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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一、项目在开工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方 案并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方案涉及的内容必须满足JTJ076-95标准上所列的项目。 二、新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质量安全部必须依据施工组织设 计中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分项工程施工安全交底书,报项目总工程师批准,并由质量安全部组织施工队安全员及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后方可施工。三、对于架子工、机操工、电工班组等特种作业班组必须由施工队长 会同安全员、专业工程师在班组进场前,组织班组召开安全交底会并履行签字手续。专业工程师及安全员在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针对性地开展班前安全交底,不断地强化安全意识。 四、由质量安全部负责检查施工队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 时会同项目生产副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专业工程师处理。五、安全措施资料由安全员收集归档。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凡属项目部招收的新工人,必须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 合格后才能上岗。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二、项目经理部自聘的临时工、合同工等都必须经过质量安全部的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辞退,不得聘用。 三、项目经理部的管理人员项目经理、专业工程师等必须经过有 关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和“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专业技术操 作和安全知识的培训,持证上岗。 五、凡属违章违纪人员必须定期集中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 安全意识,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施工机械使用及保养制度 一、施工机械安装完毕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应检查工 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二、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专人保养、专人进行安全管理,并挂牌 公示,操作工人持证上岗。 三、机械操作工上岗前施工队安全员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 育交底,并覆行交底签字手续。 四、每台施工机械均设立档案,由操作工记录机械设备每日运转状况, 制定设备日常保养维修计划,保养维修工作由机操班长负责落实。 五、机械设备在工作前,应检查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 备、安全操作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六、机械设备在工作中发现运转出现不正常状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报作业班长及施工队,待修理运转正常后方可操作,严禁设备带病作业。七、机械设备在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并填写好机械操作履历表。 安全检查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总工程师及主管生产的副经理 参加的安全检查小组,成员由项目质量安全部经理、各专业工程师及施工队长组成施工队安全员交叉进行检查。 二、采用计划巡查与结合项目状况专项重点检查的方式,对项目安全 生产进行全过程监控。 三、从开工起由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巡查,并召开每月安全生 产会议,质量安全部每星期组织一次项目安全检查。 四、根据项目特点、进度情况并结合创建要求,对项目进行专项重点 检查,主要是配合项目的各施工阶段,有针对性地对各阶段较为突出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五、巡查及专项重点检查的内容、评分及定级,均依照JTJ076-95公 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标准执行。 六、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检查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对检查合格项 目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并复检。 七、对检查记录、整改记录、复检记录等均备案,列入项目监控档案, 作为项目工作考核的依据。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在项目部与各施工队签定责任合同中有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工 程竣工,施工队能达成合同中的相应目标,项目部将结合各次安全检查结果,给予施工队一定额度的奖励。 二、施工队不能完成责任合同中的目标,在项目部例行安全检查中被 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给予施工队一定的处罚。三、对于多次发生安全事故或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施工队,将追究该 施工队长的行政责任。 四、对于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要立即组织专题调查组进行调查, 根据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刑事责任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以上奖罚情况均记入项目监控档案,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各种技术 及管理资质评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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