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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通风瓦斯 第一节 瓦斯检查员技术操作规程 1、瓦斯检查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掌握仪器性能、结构及使用操作技术,懂得矿井通风、防火、防尘、防瓦斯等技术基本知识和处理方法。 2、对使用的瓦斯检查仪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的瓦检仪不准入井使用,还需携带温度计、记录本、钢笔(圆珠笔)、粉笔等。 3、光学式瓦检仪要检查药物是否失效,粗读数窗和精读数窗内的刻画、线条要清晰,仪器及气球是否漏气,电池是否符合要求。瓦斯检查员要爱护仪表,确保仪器仪表完好。 4、入井后在井底车场附近(新鲜风流)基线对零(内刻度外刻度均需对零)。 5、在待测地点将连接进气口的橡皮管伸到待测处,慢慢地捏吸气球56次,使待测处的混合气体进入瓦斯室,测定位置必须距采掘到面支架顶梁或顶板不大于20厘米。 6、按粗读数电门按钮,从目镜中观察原选择对零黑线的移动位置,同时顺时针转动精读数手轮,将原对零的黑线退到整数位置,并读取该数,然后按下精读数电门按钮,从精读数窗中读取小数,两数之和,即为该处的瓦斯浓度。在高浓度瓦斯点检查瓦斯时,检查后应退至瓦斯浓度低于2的地点读数。 7、用瓦检仪检查CO2时,先检查CH4浓度,再取下CO2管检测,其读数为混合气体,以混合气体读数减去CH4读数,再乘以0。955系数,即为CO2浓度。检查CO2的位置在巷道底板以上20厘米处。 8、检查高冒地点及回采工作面老塘边缘时,人员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测点位置进行检测,不准进入老塘和高冒地点检测。 9、瓦斯员必须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每一地点必须检查三次(一个班内),有突出危险或瓦斯异常地点应增加检查交数。 10、回采工作面检测地点设置为 1)机巷(运输巷)或叫进风; 2)工作面; 3)上隅角(包括台阶角); 4)风巷; 5)回柱机等其它电器设备位置。 11、掘进工作面检测地点设置为 1)局扇风机; 2)碛头(工作面); 3)掘进回风; 4)有串联风的地方还要检查被串联工作的进风和碛头。 12、矿井的采区回风巷、矿井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采区防火墙、老巷密闭处在回风流中的硐室以及作业规程和其他专门措施规定的地点必须严格检查瓦斯。 13、矿井采掘头面的瓦斯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不准“空班”、“漏检”、“假检”,其检查记录手册,瓦斯记录牌板和地面瓦斯日报表必须“三对口”,其地面的瓦斯日报表还必须每天送矿长和矿井技术负责人签字。 14、瓦斯员必须熟悉和检查本工作区域内的通风系统、通风安全设施,保证通风系统正常可靠,如遇损坏等情况必须及时恢复,对暂不能恢复的应及时报矿值班领导。 15、已停工、停风的掘进工作面,要撤出人员,打上栅栏,揭示警标,并立即向矿领导汇报,尽快处理。 16、局扇通风的掘进工作面要检查局扇安装的位置,风筒吊接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有循环风,局扇只能由当班瓦斯员停开,停开前必须检查局扇及其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才能开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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