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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兴煤矿 矿井防治水措施 审批 矿长李学明 总工程师王权宏 生产副矿长刘发 安全副矿长刘宝成 机电副矿长董超敏 安全监察部薛增良 生产技术部潘安稳 调度室宋绍利 施工单位矿施工队 队长黄佳奎 编制王权宏 日期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昌兴煤矿防治水措施 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昌兴煤矿防治水措施 一、防治水预测预报措施 1、水害预测预报人员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收集齐全的水文地质 资料,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2、水害预测预报图表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 3、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 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 4、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在 施工接近含水层时应提前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施工队停止掘进,并报告调 度室。 5、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 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 须有文字和图纸。 6、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 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7、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 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 8、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9、水文工程师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档存等工作。 10、预测预报要准确详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资料,确保安全 生产。 二、矿井防治水措施 为更好地防止矿井生产过程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 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我安全生产,掌握矿井水害规律, 研究解决矿井生产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 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必须绘制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并将井上、下各种含水区域明确绘制在图上,总工程师负责由有关部门及工程技术人员完成,矿井必须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 2、矿井必须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同时在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详细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认真组织实施,并要求每年对中长期防治水规划进行一次修改完善,每季对年度防治水计划修改完善一次,由防治水领导小组负责。 3、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域,必须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4、矿井必须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雨季受威胁的区域,制定防治水措施,并组织成立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设备,由防治水领导组负责。 5、矿井必须坚持做到“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 水原则,必须配备至少两台探水钻,每台钻孔深度不少于30m,并定期检修、保养、保管、安装、调试、操作、培训,确保能正常使用,有防治水领导负责。 6、井下各工作地点必须规定水害避灾路线和抢险救灾预案,设置明显路标,并使全体井下人员熟悉,由安全检查部、调度室负责实施。 7、矿井探放水必须配备专职人员,必须执行班报、日报制度,探放水人员应纳入特殊工种管理进行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由防治水领导小组负责。各队当班探水报表及时报送矿调度室,调度室汇编日报表报送领导签字。 8、探放水工程要编制正规的探放水设计,内容包括探放水设计说明书,安全措施和工程图纸;探放水钻孔布置的位置、数量、角度、长度等。必须报经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做好探放水记录,探放水地点必须设置专用调度通讯电话机警铃,由探水防领导组负责。 9、矿井必须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即矿井必须设有主水仓,采区水仓。一个采区必须设一个水仓,水仓容量及配电设施符合规程规定。 三、地面防治水措施 1、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在每年雨季来临之前、要对矿区防汛工作进行排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雨季三防”计划,由调度室负责。 2、矿井主、付井口必须有不少于2立方的沙子及编织袋,防止雨季降水进入井下,地表山谷流水量的大小必须查明,上述降水能否通过裂缝老空或相邻矿井等通道进入本矿井下。 3由总工程师牵头、安全监察部负责查明邻矿老空和废弃进巷积水区位置、范围、标高、积水、时间和积水量并外推30-60米,圈定探水警戒线,制定措施探放排水。接近探水警戒线时,一切采掘活动必须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 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4、使用中的钻孔含其它通往井下的管路孔口,必须高出当地最高洪水位,并按照好孔口盖。报废的钻孔含其它管路必须及时进行封孔处理。 5、地表塌陷裂缝必须充填,修建防洪水沟,防止暴雨洪水进入井下。 四、井下作业防治水措施 1、开采水淹区域下的废弃防水煤柱,必须按规程二百五十六条规定并采取措施,坚持“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2、相邻矿井的分界处矿井以断层分界时,防水煤柱必须根据地质条件,围岩性质,开采方法等因素,在矿井设计中规定,防水煤柱的变动,必须重新设计报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3、编写采区设计、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时,必须做好水文地质勘查工作,查清构造发育情况及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压及隔水层岩性及厚度。 4、当井巷揭穿含水层,地质构造带前,必须采用防水混凝土或设置隔水层。必须按照编制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 五、井下排水 1、主要排水设备⑴水泵有工作、备用和检修,排水能力满足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正常涌水量;⑵水管有工作和备用,满足20小时内排出24小时最大涌量;⑶配电设备工作,备用电源要与水泵相适应。 2、11煤层开采井底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主要水仓要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采区水仓容量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1次。 六、探放水措施 1、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的探放水原则,所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专项防治水措施。 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建立探放水记录板牌、班报、日报审阅制度和探放水验收制度。 3、矿井采掘工作面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圈定探水警戒线并严格执行“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并制定措施执行。 ⑴接近被淹井巷或小窑,老空区。 ⑵接近溶洞,导水断层,含水层或接近积水区。 ⑶上层有积水,在下层进行采掘活动,两层之间的距离小,即小于安全厚度的要求。 ⑷探水地区内掘进,一次掘进长度达到了允许掘进的长度,或探水孔的超前距已经达到规定的限度。 ⑸采掘工作面发现出水征兆。 ⑹采掘活动突然发现断层,对另一巷道或采区的水文地质情况又不清楚。 ⑺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8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 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 生突水时;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⑽采掘工作面接近各类防水煤柱线,为确保煤柱尺寸,要提前探明情况。 4、探水前钻机的安装,钻场的支护工作面迎头打好立柱栏板,与探水相适应的排水设备,要在措施中详细说明,提前完成后探水。 5、防水前,必须估计积水量,根据排水能力和水仓容量,制定措施,控制放水量,水压,做好记录,并做好放水撤人措施。 为了有效预防井下采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透水事故,做好井下防治水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证职工生命安全,制定防治水措施如下,必须认真执行 1、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井下全体作业人员熟悉透水预兆,掌握透水灾害的预防知识及自救知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采掘生产,严禁超层越界开采。 2、认真执行探放水制度,严格执行“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坚决杜绝在水文地质资料不清和有疑不探的情况下生产作业。 3、在矿井受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巷道掘进前,采用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生产技术部门地质测量人员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4.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质测量人员应当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报告,经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和地测等有关单位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和陷落柱等构造充水的,应当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回采。 5、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确定探水线,由专业人员和专业队伍用专用钻机进行探放水 1、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时; 3、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时;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时; 5、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时; 6、接近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区域时; 7、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时; 8、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时; 9、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时。 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6、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探放水设计由地质测量部提出,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同意,按设计进行探放水。 7、布置探放水钻孔应当遵循下列规定 1、探放老空水、陷落柱水和钻孔水时,探水钻孔成组布设,并在巷道前方的水平面和竖直面内呈扇形。探放老空水最少超前水平钻距不得少于30m, 2、探放断裂构造水和岩溶水等时,探水钻孔沿掘进方向的前方和下方布置,底板方向的钻孔不得少于2个; 3、煤层内,原则上禁止探放水压高于1MPa的充水断层水、含水层水及陷落柱等。如确需要的,应先建筑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放水; 4、上山探水时,一般进行双巷掘进,其中一条超前探水和汇水,另一条用来安全撤人。双巷间每隔3050m掘1个联络巷,并设挡水墙。 8、探放水钻孔主要参数的确定 1、探放老空水的超前钻距,根据水压、煤岩层厚度和强度及安全措施等情况确定,但最小水平钻距不得小于30m,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 10m; 2、沿岩层探放含水层、断层和陷落柱等含水体时,在水头压力小于1.0MPa时,超前水平距不小于10m,止水套管不小于5m;随着水压的增大,超前水平距和止水套管都要相应增加,在水头压力大于3.0MPa时,超前距要大于25m,止水套管要大于20m。 3、为使巷道两帮与可能存在的水体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呈扇形布置的最外侧探水孔所控制的范围与巷道帮的距离称为帮距,其值一般与超前距相同,有时可比超前距小12m,帮距一般取20m;4、探水钻孔除兼作堵水或者疏水用的钻孔外,终孔直径一般不得大于75mm。 9、井下探放水应当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严禁使用煤电钻探放水。探放水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10、在安装钻机探水前,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加强钻孔附近的巷道支护,并在工作面迎头打好坚固的立柱和拦 板; 2、清理巷道,挖排水沟。探水钻孔位于巷道低洼处时,配备与探放水量相适应的排水设备; 3、在打钻地点或其附近安设专用电话; 4、依据设计,确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时,由测量人员进行标定。负责探放水工作的人员亲临现场,共同确定钻孔的方位、倾角、深度和钻孔数量; 5、在预计水压大于0.1MPa的地点探水时,预先固结套管。套管口安装闸阀,套管深度在探放水设计中规定。预先开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灾路线等安全措施,并使每个作业人员了解和掌握。 6、钻孔内水压大于1.5MPa时,采用反压和有防喷装置的方法钻进,并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11、在探放水钻进时,发现煤岩松软、片帮、来压或者钻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和顶钻等透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应当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派人监测水情。发现情况危急,应当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理。 12、探放老空水前,应当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体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探放水孔应当钻入老空水体,并监测放水全过程,核对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当钻孔接近老空时,预计可能发生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涌出的,应当设有瓦斯检查员或者矿山救护队员在现场值班,随时检查空气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有关规定,应当立即停止钻进,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报告矿调度室,及时处理。 队伍、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同时应当配合其他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确保探放水的可靠性。 13、钻孔放水前,应当估计涌水量,并根据矿井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时,应当设有专人监测钻孔出水情况,测定 水量和水压,做好记录。如果水量突然变化,应当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调 度室。 15、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煤层变湿、挂红、挂汗、空气变冷、 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来压、片帮、淋水加大、底板鼓起、产生裂隙、出现 渗水、钻孔喷水、底板涌水、煤壁溃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透水预兆时、 应当立即停止作业,报告调度室,并发出警号,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 员。在原因未查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得进行任何采掘活动。 16、 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应当采用钻探方法, 由专业人员和专职探放水队伍、 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同时应当配合其他方法,查清采掘工作面及 周边老空水含水层富水性、以及地质构造等情况,确保探放水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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