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doc

返回 相似 举报
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附件1 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关爱珍惜生命,安全方针入脑入心; 第二条 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第三条 及时培训学习,确保持证上岗,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第四条 遵守入井规定 ,用好防护用品,提升职业健康水平; 第五条 实施风险预控,主动查治隐患,有效消除事故根源; 第六条 坚持岗位达标,提升工作质量,创建安全工作环境; 第七条 爱护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维护,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第八条 熟知煤矿灾害,辨识处置险源,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第九条 履行矿工权利,抵制违章行为,落实安全互保联保; 第十条 提高执行能力,做到令行禁止,争做安全文明矿工。 附件2 河南省煤矿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守则 (内容提要) 第一条 坚持安全第一,关爱珍惜生命,安全方针入脑入心 煤炭是高危行业,煤矿安全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总结多年各行业安全生产实践的基础上,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它是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理念,既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安全工作的重视,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重要思想。“预防为主”是“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要做到“安全第一”,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使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是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因此,“安全第一”是对一切工作的要求,“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实现这一要求的基本保障,只有做到有效预防,综合治理,才能实现安全。 煤炭属于特殊行业,全省每年大约有50万人在井下一线工作,作业环境不仅艰苦,而且危险,始终面临着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自然灾害的威胁。人的生命是宝贵的。安全生产的核心就是关爱珍惜生命。保护矿工生命安全,就是保护矿工最大的利益和基本的权利,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每位矿工和家属的殷切期盼。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煤矿职工是关键。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措施以及隐患排查治理的落实,都需要煤矿职工具体执行。因此,只有每一名矿工将安全生产方针入脑入心,并落实到行动中,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第二条 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我国是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和重要的化工原料,被誉为“工业的粮食”。目前,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总产量和消费总量中的比例都在70左右。我省是全国重要产煤省份。2002年至2012年间,全省共开采煤炭 20亿吨,煤炭产业为我省经济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我省的传统产业、优势产业和支柱产业。建国以来,我省煤炭企业涌现出许多可歌可泣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如义煤集团八一采煤队、平煤神马集团六矿大学生采煤班等先进集体及丁百元、张玮、白国周、谢延信等先进个人,他们都是爱岗敬业,贡献突出的楷模,更是河南煤炭战线50万干部职工的骄傲。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要求的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一个煤炭企业,上至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矿长,下至每个职工,只有明确分工,互相协作,人人履行岗位职责,才能保证企业正常运作。 煤矿井下作业的特殊性,决定了煤矿职工必须自觉养成遵章守纪的良好习惯。在长期与大自然作斗争的过程中,人们根据无数经验教训,总结出了需要煤炭企业员工认真遵守的法律法规,包括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瓦斯治理经验五十条及煤矿防治水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等,每个员工只有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按章操作,才能保证自身安全,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第三条 及时培训学习,确保持证上岗,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煤炭行业是高危行业,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是煤炭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当务之急。职工到煤矿工作就必须参加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本行业的基本知识和本岗位的操作要领、安全注意事项、业务技术知识,学习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便熟练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出现各类安全隐患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转岗培训和知识更新。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持证上岗制度,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岗位管理制度。它是对岗位从业人员政治、业务和技能提出最基本的要求。实行持证上岗,就是要求上岗人员必须具备该岗位规定的最基本的上岗条件。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一是可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二是健全和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人力人才资源管理。三是统一从业人员资格准入的资格条件,对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行统筹规划。 熟练的业务技能是一个人有能力去做好某件事的前提和资本。每个员工只有积极参加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技能水平,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才能确保安全生产。这是企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第四条 遵守入井规定,用好防护用品,提升职业健康水平 煤炭生产是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高危行业,环境条件复杂,不安全因素多,安全系数较低。为了保证安全,针对煤炭生产的特殊性,行业部门制订了许多入井规定,这些规定是无数矿工的鲜血与生命和沉痛教训换来的,都是每个矿工必须遵守的刚性规定。如入井前必须首先经过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新入矿的井下作业职工,必须接受不低于72小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矿灯、自救器和人员定位卡,严禁穿化纤衣服、携带手机、电子表、烟草、点火用品等入井。 煤矿生产属地下作业,条件复杂,环境恶劣,瓦斯、粉尘、淋水等危害矿工身体健康的因素有很多。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戴棉质工作服、佩戴防尘口罩、安全帽、胶靴等劳保用品;其目的不但要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还要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是增强职工个人安全健康能力的重要措施。 第五条 实施风险预控,主动查治隐患,有效消除事故根源 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是一套现代科学的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煤炭生产工艺流程复杂、作业环境恶劣,煤矿生产面临各种风险,能否对这些风险进行预先的辨识、评估,从而进行有效的管理、控制,对煤矿安全生产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风险预控就是在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风险的过程。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系统中可导致事故发生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是引发安全事故的直接原因。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隐患排查治理是指通过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项)安全检查等形式,发现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责任、定预案),消除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的闭合管理过程。 目前,煤炭企业常用的隐患排查方法主要有专职安监人员开展的常规检查、定期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各专业部门开展的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防治水、爆破、职业危害等专项检查,各区队、班组、岗位开展的自查自纠活动。检查手段主要是对照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进行定性评价,从而发现隐患并及时消除,实现安全生产。 第六条 坚持岗位达标,提升工作质量,创建安全工作环境 岗位是企业安全管理的基本单元,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岗位达标又分工序达标、工作质量达标和工程质量达标。岗位达标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基本条件,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基础,是企业防范事故的有效途径。由此可见,开展岗位达标,是搞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对于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来说,工程质量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而工程质量又取决于工作质量,提高工作质量是取得成功的核心之最,它关系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如果不注重工作质量,实现岗位达标,搞好质量标准化就是一句空话。 煤炭生产是地下作业的特殊行业,狭隘的作业环境、复杂的地质条件极大地制约着安全生产。井下作业环境差,势必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如果作业现场物料乱,后路不畅通,当出现顶板事故预兆时,人员就无法顺利撤离,从而导致伤亡事故;工作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着现场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只有以较高的工作质量,才能保证岗位达标,创造安全、舒适的作业环境,才能实现安全生产,保障职工身体健康。 第七条 爱护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维护,确保运行稳定可靠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广大矿工的生命安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煤矿的安全投入,坚持走科技兴安之路,为煤矿企业装备了如运输、机电、采掘、防治水、通风、防瓦斯、防煤尘、防灭火、调度通信等安全设备设施以及监测监控、井下人员定位、井下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六大系统”,这些设备设施,既是保证矿井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也是煤矿职工生命安全的“保护神”。但是,如果不按规定维护、使用,保证不了稳定可靠,就是一个摆设,就是一堆废铁,就对安全生产起不到任何保证作用。因此,各种安全设备设施,只有按规定维护,才能保证运行稳定可靠;只有正确使用,才能在安全生产中发挥应有作用。只有做到了爱护、维护、正确使用设备设施,使设备设施始终处于稳定可靠的状态,才能够正确发挥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保护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 第八条 熟知煤矿灾害,辨识处置险源,提高应急救助能力 煤炭生产是地下作业,受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诸多自然灾害的威胁严重,稍有不慎就会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每个煤矿员工都应该熟悉并掌握煤矿常见的事故灾害发生前的预兆及其规律,正确辨识各类危险源,以便发现灾害预兆时能够迅速、正确地避灾、自救、互救和逃生;发现危险源或事故征兆时,能够正确处置,把事故迅速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扩大或为消除事故、抢救伤员赢得时间。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对事故发生后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法进行强化演习训练,包括参加全员准军事化训练,参加自救器和消防器材使用训练、医疗救护知识进行训练等。提高从业人员特别是区(队)长、班(组)长应急避险以及现场处置能力,定期参加矿井避灾演练,熟知工作地点的环境情况和避灾线路;遇突发事件或事故能够做到在第一时间内撤离危险区域,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或蔓延。 第九条 履行矿工权利,抵制违章行为,落实安全互保联保 为体现“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宗旨,党和政府对职工安全生产的职责、权利和义务都提出了要求。如参与安全生产管理权、安全生产监督权、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事故隐患整改权、不安全状况停止作业权、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权、抵制违章指挥权、紧急避险权、反映举报权、投诉上告权及工伤保险和索赔权等。 煤炭行业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和自然灾害的多样性,决定了每个员工都必须严格按章操作。据统计,我国90以上的煤矿安全事故都与管理不当或人为失误有关。由于现场违章行为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因素,真正切身承担“不安全”后果的是现场职工,因此每个矿工都必须强化权利认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人人自觉抵制,人人敢于抵制。同时作业过程中必须落实互保、联保制度,不但要保证自身安全,还要保证工友的安全,切实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第十条 提高执行能力,做到令行禁止,争做安全文明矿工 执行力是指贯彻组织战略意图,完成预定目标的操作能力。执行力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是把组织战略、规划转化成为效益、成果的关键。要提高执行力,就必须发扬严谨务实、勤勉刻苦的精神,坚决克服夸夸其谈、评头论足的毛病。就必须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成效,养成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良好习惯。就必须强化时间观念和效率意识,弘扬“立即行动、马上就办”的工作理念,养成雷厉风行、干净利落的良好习惯。还要求每个职工都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执行指令,做到令行禁止,形成不拖沓、不推诿、不扯皮的工作意识,有效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 新时期的矿工就是要做到,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提高个人品德,全面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树立行业良好形象,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资源标签

最新标签

长按识别或保存二维码,关注学链未来公众号

copyright@ 2019-2020“矿业文库”网

矿业文库合伙人QQ群 3073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