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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 3 1 3 一 9 2 液 压 支 架 立 柱 技 术 条 件 代替 MT 9 5 9 6 一8 4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f 液压支架立柱的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乳化液为介质的矿用液压支架立柱 以下简称“ 立柱” 。 2 引用标准 G 1 3 1 9 7 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 直径 1 3 5 5 m m G B 1 1 8 4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的规定 G B 1 8 0 4 公差与配合 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G B 2 6 4 9 焊接接头机械性能试 验取样方法 G B 2 6 5 0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 B 2 6 5 1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 B2 6 5 2 焊接及熔敷金属拉伸试验方法 G B 2 6 5 3 焊接接头弯曲 及压扁试验方法 3 1 3 3 4 5 2 . 1 液压气动用。 形胶密封圈尺寸系列及公差 G B 3 4 5 2 . 3 液压气动用。 形橡胶密封圈 沟槽尺寸和设计计算 G B 1 1 3 5 2 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 G B 1 3 3 0 6 标牌 J B / Z Q 4 0 0 0 . 3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 B 3 3 3 8 液压件圆柱螺旋压缩弹簧技术条件 MT 7 6 液压支架用乳化油 3 技术要求 3 . 1 3 . 1 . 1 造。 11 . 2 孔用 11 . 3 3 . 1 . 4 3 . 1 . 5 3 . 1 . 6 般技术要求 立柱及其重要零、 部件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设计图样和技术文件制 a h 3 . 1 . 7 金属切削加工零件图样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凡属包容关系者按G B 1 8 0 4 中I T 1 4 级精度 H、 轴用h 、 长度用J S , 非包容关系者应按该标准I T 1 5 级精度制造和检查。 图样上机械加工未注形位公差按G B 1 1 8 4中公差等级C级的规定执行。 焊接件应符合G B 2 6 4 9 - 2 6 5 3 , J B / Z Q 4 0 0 0 . 3 的规定。 承压焊缝应能承受立柱额定工作压力的2 0 0 环的耐压试验。 承压焊缝金属机械性能 抗拉强度。 n 6 0 0 MP a ; 伸长率6 5 1 2 . 铸钢件应符合G B 1 1 3 5 2 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1 9 9 2 一 1 2 门 5 批准1 9 9 3 一 0 7 一 0 1 实施 MT 3 1 3 一 9 2 3 . 1 . 8 锻件不应有夹层、 折叠、 裂纹、 锻伤、 夹渣等缺陷在不影响机械强度情况下, 锻件} } 加」 _ 表面允 许有清除氧化皮等原因造成的局部缺陷。 3 . 1 . 9 液压件圆柱螺旋弹簧应符合J B 3 3 3 8 的规定。 31 . 1 0 普i 1 螺纹按〔 ; B 1 9 7 中6 -7 级精度 外螺纹为6 级, 内螺纹为7 级 执行。 11 门1 活塞杆镀层质量应符合附录A的有关规定, 特殊要求, 按图样技术要求执行。 31 . 1 2 。 形橡胶密封圈和沟槽尺寸应符合G B 3 4 5 2 . 1 , G B 3 4 5 2 . 3 的规定。 3 . 2 产品装配及外观质址要求 3 . 2 门装配前, 各零部件所有表面的毛刺、 切屑、 油污等应清除干净。 12 . 2 装配时, 所有连接螺纹, 应涂螺纹防锈脂 3 . 2 - 3 装配时 零件配合表面不得损伤。 3 - 2 - 4 装配时, 应仔细检查立柱密封件有无老化、 咬边、 压痕等缺陷, 并严格注意密封圈在立柱沟槽内 有无挤出和撕裂等现象, 如有上述现象, 应更换 I2 . 5 立柱装配好后, 应将其缩至最短位置。 I2 . 6 装配完毕所有进、 回液口 均应用塑料堵封严。 3 . 2 . 7 装配后, 立柱外表面 活塞杆外表面除外 , 应按图样要求喷 涂 防锈底漆和面漆。漆层应均匀, 结合牢固、 不得有起皮脱落现象。 3 . 3 主要零、 部件技术要求 I11 缸筒 331 . 1 缸筒材料的选用应满足如 F 机械性能 抗拉强度a ,, l 0 0 0 MP a ; b屈服点a , 8 0 0 MP a ; 伸长率氏 1 2 ; d . 冲击值a k 4 . 9 X 1 0 J / m , 331 . 2 缸筒调质热处理硬度 H B 2 4 0 -2 8 0 , 331 . 3 缸筒内孔密封配合面的尺寸 精度不得低于H 9 , 3 3 卞 4缸 筒 内 孔 密 封 配 合 面 的 表 面 粗 糙 度 为 笋 33 门- 5 双伸缩立柱小缸筒的外径尺寸精度不得低于f 9 , 3 3 1 . 6双 伸 缩 立 柱 小 缸 筒 的 外 径 表 面 粗 糙 度 为 笋 33 . 2 活塞杆 33 . 2 . 1 活塞杆材料的选用应满足如下机械性能 抗拉强度a e 7 0 0 MP a ; b . 屈服点a , 5 0 0 MP a ; 伸长率8 5 1 4 ; d冲击值a k i3 . 9 X 1 0 J / m , 3 . 3 . 2 . 2 活塞杆调质热处理硬度 H B 2 4 0 - 2 5 0 , 3 . 3 . 2 . 3 活塞杆密封配合面的尺寸精度不得低于f 9 , 3 . 3 - 2 . 4活 塞 杆 密 封 配 合 面 的 表 面 粗 糙 度 为 影 I13 底阀 II11 阀芯、 阀体应采用不锈钢制造。 I I 1 2密 封 配 合 面 的 表 面 粗 糙 度 为 笋 3 . I13 当立柱大缸缸径在 2 0 0 n i m以下时, 底 阀开启压力不得低于 4 MP a , 当立柱大缸缸径在 2 0 0 m n , 以上 包括2 0 0 m m 时, 底阀开启压力不得低于7 MP a . } t o MT 3 1 3 一 9 2 I13 . 4 底阀开启时, 立柱不允许有哨音和振动现象。 3 . 4 电镀技术要求 3 . 4 门镀层质量技术要求按附录A执行。 3 . 4 . 2 所有镀锌件, 镀后均应钝化处理 3 - 4 - 3 镀层孔隙率的规定 a . 镀锌件少」 - 1 5 点// d m ; 直径不大于0 . 2 m m; b . 镀铬件少于1 5 点// d m ; 直径不大于。 , 2 m m; 镀铜件少于1 5 点// d m ; 直径不大于。 . 2 m m, 15 清洁度要求 对试验合格后的立柱应拆卸清洗, 清洗后的溶液以 1 2 。目/ 英寸或相当于 。 . 1 2 5 mm精度的过滤器 过滤, 所得网卜 物品经过烘干称量, 其质量应符合表1 、 表2 规定。 表 1 单伸缩立柱 包括机械加长段立柱 清洁度要求 丫 协丫 立柱缸径 ,mm \ mg\ 2 0 0 0 2 0 0 0 4 0 0 0 李 4 0 0 0 2 00 李 2 0 0 表 2 双伸缩立柱清洁度要求 介 片 2 0 0 0 2 0 0 0 4 0 0 0 妻4 0 0 0 1 0 0 0蕊1 0 0 0 试件最短长度 1 0 0 05 0 0 4 . 3 立柱试验项目、 试验方法和性能要求见表 5 , 表 5 序号 4 . 3 . 1 4 . 3 . 2 试验项 目试验方法J性能要求 空载行程试验立柱在空载工况下, 全行程 往复动作 3 次, 其速度不大 于2 0 0 m m / m i n 伸缩长度和伸缩程序应符合 设计要求, 不得有涩滞、 爬行 和外渗漏等现象 最低启动压力试验 1 立柱在空载工况下, 逐 渐升压, 分别测定各级缸活 塞腔和活塞杆腔的启动压力 均在无背压状况下试验 2 使小缸内保持额定泵 压, 当小缸中部通过大缸缸 口导向套时, 测定大缸活塞 杆腔的启动压力 活塞腔启动压力不得超过 3 . 5 MP a 不包括底阀的阻 力损失 活塞杆腔启动压力不得超过 7 . 5 M P MT 3 1 3 一9 2 续表 5 序号试验项 目试验方法N能要求 4 . 3 . 3活塞杆腔密封性能 试验 立柱缩至最小高度, 各活塞 杆分别在1 MP a 和1 1 0 额 定泵压下稳压 5 m i n , 其中 一根稳压4 h 在同温度下压力不得下降或 不得渗漏 4 . 3 . 4活塞腔密封性能试 验 立柱升至 2 / 3 全行程, 进行 轴向加载, 对大缸活塞腔分 别在 1 MP a 和1 1 0 额定工 作压力下稳压 5 m i n , 其中 一根稳压4 卜 在同温度下压力不得下降或 不得渗漏 4 . 3 . 5耐久性试验 1 底阀试验 立柱升至底 阀开启之前, 以额定工作载 荷轴向加载, 使底阀连续开 启、 立柱压缩速度应不大于 1 0 m m / m i n , 每 5 m稳压 5 m i n , 2 5 m后立柱在2 / 3 行 程处稳压4h , 稳压压力为 额定压力的9 0 2 立柱升至最大行程, 在 柱头和缸底同侧偏心 2 0 m m的位置, 以额定工作工 载荷进行连续循环轴向加载 试验, 加载速度2 0 m m / m i n 3 立柱活塞腔给以背压, 使大缸活塞杆腔仁 与小缸活 塞杆腔同时」 加以泵站公称 压力进行降柱, 再空载升柱, 全行程往复试验 1 累计行程 2 5 m, 稳压时 立柱不得下缩 2 累计有效压缩行程 3 0 0 m, 加载压力由零至额定工 作压力, 然后卸载, 循环次数 不得少于2 0 0 0 次。 每隔5 0 m重复4 . 3 . 3 和4 . 3 . 4 条试 验 3 往复次数2 0 0 0 次, 试后 重复 4 . 3 . 3 和 4 . 3 . 4 条试验 MT 3 1 3 一 9 2 续表 5 序号试验项 目试验方法性能要求 4 . 3 . 6强度试验 1 立柱升至全行程, 以额 定工作载荷的 1 5 0 轴向加 载, 持续5 m i n 2 立柱升至全行程。活塞 腔 内加压 至额 定 泵压 的 1 2 5 , 持续5 m i n 3 立柱升至最大行程在柱 头和缸底同侧偏心 3 0 m m 的位置, 以 1 1 0 额定工作 载荷轴向加载持续5 m i n 4 立柱升至全行程, 轴向 预加额定初撑载荷, 以 1 5 k N m能量冲击柱头2 次 5 立柱升至2 / 3 全行程以 额定工作载荷的2 0 0 轴向 加载持续5 m i n 6 上述试验完成后, 重复 4 . 3 . 1 , 4 . 3 . 4 条试验 1 不得产生永久变形和破 坏 2 导向套与活塞限位机构 不得产生水久变形和破坏 3 立柱缸体不得产生水久 变形和破坏。 4 不得产生永久变形和破 坏 5 活塞和缸体永久变形不 得大于。 . 5 m m 6 同4 . 3 . 1 , 4 . 3 . 4 条 4 . 3 . 7 缸体爆破试验将缸体两端封闭, 用加压泵 逐渐增压。 直至缸体破坏 记录破坏压力, 不得破裂成 块 5 检验规则 5 . 1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出厂检验, 由 制造厂的检验部门进行。型式检验由L 级质量 监督部门指定的国家质量监测中心进行。 52 产品都必须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并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5 . 3 有 F 列情况之一者, 应进行型式检验 a .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产品; b . 当设计、 工艺或所使用的材料影响产品性能时; 。 . 对停产止年以上的产品再次生产时; 或大批量生产的产品, 上级质量管理部门提出要求时; d . 当用户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异议时 e . 当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5 . 4 产品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项目见表6 0 5 . 5 双伸缩立柱按4 . 3 要求执行 包括括号〔 〕 内的内容 。 单伸缩立柱按4 . 3 除4 . 3 . 2 中 2 , 4 . 3 . 5 中 1 以外的要求执行。 5 . 6 抽检项目 的样品, 每次为批量的3 , 但不得少于3 根。 5 . 7 产品检验项目 应合格。 在检验中有一项试验不合格, 应加倍抽检该项目, 复检中, 全部合格, 认为产 }W i 该项含格; 复验中仍有不合格者, 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5 . 8 型式检验的被检验件数量为三件, 耐久性试验可只做其中一件; 缸体爆破试验做二件 “ I I MT 3 1 3 一 9 2 5 . 9 立柱随支 架出厂时, 可按支架检验规则执行, 但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 . 1 0 产品出J 一 检验结果应记录归档备查, 产品型式检验应有检验报告。 表 6 检验项 目 J字号检验项目 检验类别 型式出厂 - l 外观质最枪验 丫丫 9 主要零、 部件技术要求检验 丫甲 3 电锻层质量要求 丫 △ 4 清洁度要求 丫 △ 5 空载行程试验 丫甲 6最低启动压力试验了州 7 活塞杆腔密封性能试验了了 8 活塞腔密封性能试验训甲 9 耐久性试验侧X 1 0 强度试验侧 做 4 . 3 . 6 中 1 2 3 项 1 1 缸体爆破试验 丫 X 注 帅 表中“ v, 表示该项目 全部检验, 表中“ △” 表示该项目 抽检, 表中 “ X” 表示该项目 不检验 ② 表中第7 , 8 二项检验中4 h 长时密封为 抽检项目。 6 标志、 包装、 运输. 贮存 6 . 1 每件合格的立柱产品应有铭牌, 铭牌包括以下内容 a . 产品名称; h . 产品型号; 。 . 出厂年、 月、 日; d . 制造厂名称。 6 . 2 铭牌的尺寸 及技术要求, 按G B 1 3 3 0 6 的规定执行。 6 . 3 立柱检验合格后, 应缩至最小长度, 各进液口应加堵封严。 6 . 4 立柱应用托架或装箱发运, 产品应捆扎牢固避免脱落、 挤压损坏等。 6 . 5 立柱的备件、 易损件应用专用包装箱发运。 6 . 6 产品运输时, 在冬季应根据使用地区和运输路程的最低气温注入乳化防冻液, 一般运往东北、 西 北、 内蒙地区的产品可注入MF D - 4 0 防冻液; 运往华北地区的可注入MF D - 2 5 防冻液; 其他地区注入 MF D - 1 5 防冻液, 亦可以均注入MF D - 4 0 防冻液 在其他季节应将立柱进、 回液腔乳化液排空, 但需保证排液后, 立柱在运输、 贮存过程中, 内部不得 MT 3 1 3 一 9 2 产生锈蚀现象。 6 . 7 立柱应放入干燥的库房中或有遮盖的条件下 贮存, 环境温度不得低于 。 ℃。 6 . e 立柱存放三个月以上者, 要检查内腔的乳化液是否变质, 如变质, 应更换。 当采用排空法时, 应检查 锈蚀情况。 6 . 9 随同产品出厂的技术文件 e . 装 箱清单1 份; n . 产品合格证 1 份; c产品维护、 使用说明书1 份; a . 产品备件、 易损件明细表各 1 份。 MT 3 1 3 一9 2 附录A 立柱零件电镀层的技术要求 补充件 A 1 墓本要求 电镀前应对被镀件进行材质、 尺寸精度及表面缺陷的检查, 不合格者, 不得进行电镀工序。 A 2 镀层的选择 A 2 . 1 立柱活塞杆应用采用以下复合 镀层 a . 铜锡合金和硬铬; b . 铜锡合金和乳白铬; 乳自铬和硬铬 A 2 . 2 其他零件电镀一般采用镀锌, 也可采用有效保护零件表面的其他镀种。 A 3 镀层的厚度 A 3 . 1 采用复合镀层的各种镀层厚度 c A 3 . 2 a h A 3 . 3 A4 铜锡合金2 0 3 0 p m; 硬铬3 0 4 0 p m; 铜锡合金2 0 - 3 0 p m; 乳白铬3 0 5 0 ta m; 乳白铬2 0 - 3 0 p m; 硬铬3 0 - 4 0 p me 采用镀锌或其他镀种的镀层厚度 7 - 1 5 p m; 1 5 - 2 5 p mo 镀层厚度有特殊要求时, 按图样文件的规定执行。 镶层硬度 铜锡合金与乳白铬 乳白铬与硬铬 铜锡合金与硬铬 H V5 0 0 ; H V8 0 0 ; H V 8 0 0 , A 5 结合要求 镀层不应有起皮、 脱落或起泡现象 A 6 镀层外观质里要求 A 6 . 1 镀层结晶应细致、 均匀、 不允许有下列缺陷 a , 表面粗糙、 粒子、 烧焦、 裂纹、 起泡、 脱落; n . 树枝状结晶; 局部无镀层或暴露中间层; d . 密集的麻点。 A 6 . 2 镀层允许缺陷如下 A 6 . 2 . 1 在倒角处有不影响装配的轻微粗糙表面。 A 6 . 2 - 2 由3 “ 基体金属的缺陷、 砂眼、 以及电镀工艺过程所导致的麻点或针孔。其直径和数量应符合 31 7 MT 3 1 3 一 9 2 3 . 4 . 3 条 的要求 A 6 . 2 - 3 焊缝处镀层发暗 A 6 . 2 . 4 因焊接允许缺陷而引起镀层缺陷不考核 A 6 . 2 . 5 退刀槽表面的镀层质量不作考核。 A 6 . 2 . 6 活塞杆行程表面落砂痕迹的规定 a . 活塞杆行程表面的同一圆周线上不得超过两条。 b . 落砂痕迹长度不超过 6 m m, 其深度不大于。 . 0 2 m m, 两条痕迹的间隔应不大于2 0 m m. d . 落砂痕迹的条数不多于1 0 条/ m , A 6 . 3 外观质量检验应在天然散射光或无反射光的白色透射光线下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提出。 本标准由能源部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支护设备分会归口。 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太原分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学谦、 李秀轩、 叶津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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