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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 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 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 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 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 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 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 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 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集 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 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 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 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 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 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 5 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 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 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 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 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 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 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 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地下矿山设计施工情况、井下同期作业人数、开采深度、 开拓方式、采矿方法、采空区情况、矿井通风条件、水文地质条件、 工程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2.露天矿山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 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3.尾矿库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 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4.冶炼加工企业设计施工情况、工艺的先进性、生产过程有 毒有害物质的防护、重大危险源的管控、八大作业的管理和周边环 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 6.禁止使用设备的淘汰情况。 (三)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重点评估内容。 1.企业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人安全责任清单制定情况,安全管理 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3.安全投入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5.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6.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7.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8.安全风险公告情况。 (四)企业人员安全素质重点评估内容。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和现场考核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现场考核情况。 3.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安全考核情况。 4.各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五)企业安全业绩重点评估内容。 1.企业成立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2.企业成立以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情况。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 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 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 级。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 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 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单位 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对每一级可考虑再 细分亚类管控,例如对A级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等再划分为A、 A、A-亚类。 第三章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的结果,通过采 取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 避、降低和监测安全生产风险的目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风险特点, 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遵循以下原则 (一)A 级\4 级蓝色风险(低风险),需要注意,可以接受 (或可容许的)。各企业员工应引起注意,各工段、班组负责 A 级 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可根据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 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 (二)B 级\3 级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整改。各 企业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 B 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 工段、班组具体落实;应考虑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需 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施,保留记录。 (三)C 级\2 级橙色风险(较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 控制管理。各企业、职能部门应引起关注,负责 C 级危害因素的控 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 制,努力降低风险,应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 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 否需要采取改进的控制措施。 (四)D 级\1 级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各企业应对 D 级危 害因素控制管理,具体由各分厂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落实。 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停止风险不可控制的工作,立 即整改,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 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 间分布图。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 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 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 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 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生产风险 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 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 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 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 志,并强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 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 化时,动态评估、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 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四章 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 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从企业(矿 山)、车间(分厂)、班组和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 施方案,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 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十六条 各单位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况处以 200-3000元罚款,并列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 (一)未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的; (二)未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方案并有效实施的; (三)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 (四)未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的; (五)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风险告知的。 第十七条 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不力、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 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不力,导致形成隐患,并 引发事故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进行处 理;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执董高管会议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 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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