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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节 机电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一、一般措施 1、加强机电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和基础管理工作,健全设备维修验收制度,所有机电设备的使用必须完好,井下无失爆现象。防爆设备在经过专职设备检验员验收合格,签发防爆合格单后,才可入井使用。 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器设备及其带动的机器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都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挡,防止碰触危险。 3、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非专职人员或非机电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修理、拆装电气设备。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高压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人员及携带的工具材料与高压设备裸露带电部分的最小距离不能小于0.7m。 4、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5、各重要机房、机电峒室入中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有高压电器设备时,必须在明显地点和入口处悬挂“高压危险”警示牌。机房、峒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并有停送电标志。 6、各机房、机电峒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沙子和灭火器并且定期检查、维护。 7、矿灯的使用必须完好,不完好的严禁发放。严禁矿灯使用人员任意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在每次交班2小时后,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告矿调度。 8、各主要机电设备峒室、机房、采掘工作面等必须安装电话,能与矿调度室直接联系,并且随时保持线路畅通。 9、电焊、氧焊、切割等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烧焊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在井下进行电焊、氧焊、切割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防火、防爆工作。并且烧焊现场必须配齐灭火器。 10、使用吊装作业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起吊,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能小于3.5。 11、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使用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系安全带。使用梯子时,支承必须牢固,并有防滑措施。工作人员要严防物体坠落,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器材。 12、电力电缆、大型机电设备的绝缘必须按要求定期摇测;供电系统的继电保护必须按要求定期整定检查,并根据负荷的变化做出准确的调整整定;地面防雷装置和地面、井下各接地保护等的下地电阻必须定期摇测。 13、机电部门要坚持每月的安全大检查,对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14、对于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机电部门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且确定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在现场指挥。 二、供电系统事故预防措施 1、做好架空线路的保护,防止被盗。 2、严格实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工作时,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后,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 3、当地面配电站、井下中央变压所、采区变电所等高压电源需要在其上一级配电站进行停送电时,必须指定专人联系停送电,除当事专人停送电,其他人员无权操作。停送高压电源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停送电步骤。 4、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的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的供电系统要逐步完善,并加强维护,保证供电可靠。改变供电系统的运行方式必须经主管技术员或机电领导同意,并做好记录。 5、维护好付井筒和管子道部分的下井高压电缆,防止被砸伤、压伤。 6、供电系统中,要完善其控制设备的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7、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要定期检查、试验,要保持规定油量。不符合标准的绝缘油必须及时处理或更换。 8、井下供电要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四坚持”。即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有过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缆悬挂整齐,设备峒室清洁整齐;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料全;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坚持使用瓦斯断电报警仪和风电闭锁。 9、井下各带电电缆要悬挂整齐,严禁被压,被埋,被水泡,盘圈。对于疲伤、断的电缆要及时装接线盒或更换。严禁电缆超负荷供电。 10、井下中央变电所、-140临时变电所、1422变电所的检漏继电器要坚持使用。严禁停掉不用。检漏要灵敏可靠。井下值班电工每班必须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跳闸灵敏度试验,发现有故障或网路绝缘降低时,应立即检查处理。 11、定期对地面配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140临时变电所、1422变电所的高压设备以及2.5米绞车、BDK主扇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技术测定,消除事故隐患。 12、严格执行矿务局推广使用的新型熔断器管理使用制度,严禁用其它材料代替新型熔断器作为井下防爆开关的保险丝。 三、排水系统事故预防措施 1、加强中央泵房排水设备的检修维护,保证水泵能正常运转和管路畅通。 2、中央泵房各台泵的仪表要定期校验,确保安全使用。 3、根据巷道的开拓和1422采区的形成,建立1422下山泵房。 4、各垱头要配备足够容量的排水设备;涌水量较大的地点要配备同等能力的排水设备作为备用。 5、机电工区要随时准备有完好的排水设备及相应的开关、材料,做为备用,专为应急时使用。 6、中央泵房水泵要定期轮流开动,防止电机受潮。 7、当中央泵房因水情增大需要增开第二台泵时,必须经矿三防领导小组副总指挥同意方可增开;并通知古帮配电站。当需要增开到第三泵时,必须经矿三防领导小组总指挥的同意方可增开。当中央泵房开至第三泵时,机电工区必须有一名工区领导、一名电工、两名钳工在中央泵房值班。 8、雨季前做好全矿井排水试验工作。 四、机电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机电事故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和机电领导,通知电工或钳工赶到事故地点进行处理。同时,值班人员应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或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保护设备和人身安全。 2、地面配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等电源发生故障时,及时投入备用线路和备用设备,退出故障线路和故障设备,并迅速查明故障原因进行处理,尽快恢复双电源供电。 3、中央泵房主排水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停止使用,投入备用设备,并通知机电部门进行处理。如因突然停电造成停泵时,当班水泵司机要迅速关闭管路闸阀,防止水泵受冲击。当恢复送电后,要检查真空泵、电机等是否反转,管路是否有泄漏。 4、井下各小型排水泵发生故障时,使用单位立即更换,并把故障设备送到机电工区修理。 5、井下低压供电系统出现故障时,值班电工要迅速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必要时更换故障设备或电缆。 6、各变电所主变压器出现发烫、漏油等情况时,机电工区要立即检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7、2.5m绞车出现故障时,绞车司机要停止拉车,通知机电工区进行处理,必要时,绞车司机先停止高、低压电源,防止事故蔓延。 8、主扇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行,当发生停电事故时,值班人员要及时打开付井口防爆门进行自然通风。当有电送至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关闭付井口防爆门,迅速启动主扇风机。当主扇风机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切除主扇风机电源,防止事故扩大,并按技术操作要求投入使用备用扇风机,投入使用备用扇风机的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并立即汇报矿调度及有关领导,通知机电工区进行处理。当矿井遭受瓦斯、火灾等灾害时,值班人员接到矿调度下达主扇风机反风命令后,应立即按照主扇风机反风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反风。 9、各机房、机电峒室发生火灾时,值班人员要迅速扑灭火势,并防止有复燃的可能。如火势威胁到设备、线路的安全,则要迅速切断电源,井下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采区变电所等要关闭防火让进行隔离,防止火势蔓延。 10、一旦发生触电事故,应声速切断电源,用干燥的绝缘体把触电者脱离带电体,然后对触电者进行现场抢救。 11、处理机电事故时,机电领导必须在现场指挥,并组织相应的安全措施,安排人员要迅速,处理事故要彻底,确保人身、设备安全。 12、处理井下机电事故时,如有涉及停局扇机的,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经过当班瓦检员确定无瓦斯异常情况,才允许送电送风。 第二节 运输事故的预防及事故应急预案 一、运输事故的预防 1、定期对主井人车进行各方面性能试验,各方面性能必须符合人车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才能继续使用。试验时,要制定相应的试验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2、坚决持行人车、提升钢丝绳的“三加一层”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现场处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能放车。 3、每班放人车前,人车司机要对人车进行空车手动落闸试验和信号灵敏试验,不灵敏不放车。放车时先进行空车运行一趟,保证安全,才能运人。 4、乘车时,各上下井人员必须遵守人车乘车管理规定,严禁超员提升,严禁携带超大、超长物品。 5、主提升钢丝绳的检查要严格仔细,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必须立即更换。 6、加强对2.5米绞车的维护,特别是制动系统的维护,确保制动灵敏可靠。 7、定期对2米天轮进行检查,其磨损如超过使用规定,则必须更换。 8、加强信号系统的维护,确保信号传送畅通、准确。 9、定期对运输线路进行清理,保证运输线路畅通。 10、运输大型设备或材料下井时,必须采用2.5米绞车动力制和手刹配合进行专趟运放,运放速度控制在0.3米/秒之内,并制定相应的群众观点措施和确定项目负责人,确保运输安全。 11、严格执行“行人不拉车、拉车不行人”制度,禁止不送电放车。放车前,要检查是否挂好钩,车斗扣、销是否插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用非标准连接装置挂车提升。严禁超拉超挂。 12、矿车的使用必须符合完好标准,不符合的要及时进行修理,经过验收合格后,才可投入使用。对于无法修复达到完好标准的矿车,必须进行报废处理,禁止继续使用。 13、定期检查各防跑车装置,防跑车装置必须灵敏有效。 14、打铃工必须监控绞车提升情况,坚守岗位,并负责挂钩的检查。 15、定期对地面、井下各调度绞车及其钢丝绳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修理或更换。 16、各垱头刮板机要先开机再刮煤。禁止先刮煤再开机。 17、电机车要注意维护,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正确操作,使电机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18、用电机车运送有爆炸性、易燃性等物品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按措施执行。 19、严禁扒车、跳车和坐矿车斗。 20、定期对电机车进行制动距离测定,其数值要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1、在与电机车线路相通的轨道上有钢丝绳跨越时,钢丝绳不得与轨道相接触。 22、严禁超电机车能力运输。 二、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人车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生落闸或跳轨事故,人车司机立即打停车信号停车。待处理完毕,拉上平台经机电工区检查、调整,确保正常后才可继续放车。 2、提升过程中,一旦发生溜车事故,应立即向下山方向发出紧急溜车信号,然后组织力量及时处理。溜下的矿车要全部运地面进行修理。 3、绞车在运行过程中如出现突然停电或抱闸,则立即通知机电工区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并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确定正常后,才能继续提升。 4、电机车运行过程中如出现跳轨,司机要立即停车进行处理。并维护运输道路畅通。 5、主井上平台自动摘钩装置出现摘钩失误时,禁止进行人工摘钩,待重车停止后,再进行处理。通知机电科分析摘钩失误原因,并进行调整。 6、井下人力推车运输出现跳轨或翻车时,要立即在前后10米设制警戒,进行处理。并清理事故现场,保证运输畅通。 7、发生运输事故时,处理人员必须按措施处理,在事故未弄清楚前,严禁冒险蛮干;同时,先到现场人员检查是否有人受伤及数目,汇报调度后,等待指令,飞快救护受伤人员。 第十一章 主扇风机停机事故应急预案 假设发生在用主扇风机故障,不能在短时间内修复,而备用风机无法投入使用时,应组织以下预案 一、成立停风事故预案小组 组 长梁佐健 副组长黄访良 成 员蔡珍军 赵政国 岑喜远 黄雪强 二、应急措施 1、当机电科确定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主扇供风时,立即通知调度值班员,以及各预案小组成员。 2、调度值班员得到通知后,立即通知井下值班瓦检员,由井下值班瓦检员通知各当头作业点的人员(除井下值班电工、中央泵房水泵司机、瓦检员在井下待命外)立即撤退出井口。 3、机电科通知主扇司机立即打开副井防爆门,使矿井形成自然通风。 4、各队人员撤退完毕后,井下值班瓦检员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测量瓦斯,发现异常情况的立即向调度汇报,并停掉该区域的电源,撤出异常区域。 二、恢复供风的安全措施 1、在主扇风机可以重新起动前,通知井下值班瓦检员对井下主要巷道进行检查,在确定无瓦斯异常现象时,才可以起动主扇风机。 2、主扇起动时,必须有机电副科长或以上职务人员在现场监督,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机处理。 3、主扇风机运行正常后,由局救护队组织进行瓦斯排放工作,直到全部恢复正常。 第十三章 全矿性停电事故应急预案 假设发生全矿性停电,而且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供电时,应组织以下预案 一、成立停电事故预案小组 组 长甘是彪 副组长陈君声 成 员莫琳 二、应急措施 1、当机电科确定不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电时,立即通知调度值班员,以及各预案小组成员。 2、由矿办通知局救护队到井口进行瓦斯排放准备工作。 3、调度值班员得到通知后,立即通知井下值班瓦检员,由井下值班瓦检员通知各当头作业点的人员(除井下值班电工、中央泵房水泵司机、瓦检员在井下待命外)立即撤退出井口。 4、机电科通知主扇司机立即打开副井防爆门,使矿井形成自然通风。 5、井下各队的代班组织本队员工以最快的速度将容易受水泡的设备垫高0.5米,然后立即撤出井口。 6、机电科将地面配电站供下井的4、8高压配电箱停掉,同时通知井下值班电工,将井下各采区变电所的所有分路开关停掉,然后回到中央变电所待命。 7、各队人员撤退完毕后,井下值班瓦检员每两人为一组,在各自负责的区域内测量瓦斯,发现异常情况的立即向调度汇报,并撤出异常区域。 二、恢复供电的安全措施 1、先由井下值班瓦检员检测井下中央泵房、中央变电所的瓦斯情况,在正常的情况下,通知调度员,由调度员通知机电科到地面配电站将4、8配电箱合上。 2、中央变电所、中央泵房有电后,根据中央水仓水位情况进行排水。 3、井下值班瓦检员每两人为一组由井底向内逐步检查各区域瓦斯的情况,在当头瓦斯正常的情况下值班电工由中央变电所向当头辐射式进行逐步送电、送风。有异常的区域禁止送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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