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专业管理制度(2020.8.2)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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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诚搏煤业有限公司 通风专业管理制度 2020年 目录 一、通风系统管理制度3 二、矿井主通风机及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1 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14 四、矿井测风管理制度17 五、局部通风管理制度20 六、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26 七、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9 八、专用回风巷管理制度41 九、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检查制度43 十、盲巷窒息区管理制度49 十一、排放瓦斯管理制度52 十二、瓦斯管理制度58 十三、瓦斯抽采管理制度84 十四、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实施细则100 第三章 煤矿瓦斯抽采效果评判细则108 十五、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管理制度120 十六、防突措施实施、检查、验收、审批管理制度124 十七、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126 十八、矿井地面防灭火措施管理制度134 十九、矿井防治火灾管理制度135 二十、矿井煤层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143 二十一、火区管理制度145 二十二、采空区管理制度147 二十三、矿井安全监控设备使用、维护、调校检定制度151 二十四、一通三防安全费用提取制度156 二十五、通风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59 二十六、一通三防调度汇报规定162 二十七、爆破管理制度166 二十八、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办法188 二十九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预警分析、汇报和处置制度205 三十 瓦斯浓度异常波动预警分析制度210 三十一 通风瓦斯日分析制度213 一、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加强主要通风机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备用主要通风机必须保证随时处于完好状态,确保能在10min内开启并能运转正常;主要通风机实行双回路供电,其供电线路上不得分接其他任何负荷。 2、巷道布置时,必须充分考虑通风系统的可行、可靠性。设计井巷断面时,必须根据该巷道的需要风量进行风速验算,确保风速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矿井风量分配必须按需分风,矿通风部门每月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进行风量测算,保证各通风巷道风量大于实际需要风量。 4、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管理,消灭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测风员每旬测定一次全矿井风量,或根据需要随时测定局部风量,并对每次测定结果进行分析,同时作好测风记录。 5、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独立通风。 6、为保证巷道风流畅通,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必须设专人对矿井各风流巷道定期检查,若在检查中发现巷道变形超过设计断面的三分之一,必须采取措施对其进行修复;若有堵塞物影响风流断面时,必须责令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 7、通风设施的构筑和安设,由矿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要求进行设计,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要回风巷禁止设调节风门,倾斜巷道一般不应设置风门。 8、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对通风设施应进行编号管理,现场设置设施说明牌,地面应建立管理卡片和管理台帐。所有风门必须安设闭锁装置,重要风门设专人看护;所有的密闭墙必须设措施孔、观察孔,有水时要设水池或反水孔。 10、改变矿井局部通风系统时,由矿通风部门制定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改变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的通风系统时,必须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11、局部通风机地点的全风压供风量必须大于所装风机台数的额定吸入风量的总和,并且风机吸风口至掘进工作面回风口之间的巷道风速不得低于0.15m/s,同一地点局部通风机安装数量不得超过两台。 12、矿总工程师每月组织生产、通防、安全等部门对全矿井通风系统全面检查一遍,对查出的问题要定人、定措施、定时间、定资金进行整改。 13、通风有关规定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在未形成独立通风系统之前不准生产,矿井所需风量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严格以风定产,严禁欠风生产,在生产过程中根据瓦斯涌出变化和抽放效果,需要调整采掘工作面风量的,由矿通风部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矿井主要通风机其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得大于5,有提升设备时不能大于15,主要通风机必须装备两套同等能力的通风机(包括电机),一套运行,一套备用,在建井期间可安装一套风机和一部备用电动机,备用通风机和备用电动机必须在10min内启动。主要通风机必须采取两回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供电,供电线路上不应接任何负荷。 (3)进行巷道设计时,巷道断面应满足其在服务时间内通风需要。由于断面影响通风的,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巷修方案。分管巷修的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4)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①审查矿井所有用风地点需风量与实际风量、矿井需风量、实际进风量以及主要通风机风量。采掘巷修工作面的实际风量必须大于或等于相应地点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规定的风量,其他井巷及确定实际风量必须大于或等于按煤矿安全规程的风量,在审查中若出现实际风量小于需风量,是作业地点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非作业地点地采取保安措施。然后分析原因,进行处理。矿井总进风量必须大于或等于矿井的总需风量,出现矿井风量不足时,必须采取增大主要通风机转速、调整叶片安装角度及减少巷道阻力以增加矿井进风量来满足要求。在采取措施后仍然满足不了矿井进风量的要求的,则必须减少采掘工作面的个数,以风定产,在采取措施期间不许出现欠风生产。在保证矿井所有用风地点的实际风量大于需风量的前提下,若矿井进风量仍有富裕,可以采取降低转速,调整叶片安装角来减少富余风量。 ②审查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可靠性审查通风设施设置的位置和数量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通风设施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对不合理的通风设施,限期整改,严禁出现用临时设施取代永久设施。通过审查矿井的通风网络图,审查矿井是否存在角联巷道,若存在角联巷道,必须制定专门措施,保证角联巷道风量稳定可靠。审查1月内可能贯通的巷道,主要分析巷道贯通后,通风系统风量和风流的变化以及是否对其他用风地点造成不利影响和需要提前做的设施。审查其他影响通风系统的事项,以便通风系统随时处于合理配风状态。 ③审查矿井采掘工作面的布置合理性。采掘工作面的布置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要求 采掘工作面的布置避开角联巷道;尽量减少采区工作面个数,做到合理集中生产。一个单翼采区只需一个回采工作面生产,双翼采区最多允许两个回采工作面生产,通过提高单产单进尽量减少采区掘进工作面个数。突出煤层(包括按突出管理的煤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进回风系统,严禁出现串联通风,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厚煤层采取分层开采时,下分层掘进工作面必须待上分层采空区压实致密后进行,且离回采工作面回采结束的时间大于6个月。掘进工作面尽量避开上回采工作面回采动压影响范围,以减少掘进巷道瓦斯涌出量和巷道变形。 (5)改变全矿井、一翼、一个水平以及一个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6)每一个生产水平都应布置独立回风巷,在准备采区时,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构成全风压通风系统以后,方可回采。 7每个采区至少要有一条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的长度和高度,严禁将一条采区上、下山或盘区的风巷分为两段,一段作为进风,一段作为回风。 8具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岩)层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独立的进、回风系统。 9有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采煤工作面严禁采用下行通风。其他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采用下行通风时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0新井在投产以前进行一次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正常生产的矿井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通风阻力测定,矿井转入新水平生产或改变一翼的通风系统后,均重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11每班必须派专人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巡视检查,检查内容有通风设施、巷道状况、瓦斯浓度及通风系统的监测运行状况,发现问题能处理的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室汇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处理。 12测风员每十天对全矿井进行一次测风(采掘工作面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矿井测风结果写在测风站记录牌上。测风结果按旬报矿总工程师。测风员在测风过程中一旦出现用风地点实际风量小于需风量,是作业地点的立即停止作业并向矿调度汇报;非作业地点的能处理的立即进行处理,不能处理的向矿调度汇报,矿通风部门组织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措施;矿通风部门自身不能处理的,应立即汇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处理。 13矿通风部门负责人及技术员每旬至少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巡视,矿总工程师每月至少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一次巡视。 1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且保证工作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运时防爆门能自动打开,主要通风机工作时防爆门必须关闭。主要通风机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15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以前,必须进行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测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在用安全设备检测检验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2〕99号文)。 16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且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的风流方向,改变巷道风流方向时主要通风机供风量不得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反风设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且每年组织一次反风演习。 17改变主要通风机转数、风叶安装角以及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需要停风时,都必须制定专门的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8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主要通风机司机立即通知机电部门和矿调度室,矿调度室下令从地面切断进入井下全部动力电源,并通知矿通防部和安监部门以及受影响单位,受影响范围人员立即停止作业往地面撤离,瓦检员在人员撤出施工巷道以后,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把局扇开关打到零位,安监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员组织人员立即撤退,瓦检员在履行完自己工作后往地面撤离。 (19)矿调度室在下达停电、撤人命令后,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及值班领导到矿调度室集中,排放瓦斯和恢复送电由矿总工程师统一指挥。 (20)主要通风机司机在机电部门和矿调度室汇报主要通风机停运后,检查主要通风机防爆门是否打开,若防爆门打不开,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汇报矿总工程师,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处理。 (21)每个矿井必须备有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系统网络图、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并标明主要通风机型号、电机功率、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以及受灾区位置和范围。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由矿通风部门按季绘制,矿总工程师审签,按月补充修改,几层煤同时开采时,还应备有分层通风系统图。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每季分别送县、公司、矿调度室、矿安监部门等。 (22)主要通风机突然停电停风撤人管理制度 ①主要通风机故障导致停风时 Ⅰ、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命令切断井下变电所电源,同时通知机电部门、矿通风部门和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矿长,由值班矿领导安排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将回风井防爆风门打开,让矿井处于自然通风状态,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启动备用风机。 Ⅱ、当井下瓦检员发现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大巷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及时汇报值班矿领导和总工程师,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全部人员升井。 Ⅲ、当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达到10分钟时,井下瓦检员必须立即将井下全部人员撤到地面,并在井口悬挂“严禁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并守好井口,严禁人员入内。 ②当全矿井停电而造成井下停风时 Ⅰ、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室,矿调度室必须立即命令切断井下变电所电源,同时通知机电部门、矿通风部门和值班矿领导、总工程师、矿长,由值班矿领导安排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将回风井防爆风门打开,让矿井处于自然通风状态,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立即启动备用风机。同时联系变电所检查另一回线路供电是否正常,如果正常,必须立即切换,启动主要通风机。 Ⅱ、井下跟班人员、瓦检员、安全员发现停风时,立即将人员全部撤到进风大巷道内,并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及时通知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决定是否全部人员升井。 Ⅲ、当矿井主要通风机停风达到10min时,井下瓦检员就近将人员全部撤到地面,并在井口悬挂“严禁入内”字样的警示牌,严禁人员入内。 ③井下出现停风现象,必须立即通知兼职救护队待命,做好抢险和排放瓦斯的准备工作。 ④排放瓦斯措施按照矿常规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 ⑤无计划停风应急组织及通讯应急小组 组长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矿领导、值班矿领导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发生停电、停风,值班调度员首先通知矿总工程师、同时通知兼职救护队待命和应急小组到调度室。 了解井下人员情况、停电原因准确送电时间。 监控室随时注意井下瓦斯情况并技术汇报调度室。 ⑥通风调度值班员管理制度 Ⅰ、在值班矿长领导下,对当班的通风、放炮、监测、抽采等工作全面调度。 Ⅱ、交接班时当班内容必须向下班交接清楚。 Ⅲ、做好调度值班记录,记录要全面、详细协助值班队长处理好一般性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值班部长、调度汇报,请示处理。 Ⅳ、搞好各施工地点规程、措施的整理工作。 Ⅴ、认真填写调度台账瓦斯日报、班报,做好瓦斯日报的审批报送工作。 二、矿井主通风机及装置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2、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3、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4、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 5、严禁主要通风机房兼作他用。主要通风机房内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主要通风机的运转应由专职司机负责,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矿调度室。 6、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安全技术措施。 7、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作业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8、主通风机投入运行后每年进行一次性能测试。如果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也要做一次性能测试。测试内容及收集的资料有 (1)绘制通风机性能曲线。对主要通风机进行测试的工况点选择,一般不少于10个,且均匀分布。对轴流式通风机,应绘制出主要通风机装置静压特性曲线。 (2)应测出喘振点。 (3)计算出正常运行工况时的运行效率和输出功率。 (4)测出通风机噪声,轴承与电动机温升。主要通风机系统必须设过流和无压释放保护,具有良好的接地系统,高压电机应装设避雷装置,电动机和风机的轴承要有超温报警装置,转动及带电裸露部分有保护栅栏和安全警示牌。 9、主要通风机的状态要达到以下要求 (1)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作备用,备用扇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开动,机壳、风门不锈蚀,井口封闭严密,其外部漏风率符合规程规定。主要通风机和备用通风机按说明书规定定期倒换。 (2)反风装置的每个机构必须灵活可靠,风机监控系统中各项功能显示正常,数据准确,振动不超限,并在10min内完成反风任务,同时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反风演习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公司审批,反风演习总结必须报公司备案。 (3)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齐全、灵敏可靠,还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4)叶轮安装角度要一致,应保持平衡且无积尘,至少每半年清扫一次并做好记录。 (5)主要通风机房不得用火炉取暖,井口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堆放易燃物品。 (6)防爆门使用正常,开启装置配备齐全、到位、无锈蚀。 10、主要通风机检修周期表 部位 检修内容 周期 备 注 风机 1、风机外壳及风门除锈防腐。 一年 2、检查风轮及联轴器。 一年 3、轴承解体检查清洗换油、测量间隙。 一年 4、测量轴的水平度和同心度。 一年 5、反风演习。 一年 6、技术测定。 一年 系统技术改造做技术测定 7、风门及牵引设备检修。 三个月 8、防爆门检查。 半年 9、反风设施检查。 三个月 10、关键部件探伤。 一年 电气 与 仪表 1、电机解体检查,清扫测量转子与 2、定子间隙,轴承换油、测量间隙。 一年 3、电气预防性试验。 一年 4、校验各种仪表。 一年 三、通风安全仪器、仪表保管、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搞好煤矿井下安全生产,加强通风仪器、仪表管理,保证安全运转防止丢失、损失、减少安全事故,做到合理使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在仪器、仪表管理中,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与使用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矿井所使用的仪器、仪表的使用、检测、维修、保管、保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行业标准,必须按照国家对煤矿的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工艺,危及生产安全的仪器、仪表。 3、仪器、仪表的档案管理和使用保管 (1)为了确实掌握仪器、仪表的数量、规格、调动、事故、检修及使用等情况,必须设专职的设备管理员,必须分类建立设备卡片和台帐,对大型固定设备应逐步建立履历簿,系统记录设备的使用、检修和事故情况。 (2)仪器、仪表使用和负责人必须正确掌握仪器、仪表的动态并进行统计,按季度向机电科汇报。 (3)必须设立保管仓库,集中保管新到货、未使用和闲置设备,避免设备丢失、损坏。 (4)使用中的仪器、仪表应由使用部门负责日常维修、保管和合理使用。 (5)仪器、仪表如发生丢失、损坏等责任事故时,各部门应进行分析,追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6)严格按照仪器、仪表的说明书的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仪器、仪表,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和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4、仪器、仪表的平衡和调节 (1)为了充分发挥仪器、仪表的效能,合理使用仪器、仪表,提高利用率,各部门对闲置的仪器、仪表等应及时进行平衡调校,应每月调校平衡一次。 (2)任何仪器、仪表的调整,必须通过相关负责人批准,管理人员办理。 5、仪器、仪表的报废 (1)仪器、仪表报废,应根据使用年限和损害程度确定,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报废。 ①仪器、仪表超过使用年限,损坏严重,再行修复,其修复费超过该仪器、仪表价值80以上者。 ②遭受意外灾害,仪器、仪表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超过80。 (2)仪器、仪表报废由矿组织机电、生产、供应、财务等部门参加鉴定,提出报废意见,方可报废。并在台帐上注销,办理固定资产报废的财务手续。 6、仪器、仪表的检修 为了使检修工作顺利进行,能及时更换已磨损和消耗的零件必须加强配件和检修材料的管理与供应工作。 (1)必须根据零件的磨损期限制定每台设备的配件消耗定额,要有1~3个月的正常消耗的储备配件。 (2)从矿仓库领存配件,必须验收,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领取,通过使用验证不合格应做退库处理。 (3)配件和材料的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旧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维修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4)所有进行维修、检修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5)配件和材料领用,必须实行以旧换新制度,使用单位领用配件时,必须交还配件,对换下来的配件,凡能修理使用者,应送修理厂整修、登帐,领用时先发放修复配件。 (6)对大、中、小修复跟换的配件应进行记录,搞清配件的消耗情况。 (7)由机电部门负责每月汇总各队的配件加工计划。 7、仪器、仪表的维修和保养 (1)正确使用机械设备润滑,必须严格按照说明规定的品种、数量、润滑点、周期加注或更换。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时、定点、定量、定质。 (2)机械维修保养是以预防为主的思想指导,根据各种机械的运行规律、结构、工作条件和磨损规律制定强制性的制度。 (3)按作业时间的不同分为定期保养和特殊保养两类。定期保养有日期保养和分级保养;特殊保养有走合保养、换季保养、停用保养和封存保养等。 (4)分级保养一般按机械的运行时数来划分保养级别内容。而特殊保养一般是根据需要临时安排或列入短期计划进行的,也可结合定期保养进行,如停用保养、换季保养等。 (5)日常保养是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和交接班进行保养作业。内容为“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转向及行走系统,制动及安全装置等部位的检查调整。日常保养的项目和部位较少,且大多数在机械外部,但都是易损及要害部位。日常保养是确保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和基础工作。 (6)一级保养除进行日常保养的各种作业项目外,还包括清洗;运动异常等,发现后及时修复、排除。 (7)在一般情况下,日常保养和一级保养由机械操作人员负责进行,而维修人员负责二级以上保养工作。 8、仪器、仪表的完好标准 (1)完成任务好,做到优质、高效、准确、低耗,安全无事故配合施工协作好。 (2)合理使用好,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规定、制度,做到合理使用,正确操作。各项原始记录资料齐全、准确。 (3)技术状况好。 (4)维护保养好。认真执行“清洁、润滑、调整、紧固防腐”十字作业,达到规定要求,故障少。 (5)保管工作好。仪器、仪表的零件、部件、随身用具,附属装置,完整齐全,无缺少损坏。 四、矿井测风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矿井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旬风量测定原则上在一天内完成,测定结果必须及时报矿通防部长、通防副总工程师、矿总工程师审阅。 2、测风点的设置应齐全,所布置的测点要求能够准确反映出所测区域所有用风点及进回风分支的实际风量。 3、测风点应相对固定,并留有明显的标志。 4、通风系统调整后引起的风量变化必须在测完后立即在井下就近电话报通风调度。 5、每旬测风后要进行通风系统和风量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6、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设立正规的测风站,每次测风结果必须填写在测风站牌板上。 (二)井下测全风压风量 1、测风员在下井测风前必须检查所带工具包括风表、秒表、测风记录本、粉笔、记号笔是否齐全,是否能用。 2、测风员在到达井下测点后,先观察测点的支护及顶板情况。如果在轨道巷测风时应注意往来车辆情况,如遇到影响测风结果和人身安全的情况时应先处理后方可测风。 3、每一测风点的风量必须测定三次且每次误差都不应超过5后取平均值,测风后应及时填写测风记录牌板和测风记录手册,要求填写牌板字迹必须工整、清晰,且用仿宋体书写。 4、在测风点测风时如遇到风量发生变化时,应在井下及时查找原因所在,并且及时处理,使井下风量恢复正常,杜绝微风、无风区的存在。 5、每次测风必须按规定路线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绕道而行的必须向通风调度汇报。 6、测风员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在井下发现问题后及时向通风调度反映情况。 7、测风后必须将当天所测风量记录在井下测风管理牌板、测风记录本、测风风量汇总本上,三处风量必须一致。 8、测风员应对自己所测的数据负责。 (三)测局扇 测风员在下井测风前必须检查所带工具包括风表、秒表、测风记录本、粉笔、记号笔等是否齐全、能用。 2、测风员在测定局扇吸风量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免被局扇风叶击伤。 3、测定局扇吸风量时应手持风表置于消音器吸风口前10cm处,打开离合键,缓慢移动风表60s后按下离合键,读取表速,重复以上程序3次以上后取平均值。 4、测定局扇出风量时,在风筒出风口,手持风表伸入风筒出风口断面,保护风表稳定移动,打开离合键60s关闭,读取表速重复以上程序3次以上后取平均值。 5、填写牌板应清晰、工整,内容填写完整且用仿宋体书写。 6、测定风量前应先观察风机是否全风压通风,如果风机发生循环风应立即处理后再测定。 7、测定完毕后应将风筒进风量、出风量、全风压风量和日期及测定人写在被测定局部通风机管理牌板上。 8、测风后必须将当天所测风量记录在井下牌板、测风记录本、测风汇总本上,三处风量一致。 五、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煤矿局部通风管理,杜绝瓦斯超限事故,特制定局部通风管理制度,希严格执行。 一、局部通风管理规定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撤出、维修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现场施工人员贯彻后方可作业,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严禁无措施作业。 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局部通风机由指定人员(瓦斯检查员)负责,并实行挂牌管理。矿井不管是在正常生产或停产时,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三班8小时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员必须在局部通风机附近进行现场交接班,严禁提前离岗。 2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安设地点必须支护完好、无淋水、无积水、无杂物,局部通风机离地面高度应大于0.3m,瓦斯浓度不超过0.5。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要求。 3高瓦斯、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配备安装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供电,专用变压器最多可向4个不同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另一电源,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自动启动,保持掘进工作面正常通风。 4其他通风地点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可不配备备用局部通风机,但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或者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配备安装一台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投入正常工作。 5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的规格和安设标准,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岩巷炮掘和综掘工作面风筒出风口到碛头的距离不大于10m,全煤、半煤巷炮掘工作面风筒出风口到碛头的距离不大于8m。炮掘工作面碛头10m范围内必须使用防炮崩风筒,严禁停局部通风机或拆卸风筒放炮。 风筒吊挂应平、直、稳,软质风筒逢环必挂,硬质风筒每节至少吊挂两点,风筒不得被摩擦、挤压;风筒接头严密,无破口,无反接头;软质风筒接头应反压边,硬质风筒接头应加垫并拧紧螺钉;风筒转弯处应用弯头或骨架风筒缓慢拐弯,不应拐死弯;异径风筒接头应用过渡节,不准花接。 ①有计划性整改风筒质量等可能造成影响局部通风时必须首先编制措施,坚决执行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请示调度室及值班领导同意后方能进行。 ②局部通风机供风风筒临时出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机处理时,必须请示调度室,经值班矿领导同意,在明确安全技术措施后方能进行,在故障处理完毕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经现场瓦斯检查员检查停风区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后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请示值班领导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瓦斯排放。 6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7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者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当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时,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当任何1台发生故障停止运转时,必须立即切断工作面电源。 8每15天至少进行1次风电闭锁和甲烷电闭锁试验,每天应当进行1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由瓦斯检查员和值班电工负责),试验期间不得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9严禁使用3台及以上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及以上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 3、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开停传感器、供风风筒末节必须安设风筒传感器。 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全风压进风流处,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示标志,禁止人员入内。 5、巷道贯通,通风部门必须提前编制通风系统调整措施,并做好调整通风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后及时调整通风系统。 二、瓦斯检查规定 1、严格现场瓦斯检查。所有局部通风机供风的掘进巷道必须设专职瓦斯员检查瓦斯,掘进巷道无论有无人员作业,只要是局扇正常供风期间各点瓦斯检查次数均不得少于三次。严格执行在局部通风机附近现场手上交接班制度,现场交接班地点由矿在当月瓦斯检查点设置计划表中明确并设置调度电话,在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必须同时向调度室汇报后即为交接到位,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严禁离岗。 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向矿调度室报告。停工区内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者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3、国家节假日或因故停产期间矿井统一放假,每班必须安排不少于2名人员(1名瓦斯检查员和1名安全员或电工)对矿井各点瓦斯和二氧化碳气体浓度进行巡检,巡检人员检查结束出井后必须在矿值守至下一班人员接班为止,值守期间井下通风、瓦斯等出现异常必须根据值班领导安排及时处理。 三、瓦斯排放规定 1、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由瓦斯员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甲烷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都不超过0.5%时,由瓦斯检查员向调度室汇报经调度室同意,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恢复正常通风。 2、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停风区中甲烷浓度超过1.0%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甲烷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3.0%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经请示值班矿领导或通防副总工程师,在明确采取的安全措施并实施后,采取控制风流排放瓦斯。 3、经瓦斯检查员检查,停风区中甲烷浓度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向调度室汇报,由总工程师或通防副总工程师负责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专职救护队员按措施入井进行排放。 4、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必须采取控制风量的方式限量排放,排出的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得超过1.5%,矿井总回风不得超过0.75,且混合风流经过的所有巷道内必须停电撤人,其他地点的停电撤人范围应当在排放措施中明确规定。 5、只有恢复通风的巷道风流中经现场排放人员检查,所有巷道的甲烷浓度不超过1.0%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时,经现场排放负责人向调度室汇报后,方可撤出警戒结束排放工作,由调度室通知电工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内电气设备的供电和采区回风系统内的供电。 四、监测监控管理规定 (一)地面监控中心 1、矿井监控值班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监控系统基本设置及数据查询功能操作,掌握各种传感器报警参数标准,熟悉监控系统异常报警故障处置程序,能填写各种运行记录。 2、矿井监控值班人员严格执行手上交接班,上一班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系统运行情况、各点数据变化情况、异常处置情况、上级要求等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3、矿井监控值班人员在岗期间必须认真观察系统各点变化情况,按矿总工程师明确的重要地点瓦斯传感器数值变化记录表,每一小时观测填写1次,对传感器数值在原有基础上上升变化0.5倍以上的,值班员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当数据上升达1倍以上的,值班员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若因监控值班员观测不及时或未及时汇报造成人为超限的将按规定实施处罚。 4、监控值班员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严禁玩手机、上网、睡觉等。 (二)井下设备安装维护规定 1、井下监控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调校、维护、检验,各种传感器安设标准符合规定,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进风的分风口必须设置风向传感器、突出煤层掘进巷道回风流中必须设置风速传感器并与监测系统联网,确保地面监控中心站24小时监控运行状况。 2、炮掘工作面碛头瓦斯传感器必须安设保护罩,爆破时距离碛头不得超过10m,严禁人为造成传感器数据失真。 3、甲烷断电闭锁和风电闭锁功能每15天至少测试1次,测试断电功能是否正常,开关馈电状态检测是否准确。发现设备故障必须及时排除。监控分站杜绝采用交叉断电,对监控系统故障闭锁功能必须定期测试,确保实现故障闭锁。 六、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一)永久、临时风门建造的技术标准 1、矿井风门包括永久风门、永久调节风窗、临时风门三种。服务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为永久风门, 在6个月以下的为临时风门。 2、矿井建造的永久风门,墙垛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机电硐室的防火门、墙垛、门扇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制作,临时风门可用木板建筑。 3、控制风流的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正、反向风门,并装有闭锁装置。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8m。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4、通行机车风门的安设位置由矿总工程师牵头会同通风、机电、运输、安监部门的有关人员现场共同确定。风门安设的中心线和轨道中心线应一致,电机车突出部分至风门框的距离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5、永久、临时风门能自动关闭,有机车及斜巷运输的风门要设置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否则要设专人负责看守。 6、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必须设在墙垛的上方,墙垛上方无空位时,可设在墙垛的两侧。调节风窗的规格应根据配风需要来确定,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调节风窗必须成矩形,挡板长度要封闭整个调节窗口。 (二)永久、临时风门建造的质量标准 1、矿井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防突采掘工作面及放炮作业巷道中建造的风门,墙体四周要掏槽(砌碹巷道破碹后掏槽,锚网巷道破网后掏槽),并与煤(岩石)接实。掏槽深度不小于0.3m,墙垛厚度不小于1.0m;墙体周边每间隔1m施工一根锚桩,插入岩体深度不少于0.3m,外露长度不少于0.3m。非突出巷道中建造的风门,掏槽深度不小于0.3m,墙垛厚度不小于1.0m。墙体表面用水泥砂浆抹面,严密不漏气。 2、矿井石门揭煤、防突采掘工作面及放炮作业巷道中建造的正、反向风门门扇,门扇施工采用双层木板,中间加衬布,门扇厚度不得少于50mm,且反向风门门扇必须加筋或包铁皮。门扇衬布采用柔性风筒、帆布或胶皮等材料,严禁有空洞或破口,保证门扇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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