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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煤机司机操作规程 第1条 采煤机司机必须熟悉采煤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善于维护和保养采煤机,懂得回采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采煤机司机要与工作面及顺槽输送机司机、转载机司机、移刮板输送机工、支护工(或液压支架工)等密切合作,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3条 启动采煤机前,必须巡视采煤机周围,确认对人员无危险和机器转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后,方可接通电源;改变采煤机牵引方向时,必须先停止牵引。 第4条 严禁强行截割硬岩和带载启动、带病运转,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采煤机。 第5条 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 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割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6条 采煤机截煤时,必须开启喷雾装置(及负压二次降尘装置)喷雾降尘。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必须停机。 第7条 采煤机因故暂停时,必须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采煤机停止工作、司机离开采煤机或检修时,还必须切断电源,打开其磁力启动器的隔离开关。 第8条 补换截齿时,必须停止采煤机、闭锁工作面刮板输送机。 第9条 严禁人员随意进入煤墙。 第10条 严禁用采煤机牵拉、顶推、托吊其他设备、物件。 刮板输送机操作规程 第1条 刮板输送机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性能及构造原理和作业规程,掌握输送机的一般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技能,懂得回采和巷道支护的基本知识,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作业范围内的顶帮有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必须及时汇报处理后,方准作业。 第3条 电动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运转,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4条 严禁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用刮板输送机运送作业规程等规定允许的物料时,必须严格执行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第5条 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经离开机器转动部位,发出预警信号或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 第6条 检修、处理刮板输送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7条 进行掐、接链,点动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第8条 拆卸液力偶合器的注油塞、易熔塞、防爆片时,脸部应躲开喷油方向,戴手套拧松几扣,停一段时间放气后,再慢慢拧下。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易熔塞、防爆片。 第1条 带式运输机司机必须熟悉带式运输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掌握本操作规程,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带式运输机,熟悉生产过程,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任何人不得乘坐带式运输机,不准用带式运输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 第3条 带式运输机巷道应有消防灭火及喷雾灭尘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4条 带式运输机的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第5条 多台带式运输机连续运行,在未实现集中控制时,应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顺煤流方向逐台停车;实现集中控制时,也可按顺煤流方向逐台依次开动,依次停车。 第1条 循环绞车司机必须熟悉循环绞车的结构组成、性能、原理、主要技术参数,能进行一般性检查、维修、润滑保养及故障处理。 第2条 必须掌握工作地点的巷道情况(如巷道长度、坡度、变坡地段、轨道状况、安全设施状况、信号联系方式、牵引长度及规定牵引车数等)。 第3条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4条 检查绞车周围支护是否有防碍操作的障碍物。 第5条 检查绞车的各部件是否短缺或损坏,安全制动闸部件不得短缺。 第6条 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第7条 严禁超载、超挂车, 第8条 严禁扒车。 液压支架工操作规程 第1条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液压控制系统、作业规程和工作面顶板控制方式,能够按完好标准维护保养液压支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当支架与采煤机之间的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应当要求停止采煤机。 第3条 必须掌握好支架的合理高度最大支撑高度不得大于支架的最大使用高度;最小支撑高度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使用高度。当工作面实际采高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应报告班长采取措施。 第4条 严禁在井下拆检立柱、千斤顶和阀组。整体更换时,应尽可能将缸体缩到最短;更换胶管和阀组液压件时,必须在“无压”状态下进行。 第5条 拆除和更换部件时,必须及时装上防尘帽。严禁将高压敞口对着人体。 第6条 备用的各种液压软管、阀组、液压缸、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时用乳化液清洗干净。 第7条 检修主管路时,必须停止乳化液泵并采取闭锁措施,同时关闭前一级压力截止阀。 第8条 严禁随意拆除和调整支架上的安全阀。 第9条 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的移架顺序移架,不得擅自调整和多头操作。 第10条 本架操作时必须站在安全地点,面向煤壁操作,严禁身体探入刮板输送机挡煤板内或脚蹬液压支架底座前端操作。 第11条 移架时,其下方和前方不得有其他人员工作。移动端头支架、过渡支架时,必须在其他人员撤到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操作。 第12条 移架受阻时,必须查明原因,不得强行操作。 第13条 必须保证支架紧密接顶,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第14条 处理支架上方冒顶时,除遵守本规程外,还必须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措施操作。 第15条 支架降柱、移架和放煤时,要开启喷雾装置同步喷雾。 转载机司机操作规程 第 1 条 转载机司机必须熟悉设备的性能及构造原理和顶 板支护的基本知识,善于维护和保养转载机,会处理故障,经过 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 2 条 转载机司机必须与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司机密切配 合,按顺序开机、停机。 第3条 动。 第4条 机。 第 5 条 检修、处理转载机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闭锁控 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第 6 条 转载机联轴节的易熔塞或易炸片损坏后, 必须立即 更换,严禁用木头或其他材料代替。 转载机的机尾保护等安全装置失效时, 必须立即停 开机前必须发出信号, 确定对人员无危险后方可起 乳化泵司机操作规程 第 1 条 乳化液泵站司机必须熟悉乳化液泵的性能和构造 原理,具备保养、处理故障的基本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 2 条 上岗的乳化液泵站司机发现乳化液泵和乳化液箱 处于非水平稳固状态、 乳化液箱位置高出泵站不足 100 毫米或无 备用泵时,应立即汇报、调整、处理。 第 3 条 开关、电动机、按扭、接线盒等电气设备无法避开 淋水时,必须妥善遮盖。 第 4 条 电动机及开关地点附近 20 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 达到 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 5 条 应坚持使用自动配液装置, 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始 终符合规定要求,要对水质定期进行化验测定,保证配液用水清 洁,符合规定。 第 6 条 必须保证乳化液泵的输出压力, 为综采液压支架供 液的不小于 30MPa。 第 7 条 检修泵站必须停泵;修理、更换主要供液管路时必 须关闭管路截止阀,不得在井下拆检各种压力控制元件,严禁带 压更换液压件。 第 8 条 严禁擅自打开卸载阀、安全阀、蓄能器等部件的铅 封和调整部件的动作压力;在正常情况下,严禁关闭泵站的回液 截止阀。 第9条 第 10 条 供液管路要吊挂整齐,保证供液、回液畅通。 要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检查、 检修, 并作好记录 第 11 条 操作时发现有异声异味、温度超过规定、压力表 指示压力不正常,乳化液浓度、液面高度不符合规定,控制阀失 效、失控,过滤器破损或被堵不能过滤及供液管路破裂、脱开时 应立即停泵。 第 12 条 开泵前必须发出开泵信号;停泵时,必须发出停 泵信号,切断电源,断开隔离开关。无论是停泵还是开泵的工作 期间泵站司机均不得脱离岗位。 电工操作规程 第1条、 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 电气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 之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 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第2条、 工作前应祥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 穿戴好 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止工作时发生意外。 第3条、 维修线路采取必要的措施, 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 “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第4条、 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 禁止超出范围使用, 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第5条、 工作中的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 带电线头包好, 以防 发生触电。 第6条、 所用导线及保险丝, 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 选 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第7条、 检查完工后, 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 看是否合乎要求并 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第8条、 发生火警时, 应立即切断电源, 干粉灭火器或黄沙扑救, 严禁用水扑救。 第9条、 工作结束后, 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 擦除警 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防护装置随时 安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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