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十八项安全目标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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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松树地煤矿 二OO五年一月 十八项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目录 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 一井下各种巷道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1 二风路清理、密封质量验收标准 1 三提升运输轨道架设质量验收标准 1 四通风设施检查验收制度 1 五机电设备安装检查验收制度 2 二、安全检查制度 2 三、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3 四、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4 五、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4 六、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检身登记制度 4 七、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6 八、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6 九、各工种交接班制度 7 副矿长交接班制度 7 安全员交接班制度 7 班长交接班制度 8 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 8 放炮员交接班制度 10 炸药库管员交接班制度 10 电工交接班制度 11 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11 水泵工交接班制度 12 充灯工交接班制度 13 把钩工交接班制度 13 十、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 14 十一、矿井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制度 15 十二、井巷维修制度 15 十三、班前会议制度 16 十四、事故报告制度 16 十五、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6 十六、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7 十七、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17 十八、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8 一、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井下各种巷道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1、巷道的掘进方位角,坡度是否满足本矿技术员设计要求。 2、巷道净断面积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巷道的支护规格、木距、坑木的大小以及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4、在一条巷道内所开掘的机电硐室,井底车场躲避硐,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二风路清理、密封质量验收标准 1、所有风路上是否有污泥、积水、杂物等阻风物体存在。 2、所有风路支护、维修等工作是否牢固可靠,达到安全生产要求。 3、所有盲巷、废巷的密封是否符合规程要求,有无漏风现象。 三提升运输轨道架设质量验收标准 1、提升轨道架设是否按照规定,运输平巷轨道架设是否按规定保持水平和宽度进行安架。 2、提升滚筒中心线位置必须与提升巷道中线保持一致,提升钢绳磨擦系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地侧滚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规定。 四通风设施检查验收制度 1、地面主扇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引风硐断面积是否满足风机抽风性能,风机安装是否符合设计规定。 2、安装时是否有台架,风筒有无漏风现象,风口距工作面是否 超过规程规定距离。 3、风门是否严密,风有无短路出现,风桥、密闭墙是否按规定密闭,有无漏风现象存在。 五机电设备安装检查验收制度 1、排水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定,运转情况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定期检查、注油。 2、安装电气设备时,是否执行规程规定,禁止带电工作。 3、井下水仓、水墙、排水沟是否按规定清理水仓里的污泥,检查水墙牢固度和排水沟的畅通的工作,有无记录。 以上各项工程的实施完成,按规程规定和质量要求,由煤矿主管领导负责组织验收,若达不到标准要求,除按本矿规章制度规定惩罚外,还将根据工程事先要求的条款进行处理,以促进本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安全检查制度 1、煤矿每十天每月1日、11日、21日三天由矿长矿长不在由安全副矿长组织副矿长、安全员、技术员、电工、班组长等有关人员对本矿井安全工作进行一次研究,并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必须于检查当天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到个人,限期整改完成。 2、对于煤管所、经委等上级行业部门每次安全检查出的隐患,当天值班领导必须按检查要求,安排有关人员,按期、按质量整改处理。 3、矿长、副矿长不定时随时查岗入井检查,如发现管理人员、特种操作人员脱岗,必须按规章制度处罚,发现隐患及时安排人员整改。 4、瓦检人员井前认真仔细检查光学瓦检仪药粉、精度等方可入井,在井下每个作业点、硐室必须认真仔细,按瓦检员操作规程操作,不可漏检。检查结果必须真实填好手册,牌板及时报矿领导审批。 5、班组长、安全员下井必须随身佩带瓦斯报警仪,每班先检查主要运输巷、人行巷支护情况。如发现隐患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到工作地点先检查工作地点顶板、气体及其他不安全隐患,无任何不安全隐患后,方可安排人员作业。 三、事故分析处理及报告制度 1、煤矿发生各类不安全事故时,在事发之后24小时之内,班组必须向煤矿领导汇报,煤矿向煤管所等上级部门报告,并认真做好记录,另按照事故抢救程序,积极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2、煤矿每发生各类轻、重伤或特殊事故,都必须配合行业等有关部门严格按“三不放过”的原则,从严调查、分析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3、煤矿发生各类不安全事故后,煤矿技术负责人、矿总工程、矿长及时组织人员查明所在地点、受害人员,按抢救程序及时进行抢救,矿长边组织抢救,边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4、对煤矿发生的大小事故不可隐瞒。 四、设备管理及维修制度 1、井下、地面各机电设备主扇、绞车、局扇、水泵、变压器、干式变压器、防爆开关电煤钻等必须设专人管理,对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或工作失职造成损坏的,一律照价赔偿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煤矿各类设备每十天由矿长或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当天立即安排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煤矿遇到放假期间,也必须安排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保养;煤矿主扇、绞车、水泵、局扇、矿灯、防爆开关、接线盒、电煤钻、提升钢丝绳、矿斗连接装置、插销每班必须检查维修,确保各类机电设备正常运转。每次检查,必须安排专人认真做好设备检查及维修记录。检查维修每台设备,都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井下严禁带电检修机电设备。 五、矿井重要设施保卫制度 煤矿的炸药库房、抽水机房、绞车房、配电房、充灯房、变压器、主、副井筒、风门和矿办公室等重要设施,每项设施都必须明确专人看管,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不得出现空岗、空班。严禁外来人员和闲杂无关人员进入。谁值班出现问题,按煤矿奖惩制度执行。 六、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检身登记制度 1、煤矿必须安排专职人员作为入井检身员和出井清点员,每班入井检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空岗。 2、入井人员不得穿化纤衣服,不得携带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不准喝酒,必须带好安全帽,经入井检身员检查同意,并且入井人员在检身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准下井。 3、入井人员未经班前教育班前安全会和按煤矿统一上班时间下井的,检身员不得让其下井。 4、入井人员每次下井出井后,必须在入井检身员记录本上签字后,方可离矿回家。 5、凡未经检身和允许人员,严禁擅自入井,凡入井人员必须自觉配合检身人员进行入井检身和登记工作。 6、各班组长在入井前负责配合检身人员,对入井职工进行名单登记,对入井时间、检身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出井后清查人员是否与入井人数相符合,是否完全安全出班。 7、凡不配合检身登记工作擅自入井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20100元;若不按时进出井人员,闯红灯人员罚款2050元;若查出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入井,罚款50100元,并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相关责任。 8、检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负责好进、出井人员的检身登记工作,督促职工配合。若发现缺检,未登记等失职,发现一次处以50100元的罚款;若发现因未检身或检身不详细而将烟火带入井中,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并予以开除。 9、全矿职工和外来人员务必遵守检身登记制度,对外来人员入井参观者,未经矿长批准,检身人员不准自行同意外来人员入井参 观。若发现一次罚检身人员50100元,造成安全事故或给矿上造成经济损失,将追究相关责任。 七、出井人员清点制度 1、充灯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不擅自离开岗位。 2、发放矿灯时,专人专灯,保持矿灯完好,加亮度不够,电缆破损,灯锁不良,灯头松动不密封,缺螺少件,禁止发放。 3、对入井人员进行检身,禁止易爆易燃物品入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4、认真登记入井人员的班次、姓名、灯号,如实填写入井牌、考勤表。 5、收灯时,做好出井人员登记,并且由出井人员在出井册上签名。 6、加强矿灯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煤矿规定,取缔失爆矿灯。 八、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每月1日、11日、21日,煤矿必须由矿长组织副矿长、安全检查员、技术员、班长、瓦斯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研究本矿当月安全生产工作,并部署当月安全生产工作。 2、每次安全检查时,惯例参会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每次会议必须研究分析安全隐患产生的原因,并依照有关制度进行处罚,并把安全隐患责任划分到人,检查要求进行整改。 3、每次煤炭办公室、所、镇、村委会等上级部门召开安全会议 之后,煤矿由矿长组织必须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结合煤矿实际,安排部署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4、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实际和安全形势,不定期召开煤矿安全办公会议。 九、各工种交接班制度 为了每班、每组能安全工作及生产,根据本矿实际,特对相关工种人员制定了交接班制度,望各工种人员自觉遵照执行 副矿长交接班制度 当班副矿长下班后,须向下一班副矿长交待工作面、回采工作面的支护和生产上的有关情况及处理措施。若当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必须向下一班的副矿长交待清楚。若不交待情况,下一班所产生不安全事故由上一班负责,交接要有记录,交接的内容要有时间、地点及处理措施,并且交待人要当面签字,若不交待当班情况,缺一次则扣除当月工资。 安全员交接班制度 1、严格遵守上班作息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交班时必须现场交接班。 2、安全员必须把当班的情况和未处理完毕的情况向下一班安全员交清接明,对当班处理完毕的,要求下一班人注意的事宜,并认真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以备查阅。 3、安全员交接班时,下班人员未到时,禁止离开工作岗位,接班人未接清上一班的,严禁接班。上一班人员未交清接明,处30元罚款,提前离岗的扣除当月工资。未按时间上班一次处30元罚款,上班时间半小时未到岗位的扣除当天工资并处50元的罚款。 4、双方交接班时未交清接明,下一班值班人员对上一班交接的情况不及时处理,造成意外事故发生,扣除双方当月工资外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当班工作时,擅自离工作岗位,请非专业人员顶岗一次处50元,有事外出不请假无故离岗和睡岗工作的,每一次处50元罚款,对当班提前离岗一次处50元罚款。 6、严格交接班手续,对安全情况交待清楚,做好记录,严禁断交或敷衍交班,并负责清点上下班人员。 班长交接班制度 当班班长下班后,须向下一班班长交待工作面支护、开采老道的具体情况及有关处理措施。若当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向下一班班长交接清楚,若不交待清楚,下班后发生不安全的事故由上一班负责。交接要有记录、交接内容时间、地点,并有交接班人的签名或盖章。否则,缺一次罚款200元。 瓦检员交接班制度 1、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 程、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规定要求检查。 2、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作业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双方必须在瓦斯检查手册上签名,做到交接班手续齐全,以便有记录可查,凡没有在井下现场交接班,一次罚款1050元。 3、严禁检查员脱岗、串岗、睡岗,严禁空班、漏检误检、假检,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由此而造成事故,根据情节轻重,严格追究瓦斯检查员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罚款,直至提请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4、瓦斯检查员要随身携带瓦斯检定器,不准扔、打、碰、撞或任意拆卸,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5、按时上班,对使用的瓦检仪、瓦斯警器做全面检查。 6、检查瓦检仪粉是否失效,气球是否漏气,清洗气室,调准黑线重合零位,并记住零位黑线。 7、入井时首先检查进、回风巷、机电硐室、局扇及开关地点、工作面的有害气体。检查出的有害气体浓度告诉职工,认真填写瓦斯牌板、手册、日报。 8、认真检查通风设施,有无漏风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加强局扇风机管理,安装局扇风机时,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吊挂风筒必须保持平直,环环吊挂,风筒破口及时粘补更换。 10、对工作面、装车点、运输巷道、洒水降尘,及进清理落尘并运出。 11、交接班时必须在现场对各工地地点的有害气体浓度、风量、 降尘情况交待清楚。 12、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地点,了解掌握井下有害气体浓度情况,严格执行有关有害气体巡回检查制度。 放炮员交接班制度 1、交清分工区域的炸药、雷管使用情况和尚需使用的情况。 2、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当班留下尚未放炮的装药炮眼或未经处理的残炮,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下一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接清楚,并在放炮员手册上签字认可。 3、当班清点好剩余爆破材料,收集好未爆的雷管及残药,严禁私藏电雷管和炸药,办好爆破材料的退还手续。 4、向下班放炮员交班介绍当班情况,做到上清下明。 5、交接班在指定的地点或工作面进行。 炸药库管员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必须在工作现场进行。 2、接班人必须提前10分钟接班,接班人未到,情况未交接清楚,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 3、接班人精神不正常或有酒醉现象,交班人应当拒绝交班,同时向领导汇报,征得接班人的调整和处理意见。 4、在交接班过程中,交班人必须将本班遗留问题记录清楚和交接清楚,接班人必须检查工具、材料是否齐全,清洁卫生是否搞过, 遗留问题是否记录清楚,准确无误后才能交接班并签字。 5、交班人必须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在交接班过程中争吵或打架斗殴,若引起脱岗或无人上岗现象,谁引起事端,追究谁的责任。 6、如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扣除当日当月中夜班费,情况严重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后果。 1当班人擅自脱离岗位,形成无人值班者; 2接班人未到交班人提前离开岗位; 3该当班的接班人有意不上岗不接班者; 4隐瞒遗留问题,不记录清楚不交接,给下一班带来安全隐患者。 电工交接班制度 当班电工下班后,须向下一班电工交待有关各机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处理措施。若当班不能及时处理的问题,要向下一班电工说明情况,若不交待清楚,下一班所产生不安全的事故由上一班负责,交待要有书面记录、内容、时间、地点,并要接班电工签字。若不交接当班情况,缺一次扣出当月工资。 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 为了确保提升顺利进行,做好本岗位工作,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上班时,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件是否完好,有无异常情况,并且做好记录。 2、提升时,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停车自动抱闸时,拉好手刹。 3、观察设备运行情况,仔细检查钢绳有无断丝。设备不得带病运行。 4、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不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允许与外来闲杂人员闲谈,以便影响工作。 5、交班时,保持设备整齐、完好,房内卫生清洁,并对设备的运转情况向下班交待清楚后,方可离岗。 6、若设备存在故障时,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积极主动配合接班人员共同进行处理故障,待处理完毕时,方可离岗。 7、接班时,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对设备各部件认真检查,并对检查情况做详细的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并配合当班人员处理故障,不能处理的事故,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水泵工交接班制度 1、严格按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每班必须进行现场工作交接。 2、交接班双方必须交清接明,做到交接手续齐全,并有记录可查,凡未按矿山规定交接班者,按矿山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3、交接时必须将各台水泵的运行情况和各部件的完好情况、上 交情况、水仓排堵水情况,需要解决的问题等交接清楚。 4、接班人员必须检查上一班交接班的情况是否属实,通过检查达到矿山规定时上一班人员方可离工作岗位下班。 5、交接班时上一班存在隐患和未处理问题时,必须配合下班人员将存在问题达到正常运转时,方可下班。 6、交接班时双方必须相互签名,以示交接班顺利结束下一班工作人员正式接管运作。 7、如运转出现故障和隐患应积极处理排除,无法处理向机电班长汇报处理。 充灯员交接班制度 1、充灯工作人员按时在充灯房进行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应做好记录、签名,做到交接手续齐全。 2、交班时应交清当班的矿灯数量,矿灯的使用情况和本班次后些其它基本工作情况。 3、严禁充灯员空岗或途中交接班,若发现一次罚款3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 4、经常打扫充灯房,矿灯在灯架上应摆放整齐,保证交接班正常进行。 5、若有充灯人员不按时交接班,出现矿灯丢失或其它事情,该班工作人员除赔偿丢失矿灯之外,罚款30元。 把钩工交接班制度 1、严格遵守上班作息制度,坚持按时上下班,交班时必须现场交接班。 2、把钩工必须把当班的情况和未处理完毕的情况向下一班把钩工交清接明,对当班处理完毕的,要求下一班人注意的事宜,并认真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以备查阅。 3、坚守工作岗位不能任意换人顶替,坚持按时上下班的交接班制度。 4、交接班时,下班把钩工应先检查阻车器、井口滑滚、链环、钢丝绳及绳钩,矿桶连接装置、钢丝绳、保险杆、插销是否牢固可靠和其它零件是否完好,保障运输安全。当班检查的各有关设备的情况作详细记录,以及上班所交待注意的事项。 5、把钩工交接班时,下班把钩工应检查升降信号是否连接好,确保安全无误后,方可工作。 6、把钩工双方交接时,应集中精力,听清并把当班情况记在记录簿上以及查阅,掌握当时期的工作情况。 十、特种作业人员检查和检测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检查时,每班必须对顶板、支护、电气设备、各工作面、回风巷等各方面的检查。 2、要达到没有一条隐患才能生产,如果有隐患存在必须先整改隐患,然后再生产。 3、对于瓦斯员要按照规程要求检测,不准违反。 4、检测次数必须立即填好牌板和记录,如实上报数据。 5、以上制度,谁违反谁负责。 十一、矿井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制度 1、管理人员跟班指挥必须每班走在前,先检查好各工作点的瓦斯、顶板、支护等各种情况。 2、管理人员不准任意离开工作面和出井口。 3、不准违章指挥,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进行指挥。 4、在指挥中,如果谁违章指挥谁负责。 十二、井巷维修制度 1、井巷出现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处理维修。 2、如果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安排定期完成,没有及时处理,一旦发生问题倒塌和其它不安全的事故,由没有及时处理维修完成的管理人员自己负责一切损失并维修好。 3、在维修井巷时,必须先从外向里的逐架进行维修。 4、为了确保安全,在井修巷道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5、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井巷维修安全技术措施,贯彻学习后要严格按措施施工。 6、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从外向里逐架进行,必须随时检查工作地点瓦斯深度。如瓦斯深度达到1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理,在维修过程中,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内。 7、在维修过程中,拆除一架还未修复好后,不可停止作业,待修复好后,需停止作业必须把帮、顶背实后方可停工。 8、在维修有管线吊挂巷道,必须有防止矸石、坑木撞坏电缆、 管道的措施,修复完工后,必须把管线吊挂整齐。 9、在主要提升巷、运输巷中维修时,必须有防止矿车措施。 十三、班前会议制度 1、班前会议定为每月1日、10日、20日,全体职工必须参加。 2、各位职工,不准因任何理由不参加会议,如果缺一次扣出当月工资20元。 3、迟到的每分钟扣1元,作会议的办公费,迟到半小时的算缺会一次处理。 4、散会时必须在会议记录本上签名,如不签名者的扣出当天工资。 5、班前会议记录本必须记清当天会议内容,如果没有记清扣出班长的当天工资。 6、以上规定请本矿上班的职工按时参加,否则一律按规定处理。 十四、事故报告制度 1、在发生大小事故时井下管理人员要及时报告调度室,立即向矿领导汇报。 2、矿领导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事故处理。 3、在处理过程要保证安全,做到顺利完成事故抢险。 4、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如果没有按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自负。 十五、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在发生任何大小事故,必须先检查发生的原因。 2、在排查隐患时,要做到能确保安全顺利地把隐患排出。 3、在检查隐患时,要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检查。 4、在排查隐患时,必须详细重复检查,是否还存在没有查清的隐患。 5、如果发现新的隐患,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 6、在排查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能顺利的把隐患排查清楚,不发生任何不安全的事故。 7、如果谁疏忽大意的排查隐患,后果一切自负。 十六、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在安全技术措施审批时,不得任意审批。 2、审批时必须先看后批,再做参考是否符合要求。 3、如果不符合要求谁审批,谁负责。 4、在审批完时,必须签名、盖章,如果没有签名盖章的也等于没有审批。 5、审批没有到位的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退出本职工作。 6、以上条例请审批人员必须遵照执行,如谁没有按照审批,谁负责。 十七、煤矿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全矿安全生产,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做到不出任何大小事故,特制定以下奖惩制度。 1、安全员必须每班走在前,如果迟到一次罚款50元,到月底没有迟到和违章指挥现象奖260元。 2、瓦检员必须每班走在前,先检查各工作面是否气体超限,并 及时填写瓦斯记录牌、手册,并严格执行“三对口”的原则。如果 发现疏忽大意没有记录的每次罚款 200 元,工作完成较好的每月奖 200 元。 3、机电工在排水时用摇控指挥和电缆没有悬挂好,电机没按时 保养的出现一次罚款 300 元,如年底没有违章的奖 500 元 4、绞车司机要定时检查地滚、绞车各部位和钢绳断丝情况,如 果违章一次罚款 200 元,年底没有违章奖 500 元。 5、其他管理人员,必须遵守各种制度,如果违章按规章制度执 行。 6、井下职工有权监督管理人员,如果发现管理人员违章,向矿 领导汇报一次奖 100 元。 7、以上奖惩制度,必须按照条款执行。 十八、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1、执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安全作业 落到实处,确保全年工作顺利实现。 2、各特种作业人员,每月必须缴纳 100 元安全风险抵押金。 3、对于不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人员,视为不服从煤矿领导管 理,采取措施,停止工作,并撤职给予除名处理。 4、坚持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 、 律、法规,提高技术素质,工作中绝不姑息迁就,认真履职,不能 追求眼前利益, 要从长远的利益打算, 深入广泛地开展好 “安全月” 、 -20- “安全季”“百日无安全事故”等活动。 、 5、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并进行考试,组织各班组每季开展一次 安全知识竞赛。 6、加强现场管理,定期、定措施进行整改,主要领导要经常深 入井下实地巡查,并做好井下记录,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技术 管理,建立合理的、有较强抗灾能力的通风系统及设备设施的管理。 搞好瓦斯抽排放,加强防突工作,搞好通风质量、标准化工作。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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