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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范 一、 基本要求 1.从事机械加工各职业(工种)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和本职业(工种)专业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 2.实训前,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扎紧袖口,女生和长发学生应戴工作帽;操作机床时,不准戴手套。 3.工夹具、原材料、工件、运输小车、工具箱等现场物品,严格按定置管理要求分类存放,随时保持实训现场通道畅通,实训现场严禁吸烟。 二、操作前要求 1.检查机床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保险、连锁、信号显示、制动等装置;检查行程控制装置、操纵机构和离合器,确保其安装正确,性能完好,动作可靠。 2.检查设备电气线路、开关按钮、插头等电气装置,应完好无损,并安装合格;不准乱拉、乱接临时线。 3.检查机床设备是否有可靠的接零或接地。机床局部照明应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 4.加工前,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油,并低速、空载运转机床,确认机床无故障后,方能正式开始操作。 三、操作中要求 1.操作者必须站在要质脚踏板上操作,脚踏板必须保持干燥。 2.拆装、搬运笨重的工、夹具或工作时,必须使用起重机械,起重机械应由取得起重机驾驶资格的人员操作。 3.用锉刀打磨工件时,锉刀应有要柄;使用的扳手,其开口应该与螺母尺寸吻合,不应加长扳手使用。 4.车刀、镗刀、刨刀、钻头等应刃磨合格;铣刀、拉刀、制齿刀等成型刀具应有检验合格证,所有刀具均应安装牢靠。 5.砂轮应有出厂合格证,直径大于或等于200mm的砂轮应进行静平衡检测;安装时应注意均匀压紧。 6.不同材质、形状的工件应选用各自适当的形式装夹,不论何种装夹形式,工件均应夹紧牢固;装夹所用的垫片、执圈、垫块材料应选用合适,不准用淬为材料。 7.机床运转时,严禁测量工件,不准用手触摸旋转工件。 8.严禁手持砂布直接打磨形状不规则、且正在旋转的工件。 9.不要用手直接清除铁屑,需要清除铁屑时,必须使用钩子或刷子。 10.使用的工、量、刃具和加工的工件,不准放在机床的旋转件、移动件和表面上。 11.配换齿轮,调整机床,更换工、夹具必须在停车后进行。 12.机床出现电气故障,应由电气维修专业人员进行修理,机床操作人员不准擅自拆装。 13.发生人身事故、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机,并抢救伤员、保持现场,及时报告上级主管。 四、操作后要求 1.将各走刀、离合器手柄放置中间位置,停机、关闭机床气源和电源开关。 2.按机床一级保养要求保养机床,清扫、整理操作现场,填写交接班记录并做好交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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