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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我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生产、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多、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多,如有管理不善,很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地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监控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重大危险源辨识。 根据国家(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定义与分类,确定了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共有4处,它们分别是焦化厂粗苯罐区、煤焦油罐区、化工分厂半水煤气气柜、液氨罐区。 2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人。 各重大危险源岗位,除配备有操作人员外还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安全承包制。各分厂要定期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学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相关的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责任人安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同时要认真组织安全考试和考核,不合格者严禁上岗。所有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人员都要经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证持证上岗。 3重大危险源的储存、防护。 重大危险源储罐应单独设立储罐区,两储罐区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储罐必须有良好的防静电装置。阻火器、阀门、呼吸阀、液位计等附件要完整好用,储罐区要有良好的避雷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粗苯、液氨储罐必须设有防晒棚或喷淋降温设施,备有足量的灭火器材和防火沙,逐级落实好消防责任制。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应尽可能减少储存数量,最大储量不得超出储罐容积的 80%(液氨50)。 4重大危险源监控,并实行责任承包。 为加大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整治力度,各重大危险源要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安装安全监控设施,随时了解重大危险源的状况。此外,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了安全承包制度。各分厂、车间也要进一步落实承包制,责任落实到了班组长和岗位人员。另外,要求各单位应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承包人,并在重大危险源区域设置安全标识和承包人挂牌。 5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管理。 重大危险源安全承包人要定期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公司领导承包人每周至少一次,分厂领导、车间承包人每天一次,班组长承包人每天两次,岗位人员每小时一巡查,以便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变化情况。 另外,公司将于今年推行重大危险源状态监测技术,搞好状态监测故障诊断,及时了解重大危险源动态变化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以便更好的评估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现代化。 6重大危险源消防器材的配备。 各分厂、车间应做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好用、有效。液氨储罐区配有灭火器5个,消防栓1个,消防水龙带80m,罐顶安有防晒棚和事故喷淋装置,罐区设有消防堤;粗苯储罐区配有灭火器9个,消防栓2个,消防水龙带80m,罐顶安有高温喷淋装置,罐区设有消防堤;半水煤气气柜配有灭火器14台,水龙带4盘。 7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应认真遵守本制度,在管理和操作中尽职尽责,对在重大危险源管理不严、监控不力、整治不及时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要从严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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