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运输各项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活动制度 2 2、事故分析制度 3 3、隐患排查制度 4 4、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5 5、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6 6、行车不行人制度 7 7、乘人制度 8 8、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9 9、设备设施出厂、入库、安装验收制度 10 10、停送电管理制度 11 11、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 12 12、牵引网络检查维修制度 13 13、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14 14、人车定期检查试验制度 15 15、电机车检查检修试验制度 16 16、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7 17、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18 18、零星施工管理制度 19 19、大型物料运送制度 20 20、装车、封车管理规定 21 21、车辆复轨规定 22 22、上、下山管理制度 23 23、平斜巷乘车制度 24 24、矿车使用检查管理办法 25 25、电机车充电管理办法 26 26、电机车及人车包机责任制 27 27、运输线路区域负责制 28 28、大巷电机车行车及行人管理规定 29 29、防跑车防护装置的安装使用,检查维护责任制 30 30、斜巷运输信号、立井信号的安装使用和检查维护管理办法及责任制 31 安全活动制度 1、区干部职工坚持每周的安全学习日,对无故不参加者 给予罚款1020元。 2、对全区干部职工不定期的安全知识考试,对不及格的 给予罚款2030元。 3、积极参加和组织全矿的各项安全活动,加大打击“三 违”力度。 4、全组织区的群监员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不及格给予罚款、二次不及格给予撤职。 5、建立好自检、自查的安全活动记录,加强安全管理。 事故分析制度 1、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查到底,决不放过,认真分析。 2、对出现的重大安全生产及人身伤亡事故追究责任,并给 予严肃处理。 3、对出现的事故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事故原因,做 好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4、对发生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由主管安全的副区长和安 监组,组织进行对事故的讨论和提出处理意见。 5、对出现的重大生产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做到认真分析、 认真调查、总结经验,做好防范措施。 隐患排查制度 1、由安监组织全区、队以上的干部对井下不安全隐患进行 检查。 2、坚持组织群监员每月三次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检自查。 3、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 4、全区、队以上干部,每人每月检查隐患不得少于三次, 并填写好隐患排查记录。 5、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持班班有检查、有记录,对出现 的隐患当班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上级有关部门解决。 定期检查考核制度 1、运输区的标准化工作,由区长全面负责,技术组、安监 组负责每月检查,验收结果上报区长。 2、全区各单位必须完成所承担的标准化项目,并达到要求, 各单位行政队长是标准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每月局矿质量标准化验收必须达到90分以上。 4、各单位按所承担项目标准分,达不到90分以上的每低一 分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100元。 5、每次标准化验收中,对得满分的单位奖励500元,负责 人奖励100元。 6、连续三个月达不到标准化要求的单位负责人给予行政处 分。 职工学习培训考核制度 1、安全培训采取全员集中培训,特殊工种岗位安全培训固 定岗位现场培训的方式。 2、职工的培训率和特殊工种的持证率要达到100未经安全 培训考试合格的坚决不允许上岗。 3、在培训人员上,要突出新入矿工人和从业人员的培训。 4、安全培训档案管理规范化在原有档案的基础上,逐步实 现档案管理微机化。 5、特殊工种和从业人员都必须一年培训班一次。 行车不行人制度 1、各轨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2、各轨道有临时作业时必须同当班高度联系好后在指定的 时间内作业。 3、作业前必须同绞车司机、把钩工联系好并告知具体 作业地点后方可作业。 4、人车运行时严禁一切人员作业,等车人员必须在各人车 站或车场外候车。 5、人车、列车运行期间各片盘语音报警装置必须发出准确 报警信号和红绿灯显示。 6、需大型施工时必须报矿分管领导审批,并有相应的安全 措施。 7、施工人员作业完毕后撤离到安全地点后,方可通知绞车 司机、把钩工方可作业。 乘人制度 1、升入井人员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候罐人 车按先后顺序上、下罐人车。 2、升入井人员严禁抢上,抢下。 3、待人员全部按规定上完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信号开车。 4、严禁同罐车物、料混合提升。 5、上罐人车人员严禁携带烟火,所使用的工具必须专 人负责。 6、乘人数量按单位罐和人车实际情况定数 设备检查、检修制度 1、运输设备必须实行“一、二、四、八”检修制。即每小 班有一小时维修检查,每日一次二小时检修,每周一次四小时检修。 2、司机接班后,要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注油。发现问题 立即处理,注油的油质要合格,油量要合适。 3、司机接班后,对设备的安全装置要进行试验,发现问题 要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高度。 4、需要停产检修的运输设备,每月二十日前提出计划,报 矿审批后进行。正常运转的移动设备要参照“设备管理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进行轮换检修。 5、设备检修出厂和调入、调出,双方必须交换验收,如果 性能不好、零件不全,任何一方都有权拒绝验收。 6、司机和检修工按完好标准对责任区内的设备进行维修保 养,保持环境清洁,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设备设施出厂、入库、安装验收制度 1、出厂的设备必须达到机电设备质量检修标准的要求, 同时要由安装单位、运输、设备科共同验收交接方可出厂。 2、出厂的设备必须经过试运转,确认无误后方可出厂。 3、出库的设备必须保证零部件齐全,新设备入库必须有“煤 安标志”“防爆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方可验收入库。 4、对丢失安全件的设备严禁入库验收,防止用其它不合格 的安全件代替。 5、需要安装的设备必须达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严格按照技术质量措施施工。 6、安装后的设备必须由安装单位、运输、机电科共同验收, 合格后方可使用。 停送电管理制度 1、停电前必须向调度汇报,并做好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2、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时,严禁单独作业。 3、井下作业时必须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 1.0时进 行。 4、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的防止擅自送电和擅自 开盖操作。 5、作业前需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字样警示牌。 6、作业开始或完毕时必须设专人负责停送电。 小绞车使用管理制度 1、各斜巷、平巷使用的小绞车必须有牢固的压顶子或地脚 镙丝,机械电气部分完好,井下不闪有失爆现象。 2、使用钢丝绳的长度、直径必须符合出厂规定。 3、每台小绞车必须有提升能力核算,钢丝绳安全系数核算, 并经过有关科室审批。 4、每台小绞车都要有操作规程牌版,提升车数规定,要有 供电系统图。 5、所有小绞车必须由区统一管理,编制机管号,实行帐卡、 物对口。 6、小绞车作业地点必须有完整的声光信号系统和必要的通 风设施。 7、使用中的小绞车必须由专人负责对绞车机械状况,电气 部分、信号系统、钢丝绳等严格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 8、区领导、安全监察员每周必须对使用中的小绞车进行一 次安全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牵引网路检查维修制度 1、直流架线检查、维护前要先停电,验电并接好接地线。 2、处理架线故障前不能全线停电,必须执行分区段停电, 并与运输调度联系好后方可施工。 3、对所有电柱及横拉线要经常检查,如有腐朽及腐烂应立 即处理和更换。 4、在检修、维修及新设架线时,应按架线质量标准要求作 业。 5、应掌握轨道绝缘的检查及维修情况,每月必须检查二次 并作好记录。 6、绝缘部位要做到管套、绝缘板、绝缘轨头数量齐全,紧 固有效。 轨道线路检查维修制度 1、每周组织两次对各条轨道线路的抽查工作,并提交隐患 通知单。 2、主运道线路每天设专人检查一次,辅助线路每周进行曲 一次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汇报当班调度。 3、对轨道线路进行维修时,必须按照线路工操作规程 作业。 4、在轨道进行维修时,必须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 车”的规定。 5、对矿、区、队提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在一全原班内给予 解决。 人车定期检查试验制度 1、全矿人车必须统一编号,实现帐、卡、物、版四对口管 理。 2、人车要建立技术档案,注明人车主要技术特征、出厂日 期、使用时间、使用地点及各种试验情况。 3、运行中的人车要有检查试验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 事故记录。 4、斜巷人车要按规定做好各种试验,并做好记录。 1静止手动落闸试验每班一次 2松绳落闸试验每月一次 3全速重载脱钩试验每年一次 5、人车的中修、大修必须报机电矿长审批,脱钩试验要由 机电科、安监处、运输区参加试验。 电机车检查检修试验制度 1、全矿电机车的管理,收运输区统一负责。 2、使用中的电机车必须设专人进行检查、维修,必须达到 矿机电设备完好的标准要求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电机车要建立技术档案,注明电机车主要技术特性,记 载电机车的出厂日期,使用地点,在、中修时间及其内容等。 4、除日常维修外,电机车要按规定进行大、中、小修。小 修期3个月、中修期6个月、大修期4年。 5、电机车制动距离一年进行一次,并把实验结果填写在技 术档案中。 连接装置检查试验制度 1、连接装置检查,要设专职人员对升、入井的矿车检查并 要有详细记录。 2、人车连接装置检查由人车修理工负责,并做到每班检查 一次。 3、机车连接装置检查由电机车修理工负责,对回库的机车 做到台台检查。 4、各检查人员对本职工作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并汇报当班调度。 5、一吨矿车、人车试验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的规定 由技术组上报矿机电科按期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及报告。 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1、加强井上下安全设施的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并 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2、对井下的各处跑车防护装置、立井的安全门、阻车器有 计划的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单。 3、组织全区的队长以上干部对井上下的安全设施进行检 查,每月三次。 4、要求各队建立好自检、自查记录,发现问题积极处理, 处理不了上报当班调度。 5、对损坏井上、下安全设施的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零星施工管理制度 1、运输下属各队出现3人以下作业时,需汇报当班调度。 2、施工人员到达作业现场要对现场环境进行了解,如存在 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撤离。 3、在轨道作业时,必须与把勾工及安监人员联系好并通知 绞车司机在作业时严禁行车。 4、在巷道顶板有压力地段作业,必须设一人现场观察顶板 状况,对浮石要先清理掉,方可作业。 5、在平巷、曲线、风门处作业时要同井下高度取得联系, 并告知机车司机进入施工地段要减速慢行,并提前发出警告。 大型物料运送制度 1、运送大型物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对职工进行贯彻学 习。 2、要有区、队级干部现场指挥,并负责平苞运输的安全工 作。 3、运送大型物料直线段运行速度不准超过2米/秒,弯道、 岔子处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米/秒。 4、运送大型物料严禁与其他车辆编进一列,要单独运送。 5、平巷运送大型物料时必须使用硬连接,人员要在物料前 后押运。 6、斜巷运输时必须使用保险绳。 装车、封车管理规定 1、对所装置的矿车必须达到矿井机电设备完好的要求 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对车厢与横梁连接的焊口要跑全焊,铆钉要牢固可靠。 3、对所装置的矿车必须在地面运行一周后方可入井。同时 要每日检查焊接点及铆点,出现问题立即停止使用。4、对不使用的车辆进行封存必须经过机电矿长允许,方可 封存矿车。 5、封存车辆前必须对所封存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注 油,同时存放地点要干燥,不准有淋水的地方,防止车辆锈蚀。 6、封存车辆必须有详细记录。 车辆复轨规定 1、脱轨的矿车应用复轨器进行复轨,如无复轨器可用一根 长600mm左右的短钢轨来支撑. 2、当列车尾车脱轨时,将短铁一端支撑在脱轨的矿车上, 另一端支撑在地上,使其在水平方向与轨道构成45度然后使用电机车按前进方向慢速启动,将矿车复轨。3、当列车尾车后轮掉道时采用短铁复轨时将短轨支撑在后 轮脱轨的一侧,然后使用电机车接前进方向慢速启动,将矿车复轨。 4、处理中间矿车脱轨时,应先将脱轨后面的矿车摘掉,然 后根据矿车脱轨情况,用上述短铁支撑矿车,采用拉车的办法使脱轨矿车复轨。 5、机车脱轨时必须使用手动葫芦或千斤顶处理。 6、在斜巷脱轨的矿车不严重的,采用短铁支撑的方法处理, 严重的需使用手动葫芦、千斤顶处理。 上下山管理制度 1、轨道运输上、下山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各 车场设置防跑车装置,跑车防护装置及甩车警报,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2、上、下山的巷道支护必须牢固、完好,巷道断面、管路、 电缆吊挂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轨道两侧无浮货、杂物堆积,保证行车安全。 3、绞车道要实行路灯开闭制度,行人不行车制度。 4、兼做行人的绞车道,每40米要有躲避峒。 5、主要上下山要按规定20米设一组照明,每30米或变坡 处设一组托绳轮,行驶人车的轨道、道岔质量要达到优良品,非行驶人车的轨道合格率要达到80以上。 6、上下山轨道一侧要有水沟,并经常保持流水畅通,道床 内不准有积水。 7、主要上下山各车场要设专职把钩工,并经过安全培训、 持证上岗。 8、各上下山把钩工作业地点要有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 提升车数牌版及通讯设施。 9、上下山轨道的机电设备、安全设施,每天必须由专人检 查维护,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平斜巷乘车制度 1、听从司机及乘务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关上车门或挂 上防护链。 2、人车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和在车内站立。 4、严禁在机车上或任何两车之间搭乘。 5、严禁超员乘坐,严禁扒、蹬、跳车。 6、车辆掉道时,必须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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