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管理制度汇编 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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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汇编 二零一零年二月 目 录 一、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1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1 (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2 (三)生产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3 (四)安全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4 (五)机电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5 (六)经营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6 (七) 生产技术部经理岗位责任制7 (八)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分管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8 (九)安全监察部经理岗位责任制9 (十)通风部经理岗位责任制10 (十一)机电运输部经理岗位责任制11 (十二)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12 (十三)企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责任制13 (十四)财务部经理岗位责任制14 二、水害防治管理制度15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5 (二)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17 (三)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9 (四)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20 (五)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21 (六)水害预测评价制度22 (七)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3 (八)水害预测预报制度24 (九)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制度25 (十)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26 1 一、 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是水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水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2、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公司专门防治水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保证防治水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到位。 4、负责审查的水灾事故预案、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5、指导督促公司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和相关的管理制度。 6、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水害防治工作,及时解决水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 7、负责组织审定公司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并督导组织实施。 8、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积极组织抢救,督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2 (二)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对公司防治水相关要求管理到位,提出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方案,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 4、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公司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方案,为科学安全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审查矿井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水灾事故预案,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组织每月一次的防治水隐患排查。 8、推广应用水害防治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积极组织抢救,督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三)生产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总经理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防治水工作。 2、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矿井防治水的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 3、负责督促落实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项防治水管理制度。 4、负责组织施工防治水工程,保证施工进度与质量。 5、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防治水存在的问题。 6、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安全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协助总经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方针,是公司防治水安全管理的主要负责人。 2、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3、抓好员工防治水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防范水患意识和抗灾应变能力。 4、抓好水害防治、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及技措资金计划落实的督查工作。 5、经常深入井下,掌握安全动态,定期组织分析研究,及时向总经理提出解决重大水患问题的对策性措施和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 6、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五)机电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总经理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防治水工作。 2、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部室和基层单位相关防治水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供电和排水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防治水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4、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排水、供电工作全面进行检查,制定落实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5、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防治水存在的问题。 6、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六)经营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总经理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相关防治水工作。 2、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部室防治水岗位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防治水工程所需资金的筹措工作,保证防治水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4、按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技措费用及其它安全专项资金。 5、负责防治水设备、物资、仪器、仪表的购置工作,并保证储备足够数量的防治水抢险设备。 6、经常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防治水存在的问题。 7、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参与抢救,保证防治水所需的设备、物资及时到位,并做好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七) 生产技术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总工程师和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搞好水害防治相关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严格组织审查矿井地质报告、水平延深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等地测资料,确保地测资料的准确可靠。 3、制定公司水害防治办法、制度等,并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工作。 4、负责防治水专业的隐患排查、检查和防治水考核工作,并负责组织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评价和探放水措施体系效果评价工作。 5、负责组织审查采区设计、探放水(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水灾事故预案并负责落实。采区巷道布置必须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保证排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安全、科学,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要求;探放水措施中必须明确完善可靠的排水设施及水害避灾路线。 6、参加公司防治水检查和隐患排查,并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7、坚持科技兴安,负责引进和推广地测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促进安全生产。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意见,指导基层解决问题。 9、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制定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分管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总工程师和生产技术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水害防治技术具体工作。 2、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严格审查矿井地质报告、水平延深地质报告、采区地质说明书等地测资料,确保地测资料的准确可靠。 3、协助生产技术部经理制定公司水害防治办法、制度等,并负责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工作。 4、负责编制公司防治水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地测防治水专业质量标准化工作。 5、协助生产技术部经理搞好防治水专业的隐患检查、排查和防治水考核工作及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评价和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工作。 6、参加审查采区设计、探放水(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安全措施、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水灾事故预案并负责落实。采区巷道布置必须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保证排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探放水工程设计必须安全、科学,符合煤矿防治水规定相关要求;探放水措施中必须明确完善可靠的排水设施及水害避灾路线。 7、坚持科技兴安,负责引进和推广地测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应用及技术培训、学习交流工作。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意见,指导基层解决问题。 9、发生重大水患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制定处理方案,防止灾害扩大,并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安全监察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水害防治的监察监督工作。 2、掌握公司安全动态,发现水害重大隐患,及时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分析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限期整改。 3、参与采区设计、探放水(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安全措施、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水灾事故预案的审查工作,并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 4、参与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评价和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工作。 5、负责抓好水害防治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及技措资金计划落实的督查工作。 6、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水害防治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7、组织人员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煤矿防治水规定及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并督促隐患整改的落实。 8、发生水害事故时,要亲临现场,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十)通风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相关水害防治业务。 2、参加公司防治水年度、月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 3、参加采区设计、探放水(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安全措施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通风路线、避灾路线、有害气体防治、防灭火等内容进行审查。 4、参加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评价和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工作。 5、负责探放水过程中的防灭火管理工作,确保消防管路、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到位,并检查落实。 6、负责探放水过程中的有害气体监测管理工作,发现气体超限时,立即制止停止作业,并指挥现场作业人员采取措施并安全撤离。 7、坚持科技兴安,负责地测防治水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害气体防治和防灭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8、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意见,指导基层解决问题。 9、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一)机电运输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机电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防治水相关业务保安工作。 2、参加采区设计、探放水(防治水)工程设计、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治水工作计划和水灾事故预案的审查工作,对排放水设备、供电等内容进行审查,并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处理。 3、参加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评价和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工作,对排放水设备、供电等内容进行评价。 4、负责督促、检查矿井供电、排水设备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供电可靠,排水设备正常运转。 5、每年雨季前,负责制定公司“雨季‘三防’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对排水、供电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意见,指导基层解决问题。 7、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二)调度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水害防治的相关业务。 2、参加公司水害防治有关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 3、参加采掘工作面的水害预评价和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工作。 4、负责防治水工程项目及计划信息联系工作。 5、负责探放水过程中信息联系及人员调度工作。 6、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防治水方面的隐患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意见,指导基层解决问题。 7、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三)企业管理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水害防治的相关业务。 2、水害防治工作作为计划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月根据实际,下达防治水工程、设备、资金等计划,并负责落实。 3、参与编制、审查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月作业计划。 4、参加公司水害防治有关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 5、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安排计划工程项目时,必须优先安排防治水安全技术技措工程项目。 6、坚持科技兴安,负责计划地测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所使用的资金、设备、材料。 7、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单位解决防治水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8、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积极参与抢险救灾。 (十四)财务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法规,在财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防治水相关业务保安工作。 2、参与编制、审查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月作业计划。 3、参加公司水害防治有关规章制度的编制工作。 4、抓好防治水所需资金的筹措工作,保证防治水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5、按规定要求对防治水安全技措资金及时拨款,保证防治水安全技措工程项目按时完成。 6、坚持科技兴安,负责落实地测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使用资金到位。 7、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安全技措费用的使用情况,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积极参与抢救,筹备抢险救灾所需的资金。 二、水害防治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1、防治水部门与设计、施工、回采等生产业务部门应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彼此间的有关业务联系,应通过委托书、会议等制度进行。 2、设计部门需要防治水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前联系,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时间提交委托书,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防治水部门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 (1)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要的防治水资料,应在设计前3~5年通知防治水部门,防治水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 (2)采区设计所需防治水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防治水部门,防治水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3)准备工作面所需的防治水资料,应在巷道贯通后5天内提交。 (4)掘进各类巷道所需防治水资料,应在设计前一个月通知防治水部门,防治水资料在设计前15天交付。 (5)零星小型设计需要的防治水资料须事先联系,商定提交的时间。 3、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 (1)防治水部门需向施工单位提供水情水害预报通知单,作为编写作业规程的水文地质依据。 (2)发现生产中存在水害隐患,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有关领导汇报。防治水部门在地质调查和打超前钻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条件和时间,防治水部门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单位。 (3)采掘工程在透巷、透老空、遇钻孔、岩巷揭煤或进入危险区前,防治水部门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隐患通知单的形式提出预报,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设计,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 4、与生产部门的业务联系 (1)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按总工程师批准的设计联系施工。 (2)防治水部门需向生产部门提供水文地质资料,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水文地质依据。 (3)采、掘区队应配合防治水部门工作,协助防治水部门收集资料,完成防治水部门下达的水情水害预报单中规定任务,保证施工安全。 26 (二)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1、水害隐患排查 (1)加强地质及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坚持每月逐头逐面进行水害排查,分析研究矿井、采区、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及措施。 (2)对老空积水、老巷积水、导水断层等确定警戒线,并绘制在矿井充水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图上。 (3)排查工作面顶底板是否有涌水情况。 (4)排查井下探放水的采掘工作面,是否按照探放水措施执行探放水。 (5)排查采掘工作面排水系统是否健全;排查水仓、水沟的清理情况。 (6)结合机电专业部门,排查矿井各排水地点的排水设备、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完好情况。 (7)排查的水害隐患及时发放整改通知单,提出防治措施,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8)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水害隐患排查。 2、水害分析制度 (1)在存在水害威胁或接近积水区掘进时,在掘进前必须分析水文地质条件,打好超前探孔或探放水工作,防止水灾事故的发生。 (2)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分析矿井各种水害隐患因素,对采掘工作面影响和威胁程度,制定年度防治水计划。 (3)根据月度生产计划安排,分析采掘工作面接近水淹的老巷、采空区情况,工作面过钻孔的封孔质量情况,工作面过断层的导水情况,形成水害月度分析制度。 (4)工作面过落差10m左右的断层时,分析其导水情况,如断层导水,必须制定过断层防治水措施。 (5)每月底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领导对各采掘头面进行水害预测评价,并将结果上报鑫龙公司。 3、水害预报 (1)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实行“查、探、放、截、堵、排”综合防治水措施。 (2)根据年度、月度生产计划,分析水文地质资料,编制年度预报,预测可能发生的水害的地点及水害类型。 (3)所编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审查后,发放生产、调度、安监部门和施工区队,以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水灾事故的发生。 (4)在采掘工作面接近采空区积水时,巷道接近含水断层、陷落柱时,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孔时,在采掘工作面到达探水位置前,地测部门发放水害预报,进行探放水。 (5)根据采掘工作面进程,调查分析采掘工作面前方的水文地质情况,发现水害隐患,及时发放临时水害预报。 4、跟踪检查 (1)对矿井所查出水害隐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规定期限内是否对水害隐患进行整改或整改是否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处罚。 (2)检查进入积水警戒线是否执行边探边掘。 (3)在井下探放水期间,防治水小组成员对其跟踪、监督实施,检查探放水是否执行探放措施。 (4)对采掘工作面排水地点排水设施,检查排水能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是否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水仓、水沟是否清挖好。 (5)井下探放水结束后地测部门要进行验收,确认水害消除后编写“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报告”上报鑫龙公司,待批复下发并按照批复整改后方可恢复生产,不能擅自生产。 (三)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排查范围井上工业广场范围内、地面受采掘活动影响范围内、室内资料、井下出水点、挡水墙、水仓、水泵房、水泵、排水管道、排水供电情况等。 2、水害隐患排查由安全监察部、调度室、机电运输部、生产技术部等部室共同参加,联合排查。 3坚持进行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矿每月检查数量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对矿检查不少于1次,并填写防治水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表(一式三份,安全监察局、生产技术部和矿各一份)。 4、对于排查出的水害隐患要进行分级登记管理,并建立档案。 5、落实水害隐患治理责任,按照五定原则进行治理水害隐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6、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治理过程中要实行重点监控,确保安全。 7、水害隐患治理完毕,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后进行闭合管理,并及时归档备查。 (四)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地测防治水部门每月提供的水情水害预报必须经矿安全、生产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签字批准后,通知施工区队组织实施。 2、矿井范围内部门需要提供防治水图纸、资料时,地测防治水部门提供的资料必须由编制(绘制)、校审、生产技术部经理、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矿井范围外上报、交换的图纸、资料,除按以上要求签字后,还需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上报。 3、井下水文地质勘探钻孔、探放老空水、断层水和陷落柱水的各项技术要求、安全技术措施等施工设计,经总工程师组织批准后方可实施。 4、井下探放水、防探水工程,由地测防治水部门提出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后实施。 5、矿井隔水煤(岩)柱,由矿井地测部门组织编制专门设计,经矿井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实施。 6、矿井地面防治水工程应当有专门设计,工程竣工后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对工程质量、技术总结报告等进行验收。 7、矿井每年初应编制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鑫龙煤业公司,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批后实施。 8、矿井应根据本单位的水文地质情况编制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报鑫龙煤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审定。 (五)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奖惩制度 1、工作质量 (1)严格按照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开展工作。 (2)按计划完成年度防治水工作任务,满足生产需要。 (3)无直接重大防治水工程责任事故。 (4)水文地质资料提供及时、准确、可靠。 (5)水情水害预报做到年报、月报和临时性预报相结合,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 2、事故分析制度 (1)凡发生防治水事故,应有生产技术部组织地测、生产、安检、调度等单位及时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拿出处理意见。 (2)凡因水情水害预报不准确而发生透水事故,由矿总工程师负责追查。 3、奖惩 (1)对防治水工作认真负责,避免水灾事故的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2)对玩忽职守造成责任事故的个人,应根据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和通报批评,或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六)水害预测评价制度 1、水害预测评价办公室应对当月所有生产的采掘工作面进行实施水害预评价,不进行水害预评价或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采掘工作面,不得进行采掘作业。 2、水害预评价工作必须在26日前评价结束,并将符合要求的评价结果上报鑫龙公司。 3、对于评价不符合要求的采掘工作面,矿上必须采取综合防治水措施,消除水害隐患后再进行评价,直至符合要求后上报鑫龙公司评价会审。 4、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水害预测评价中的相关业务,因此必须按时参加采掘工作面水害预评价,并根据本部门所负责的业务提出水害预评价意见。 5、水害预测评价工作实行谁评价(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技术管理责任制,各评价人员根据本部门分管的业务范围对照评价内容认真评价,评价后在评价表上签字。 6、鑫龙公司水害评价会审结果返矿后,必须在每月5日前将评价结果下发至施工单位,并签字备查。 (七)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以加强对矿井防治水的组织领导和管理。 2、分管技术的领导要组织有关人员分别制定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以及矿井水灾的防治与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相关部门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老窑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并在矿井水文地质图和充水性图上明确标出其位置、范围和积水情况。 4、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异常情况下要作出水害预报。 5、建立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有关台帐,做好详细记录。图纸、资料、数据要妥善保存,不经过领导批准,不得对外。 6、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指导方针,并成立探水队伍,具备必要的探水设备。 7、抓好雨季“三防”工作,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三防”领导小组,作出“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8、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防治水应急物资、设备、材料,动用后要及时补充。 9、严禁采动矿井防水煤柱,如周边已无水患,必须采动时,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采掘。 (八)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1、矿井年初应根据年采掘接替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预报图表,报公司及矿安全生产部门。 2、矿井每月末对下一月的生产地区进行水害分析,提出水害预测、处理意见等预报图表,通知有关安全生产部门和生产区队。 3、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经常进行检查、补充和修订。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4、水害预测预报图表必须经主管矿领导和安全生产部门审核签字后送达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生产区队,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生产区队接收时,必须办理接收手续。 5、预报有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提出防范措施,提前进行物探和钻探,预防水害事故的发生。 6、若当月生产作业计划变更,应提前通知防治水部门,存在水害隐患时,要提前5~6天下发水害通知单到相关单位,采取相应措施。 7、预报结果应保证正常安全生产,不得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水害事故现象。 8、矿井年度水害预测预报资料,应纳入矿井灾害预防计划,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按年装订成册,归档入柜,妥善保管。 (九)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制度 1、必须制定探放水措施效果评价体系,并成立以总工程师为组长,各安全生产部室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 2、评价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部门所管业务不同,对分管探放水的相关资料做出科学评价,评价结果做到真实可靠。以便总结探放水工作经验,弥补不足。 3、参与评价的探放水资料必须含盖探放水工程资料、安全技术措施、钻孔施工记录、放水记录、放水钻孔实测竣工图、效果评价总结报告等全部资料。 4、探放水工程结束后5天内,总工程师组织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对探放水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进行效果评价,并写出评价总结报告,报鑫龙煤业公司。 5、未参与评价的探放水工程所涉及的生产地区不能施工,评价结果达不到评价体系要求的不能施工。 6、在接到鑫龙公司评价回复意见后,对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补充后,及时归档管理,保存备查。矿对所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后下发复工通知单至施工单位。 7、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后,必须严格按照批复意见执行,采取防水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十)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 1、当有持续性大雨、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井口排水沟渠无法满足排水时,启动该制度。 2、该制度启动后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主要指挥工作。 3、调度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必须熟悉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当需启动该制度时,应首先汇报调度室。 5、调度员接到通知后应按照预案程序汇报、指挥。 6、井下人员接到撤人通知后必须有序撤至安全地点,并在撤出前关闭所有机电设备电源。 7、撤人期间不可打闹拥挤。 8、在井口处理完毕解除隐患后,由调度、安检、生产等部门进行确认。 9、在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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