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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瓦斯治理责任制 为进一步加强瓦斯管理,落实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消除瓦斯事故,特制定本责任制。 第一部分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董事局主席瓦斯治理责任制 1.对集团公司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是集团公司瓦斯治理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并认真组织实施。责成公司各级单位和部门依法管理、依法整治、依法追究失职者责任。 3.组织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集团公司瓦斯治理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事项。 4.负责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责任制。 5.定期检查经理层及所辖单位,瓦斯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重大瓦斯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6.参加集团公司重要的“一通三防”会议,并对“一通三防”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意见。 二.总经理瓦斯治理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并认真组织实施。对集团公司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2. 依照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一通三防”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瓦斯治理规划及瓦斯治理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瓦斯治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督查等重大事项。 4.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瓦斯治理组织机构,配齐专业人员,确保人员素质。建立健全瓦斯治理责任制。 5.把瓦斯治理各项工作落实到分管副总经理。定期组织检查瓦斯治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瓦斯治理制度、指令、规定、标准的落实情况。 6.负责涉及瓦斯治理重大安全技措工程的组织实施,优先解决瓦斯治理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问题。 7.定期召开公司安全办公会议,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工作形势,提出问题,找出差距,总结经验,制定措施,促进瓦斯治理工作顺利开展,避免瓦斯重大事故发生。 8.组织集团公司A级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三.副总经理瓦斯治理责任制 1.在总经理领导下,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瓦斯治理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其他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有关瓦斯治理的工作负责。 2.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3.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进行布置、监督、检查。 4.掌握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情况,熟悉瓦斯治理的标准和规定要求。严格管理,遵章指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通防专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研究解决。 5.对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A级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治理工作。 7.按分管范围组织实施瓦斯治理重大安全技措工程。 8.按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在计划、财务、物资供应、人力资源和教育培训等方面为瓦斯治理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四.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全公司瓦斯治理工作,对瓦斯治理负技术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瓦斯治理管理制度、标准、细则和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4.组织制定和落实瓦斯治理规划,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5.在矿井开拓、生产布局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 6.组织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参与重大瓦斯事故的抢救工作。 7.负责组织审查瓦斯治理安全费用计划,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 8.负责组织瓦斯鉴定工作。 9.协调瓦斯治理专业人员的配备和培训。 10.定期组织矿井通风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通风、瓦斯、煤尘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1.定期组织召开通风工作例会,分析研究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改进措施。 12.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13.负责组织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14.负责组织瓦斯治理技术和工艺的科研攻关,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 五.分管通风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3.参与瓦斯治理政策、计划和技术管理制度的制定,并组织落实。 4.负责组织审批按规定上报的各类“一通三防”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5.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和落实瓦斯治理规划,审查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 6.在矿井开拓、生产布局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 7.协助总工程师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参与重大瓦斯事故的抢救工作。 8.协调瓦斯治理专业人员的配备和培训。 9.协助总工程师定期组织开展矿井通风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通风、瓦斯、煤尘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10.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瓦斯鉴定工作。 11.参与审查瓦斯治理安全费用计划,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实施。 12.定期组织召开通风工作例会,分析研究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改进措施。 13.协助总工程师搞好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1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的技术难题和事故隐患。 15.负责组织瓦斯治理技术和工艺的科研攻关,积极推广应用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经验。 六.分管采煤、掘进、地测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3.参与集团公司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4.在矿井开拓、生产布局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在矿井勘探、地质预报、巷道贯通等地测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 5.参与有关瓦斯地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6.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救工作。 7.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 8.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七.机电副总工程师瓦斯治理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 2.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3.参与集团公司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4.负责抓好井下安全供电,组织落实掘进工作面通风实现“三专两闭锁”、瓦斯重点管理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5.组织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失爆现象。 6.负责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 7.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险工作。 8.参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在机电装备上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9.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瓦斯事故隐患。 10.负责分管范围内瓦斯治理新技术、新装备和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 第二部分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部室瓦斯治理责任制 一.通防部 1.负责集团公司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结合矿区实际制定瓦斯管理规定。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瓦斯治理中长期规划。 4.参与瓦斯治理安全费用的审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矿井开拓、生产布局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 6.检查、督促瓦斯治理工程计划的实施和瓦斯治理措施的执行,及时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 7.负责组织瓦斯治理重点工程立项、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8.负责组织全公司的瓦斯鉴定工作,审查矿井瓦斯鉴定方案,做好瓦斯鉴定资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9.参与生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审批。 10.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专业会议,分析矿井瓦斯治理状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11.组织“一通三防”质量达标、矿井瓦斯管理安全竞赛等活动。 12.负责排查重大瓦斯事故隐患,并对隐患治理措施、治理方案进行审查。 13.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险工作。 1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瓦斯事故隐患。 15.参与组织瓦斯治理的科研攻关活动,做好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效果考察。 二.生产技术部 1.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参与瓦斯治理规划、计划和安全费用的审查。 3.在矿井开拓、生产布局等方面落实瓦斯治理的有关规定。 4.负责组织矿井搞好通风巷道的维修工作,确保巷道通风断面满足需要。 5.在采掘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瓦斯治理的管理规定。 6.合理组织生产接续,确保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入使用。 7.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险工作。 8.参与生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审批。 9.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 10.协助开展瓦斯治理的科研攻关活动,做好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分管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三.地测部 1.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参与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3.在矿井勘探、地质预报、巷道贯通等地测工作中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防治地质灾害技术方案的编制和审查要充分考虑瓦斯治理的需要。 4.参与有关瓦斯地质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5.在地测技术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瓦斯治理的管理规定。 6.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险工作。 7.做好地质瓦斯预报并提出探放瓦斯建议。 8.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事故隐患。 9.协助开展瓦斯治理的科研攻关活动,做好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分管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四.安全监察局 1.督察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全公司的贯彻落实。 2.负责全公司瓦斯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3.对各生产矿井和职能部门的瓦斯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本公司瓦斯治理工作规划、计划、措施的审查,并负责监督实施。 5.参与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治理进行监督检查。 6.参与瓦斯事故抢救方案的制定,在事故抢救过程中,监督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五.总调度室 1.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在日常生产调度中要突出“一通三防”工作,对公司各矿反映的瓦斯方面问题要按程序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并对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 4.参加瓦斯超限事故的分析和处理方案的制定。 6.参与重大瓦斯事故隐患的排查工作,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跟踪调度。 7.协调、调度瓦斯事故抢险所需要的人员、物资。 8.上级下达的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通知、指令要及时通知有关领导和部门。 六.机电部 1.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参与集团公司瓦斯治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参与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的制定,在机电装备上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抓好井下安全供电,预防发生无计划停电造成的停风事故。对因机电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事故要认真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4.组织落实掘进工作面通风实现“三专两闭锁”、瓦斯重点管理区实现“双风机、双电源”。 5.组织对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失爆现象。 6.负责矿井主要通风机安全运行的技术管理工作,确保主要通风机安全正常运转。 7.参与制定重大瓦斯事故抢救方案,并参与事故的抢险工作。 8.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和处理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技术问题和瓦斯事故隐患。 9.协助开展瓦斯治理的科研攻关活动,做好瓦斯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分管范围内的推广应用。 七.其它部门 1.负责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瓦斯治理的政策、指令、决定、规定、标准等在分管范围内的贯彻落实。 2.按各部室分管业务范围,在计划、财务、物资供应、组织人事和人力资源等方面为瓦斯治理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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