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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堂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煤炭工业的发展,搞好我矿机电设备管 理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机电设备管理规定,确保机电运输系 统设备运转零事故的目标的实现,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特 制订“观音堂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矿属各单位认真遵 照执行。 第二条 机电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 发展,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区队管理相结 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机电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全矿机电设备进 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 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提高我矿 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 第二章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第四条 矿级业务管理职能部门是机电科,受矿长、机 电矿长领导,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运输业务管理工作,机电 副总工程师负责机电技术工作。机电科下设设备管理组、电 气管理组。在机电科长领导下,对全矿机电设备实行综合业 务管理。 第五条 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由本单位负责日常维修、保 养和管理。闲臵设备及时上交,由设备组统一管理。 第六条 各单位要明确一位抓机电工作的副队长,具体 负责机电设备的管理工作。并要配备专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本单位机电设备的使用和维修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要 保持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全矿机电设备实行分系统管理, 各系统主管领导对本系统的机电设备负领导责任,各系统主 管科室对本系统机电设备负管理责任。各区队正职对本区队 机电设备负领导责任、各区队机电副队长对区队机电设备负 直接管理责任。一采队、二采队、监测队机电设备管理由生 产矿长负领导责任,调度室负管理责任;开拓队、掘进队、 通修队、 202队的机电设备管理,由总工程师负领导责任, 生产科负管理责任 ; 机电队、运输队、装运队、水电队、机 修厂机电设备管理,由机电矿长负领导责任,机电科负管理 责任;汽车队、运销公司、供应公司机电设备管理,由分管 系统负领导责任;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 备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对于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 重损坏或电机烧毁,影响正常生产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经济处罚,直至追究领导责任。按设备原值进行赔偿,由责 任单位按比例分担,并做好交接工作。若必须变动时,应及 时报机电科,由机电科进行变更登记。 第三章 设备的前期管理 第七条 机电科要按照设备综合管理的要求,参与本矿 改、扩建工程、技术改造、安全技措、设备更新等项目的规 划和设备选型。大型机电设备的购臵计划要经过经济技术论 证,并经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上报。 第八条 年度设备购臵计划的编制 , 要根据全矿生产计 划安排情况、生产环节接替情况及现有设备状况 , 全面考虑 , 合理安排 , 经矿长主持召集有关领导和部门共同论证和审核 , 由计划部门汇总上报。 第九条 机电设备的选型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及行业技术标准选型,同时要考虑到设备的通用性、先进性 和合理性。选购的设备必须证件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 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大型设 备由厂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和相关安全技术培训,并签订完 善的技术协议。 第十条 设备到货后,设备管理员仔细验收设备并收集 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 品安全标志证书 ,四证不全的视为不合格设备,设备组拒 绝入库。验收、试验合格后,进行数码相机拍照存档,设备 管理人员登帐,填写固定资产卡片,然后由设备组登记入库 保管。 入库设备要有台帐、 要详细记录设备来源、 入库时间、 配套情况及主辅机数量。 库内设备必须分类、 分区、 摆放整齐, 悬挂设备标志牌。 库外存放的设备必须标志清楚,摆放平稳,上盖下垫,防潮 防锈。 第十一条 机电设备领出后,应及时安装、调试、投入 使用。 暂不使用的设备及零部件要入库保管, 定期维护保养, 防止日晒、 雨淋、 锈蚀、 损坏和丢失, 新设备严禁拆套使用。 第十二条 机电设备随机所带的全部技术资料图纸、 说明书、生产许可证、合格证、防爆证、煤安标志证等及 安装、调试记录、质量验收单应由机电科统一保管,建立设 备技术档案。各单位如需查阅,可在机电科查阅,需复印的 资料,由借出人打借条,复印后应立即交回。 第十三条 加强各种基础数据和原始记录的收集、整 理,逐步制订和完善各种设备大、中修工时定额,设备配备 定额材料、配件、电力消耗定额。 第四章 设备的发放 第十四条 机电设备出库时,由设备管理员办理领出手 续,设备库方可发放,设备出库时,领出人员要详细检查、 清点附件、配件、工具等是否齐全,并对其性能进行测试, 损坏和缺件的设备不准出库。下井设备,必须填写入井证, 机电科设备组在设备和五小电器发放中若是无煤安标志设 备,各使用单位可以拒绝领取。 第十五条 井上、下固定设备由机电科设备组同使用单 位共同清点、核实,建立单位设备使用台帐,双方签字,由 使用单位负责保管和维修。 第十六条 井上、井下所有设备由设备组统一保管,使 用单位需用时到机电科办理申请、 领用手续, 由设备组发放。 使用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现场维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 新开采、掘进的工作面所需设备,由生产科 提前两个月将新工作地点所需设备计划签字盖章后报机电 科。 第十八条 新工作面设备的发放,由机电科按计划数量 发给使用单位,使用单位负责质量、数量验收,当场办理出 库手续,设备组登记建帐。 第十九条 生产过程中,需临时安装使用的设备、电缆 等,应由使用单位提前三天提出申请,经机电科设备组人员 到现场核实后发给,特殊情况由调度室或值班矿领导通知机 电科,由机电科安排发给,随后要及时补办手续。 第五章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第二十条 所有机电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使 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机电设备的安装 和调试要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技术标准和完好标准进行, 并作好调试记录。安装完毕,应由机电科组织有关部门和人 员参加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同时使用单位要认 真编写设备的使用维护操作规程,报机电科审核,并经机电 总工批准后执行。 凡是本单位未使用过的新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由本 单位技术人员详细研究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技术资料,制定出 操作使用维护规程,组织操作工、维修工学习考核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对本单位使用的设备,实行设备使 用与维护相结合的原则,谁使用,谁维护,并实行包机制管 理,设备的使用维护责任落实到人,经济利益联系到人,以 增强职工用好、维护好设备的责任心,提高设备维护质量。 第二十二条 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要做到三好管好、 用好、维护好 ,四会会使用、会检查、会保养、会排除 故障 ,熟练掌握系统描述、岗位描述,现场能够做到手指 口述,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认 真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巡回检查记录。保证使用中的设备必 须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臵齐全,动作可靠,电器设备 无失爆,定期检查、试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第二十三条 机电设备认真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制度, 经常保持设备整齐、 清洁、 润滑良好, 安全经济运行, 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第二十四条 使用中的机电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机 电科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安全保护装臵使用情况、防爆性 能等进行随机检查、监督,定期考核,设备综合完好率要达 到 90以上,电气防爆合格率达到 100。 第二十五条 锅炉、压力容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进行管理和使用,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十六条 加强仪器、仪表管理。所有使用的仪器、 仪表及其它计量器具, 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校检, 保证灵敏、 准确、可靠。 第二十七条 加强润滑管理,对大型固定设备要严格执 行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建立 润滑卡片, 做好换油记录, 标明油脂的规格牌号和消耗情况, 认真做好新进油脂的化验、质检和过滤,不合格油脂不准使 用。 第二十八条 机电科要建立机电设备事故档案,发生机 电设备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追查, 查清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落实措施,防止类似事故 重复发生。 第六章 设备的检修 第二十九条 加强设备的检修管理 , 严格执行设备的维 护保养与预防性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每年全矿停产检修 时间不得少于 12天;日常维护性检查或保养时间采掘、 运输设备每天应保证 4 6小时,交班时要有 15分钟的自检 时间;主要提升系统的日常维护,每天保证 2 4小时的时 间。通过合理检修,保证生产中的机电设备能够始终处于安 全运行状态。定期检查部件磨损情况,紧固松动的螺丝,更 换不合格油脂和损坏零件,使设备恢复使用性能。各单位应 根据设备运转情况和设备检修周期有计划地安排设备的中 修和大修。 第三十条 设备的大修由使用单位每年初提出申请计 划,机电科审核汇总后,编制本年度设备大修计划,经矿研 究、矿长批准后实施。机电科可分批给机厂下达大修任务。 机厂根据下达的大修任务,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进行大修。大 修设备由机电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 际工作量和发生金额结算。 第三十一条 设备大修一般由矿内承修,不得私自外 委,如确需出矿外修,必须经矿长批准,机电科办理手续, 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批准,安排大修,并实行招议标。 第三十二条 机电科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 , 了解设 备运行情况,提出必要的设备检修意见,每月定期收集各单 位设备检修建议计划,组织召开机电设备停产检修会议,统 筹安排全矿机电设备检修计划。对主要设备的重要检修项目 要下达检修任务书,检修结束,要组织验收,验收情况和检 修任务书要收集归档。 第三十三条 矿井停产检修计划的安排与实施,一般应 按以下规定进行 1、矿井停产检修,应集中力量解决平时不能检修的主 要设备缺陷和各种安全保护装臵的试验和整定。停产检修确 定后,应编制“检修工程任务书” 、检修质量标准、安全技 术措施、劳动组织方案。 2、检修计划、检修质量标准和检修工程任务书,应组 织参加检修的全体人员学习,制定检修安全措施。 3、每项检修任务都应指定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重 大检修项目应成立检修指挥小组,在检修期间内加强调度工 作,检查检修质量和进度。 4、检修完毕要保证有足够的试运转时间。 各单位应将检修计划于每月 15日前送达机电科。机电 科 20日前送达集团公司机电部。 第七章 设备的回收 第三十四条 工作面局部或全部结束时,需拆除的设备 及零配件、电缆等应在规定时间内装、运上井,交设备组清 点、销帐,如逾期不上井交回者,从超期之日起进行罚款。 第三十五条 所有交回设备、电缆等,由交回单位同机 电科共同验收、清点,丢失零配件要详细记录,由交回单位 按原价值赔偿。 第三十六条 交回设备的零、配件无法修复,需要报废 的由使用单位、设备组、修理单位共同鉴定,其报废零、配 件由使用单位负担费用,更换新件补充。 第三十七条 采、掘工作面结束需回撤的设备、辅机、 电缆等,原则上不准转移地点或其它单位使用,如确需转移 地点或其它单位使用,应由原单位、接受单位及时到机电科 办理移交手续,由接受单位签字认可后,原单位方可销帐。 否则,仍由原单位负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八条 大批量设备上井检修,由机电科、设备 使用单位、修理单位共同验收、鉴定,核实检修内容,更换 零配件、材料明细、工时费用等,填写检修单,有参加鉴定 验收三方人员签字三方各执一份 ,由机电科做最后结算 依据。分类详细登记,送修单位三方鉴字,一式四份。检修 好设备由设备组验收入库保管。 第八章 设备调剂利用与调拨 第三十九条 矿内各单位所用机电设备实行定额发 放,额外占用设备,应收取设备占用费用的办法 , 以减少设 备占用台数。 第四十条 随着生产环节和其它情况的变化,各单位可 能会随时出现闲臵设备。各单位的闲臵设备要及时交回设备 库, 以便统一调剂使用。 不及时交回按天数收取设备占用费, 对矿内长期不用的闲臵设备, 由机电科汇总, 经矿长批准后, 才能调出本矿。 第九章 设备外借管理 第四十一条 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管理,不论何种原因, 凡对集团公司外的单位和个人借出的设备均办理借用手续, 由借出单位填报设备外借单, 报集团公司机电、 生产、 审计、 纪委审批后方可外借。 第四十二条 主要生产备用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凡因外 借设备影响生产的,将追究借出设备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章 设备的改造、更新与报废 第四十三条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需要和现有设备技术 状态 , 制订本矿设备改造、更新规划。经机电矿长、机电总 工核查,并经矿长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对主要设备的改造, 更新应由机电总工或机电矿长组织技术、经济论证会议,做 出决策后,上报集团公司。 第四十四条 设备的技术改造应结合大修理进行,设备 改造费用不超过所改造设备大修理费用 70时,可列入大修 理费支出, 若超过时, 应列入折旧资金支出的设备改造费用, 财务科要办理设备增值手续。 第四十五条 设备报废时,由机电矿长、机电总工组织 成立技术签订小组,对设备进行技术鉴定,按设备管理规 程规定标准,提出报废申请,经矿长批准后报集团公司批 准,方可报废。 第四十六条 报废设备残体应交设备库保管,待批准后 处理。对暂报废在用的设备,应继续建帐管理,并积极准备 更新设备替换。 第四十七条 低值易耗设备的报废应由机电科组织鉴 定,经矿长批准后生效,其残体由设备库集中保管,按集团 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办法”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 加强技术培训 提高工人技术素质 第四十八条 矿属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责和工 人技术水平情况 , 有计划有目的的对本单位技术工人进行现 场技术培训 , 采取师傅带徒弟的办法 , 逐步提高工人技术素 质。 第四十九条 矿机电科配合安检科制订各岗位技术工 人的年度培训计划 , 由安检科安排矿内脱产培训。 第五十条 矿劳资科定期组织各岗位技术工人进行技 术考核,换发上岗证。考核结果要记入本人档案,作为晋升 级的依据。 第十二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一条 由机电科开具奖励、 罚款单据, 报劳资科、 财务科,从各单位当月工资中结算。 第五十二条 机电设备罚款在财务科建立专用帐户,罚 款资金的 80﹪ , 用于奖励设备管理好的单位和人员, 由机电 科每月考核一次,每季度评比一次,提出奖励意见,报分管 领导审核,呈报矿长批示。 第五十三条 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违章指挥造成设 备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对于失职造成管理混乱、设备严 重损坏或电机烧毁,影响正常生产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 经济处罚,直至追究领导责任。损坏设备按设备原值进行赔 偿,由责任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五十四条 机电设备及零部件、电缆等发生丢失,按 其原价值赔偿 第五十五条 机电设备及配件等因维修不负责任造成 损坏 , 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损坏设备、配件按其设 备原价值进行赔偿。 第五十六条 设备不按规定上井交回,超出规定时间按 每天 100元 /件进行罚款。 第五十七条 发生机电运输方面的事故活机电设备出 现较大故障影响安全生产,有关单位应通过手机或固定电话 的方式及早向机电科汇报,不汇报或汇报不及时罚款 300元 /次。 第五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机电设备 各项管理规定另文下发。 义煤集团观音堂煤矿 二 00九年元月 提升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矿井主要提升系统的管理,完善大型提升设备安 全管理、运行管理和检修管理制度,保障设备安全运行,杜 绝重大事故发生,特做如下规定,望遵照执行。 一、完善提升系统保护装臵,确保设备性能可靠 1、提升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装设下列保护 装臵防止过卷装臵、防止过速装臵、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 装臵、限速装臵、深度指标器失效保护装臵、闸间隙保护装 臵、松绳保护装臵、满仓保护装臵、减速功能保护装臵,坚 持使用,并达到规定要求。坚持使用制动系统油压不足不能 开车闭锁,润滑系统断油不能开车闭锁,栅栏门闭锁等保护 装臵。否则,一处不合格罚 200元。 2、提升系统负力提升的提升机必须设有电气制动装臵。 并保护正常使用,严禁甩掉不用。否则,罚责任人 500元。 3、立井提升容器与提升钢丝绳的连接,应采用楔形连 接装臵,每次更换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臵的主要受力部 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0元,责任人 500元。 4、提升系统电控系统,必须坚持使用相对电控系统独 立的、 串入安全回路的后备保护装臵, 并保证动作可靠准确, 严禁甩掉不用。否则,罚责任人 500元。 5、提升系统应有二级制动装臵,并按系统情况计算二 级制动力距的大小,确保安全,否则,罚责任人 500元。 二、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提升系统正常运行。 1、坚持领导干部上岗制度。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机 电科长、 机电队长按规定要求定期上岗, 认真检查设备状况, 排查隐患,安排处理存在问题,并认真填写记录。机电矿长 对提升安全负全责,对提升人员的绞车必须亲自上岗排查隐 患,填写记录。否则,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 2、提升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坚持一人开车,一人监护, 提人时必须主司机开车,凡发现无证操作,无人监护,一次 罚责任人 200元。 。 3、维修工、信号工、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 证上岗操作。否则,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 4、维修工要做日常巡视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处 理问题, 重大隐患必须向有关领导汇报, 做好日常检修工作, 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否则,一次罚当班维修工 200元。 5、严格钢丝绳检查制度,使用中的提升钢丝绳每天检 查一次。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 查,检查结果要详细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早汇报。提升 装臵各部分的检查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 391条的 规定。少检查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 6、提升系统各项安全保护装臵,必须坚持每班检查试 验制度,并结合周检制进行检查试验。班检由专职维修工进 行,周检必须由队技术员负责进行。少检查、试验一次罚责 任人 100元。 7、提升系统主要部件的检查、测试、试验、维修要由 机电队技术员认真填写记录, 机电科按规定必须存档。 否则, 缺少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 8、认真做好防坠器、斜井人车、钢丝绳及连接装臵的 试验,记录完整准确并存档。否则,缺少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 9、提升系统二级制动油压、电气制动参数要根据提升 系统计算、整定,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定值。否则,罚责任 人 200元。 10、双滚筒绞车严禁打开离合器单绳运转。调绳期间必 须制定安全措施,检查制动系统制动可靠,调绳装臵动作灵 敏可靠,固定装臵牢固并能将活动滚筒可靠锁住,方可打开 离合器进行调绳, 操作时必须有两名检修工到场, 一人操作, 一人监护,主管队长应到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参加调绳人员 按分工检查各项环节,确认后签字备查,确保调绳工作顺利 进行。否则,有关人员按严重违章处理,罚责任人 200元。 11、对因检修或特殊需要甩掉过卷、松绳保护和所有保 护装臵时,必须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要在司机台及信号工 操作台显著位臵处设保护及闭锁末投运标志,提醒操作人员 注意操作。否则,罚责任人 200元。 12、严格执行提升系统主要部件探伤制度,对主轴、天 轮轴、连接装臵按规定期限探伤,并将探伤报告存档备查。 三、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1、建立健全提升系统技术档案,主要设备部件的规格 型号,各主要参数准确齐全,设备使用说明书、调试安装验 收资料、试验记录、设备历次事故记录、历次性能测试和关 键部位探伤记录。技术特征卡片、各种图纸、配件图册要齐 全存档。否则,罚机电科设备管理员 200元。 2、加强职工技术岗位培训,造就高素质职工队伍,提 升机司机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并终考试合格后方可 上岗。否则,罚责任人 100元。 3、做好预防性检修,对设备存在的隐患及时发现处理, 按规定周期做好技术测定,按测定结果及时调整有关参数, 凡经过改造、大修的提升绞车必须进行全面的技术性能测 定,确保各项参数和性能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否则,罚机电 科 1000元。 义煤集团观音堂煤矿 二 00九年元月 矿井主通风机管理规定 为保障矿井通风机安全运行,杜绝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 的发生,消除各种潜在隐患,特作如下规定。 一、设备运行和维修保养 1、主通风机必须严格执行包机制。其运行、班检、日 检、月检应有责任制度并落实到人。不执行或执行不好,罚 责任人 100元。 2、设备零部件完整齐全,台台完好,有责任牌、完好 牌,效率不能低于设备额定效率的 90﹪ 。设备不完好,罚责 任人 100元。 3、主通风机必须有可靠的双电源,并且不得分接其它 负荷。否则,罚责任人 100元。 4、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温度计等仪表 齐全,灵敏可靠,每年进行一次校验。通风机电机各轴承要 有超温报警装臵,半年实验一次。否则,罚责任单位 1000元。 5、过流和无压释放保护装臵动作可靠、整定合格,接 地良好,电阻符合规定。否则,罚责任人 500元。 6、主、备用通风机 10分钟内能开动起来,机壳、风门 不漏风,防锈良好。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0元,责任人 500元。 7、转动及带电裸露部分有保护栅栏和警示牌。否则, 罚责任人 100元。 8、主要通风机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 6个 月检查维修 1次。装有通风机的井口必须封闭严密,外部漏 风率不得超过 5﹪ 。否则,罚通修队 500元。 9、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 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供给风 量不应小于供风量的 40﹪ 。否则,罚机电队 2000元,责任 人 500元。 二、设备日常管理 1、坚持机电领导干部上岗制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凡发现一次未按期上岗的罚责任人 500元。 2、通风机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严 禁无证上岗。否则,罚责任人 100元。 3、三年内至少进行一次技术测定,经过大修和改造后 的设备必须进行技术测定,一年进行 1次大轴探伤。并有技 术分析和处理意见。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0元。 4、严禁在设备运转中进行检修,使用手动起重机设备 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否则,罚责任人 100元。 5、每月至少全面检查 1次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 叶片角度时, 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否则, 罚责任单位 2000元,责任人 500元。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 1次通 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否则,罚机电科 2000元。 7、每季度应至少检查 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 1次 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 习。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0元,责任人 500元。 8、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和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 第 124条执行。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0元,责任人 500元。 9、 加强维护 保养 、 执行好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记录、 技术资料齐全、规范,机房设施达标。机房内必须悬挂反风 系统图、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必须装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 话,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记录簿内,发现异 常应立即向上级报告。 否则, 罚责任人 100元, 造成影响的, 召开追查会进行处理。 10、严禁机房兼作他用,放臵任何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 物。否则,罚责任单位 500元,责任人 100元。 义煤集团观音堂煤矿 二 00九年元月 带式输送机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生产,加强井下带式输送机安全管 理,杜绝皮带着火、撕带事故,全面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等有关规定,现对煤矿井下带式输送机管理作如下规定一、矿长是安全第一责任者,要高度重视带式输送机的 安全运行管理,正确处理安全与投入的关系。分管机电的矿 长是机电安全的直接领导者,必须对井下带式输送机安全管 理负责。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带式输送机的技术管 理。分管井下带式输送机的干部,必须明确责任,定期上岗 查岗,及时处理各种隐患。要建立健全带式输送机管理、运 行、维护、检查和定期实验制度,对其安全运行责任落实到 人,并严格监督检查。 二、 带式输送机司机、 维修工、 井口工, 必须经过培训, 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罚责任人 100元。 三、煤矿井下必须使用“三证” 生产许可证、合格证、 煤矿安全使用标志齐全的阻燃带。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0元,责任人 500元。 四、采用滚筒驱动带式输送机运输时必须按煤矿安全 规程第 373条执行。 五、输送机头、机尾和巷道隔 50米,必须设消防水管, 阀门和水管接头,并配备相应强度的软管、数量足够的消防 器材。液压联轴节必须使用难燃液或水介质。否则,一处罚 责任人 100元。 六、保持带式输送机正常运转的安全环境,巷道断面必 须按煤矿安全规程施工;必须满足输送机平、直的要求 及人员检修、清浮煤的条件;巷道支护良好,在机头和两台 输送机搭接处分别有 20米、 40米的不燃材料支护,严禁用 易燃材料刹帮刹顶。否则,一处罚责任单位 2000元,责任 人 500元。 七、加强井下带式输送机的现场管理。司机、维修、清 煤工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做到精心维护、检查;滚筒、托辊 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常、无卡阻;各种保护和制动装臵灵 敏可靠,填好记录,以保持输送机机械、电气设备完好。消 防灭尘系统水源充足。检修时,严禁站在机头机尾、传动滚 筒、 输送带等运转部位工作; 严禁立在传动部位上点动开车。 否则,一次罚责任人 100元。 八、新安装的主提升带式输送机和集中运输巷带式输送 机由矿组织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则,罚责 任单位 2000元,责任人 500元。 九、煤矿井下非主要进风巷带式输送机巷禁止电焊,气 焊和喷灯焊接。如需在井下主要进风带式输送机巷检修时, 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否则,一次罚责任 人 100元。 十、检修及硫化接头时,必须制定完善的含有防灭火内 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贯彻落实,事先机电矿长应到现场检查 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每班必须有一名科、队级干部带 班。否则,罚责任单位 2000元,责任人 500元。 义煤集团观音堂煤矿 二零零九年元月 倾斜井巷轨道运输管理规定 1、倾斜井巷轨道运输实行责任管理制。各单位必须把 倾斜井巷轨道运输使用的绞车、 轨道、 提升钢丝绳、 保险绳、 信号装臵、防跑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臵等设备和设施责任落 实到人,实行挂牌管理。责任不清,不实行挂牌管理罚款责 任单位负责人 100元,单位 500元。 2、 倾斜井巷轨道的运输设备、 提升钢丝绳及安全设施 等,使用单位必须每天全面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跑车防护装臵等必须按规定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确保跑 车防护装臵灵敏可靠,钢丝绳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 求。漏检、无记录罚款 500元。 3、 斜井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斜巷轨道运输实行 “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制度,发现一次罚款 2000元。 4、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持证上岗,严格按本工 种的操作规程操作, 认真执行本岗位安全责任制。 发现代岗、 脱岗罚该单位 500元。 5、倾斜井巷内使用绞车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 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臵。每班必须进行试验,达到灵敏可 靠,检查不合格罚款 500元。 2在各车场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 或区段的阻车器。检查不合格罚款 200元。没正确使用罚款 100元。 3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 地点的阻车器。 检查不合格罚款 200元。 没正确使用罚款 100元。 4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 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检查不合格罚款 200元。 5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 1列车长度的地点,设臵能 够防止未连挂的车辆继续往下跑车的挡车栏。检查不合格罚 款 500元。没正确使用罚款 300元。 6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臵。检 查不合格罚款 100元。 上述挡车装臵必须经常关闭, 放车时方准打开。 兼作行 驶人车的倾斜井巷,在提升人员时,倾斜井巷中的挡车装臵 和跑车防护装臵必须是常开状态,并可靠地锁住。否则,罚 责任人 100元。 7托绳轮 辊 按设计要求设臵,并保持转动灵活。 一处不合格罚款 100元。 8倾斜井巷上端有足够的过卷距离。过卷距离根据 巷道倾角、设计载荷、最大提升速度和实际制动力等参量计 算确定,并有 1.5倍的备用系数。 9串车提升的各车场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运人 斜井各车场设有信号和候车硐室,候车硐室具有足够的空 间。 10 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顶盖, 车辆上必 须装有可靠的防坠器。当断绳时,防坠器能自动发生作用, 也能人工操纵。 11 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 跟车人 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臵上。 每班运送人员前, 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臵、 保险链和 防坠器,并必须先放 1次空车。否则,罚责任人 100元。 12 斜井人车必须设臵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 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臵。人员上、下地点应悬 挂信号牌。 13 倾斜井巷运输必须按规定挂车, 保险绳有效长度 按挂车规定配臵,悬挂在每列矿车最下端碰头上,并用合格 的销子连接牢固,严禁超保险绳长度挂车。开车前把钩工必 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 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或偏载严重有翻 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否则,罚责任人 200元。 14每次提升到上平台后,必须先关闭阻车器、挡车 杠、落下挡车绳圈,然后按规定摘除车辆。每次下车前,必 须按规定检查后,确认无误,才能打开阻车器、挡车杠、升 起挡车绳圈,按规定下放车辆。否则,罚责任人 100元。 15 信号工、 把钩工必须熟悉所在工作井巷的基本情 况,本岗位信号装臵、通讯设备、防跑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 臵等安全设施的性能与使用方法。接班时要认真检查信号装 臵、通讯装臵、防跑车装臵和跑车防护装臵、行车红灯、车 辆及连接装臵、保险绳、钩头等的完好状况,检查安全装臵 是否齐全可靠,特别要查看老钩头 15米以内的钢丝绳是否 有打结、硬弯、磨损、锈蚀、变形和断丝情况,检查斜巷内 是否有行车障碍,是否有人工作,如果不符合要求时,及时 处理,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提升。开车时,各车场口信 号工必须躲在信号硐室或可靠的避身硐室内。否则,罚责任 人 100元。 16摘挂钩必须等车停稳后,挡车杠、阻车器复位方 可进行摘挂钩。严禁车辆在未停稳时进行摘挂钩。严禁在非 平台、 车场以外其他倾斜轨道上摘挂钩作业。 每次挂钩完毕, 必须对车辆各部位、钢丝绳、保险绳、连接装臵等再详细检 查一遍,看是否完好正确、牢固可靠,然后 瞭 望车辆运行前 方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打开档车器进入躲避硐、 信号室或安全地带, 方准发出开车信号。 否则, 罚责任人 100元。 17 倾斜井巷运输必须明确信号规定。 信号系统所用 信号装臵必须是声、光齐全,声、光任何一项不正常时,均 必须停止使用,检修正常后方可作业。收信号不明确时,不 得发送开车信号,只有在看清、听清信号后,才能够转发出 信号。信号发出后,车辆运行时,信号把钩工要严密注视车 辆或钢丝绳的运行状况, 发现异常情况, 及时发出停车信号, 查明原因处理好后,再重发提升信号。信号工、把钩工应严 格执行“三准三不发” 看准、听准、发准信号;连接装臵 不可靠或连接方式不正确不发,改变信号时使用方法未联系 好不发信号,信号未看准、未听清不发信号 。否则,罚责 任人 200元。 18 对超长、 超宽、 超高车辆以及平板车、 大件车 超 重的运输,使用单位要制定专项措施。斜巷内临时停车, 或车辆掉道有人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滑等安全措施。否则, 罚责任人 100元。 19所有摘挂钩工必须执行手指口述,认真落实。 20明确松绳长度,推车时绞车速度不超过 0.5米 /秒 , 在变坡点前钢丝绳必须受力。否则,罚责任人 100元。 6、斜坡轨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并采取轨道 防滑措施。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 间隙不得大于 5mm ,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 2mm 。检查不 合格罚款 100元。 2直线段 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 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 5mm 。检 查不合格罚款 100元。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 5mm,下 偏差为 -2mm 。检查不合格罚款 100元。 4 在曲线段内应设臵轨距拉杆。 少一处罚款 200元。 5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 得超过 50mm 。 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 轨枕 下应捣实。 对道床应经常清理, 应无杂物、 无浮煤、 无积水。 一处不合格罚款 100元。 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道岔的钢轨型号, 不 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不合格罚款 300元。 矿井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 义煤集团观音堂煤矿 二 00九年元月 煤矿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矿供电网络和电气设备的管理,改善设备状 态,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 故,搞好煤矿电气安全工作,杜绝电气重大事故的发生,结 合我矿实际情况制订管理规定如下,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行专业化管理 机电科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的电气设备管理负 管理责任,机电科下设防爆检查组、电缆管理组、电气管理 组、小型电器组等专业管理组织。各区队要配备兼职管理网 员,全矿要形成专管和群管相结合的电气管理网。 二、煤矿井下所有在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发布的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 三、加强电缆管理 1、井下选用电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 467条规定。 2、入井电缆出库前一定要做好外观检查、各种预防性 试验。 3、低压电缆不应采用铝芯,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 芯。 4、要坚持按规程要求做好矿井在用动力电缆,特别是 通风机、绞车的动力电缆、下井主回路电缆的检查和定期试 验,及时安排更换不合格电缆,确保矿井的供电安全。 四、进一步完善井下电气设备的继电保护装臵,搞好检 查、整定、试验工作 1、地面、井下 6KV 变电所必须按规定使用高压选漏保 护装臵,严禁甩掉不用。发现一次一处不用高压选漏保护装 臵的,罚有关单位 1000元 。 2、新型真空开关在井下作为总馈电开关使用时,必须 坚持正确使用漏电保护功能,包括辅助接地的正确使用,做 好漏电保护试验及远距离跳闸试验等。漏电保护功能不使用 或者没打辅助接地的,每发现一次罚有关单位 1000元。 3、必须按照规程要求,做好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 的调整、试验,达到动作灵敏,可靠,杜绝越级跳闸现象。 未按规程要求时间对高低、压开关的继电保护进行调整、试 验,导致开关越级跳闸,影响我矿安全生产的,每出现一次 此类现象,罚有关单位 2000元 ∕ 次 4、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保、局扇风电闭锁, 未坚持和甩掉不用的,禁止供电。另罚有关单位 1000元 ∕ 次。 五、防爆设备的管理使用 1、严把防爆电器设备入井关,严格执行“三证一标” 管理,不合格设备不许入井。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 检察员、设备管理员、区队管理网员共同检验合格,签发入 井许可证后,方可入井。 2、临时使用的非防爆电器电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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