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安全标志管理方案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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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检验方案、 安全标志管理方案的通知 安标字〔2017〕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煤安监函〔2016〕5号)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安全标志审核发放工作,安标国家中心组织编制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产品检验方案(见附件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安全标志管理方案(见附件2),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经国家煤矿安监局科技装备司组织专家论证、备案,现予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实施中的相关问题,请及时反馈安标国家中心。 附件1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产品检验方案 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二○一七年四月 第 2 页 共 32 页 目 录 前言.4 1 适用范围4 2 检验准备要求4 3 传输数字化7 4 增强抗电磁干扰能力7 5 推广应用先进传感技术及装备14 6 提升传感器的防护等级14 7 完善报警、断电等控制功能15 8 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18 9 格式规范化20 10 增加自诊断、自评估功能21 11 加强数据应用分析22 12 应急联动24 13 提升系统性能指标24 14 增加加密存储要求28 15 方便用户使用、维护、培训28 16 附则29 第 32 页 共 32 页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产品检验方案 前言 为贯彻执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稳妥有序开展,根据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安全监控系统现状及检测检验技术发展及,经反复讨论、比对试验、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建议及专家论证,形成本检验方案。 1 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中涉及的13项内容的检验,升级改造未涉及的内容,执行现行标准。 2 检验准备要求 系统生产企业在送检之前,应做好文档准备和样品准备工作。 2.1 文件资料要求 检验实施前,送检企业应向检验机构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为检验机构高效有序开展检验工作提供参考 (1)梳理出完备的技术资料,包括企业标准(或技术说明)、使用说明书、受控表、图纸; (2)提交传感器到其上级设备的通讯协议文件; (3)提交自评估报告和自检报告,自检检验报告应重点体现系统巡检周期、异地断电时间、备用电源时间等技术指标的测试情况和结果数据; (4)抗干扰摸底测试报告,应包含抗干扰测试详细情况和结果数据。 2.2 样品要求 除应符合MT/T 772-1998第5章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2.2.1 轮巡主从式的系统送样要求 (1)中心站设备。应包含监控主机设备2台(含显示器)、打印机1台、井上传输设备1台。 (2)井下传输设备。系统主传输为环网的,应至少2台完整整机;其他接口设备各1台;其它为机芯(模拟传输设备)构成环路等网络机构的最大配置,多种型式的传输设备每种至少1台。 (3)分站。整机数量应不少于3台,系统配备多种型式分站时每种至少1台,其余为模拟分站设备。 (4)电源。应不少于3台,多种型式的电源每种至少1台。 (5)信号转换器(如有)。总数应不少于1台,多种型式的信号转换器每种至少1台。 (6)每种本安电源最大组合负载的全部传感器。 (7)传感器、执行器、声光报警器。每种设备至少1台整机,数字量传感器设备及数字量传感器模拟板总数要满足2台分站满容量;执行器、声光报警器的设备总数应满足甲烷风电闭锁的检验需求。 (8)井上融合后的系统牵涉到联动子系统的设备由企业提供最小组合样品(至少包含人员分站、人员识别卡、应急广播设备)满足应急联动功能的检验需求。 (9)井下融合后的系统企业提供人员、应急广播等系统全部设备,且满足各自行业标准送样要求。 (10)构成系统的其它必要设备。 2.2.2 其它巡检方式系统送样要求 (1)分站。应不少于3台整机,系统配备多种型式分站时每种至少1台,其余为模拟分站设备。测试前,1台整机分站必须挂满实际传感器,其余所有分站(含模拟分站)均采用软件程序模拟满容量上传数据包。 (2)其余要求与轮巡主从式的系统一致。 2.2.3 抗电磁干扰试验(EMS)的样品准备 在前述样品中选择相应设备用以进行EMS试验,至少应具备下列设备 (1)中心站设备(即地面设备)一套,一般至少应有 a)监控主机1台(含显示器); b)地面交换机等接口设备各1台,且应满足系统所需的全部下井数据通道的配置需求; c)声光报警器(如有)1台,如有多种,应各有1台; d)避雷器(如有)1台,如有多种,应各有1台; e)其他与井下设备可靠运行密切关联设备,例如将矿用隔爆兼本安型交换机放置在地面中心站作为地面交换机使用时,该设备也应视为中心站设备。 (2)井下交换机等接口设备,应满足如下配置 a)系统主传输为环网的,应至少2台,且保证不同规格型号的交换机每种1台;其他接口设备各1台; b)系统主传输为非环网的,各种规格型号接口设备应至少各1台。 (3)传感器、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等井下终端设备。每种传感器、执行器等井下终端设备至少1台,具体数量应满足异地断电功能测试的最大配置需要。 (4)分站类设备。分站类设备的总数,应满足测试所需所有传感器、执行器硬件连接需求。 a)如果只有一种分站,则应至少2台; b)如果存在不同型号、不同功能的分站类设备,每种应至少1台,且应保证安全监控分站的数量不少于2台。 (5)电源类设备每种电源设备至少1台。 (6)电缆必须使用技术文件规定型号规格的实际电缆。 (7)构成系统的其它必要设备。 3 传输数字化 要求所有的井下分站至中心站的传输都必须是数字化;所有模拟量传感器至分站的传输必须是数字化;开关量暂不作要求。 判别对于模拟量传感器,如全为数字传感器则符合要求;否则应通过转换器进行模数转换,转换器与传感器必须采用一体化设计或一体化固定。分站连接模拟量传感器的接口必须为数字接口。 4 增强抗电磁干扰能力 根据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要求,被试系统EMS试验施加部位(即具体设备的有关端口)应执行GB/T 17799.2 -2003电磁兼容通用标准工业环境中的抗扰度试验的规定。 4.1 系统连接及典型运行条件设置 4.1.1 中心站设备的连接要求 应按照系统技术文件规定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 4.1.2 主传输设备的连接要求 (1)系统主传输为环网的,应将地面交换机与各种规格型号井下交换机进行环网连接; (2)交换机类设备的每个电信号接口至少带载一台配套设备; (3)其他接口设备按照系统技术文件规定的连接方式进行连接。 4.1.3 分站、传感器、执行器等终端设备的连接及配置要求 (1)系统只有一种分站时的要求选取2台分站配置成为具备异地断电控制逻辑的对应关系;其中一台分站接满甲烷风电闭锁测试所需传感器、执行器;另一台分站接入至少一台执行器、至少一台传感器(传感器类型不限)。 (2)系统中存在不同型号、不同功能的分站时,连接要求如下 a)如果安全监控分站类型仅为一种,则选取2台该种分站,并按照前一条要求完成连接和配置; b)如果安全监控分站类型为两种,则选取该两种分站各1台,并按前一条要求完成连接和配置; c)如果安全监控分站类型为三种或更多,则应进行分组,每组为两种分站各1台;每组均按前一条要求完成连接和配置; d)如果系统存在其他功能的分站(人员管理分站、电力监控分站等),其连接和配置应满足该种分站的最大监控容量测试要求。 4.1.4 系统其他设备的连接要求 需要接地的设备(如避雷器、隔爆兼本安型电源),必须遵照其产品技术资料规定的接地方式完成相关连接。产品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标准配置应为长距离传输/供电线缆的,EMS测试时不得使用仿真线,且应遵照具体的EMS试验方法规定的长度完成电缆连接。 4.1.5 典型运行条件设置要求 被试系统连接完成后,应核查前述的安全监控异地断电控制逻辑关系的正确性、检查其他功能(如人员管理、电力监控等)的监控容量配置的完整性。 被试系统运行后,首先检查安全监控异地断电控制功能是否正常,监控软件界面是否能够正确显示相关模拟量数值、开关量状态、报警状态,实时曲线是否正常刷新。 其后应检查其他功能(如有,例如人员管理、电力监控等)的监测控制能力,具体检验方法应执行相应行业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 4.2 试验顺序选择 为保证试验有效进行,建议抗电磁干扰试验执行以下顺序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具体的试验实施次序可由送检方与检验机构协商确定。 4.3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4.3.1 试验等级要求 (1)频率范围80~1 000 MHz; (2)场强3 V/m; (3)调制方式1 kHz,80,AM 调制; (4)扫频驻留时间≥2 s; (5)评价等级A。 4.3.2 试验要求 (1)试验样品范围本试验的被试设备(EUT)为被试系统整体。 (2)试验布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a)EUT的边线应当平行于均匀域布置,以使影响最大(GB/T 17626.3-2006第9页第二行为“最小”,是翻译错误);其余试验布置应遵守GB/T 17626.3-2006第7章的规定。 b)为了能够有效运行被试系统典型运行条件,需要将需进行操作的终端设备(异地断电测试时选取的关键传感器等设备)放置于电波暗室之外,由试验人员直接设置其输出状态;因此,需要将本试验分成两个(或更多)批次进行。如果系统规模庞大,众多被试设备无法一次性放置在试验转台(净区),则应将各种设备进一步分类,以满足更多批次进行辐射抗扰度试验的需要。 (3)试验程序具体试验程序遵守GB/T 17626.3-2006第8章的规定。 (4)注意事项如果分站数据上传方式为总线型,应使用分站模拟设备配满单条总线支路最大容量,分站模拟设备应后放置于电波暗室之外。 4.4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4.4.1 试验等级要求 (1)直接施加的放电接触放电,6 kV,每点正负各十次,间隔1 s; (2)间接施加的放电水平耦合和垂直耦合,6 kV,每点正负各十次,间隔1 s; (3)评价等级A。 4.4.2 试验要求 (1)试验样品范围本试验的被试设备(EUT)为被试系统的“地面设备”即2.2.3中的中心站设备,应对这些设备逐台进行试验。 (2)试验布置要求试验时应将被试设备放置在静电放电试验台上,试验布置应遵守GB/T 17626.2-2006第7章的规定。 (3)试验程序每台被试设备均应进行直接施加的放电试验和间接施加的放电试验,其中直接施加的放电均采用接触放电方式施加;详细方法执行GB/T 17626.2-2006第8章的规定。 (4)注意事项每一个试验点/面均应从最低等级开始逐级施加,直至预期等级。 4.5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4.5.1 试验等级要求 (1)测试电压供电电源端口、功能接地端口 1 kV(峰值), 信号/数据/控制端口 0.5 kV(峰值); (2)脉冲前沿5/50 ns (Tr / Th); (3)重复频率100 kHz; (4)评价等级A。 4.5.2 试验要求 (1)试验样品范围本试验的被试设备(EUT)为被试系统整体。 (2)试验布置要求试验布置应遵守GB/T 17626.4-2008第7章的规定。 (3)试验程序具体试验程序遵守GB/T 17626.4-2008第8章的规定。 (4)注意事项试验过程中须对各个设备及各设备间的互连线逐一进行试验。仅由电池供电的设备(如矿用隔爆型电池箱)的电源互连线无需进行本试验。本试验不适用于规定长度小于10 m的电缆固定连接的直流电源输入端口。 4.5.3 相似部位的试验覆盖原则 (1)对于交流供电输入端具有多个供电等级可选的设备,应选择最严酷的条件进行试验,例如在标准规定的最低供电电压条件下进行本试验。 (2)隔爆兼本安型电源与本安用电设备(分站、传感器等单机设备)之间的电源互连线的试验选择,应视本安用电设备的类型和各个设备的关联设备数量而定。覆盖原则是依据关联设备列表进行组合,务必使每一种电源的直流电源输出端口、每一种本安设备的电源输入端口均被施加干扰。 (3)不同设备本安端口之间互连线的试验选择,不得进行覆盖;根据系统企标配置要求,能够进行互联的两种设备均须互联后进行本项试验。如果互连线上会出现不同信号类型(如频率型和电平型),应分别针对每一种类型的信号进行试验。 4.6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4.6.1 试验等级要求 (1)测试电压交流电源端口 2 kV(峰值), 直流电源端口及互连线 1.0 kV(峰值); (2)浪涌次数正负各五次,交流电源端口还应考虑相位角; (3)脉冲间隔时间≤60 s; (4)评价等级B。 4.6.2 试验要求 (1)试验样品范围本试验的被试设备(EUT)为被试系统整体。 (2)试验布置要求试验布置应遵守GB/T 17626.5-2008第7章的规定。 (3)试验程序具体试验程序遵守GB/T 17626.5-2008第8章的规定。 (4)注意事项,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a)试验过程中须对各个设备及各设备间的互连线逐一进行试验。仅由电池供电的设备(如矿用隔爆型电池箱)的电源互连线无需进行本试验。本试验不适用于规定长度小于10 m的电缆固定连接的直流电源输入端口;本试验不适用于实际使用长度小于10m的数据电缆。 b)每一个试验端口均应从最低等级开始逐级施加,直至预期等级。 c)在设备非本安直流电源设备供电端口施加干扰时,干扰输出端到被试设备之间的连接线长度不得大于2m。使用电容耦合施加干扰。无需设置试验相位。 d)在设备交流电源供电端口施加干扰时,干扰输出端到被试设备之间的连接线长度不得大于2m。使用电容耦合施加干扰。必须设置试验相位为0、90、180、270分别进行试验。 e)对称互连线指差模到共模转换损耗大于20dB的平衡对线;以太网电口互连线、Lonworks信号双绞互连线为对称互连线。对非屏蔽对称信号互连线施加干扰时,使用对称信号耦合去耦网络配合浪涌发生器施加干扰,干扰耦合方式首选避雷器,也可用钳位电路耦合。施加干扰时,仅采用线-地耦合。 f)RS485信号互连线、CAN信号互连线、模拟量和开关量信号互连线均为不对称互连线。对非屏蔽不对称信号互连线施加干扰时,使用不对称信号耦合去耦网络配合浪涌发生器施加干扰,干扰耦合方式首选电容;如果因功能等问题而不能使用电容耦合时,则可改为避雷器耦合或钳位电路耦合。 g)在任何情况下,互连线上所采用的耦合方式都应该在测试报告中注明。 4.6.3 相似部位的试验覆盖原则 (1)对于交流供电输入端具有多个供电等级可选的设备,应选择最严酷的条件进行试验,例如在标准规定的最低供电电压条件下进行本试验。 (2)隔爆兼本安型电源与本安用电设备(分站、传感器等单机设备)之间的电源互连线的试验选择,应视本安用电设备的类型和各个设备的关联设备数量而定。覆盖原则是依据关联设备列表进行组合,务必使每一种电源的电源输出端口、每一种本安设备的电源输入端口均被施加干扰。 (3)不同设备本安端口之间互连线的试验选择,应视类似产品的具体电路原理而定;例如,互连线上会出现不同信号类型(如频率型和电平型),如果这两种信号是通过内部跳线选择了不同的电路端口,则应分别针对每一种类型的信号进行试验;如果这两种信号是由设备电路自行辨识,则可选其一进行试验。另外,在查证充分的前提下,同类型的设备(分站类、接口类、传感器类)的不同型号产品的电源输入端口的电气原理、PCB布线及结构完全相同,则可考虑选取其中一种型号产品进行试验,从而覆盖该类型设备中其他设备的试验结果;相同电气原理、PCB布线及结构的结论,原始记录中应当有充分的证明过程作为支撑。 4.7 试验结果的评价 试验结果应依据被试系统在试验期间和试验之后的功能丧失或性能降低现象进行判定,系统性能水平正常的描述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4.7.1 典型运行条件下被试系统功能与性能正常的基本条件 (1)各单机设备工作正常,未出现设备死机、复位、掉电现象; (2)数据通信未见异常; (3)就地、远程、异地控制功能未见异常; (4)未出现误动作、误报警、异常大数、显示乱码现象。 4.7.2 试验结果的评价等级标准 评价等级A试验期间,被试系统功能和性能水平无任何异常; 评价等级B被试系统功能和性能水平在试验期间出现下降或失效,但试验结束后系统无需人为干预即可自行恢复正常功能和性能水平; 评价等级C被试系统功能和性能水平在试验期间出现下降或失效,且试验结束后系统必须接受人为干预才可恢复正常功能和性能水平; 评价等级D被试系统功能和性能水平在试验期间出现下降或失效,到试验结束后,即使人为干预也无法恢复系统正常功能和性能水平。 4.7.3 试验结果判别 各项试验应满足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的规定。 5 推广应用先进传感技术及装备 5.1具体要求 (1)系统架构简单; (2)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瓦斯传感器推荐使用激光、红外等全量程传感器; (3)突出、高瓦斯矿井的回风隅角建议采用无线传感器; (4)建议加装粉尘监测设备。 5.2 判别方法 (1)架构简单在网络拓扑图中,由传感器至中心站的网络层级不超过3层;有线传输的每层转载不超过2次,无线传输的每层转载不超过4次。 (2)监控系统至少应包含有激光或红外全量程传感器,满足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采区回风巷,总回风巷的需要; (3)监控系统至少应包含有无线传感器,满足突出、高瓦斯矿井的回风隅角的监控需要; (4)监控系统至少应包含粉尘监测设备,满足采掘工作面及主要转载点的监测需要。 6 提升传感器的防护等级 6.1 具体要求 采掘面传感器的防护等级应为IP65。 6.2 定义 采掘面传感器,指在采煤工作面及进、回风巷内,掘进工作面迎头及掘进巷道内使用的传感器。具体包括纳入安全监控系统主要监测参量的传感器,如气体类传感器、粉尘传感器、风速风向传感器、环境温度传感器等。 6.3 检验要求 (1)每一种传感器各取一台进行检验。检验时传感器应按工作状态设置,但不通电。传感器各部位(包括气室)不得进行任何额外加工处理。 (2)IP65试验实施前,可对传感器进行标校。 (3)传感器本安外壳按照技术文件及图纸规定的安装固定方式完成组装,可以在外壳上寻找一个合适的穿孔(优先选择电缆穿孔)与真空管路相连。 (4)按GB 4208-20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的规定进行检测。 6.4 结果评判 IP6试验后首先检查本安腔体内部,若本安腔体内部没有明显的粉尘沉积,则应立即进行基本误差测定,仅当基本误差满足要求时,方可认为试验合格;其余情况均为不合格。 IP5试验后应立即按标准要求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合格后进行基本误差测定。仅当耐压试验和基本误差都满足要求时,方可认为试验合格;其余情况均为不合格。 7 完善报警、断电等控制功能 7.1 具体要求 (1)系统实现分级报警,根据瓦斯浓度大小、瓦斯超限持续时间、瓦斯超限范围等,设置不同的报警级别,实施分级响应。各级别报警浓度值的设置可由煤矿企业根据相关法规标准和实际情况决定。 (2)推行逻辑报警,根据巷道布置及瓦斯涌出等的内在逻辑关系,实施逻辑报警,促进各类传感器的正确安装、设置、维护,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防止违法行为。具体逻辑关系可由煤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3)完善就地断电功能,提高断电的可靠性,并加强馈电状态监测。 (4)推行区域断电,可由煤矿企业根据井下供电系统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7.2 判别方法 7.2.1 分级报警功能检查 (1)系统传感器分级报警设置应分别基于瓦斯浓度大小、瓦斯超限持续时间、瓦斯超限范围等设置,也可有两种及以上组合进行设置,原则上级数不低于四级,各级的报警浓度、持续时间应可任意设置。表7-1、表7-2仅为示例,并非强制要求。表7-1 甲烷传感器按超限浓度和传感器数量分级报警设置 报警级别 传感器 IV级 III级 II级 I级 单一传感器 ≥标准报警值1 ≥标准报警值1.5 ≥标准报警值2 标准报警值2.5 同一工作面2个或2个以上传感器 2个或2个以上同时报警 2个或2个以上同时报警,且其中一个≥标准报警值1.5 2个或2个以上同时报警,且其中一个≥标准报警值2 相邻区域传感器 相邻区域传感器同时报警,且其中一个≥标准报警值1.5 相邻区域传感器同时报警,且其中一个≥标准报警值2 表7-2甲烷传感器按超限时间分级报警设置 浓度() 时间(min) ≥标准报警值1 ≥标准报警值1.5 ≥标准报警值2 标准报警值2.5 ≤1 IV级 III级 II级 I级 ≤30 III级 II级 I级 I级 ≤60 II级 I级 I级 I级 >60 I级 I级 I级 I级 (2)报警的响度或频率应由低到高设置,应为至少四级,且与分级报警相对应。表7-3仅为示例,并非强制要求。 表7-3传感器声光分级报警方式 报警级别 IV级 III级 II级 I级 声光频率 (占空比50) 0.2Hz 0.5Hz 1Hz 5Hz 报警响度 (dB.A计权) 80 80 80 80 (3)井上、井下报警均应该满足分级报警要求且保持一致,具有语音功能的报警器还可通过语音提示报警区域、报警参数、报警级别等信息。监测控制主机报警信息栏除满足AQ 6201规定外,还应考虑按颜色进行等级区分。表7-4仅为示例,并非强制要求。 表7-4监控主机分级报警颜色 报警级别 颜色 描述 IV级 蓝色预警 III级 黄色预警 II级 橙色预警 I级 红色预警 7.2.2 逻辑报警功能检查 逻辑报警,指监测到的瓦斯浓度明显违反矿井瓦斯涌出的内在逻辑关系,肯定有违章行为或监测装置失效的情况而应实施的报警。 (1)检查系统软件是否具备逻辑报警设置界面,且能同时配置不少于3组逻辑关系。具体的逻辑关系可以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检查软件是否可以配置各种逻辑关系的报警设置,如进风巷的瓦斯浓度高于回风巷的瓦斯浓度,有违正常逻辑,应报警。 (2)如果系统软件存在逻辑报警设置界面,且可以完成各种逻辑关系的报警设置,随机抽查2种不同的逻辑关系,经查验其逻辑报警按照预期条件动作,则认为系统具备逻辑报警功能。 (3)具体的逻辑关系,应由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四百九十八条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本矿井通风瓦斯管理中总结积累的瓦斯涌出规律进行确定,产品检验时无需逐一检查。 7.2.3 就地断电功能检查 系统软件必须具有就地断电、馈电逻辑配置菜单,菜单中可查询当前系统中就地断电、馈电所有初始化参数配置,并且可进行打印;进行就地断电配置时,软件必须同时配置馈电状态,否则不予参与就地断电控制,并且系统软件必须包含馈电状态监测。 7.2.4 区域断电功能检查 区域断电,指根据瓦斯涌出、超限发展的态势,由局部断电延展到区域性断电,以防止引燃引爆瓦斯。 (1)检查系统软件是否具备区域断电逻辑关系设置界面,具体的逻辑关系可以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进行设置,检查软件是否可以配置区域间断电控制的逻辑关系,如某一区域发生甲烷超限断电,但系统监测到该区域的甲烷浓度仍然持续升高,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根据区域间断电相应策略,该区域甲烷浓度上升到一定限度后应将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切断。 (2)如果系统软件存在区域断电逻辑关系设置界面,且可以完成各种区域逻辑关系的响应策略设置,经查验其区域断电策略按照预期条件动作,则认为系统具备区域断电功能。 (3)详细的区域间逻辑关系及响应策略,应由矿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第十一章等的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具体的采掘部署、通风系统、供电系统等进行确定,检验时无需逐一检查。 8 支持多网、多系统融合 8.1 具体要求 (1)实现井下有线和无线传输网络的有机融合、监测监控与GIS技术的有机融合。 (2)多系统的融合可以采用地面方式,也可以采用井下方式。鼓励新安装的安全监控系统采用井下融合方式。在地面统一平台上必须融合的系统环境监测、人员定位、应急广播,如有供电监控系统,也应融入。其它可考虑融合的系统视频监测、无线通信、设备监测、车辆监测等。 8.2 判别方法 8.2.1 硬软件有机融合检查 (1)系统组成中应当有有线和无线设备配合使用; (2)系统应基于GIS技术,具有空间地理信息服务功能,不限二维三维。 8.2.2 多系统融合检查 (1)多系统的融合可以采用地面方式的,仅判断系统支持地面的多网融合,生产单位提供依据,并进行演示; (2)采用井下融合的 a)融合后的系统整体应满足被融合系统的各自标准要求,测试应该在系统整体各部同时运行的情况下进行,包括本安特性; b)在进行抗干扰试验时,接入的系统不影响安全监控系统抗干扰能力的,可不再考虑接入系统的抗干扰能力,如采用光纤接入方式的。如有影响的,系统整体应按上述要求进行抗干扰试验。融合后不能影响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工作。 c)分站的备用电源供电能力,必须考虑电源的最大载荷。 (3)注意事项 假定融合后的系统功能包含了安全监控、人员管理、广播通讯、供电监控、顶板动态监测、运输监控,共计六种功能。以安全监控相关性能指标及功能检验为例开始检验前,其余五种功能对应的数据传输状态应人为配置为最大数据负荷,再根据本方案前文各条方法实施检验,其他功能指标检验时按相同方法设置(具体检验方法应遵守具体行业标准的规定),整套系统的检验应符合MT/T 1004-2005的相关规定。逻辑示意图如图8-1。 图8-1 融合系统检验示意图 对于系统联动功能的检验,应依据系统生产商技术资料规定的联动机制,并结合各子系统对应的行业标准要求,进行逐项验证。 9 格式规范化 9.1 具体要求 (1)系统主干网应采用工业以太网。 (2)分站至主干网之间宜采用工业以太网,也可采用RS485、CAN、LonWorks、Profibus。“十三五”末应采用工业以太网。 (3)模拟量传感器至分站的有线传输采用工业以太网、RS485、CAN;无线传输采用WaveMesh、Zigbee、Wi-Fi、RFID。 (4)系统改造后支持联网并按要求数据格式上传。 (5)传感器至其上级设备的通讯协议应统一,至少应公开协议。 9.2 判别方法 (1)查看系统连接框图及实际连接,系统主干网必须采用工业以太网,如果采用其它方式则为不合格。 (2)分站至主干网可以采用工业以太网;若采用RS485或CAN或LonWorks或ProfiBus,安全标志有效期仅发放至“十三五”末;如果采用其它方式则为不合格。 (3)模拟量传感器至分站的有线传输,可以采用工业以太网、RS485、CAN,如果采用其它方式则为不合格;模拟量传感器至分站的无线传输,可以采用WaveMesh,或Zigbee、Wi-Fi、RFID,如果采用其它方式则为不合格。 (4)系统改造后支持联网并能按照煤矿安全生产在线监测联网备查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和数据采集标准(试行)(安监总厅规划[2016]138号)规定的数据格式进行上传。 (5)由送检单位提供传感器至其上级设备的通讯协议,协议一致性的核实方法由送检单位提出,检验机构根据其核实方法进行分析并开展检验。 10 增加自诊断、自评估功能 10.1 具体要求 实现系统定期的自诊断、自评估,能够预先发现系统在安装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自诊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传感器、控制器的设置及定义; (2)模拟量传感器维护、定期未标校提醒; (3)模拟量传感器、控制器、电源箱等设备及通信网络的工作状态; (4)中心站软件自诊断,包括双机热备、数据库存储、软件模块通信。 10.2 判别方法 10.2.1 传感器、控制器的设置及定义自诊断检查 模拟各类传感器、控制器异常和改变传感器报警及断电门限,系统应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及AQ 1029-2007的要求自诊断出传感器、控制器的缺失和传感器门限定义异常,有一处未诊断出即为不合格。 10.2.2 模拟量传感器维护、定期未标校提醒功能检查 在井下需要标校的每种传感器中各抽一个传感器进行试验,模拟传感器过期未标定状态,系统应自动提示传感器未标校,标校完成后系统应自动取消提醒。 10.2.3 设备及通信网络的工作状态检查 模拟量传感器工作状态包含断线、在线;控制器工作状态包含断线、在线;电源箱工作状态包含交/直流供电状态、电池供电电量等;网络接口工作状态包含断线、在线;每种设备各随机抽取一台进行试验,模拟实现模拟量传感器、控制器、电源箱及网络接口的异常,系统应自动提示模拟量传感器、控制器、电源箱及通信网络的工作状态故障;异常排除后系统应自动恢复。 10.2.4 中心站软件自诊断功能检查 (1)双机热备自诊断功能检验 人为模拟双机热备功能丧失(例如人为将双机热备的通信监听线拔除),查证系统是否会自动提醒双机热备故障;恢复双机热备,查证系统是否会自动恢复。 (2)数据库存储异常自诊断功能检验 人为模拟数据库硬盘溢出和删除数据库,查证系统是否会自动提醒数据库溢出和删除,恢复模拟数据库硬盘溢出和删除数据库,查证系统是否会自动恢复。 (3)软件模块通信异常自诊断功能检验 将系统数据采集模块关闭,查证系统是否会自动提醒软件模块通信异常,恢复相关软件模块通信故障,查证系统是否会自动恢复。 11 加强数据应用分析 11.1 具体要求 安全监控系统应具有大数据的分析与应用功能,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 (2)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 (3)大数据分析,如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等; (4)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 11.2 判别方法 11.2.1 伪数据标注及异常数据分析 (1)传感器标校期间的数据分析功能 a)如果传感器具备标校状态输出,则当传感器进入标校状态时,系统应能自动识别,标校完成后传感器应立即自动恢复正常工作;软件界面中的数据列表和曲线图中均应能够自动区分出标校期间的数据信息。 b)如果传感器不具备标校状态输出,在对传感器进行标校期间,系统软件能够根据传感器数据变化情况自动识别出传感器处于标校状态,自动将传感器标校期间的数据标注为标校数据。 (2)异常数据分析功能 系统应具备数据分析模型。检验时,根据数据分析模型模拟异常数据出现,检查系统是否能够自动识别运行过程中的“突变”数据,并进行标注、显示。 无论是标校期间的数据,还是异常数据,均应当实时存储,不得进行删除和隐藏。 11.2.2 瓦斯涌出、火灾等的预测预警 系统提供瓦斯涌出量预测预警功能,主要根据井下瓦斯、风速等数据预测瓦斯涌出量,并进行预测预警;系统根据CO、温度等传感器数据对煤矿井下火灾的预测预警。 11.2.3 大数据分析能力检验 系统软件应具备大数据分析能力,如多系统融合条件下的综合数据分析等。 系统应具备大数据分析功能的界面,界面中应可进行相关工况条件参数的选择,以及可进行数值关系比较、数据参数间逻辑关系输入等逻辑条件的设置,如果此界面的分析、筛选、统计可以实现前述逻辑关系则认为具备大数据分析功能。 11.2.4 数据分析工具检验 可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分析工具对接数据,通过国家煤矿安监局配套硬件自动进行检验,能够正常采集数据即为合格。 12 应急联动 12.1具体要求 在瓦斯超限、断电等需立即撤人的紧急情况下,可自动与应急广播、通信、人员定位等系统的应急联动。 12.2判别方法 检查系统是否具备多系统联动功能,例如瓦斯超限、发生瓦斯突出预警、火灾预警后,根据危险等级控制矿井断电,可通过井下应急广播系统通知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可通过人员定位双向通信功能,直接通知危险区域人员进行撤离,等等。 对于融合后的系统,牵涉到联动子系统的,企业提供满足应急联动功能的最小组合的样品。融合后的系统应具备联动配置功能界面,具体的联动策略、机制应在企业技术文件中明确规定。联动功能检验,按照所设置逻辑关系进行功能验证。 13 提升系统性能指标 13.1 具体要求 (1)系统巡检周期不超过20 s; (2)异地断电时间不超过40 s; (3)备用电源能维持断电后正常供电时间由2 h提升到4 h,更换电池要求由仅能维持1 h时必须更换,提高到仅能维持2 h时必须更换; (4)具有双机热备自动切换功能; (5)模拟量传输处理误差不超过0.5; (6)分站的最大远程本安供电距离(在设计工况条件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别为2 km、3 km、6 km。 13.2 判别方法 13.2.1 系统巡检周期检验 系统巡检方式分为轮巡主从式方式和其它巡检方式(无主或多主式)。 (1)轮巡主从式方式 若系统具备多种分站时,企业应提供2台数据量最大的分站作为巡检周期测试。 巡检周期测试时,传感器应处于其传输最大距离和最低波特率的条件之下。 实施检验前应先进行计算,依据企业自评估报告中提供的T1(中心站对一台分站进行数据读取所需的最长时间)和△T(中心站接收完毕上一包分站数据到开始读取分站数据的间隔时间),根据公式【(△TT1)N 】计算出巡检周期估计值。估算值满足升级改造要求后,再进行实际检验。具体过程应按MT/T 772-1998中9.4条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2)其它巡检方式 巡检周期测试时,传感器应处于其传输最大距离和最低波特率的条件之下。 a)将全部分站(包括模拟分站)投入使用,所有分站均采用程序模拟报警,同时产生所有测点报警,并开始计时,直到主机显示全部报警相关信息停止计时,所测时间为T1。测试5遍,取最大值,该时间为巡检所有分站的时间,不含分站巡检传感器时间。 b)仅将1台带满实际带载分站投入使用,测试1台分站上传的巡检时间T2。测试5遍,取最大值,该时间为1台分站巡检时间,含分站巡检传感器的时间。 c)分站巡检传感器时间为同时并发机制,1台可覆盖所有时间。巡检时间计算使用如下公式 13.2.2 异地断电时间检验 按MT/T 772-1998中9.5条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 (1) 轮巡主从式方式 a)所有的分站(包括模拟分站)投入使用,且配满分站的所有端口,配置1条逻辑控制关系,使系统输出控制信号逻辑模拟量输入值改变,用计时仪测量从信号变化输入到控制执行器实现相应动作的时间;按MT/T 772-1998中9.5条检验方法的规定进行。建议结合巡检周期的方法,补充提出被测各端口设置及测试设备基本要求。 b)逻辑控制关系的确定,查看巡检模拟图,巡检方式为巡检1号--巡检2号--巡检3号巡检N号,逻辑控制范例2号分站甲烷端口与1号分站断电器端口进行控制,当刚巡检过2号分站时产生信号变化,此时控制时间最长。 (2)其它巡检方式 a)设置1条逻辑控制关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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