制定。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应当向环境保护、公安、质检、卫生等有关部门提供危险化学品登记的资料。,*按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1危化品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危险性不明或新危化品需提供检测、评价报告;4一书一签;5单位全天的应急服务电话;6危化品采用的产品标准。*登记的程序是由地方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机构的登记办公室受理审查,集中报国家审批。,54,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四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五十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包括10个方面1、组织机构及其职责6、保护措施程序2、危害辩识与风险评价7、信息发布与公众教育3、通告程序和报警系统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4、应急设备与设施9、培训与演练5、能力和资源10、应急预案的维护*一个完整的应急预案包括总预案、程序、说明书、记录。,55,应急预案培训的原则和范围应急培训与演练的指导思想应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逐步提高为原则。基本任务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应急培训应包括(1)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2)社区居民培训(3)企业全员培训(4)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应急培训的内容包括(1)报警(2)疏散(3)火灾应急培训(4)不同水平应急者培训,56,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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