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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一矿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编号 200901 签发人(签字)倪艳华 编制日期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会审人员签字 矿 长倪艳华 2008.12.23 总工程师卓泽强 2008.12.17 生产矿长王 荣 2008.12.17 安全矿长骆长君 2008.12.17 副 矿 长蒲家全 2008.12.17 机电矿长李 德 2008.12.17 采掘副总邹代银 2008.12.17 通风副总刘 涛 2008.12.17 生产科长侯胜军 2008.12.17 通风科长刘 涛 2008.12.17 机电科长陈家新 2008.12.17 调度主任谭 兵 2008.12.17 安全科长石顺伟 2008.12.17 运输区长常 建 2008.12.17 机电区长孙维彬 2008.12.17 供应科长何 健 2008.12.17 通风区长何时勇代 2008.12.17 救护队长张大川 2008.12.17 打钻队长龚大德代 2008.12.17 编 制刘兴武 编制时间二00八年 十二 月 建议增加目录目 录 三汇一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 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5 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职责和分工5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5 (二)指挥部构成及职责6 三、煤矿事故处理11 (一)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11 (二)水灾事故的处理13 (三)顶板事故的处理16 (四)矿井火灾的处理19 (五)运输事故的处理23 (六)供电事故的处理25 (七)矸石山发生事故的处理25 四、各类事故避灾线路26 五、灾害事故的自救、互救与避灾方法26 (一)顶板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26 (二)煤与瓦斯突出、瓦斯与煤尘爆炸事故的自救与互救27 (三)矿井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与互救28 (四)矿井透水事故的自救和互救28 (五)矿井提升运输事故时的自救和互救28 (六)现场急救29 六、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30 七、指挥和控制30 (一)值班员职责30 (二)指挥中心职责31 (三)其他有关组织职责31 (四)报告程序31 八、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32 (一)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32 (二)救援物资设备的调运。32 九、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32 (一)通讯联络32 (二)事故报告32 (三)事故现场保护33 十、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33 十一、应急救援培训、训练与演习33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任务33 (二)应急培训33 (三)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34 (四)应急训练和演习的评估35 十二、重新进入和恢复36 十三、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37 十四、附则37 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一矿文件 一矿发〔2008〕3号 关于印发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一矿 重大安全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的 通 知 矿属各单位 现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一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已编审完毕。现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贯彻学习,人人签字备查,并由安全科培训中心培训办公室组织职工考试。 二○○七八年十二一月二十九一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汇一矿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预案编号 200801 签发人(签字) 倪艳华 编制日期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会审人员签字 矿 长 倪艳华 2007.12.24 总工程师 卓泽强 2007.12.24 生产矿长 米功亮 2007.12.24 安全矿长 骆长君 2007.12.24 副 矿 长 蒲家全 2007.12.24 机电矿长 李 德 2007.12.24 采掘副总 王 荣 2007.12.21 安全副总 刘 涛 2007.12.21 机电副总 朱贵模 2007.12.21 生产科长 王 荣 2007.12.21 通风科长 刘 涛 2007.12.21 机电科长 王小岑 2007.12.21 调度主任 石顺伟 2007.12.21 安全科长 邹代银 2007.12.21 运输区长 常 健 2007.12.21 机电区长 沈益波(代) 2007.12.21 供应科长 何 健 2007.12.21 通风区长徐泽鑫 2007.12.21 救护队长张大川 2007.12.21 打钻队长龚大德(代) 2007.12.21 编 制侯 胜 军 编制时间二00七年 十二 月 前 言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采取有效的应急和救援措施,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了提高各类突发事故和险情的应急救援处理能力,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事故对人民群众生命、国家财产造成的损失,三汇一矿编制了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和职责,报警、通讯联络方式,事故发生后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人员紧急疏散、撤离,危险区的隔离,检测、抢救、救援及控制措施,受伤人员现场救护、医院救治,应急救援内外保障,预案分级响应条件,事故应急救援关闭程序,应急培训、演练计划等给予规定。各级应急机构、各单位、各部门和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应急救援预案,根据本单位、部门和本岗位的管理职责和工作实际,落实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向相关方进行沟通和通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做到各司其职,从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单位天府矿业公司三汇一矿生产科 应急救援预案审核机构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应急救援预案的批准日期2007.12.24 目 录 1 简介 1.1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1.2 应急救援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3 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 4 应急救援的范围、措施和适用性 4.1 矿井概况 4.2 煤矿事故处理原则和事故应急救援 4.3 应急救援预案的适用性 5 指挥和控制 5.1 值班员行动 5.2 指挥中心的行动 5.3 其他有关组织的行动 5.4 报告程序 6 应急救援的物资和设备 7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7.1 通讯联络 7.2 事故报告 7.3 事故现场保护 8 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9 应急救援培训、训练和演练 9.1 指导思想及基本任务 9.2 应急培训 9.3 应急训练和演练 9.4 应急训练和演练的评估 10 重新进入和恢复 11 应急救援预案的持续改进 12 附则 三汇一矿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救死扶伤,消除危险;清理现场,评估后果”的方针和原则,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能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和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制订本预案。 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 应急救援预案是针对煤矿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能迅速、有序、高效采取救援行动,减少人员伤亡和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和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设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等方面预先作出的具体安排,其目的是增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处理能力。 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将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其后果严重,影响重大,具有突发性。如果事先未做好充分的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就无法在短时间内组织有效的抢救工作。因此,在我国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我矿应急预案体系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 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设立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其它副矿长。 成员通风安全副总工程师、采掘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调度室、生产科、安全科、工会、救护队、保卫科、矿办、工资科、卫生所、机通运三大区打钻队和采掘队主要负责人。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于调度室,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指挥部构成及职责 1.指挥部下设11个救援组 (1)指挥组 组长矿长 成员总工程师、调度室全体成员 主要工作负责制定事故抢救计划,并全权指挥。 (2)事故处理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和总工程师 成员专业副总、专业科长、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要工作现场指挥协调事故抢救及生产恢复工作。 (3)矿山救护组 组长救护队长 成员救护队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侦察、探明灾区情况,参与抢救方案的制定,并实施对遇险人员的抢救。 (4)通风组 组长通风副总 成员通风区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监视全矿通风系统及井下空气成分检测,全面落实事故抢救过程中和事故处理后的通风系统改造与恢复工作。 (5)机电组 组长机电科长副总 成员机电、运输区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落实全矿供用电及机电设备的调试、运转、维护等工作。 (6)器材供应组 组长供应科长 成员供应科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全部救灾物资的准备、购置,并负责按规定装车、封车押运至井口或地面事故地点。 (7)秩序维护组 组长保卫科长 成员保卫科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地面事故现场的保护,同时维护好现场秩序,加强巡视地面其它重要场所,做好事故抢救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8)医疗急救组 组长职工医院院长 成员职工医院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全面落实遇灾人员的急救、康复计划。包括急救站的设立、物资准备、救治护理人员配备等。 (9)后勤服务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工会及综合服务中心全体管理人员 主要工作负责事故处理过程中全部外来人员生活接待及内部参战人员的生活安排。 (10)调查组 组长安全副矿长 成员安全科、纪委、工会及各有关单位部分负责人。 主要工作组织调查事故原因,收集原始资料、起草事故报告。 (11)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委副书记 成员劳险科、行办、工会、纪委、党委、团委、综合服务中心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主要工作负责事故后受害职工家属的安排、善后处理等事宜、事故抢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物资清点等工作。 2.职责划分 (1)指挥部职责 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 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实施; 检查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向上级汇报、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2)指挥部人员分工与职责 矿长是救灾的全权指挥者,负责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 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救援计划。 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事故处理计划,负责组织好处理事故所需的人、财、物,及时调集救灾中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挥部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安全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并安排检身人员在井口严格检查,持证入井。 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 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局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矿救护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 生产科长按照矿长命令协调各方面工作并进行营救和灾害处理。 地测科长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和地质工作。负责准备好相关地点全部必需的图纸和资料。 采、掘区队队长及值班副队长、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有组织地带领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并将在现场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及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指挥部,并随时接受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矿调度主任、值班调度员负责及时、准确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并立即将情况报告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矿山救护队及有关领导和单位,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按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人员、单位名单(见附表)按顺序通知所有单位的人员到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到待命,做好电话记录。随时调度井下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供应科长及时准备各种抢救器材和物资,根据指挥部的命令迅速到指定地点。 机电区长根据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工作状况,并保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停送电工作,及时抢修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根据入井人员矿灯、自救器牌号、井下矿灯考勤记录,查清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未持有指挥部签发的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 运输区长负责运送人员及救灾器材,满足救灾需要。 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通风区长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和组织完成必要通风设施,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综合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遇险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保卫科长负责处理事故抢救和治理过程中,治安保卫工作,维护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三、煤矿事故处理 (一)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 1.事故分类及征兆 (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煤与瓦斯突出、煤的突然倾出、煤的突然压出、岩石与瓦斯突出的总称。按突出强度分为小型突出(突出煤岩量小于100吨)、中型突出(突出煤岩量100~500吨)、大型突出(突出煤岩量500~1000吨)、特大型突出(突出煤岩量≥1000吨)。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煤层及顶底板、支架压力增大;煤壁面压出;有煤炮声、啪啪声、唬唬声等破裂声;工作面发生煤尘雾;掉渣;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顶钻夹钻、喷孔;煤层结构层理紊乱,强度松软不均;工作面温度下降,煤壁暗无光泽,温度降低。 (2)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大体可分为三类一是纯瓦斯爆炸;二是纯煤尘爆炸;三是瓦斯、煤尘混合爆炸。在瓦斯煤尘混合爆炸中,又可分为瓦斯爆炸引起的煤尘爆炸;瓦斯煤尘同时爆炸;煤尘燃烧爆炸的火焰波及到瓦斯积聚地点引起的瓦斯爆炸。 2.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主要任务 一是首先组织救护队侦察灾区情况,抢救遇难人员;二是如果突出、爆炸引起火灾,要及时扑灭,防止再次引起爆炸;三是采取最快的措施恢复灾区通风;四是寻找根源,查明突出、引爆原因。 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原则 (1)要迅速组织两个救护小队抢救遇难人员。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应首先侦察突出、爆炸区域的情况,检查CH4、CO、CO2的含量,按照先抢救活人,后抢救死人、先抢救重伤、后抢救轻伤的原则,积极抢救受困人员。在抢救受困人员中,要注意遇难人员的姿势和倒向,做好记录。在抢救中严禁未佩用呼吸器人员进入突出、爆炸区域,防止事故扩大。 (2)在组织抢救遇难人员的同时,要组织通风人员向灾区附近运送局部通风设备,准备迅速恢复突出、爆炸区域的通风。 (3)如果突出、爆炸区域巷道距离较长、瓦斯浓度及温度高、烟雾大,巷道冒落严重,应迅速采取安装局扇、逐段接风筒、逐段稀释的方法进行抢救遇难人员。这种方法处理突出、爆炸事故,既能保证速度,又安全稳妥。 4.矿井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瓦斯爆炸的处理方法 (1)迅速撤退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抢救遇险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突出、爆炸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引起火灾、爆炸或二次爆炸。 (2)在证实确无引起火灾、爆炸或二次爆炸的可能时应迅速恢复被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除瓦斯、烟雾,清理巷道。 (3)各采掘工作面按照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迅速撤到安全地点。 (二)水灾事故的处理 我矿岩溶裂隙发达,煤层顶底板都有含水层。在茅口灰岩中掘进遇岩溶积水及井下常年岩溶涌水点遇雨季均有发生水灾的可能;回采面回风巷以上均为采空区,开采中有发生采空区穿水的可能;采掘工作面遇老窖积水区有发生水灾的可能。 1.发生水灾的预兆 煤岩发潮“挂汗”,煤壁或顶板有淋水、滴水且水量增大,工作面空气变冷,产生雾气,煤层或岩层里有“吱吱”水叫声。 2.水灾处理注意事项 (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应以最快的速度、分秒必争地组织排水抢救工作。在抢救中要根据透水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指挥救灾。当透水量较小,透水后淹没了矿井的部分采区或水平的巷道,使部分采区的人员被水堵或淹没在水下边。应从两个方面组织抢救一是应迅速组织救护队,侦察水位上所有地点,寻找抢救被淹水位上的所有人员,查清被水淹堵的准确人数。如果水位正在上升中,救护队进入独头平巷侦察或抢救人员时,一定要派人观察独头平巷外出口处水位的增长情况,防止水位增高堵住了救护人员的回路;二是应利用通往被淹采区的所有通道,组织力量,进行排水抢救。 (2)在抢救水灾事故中,要认真分析、判断被水堵在里边遇险人员的位置,要详细调查被水淹没或被水堵住的巷道状况及遇险人员的工作地点,分析透水后可能逃避的方向,判断遇险人员是否有生存的条件。指挥部必须以抢救活人为指导思想部署各项抢救工作,不能看到水位己高于遇险者所在地点,就轻易做出遇难人员已经死亡的结论,否则就会贻误战机,使本应得救人员死亡。 (3)发生突水事故后的处理 ①矿井采掘地点局部范围发生突水事故后,事故发生地点人员应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事故地点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值班队长、班组长)应根据现场情况、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及矿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将施工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②矿调度室根据事故汇报程序汇报值班领导及有关单位和人员。生产科室及有关采掘区队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携带有关资料等在调度室或指定地点待命。 ③矿长是处理突水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有关领导和矿山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计划。在矿长未赶到前,由值班副矿长(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④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事故性质,危害程度、波及范围等因素,并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⑤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员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升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⑥其它单位人员根据矿长的命令和矿井重大事故的抢救过程中有关人员的职责要求开展救护工作。 ⑦突水事故发生期间或者其它情况造成井下涌水量超过正常涌水量有淹井可能时,排水值班人员应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安排机电科长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立即到泵房指挥排水工作,并安排专人在井底指挥撤离人员。同时对涌水区域进行全面停电,防止人员在水中触电。 (4)发生溃浆事故后的处理 ①任何人发现突水、溃浆时,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②初期突水、溃浆不严重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现场的一切可利用的器材、物料和其它可利用的条件,现场处理。 ③如果突水、溃浆严重,现场人员无法处理时,必须积极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④矿调度室接到汇报后,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并根据突水、溃浆的地点、规模和影响范围,立即通知可能受威胁人员尽快撤离工作地点,并通知有关人员组织制定救灾方案。迅速查明原因并组织灾区和受威胁人员,迅速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 ⑤切断突水、溃浆影响区域电源。 ⑥疏通排放突水、溃浆系统,及时把浆水排出,防止堆满巷道,影响正常通风。 ⑦如果事故规模较大,溃浆严重,影响到正常通风时,应通知可能影响正常通风的地点人员撤离现场,停止生产。 ⑧组织人员迅速进行清挖浆液,疏通巷道,保证有效通风断面。 ⑨突水、溃浆事故处理完后,对突水、溃浆通道进行封堵,恢复受影响区域地点的正常生产。 (三)顶板事故的处理 处理冒顶事故的主要任务,就是采取一切方法,扒通冒落区,抢救出遇难人员。处理事故的指挥员应首先了解掌握冒顶区域的有关情况一是冒顶区域的范围、遇险的人数和所在地点,冒落岩石的状况(冒落高度、岩石大小);二是认真观察冒顶周围的支护变化情况。如有再次冒顶危险时,应首先加强支护,一定要把抢救的后退路线维修好;三是如果冒顶区域内通风不良时,应利用压风管、水管或打钻孔,用局扇向冒顶区内压风,向遇险人员地点输送新鲜空气,若时间较长,要采取措施输送饮料、食物,使遇险人员能坚持较长的时间;四是若发现有遇难者的呼救声音时,抢救的方向应沿着呼救的声音前进。 1.顶板事故的抢救方法 (1)如果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遇险人员被大块岩石压在下边,可用千斤顶等工具把大块岩石顶起来,将人员救出。 (2)如果顶板沿采煤工作面煤壁冒落,矸石比较破碎,遇险人员又靠煤壁附近时,可采用沿煤壁由外向里掏小洞的方法。为便于操作,小洞的面积一般不应小于1m2,并严格支护顶板,采取边支护边掏洞,直至把遇险人员救出。 (3)如果采煤工作面冒顶倾斜长度很大,冒顶堵塞造成采煤面上下不通,遇险人员位置又比较分散,应采取从采煤工作面的上下两头沿煤壁同时向冒顶区掏小洞的方法处理。 2.顶板事故的处理程序 (1)发生顶板事故时,要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2)及时编制顶板事故处理安全技术措施。 (3)对冒顶区周围区域加强支护,防止冒顶扩展。当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采煤面顶板冒落时,应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 (4)对冒顶区及时进行临时支护,然后进行永久支护。 (5)被困人员紧急措施 ①当发生冒顶来不及撤退到安全地点时,遇险者应靠煤帮贴身站立或到木垛处避灾,但要注意煤壁片帮伤人。 ②遇险人员要正视发生的灾害,切忌惊慌失措,应迅速组织起来,服从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指挥,尽量减少体力和隔堵区的氧气消耗;并有组织地维护自身安全,构筑脱险通道,配合外部的营救工作,为提前脱险创造良好的条件。 ③若被堵地点有电话,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灾情,遇险地点、人数以及计划采取的避灾自救措施。否则应采取定时敲击管路等方法,尽快发出有规律的求救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尽快组织抢救。 ④如果人员被困地点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输送新鲜空气。以稀释隔堵空气的瓦斯含量,但要注意保暖。 ⑤.尽快加固好冒顶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顶板,确保安全,以免冒顶事故进一步扩大。 (6)人员抢救 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并通知有关单位及领导。 ①探明冒顶区的位置、范围、埋堵人数。 ②停掉冒顶区附近电气设备的供电(局部通风机除外)。 ③利用压风管、供水管及打钻等方法,向被堵场所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其它救援物品。 ④根据遇险人员发出的呼救信号,确定采用恢复跨落巷道或打绕道。到达遇险人员避灾地点进行抢救。清理堵塞现场时,应保障营救人员的自身安全。必须坚持由外向里进行,并因地制宜的对冒顶处进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 ⑤如遇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可使用千斤顶、木柱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⑥修复巷道前,有关单位要组织安全科、生产技术科、调度室、施工单位的有关技术人员深入现场,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 ⑦井下材料库内必须配齐处理顶板事故所需材料工具。 (四)矿井火灾的处理 矿井火灾的处理方法有三种一是直接灭火法(或称积极灭火法),利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砂子、水直接灭火(特别注意电气设备着火,不停电不能用水灭火);二是隔绝灭火法(或称间接灭火法);三是综合灭火法(或称联合灭火法)。在灭火时采用那一种灭火方法,要根据火灾发展的大小和发生地点的条件及灭火的人力、物力来选择。 1.处理火灾须掌握的原则 (1)有利于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2)不使瓦斯聚积,煤尘飞扬,造成爆炸。 (3)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4)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的地点,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 (5)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控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6)防止再生火源的发生和火烟的逆转。 (7)防止火风压的形成,造成风流逆转。 2.处理火灾时通风方法的选择 (1)正常通风 当火源发生在回风侧或者通风网络比较复杂,改变通风方法可能造成风流紊乱和瓦斯聚积等后果时,采用正常的通风。 (2)反风 当进风井口棚、井筒、井底车场等处发生火灾时,井下人员集中在采掘工作面,在这种情况下,必须采用全矿井反风。 如果在采掘工作面进风侧发生火灾或因灭火工作的需要,进行区域性局部改变风流的方向时,可利用各种通风设施,进行采区反风和单一采煤面等局部反风。 (3)风流短路 风流短路是灭火常用的方法。就是利用现有的通风设施进行调节,使进入火源的风量减少或者把烟雾直接引入回风。 (4)增减风量 在处理井下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区或回风测瓦斯含量升高,必须增加风量降低瓦斯浓度;在直接灭火时,水蒸汽和烟雾倒流,也要适当增加风量,使水蒸汽或烟雾能顺风流排出,为直接灭火创造条件;另外在火区出现火风压,使风流发生逆转时,也必须增加风量。 减少风量也是处理火灾时的一种通风方法。如果用正常通风方法,会使火灾扩大,若采用隔绝风流,又会使火区瓦斯浓度上升,在这种情况下,就采取减少风量的方法,这既有利于控制火势,又不使瓦斯达到爆炸临界限。 (5)停止主扇运转 当火灾发生在主要进风巷道时,为了抢救受火灾威胁的井下人员,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如果灾区没有人员,瓦斯涌出量不大时,为了减少火灾蔓延速度,也可用这种方法;另外当火灾发生在进风井筒或井底车场时,矿井无反风设施,或者停止主要通风机,利用火风压可以造成风流逆转时,也可采用停止主要通风机的方法。 (6)隔绝风流 隔绝风流的实质是把通向火区的所有巷道全部用密闭墙封闭起来,阻止向火区送风。在缺氧的情况下,火势逐渐减弱,待温度降下来后再用直接方法灭火。 3.外因火灾发生时的处理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必须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 (2)初期外因火灾火势较小,容易控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灭火器材或其它可能利用的条件直接灭火。 (3)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扑灭时,必须积极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尽快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火区。 (4)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汇报后,应根据火灾的地点、性质、规模等,立即通知可能受灾人员及可能受威胁区域人员尽快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灾区,按规定程序通知有关人员制定救灾方案。迅速查明原因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同时探明火区地点范围和灾害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扩大。 (5)切断火区电源。 (6)根据己探明的火区位置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案,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内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使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行;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的方向,控制火区的供风量;在入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的主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瓦斯涌出的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性反风;在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①不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瓦斯爆炸。 ②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③C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聚的地方。 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在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确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的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⑦因火灾矿井实行反风时,,应在必须留人的信号硐室及重要岗点,进行压风掩护系统的运行。每次的矿井反风演习的资料、措施必须及时总结、存档(包括反风演习设施齐全可靠的检查报告),作为处理事故的必备技术资料。 ⑧各个地点的消防材料(尤其是供应库房)配备齐全(见附表),因失效或处理事故消耗的应及时补充。 ⑨井下爆破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整形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压偶合器的巷道,配备高倍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2台。 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职工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⑩皮带着火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现场皮带司机及时配戴自救器,切断皮带巷道的一切电源,同时报告矿调度室。 B.现场工作人员要利用现场灭火器材和供水管路设施以及其它可利用的条件进行直接灭火。如果火势较大时,迅速按规定的避灾路线撤离现场。 C.矿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并制定灭火实施方案。通知现场人员按规定的避灾路线的要求,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区域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D.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变化。避免引起其它事故的发生。 (五)运输事故的处理 当发生运输事故时,绞车或电机车司机(其他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室接获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有关区队(科室)负责人到调度室集合迅速制定处理措施。 在处理运输事故期间,机电副矿长负责设备的调集、安装、调试指挥工作;重大事故需向矿业公司有关处室汇报。 1.提升设备重大事故处理 (1)处理提升事故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指定专人统一指挥,绞车安全回路不得随意短接。 (2)当发生提升机断绳、跑车等提升事故时,当班司机(或维修工)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有无人员伤亡及事故现场的状态;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汇报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向矿长汇报,由矿长安排分管生产副矿长按事故处理组织程序,进行事故的处理;同时,矿调度室向矿业公司调度室汇报事故的情况。 (3)发生事故后,矿调度室通知机电副总、机电科长、运输区长,安全科人员、维修人员和司机到现场查看事故的情况,拿出处理的措施,然后,进行详细分工,做事故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2.主运输系统事故的处理 (1)当发生主皮带机断带、撕裂等主运输事故时,当班司机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及事故现场的状态;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机电副矿长按事故处理组织程序,进行事故的处理。 (2)发生事故后,矿调度室通知机电副总、机电科长、运输区长,安全科人员、维修人员和司机到现场查看事故的情况,拿出处理的措施,然后,进行详细分工,做事故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发生皮带着火事故时,必须尽快用水管或灭火器灭火。 (4)发生皮带撕裂事故时,要先采取临时措施恢复皮带机运行,再更换皮带,恢复皮带机的正常性能。 (5)发生皮带卷人或涌煤埋人或人员坠入煤仓内等事故时,要尽快采取措施将人员救出,但要避免伤及人员。 (六)供电事故的处理 1.当发生地面变电所全矿或大部分断电时,变电所值班员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汇报事故的性质、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要立即汇报应急救援指挥部;机电副矿长按事故处理组织程序,进行事故的处理;同时,矿调度室向矿业公司机动部和电调汇报事故的情况。 2.发生事故后,矿调度室通知机电副总、机电科长、运输区长,安全科人员、维修人员和司机到现场查看事故的情况,拿出处理的措施,然后,进行详细分工,做事故处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处理措施进行处理。 3.电气着火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或防火砂将火扑灭。凡油类着火,不准用水灭火,不准使用泡沫灭火器。 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后,首先,切断供电电源,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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