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征求意见稿(5月31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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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50***﹣201* 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Code for investigation of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of mine construction in coal industry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 201*﹣**﹣**实施 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编制组 2014年05月 1 前 言 煤炭工业矿井建设岩土工程勘察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编制工作,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 6号)中下达的标准项目开展的。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牵头,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编单位,会同其他八家参编单位共同编制完成。 本规范适用于大型煤矿矿井(含选煤厂)新建、改建和扩建中各类建设工程的勘察。 本规范共分13章和相应附录,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与符号;3.基本规定;4.矿井类、管线类工程;5.边坡工程;6.基坑工程;7.特殊性岩土;8.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9.地下水;10.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11. 勘探、测试、取样与试验;12.水、土腐蚀性评价;13.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具体管理工作,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规范具体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设计、施工和生产实践,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至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114号,邮政编码056031,收件人岩土规范编制组),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名单 主编单位中煤邯郸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北京华宇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大地工程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主要审查人 目 次 1 总 则 6 2 术语与符号 7 2.1 术 语 7 2.2 符 号 8 3 基本规定 10 3.1 勘察等级划分 10 3.2 岩土定名与野外鉴别 13 3.3 现场安全要求 16 4 矿井类、管线类工程 17 4.1 一般规定 17 4.2 各阶段勘察技术要求 17 4.3 原煤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21 4.4 洗选系统详细勘察 22 4.5 储装运系统详细勘察 22 4.6 辅助生产系统详细勘察 23 4.7 行政公共设施详细勘察 24 5 边坡工程 26 5.1 一般规定 26 5.2 岩质边坡 26 5.3 黄土边坡 27 5.4 填土边坡 28 5.5 强度参数与稳定性评价 28 6 基坑工程 31 6.1 一般规定 31 6.2 勘察方法与工作量布置 31 6.3 试验方法、参数选取与分析评价 32 7 特殊性岩土 33 7.1 湿陷性土 33 7.2 矸石填土 34 7.3 人工冻融土 35 7.4 红黏土 36 8 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 39 8.1 滑 坡 39 8.2 岩 溶 40 8.3 地裂缝 41 8.4 采空区 42 8.5 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 43 9 地下水 45 9.1 地下水勘察要求 45 9.2 水文地质参数的测定 45 9.3 地下水作用的评价 45 10 工程地质调查与测绘 47 10.1 一般规定 47 10.2 测绘内容与测绘范围 47 10.3 测绘方法与精度要求 49 10.4 测绘成果整理 50 11 勘探、测试、取样与试验 51 11.1 一般规定 51 11.2 钻 探 51 11.3 槽探、井探、洞探 52 11.4 工程物探 52 11.5 原位测试 53 11.6 岩土试样的采集 53 11.7 室内试验 55 12 水、土腐蚀性评价 55 12.1 取样与测试 55 12.2 腐蚀性评价 56 13 岩土工程分析评价和成果报告 58 13.1 一般规定 58 13.2 参数统计与应用 58 13.3 岩土分析与承载力确定 59 13.4 勘察报告主要内容 60 附录A 边坡岩体类型分类 64 附录B 滑坡稳定系数与滑坡推力计算公式 65 附录C 地裂缝的工程分类 67 附录D 主要物探方法与适用范围一览表 68 附录E 工程勘察主要原位测试一览表 59 附录F 不同等级土样的取样工具和方法 70 附录G 场地环境类型划分 73 本规范用词说明 74 引用标准目录 75 附条文说明 7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2 Terms and Symbols 2.1 Terms 2.2 Symbols 3 Basic Requirements 3.1 Division of Investigation Grade 3.2 Geotechnical Name and Field Identification 3.3 Site Safety Requirements 4 Mine, Pipeline Engineering 4.1 General 4.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Each Investigation Stage 4.3 Raw Coal Production System Detailed Investigation 4.4 Coal-washing System Detailed Investigation 4.5 Storage,Loading and Transportation Systems Detailed Investigation 4.6 Auxiliary Production Systems Detailed Investigation 4.7 Administrative Public Accommodations Detailed Investigation 5 Slope Engineering 5.1 General 5.2 Rock Slope 5.3 Loess Slope 5.4 Filled Soil Slope 5.5 Strength Parameters and Stability uation 6 Foundation Excavation Engineering 6.1 General 6.2 Investigation and Workload Arrangement 6.3 Test , Parameter Selection and Analysis and uation 7 Special Rock and Soil 7.1 Collapsible Soil 7.2 Gangue Fill 7.3 Artificially Frost-thawed Soil 7.4 Red Clay 8 Adverse Geologic Actions and Geological Disaster 8.1 Slippery Slope 8.2 Karst 8.3 Ground Fissure 8.4 Gwag 8.5 The Seismic Effect of Site and Foundation 9 Ground Water 9.1 Requirements for Groundwater Exploration 9.2 Determination of Hydrogeological Parameters 9.3 uation of Groundwater Function 10 Engineering Geological Surveying and Mapping 10.1 General 10.2 Content and Scope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10.3 s and Accuracy Requirements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 10.4 Arrange Surveying and Mapping Results 11 Exploration, In-situ Tests, Sampling and Testing 11.1 General 11.2 Drill Out 11.3 Trenching、Shaft test and HoleExploration 11.4 Engineering Geophysical Prospecting 11.5 In-situ Tests 11.6 The Acquisition of Rock and Soil Samples 11.7 Laboratory Tests 12 Water and Soil Corrosion uation 12.1 Sampling and Testing 12.2 Corrosion uation 13 Establish Investigation Report 13.1 General 13.2 Statistics andApplication Parameters 13.3 The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 Analysis 13.4 Determination of Subgrade Bearing Capacity 13.5 Main Contents of the Investigation Report Appendix A Types of Slope Rock Mass Classification Appendix B The Landslide Stability Coefficient and Landslide Thrust Calculation ula Appendix C Engineering Classification of Ground Fissures Appendix D Geophysical s and Using Range List Appendix E Engineering Investigation in-Situ Test Schedule Appendix F The Samplers and s of Different Levels Soil Samples Appendix G Site Environment Classification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 总 则 1.0.1 为了在煤炭工业建设工程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统一技术要求,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范。 1.0.2 各类建设工程在设计和施工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1.0.3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建设工程的勘察 1 矿井原煤生产系统中的矿井类工程; 2 选煤厂洗选系统中的矿井类工程; 3 矿井和选煤厂中的储装运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中的矿井类工程及线路类工程; 4 矿井和选煤厂中的行政公共设施建筑工程; 5 上述建设工程所涉及的自然边坡、人工边坡、深基坑工程及地下水勘察; 6 特殊性岩土、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勘察。 1.0.4 岩土工程勘察应正确反映工程地质条件,进行岩土工程分析与评价,为设计与施工提供可靠的岩土技术参数。 1.0.5 各类建设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除应满足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2 术语与符号 2.1 术 语 2.1.1 岩土工程勘察 geotechnical investigation 依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勘察文件的活动。 2.1.2 矿井类工程 mine engineering 指矿井及选煤厂建设中的各类地面建(构)筑物、地下或半地下储仓、输煤地道与受煤坑等地下建(构)筑物、地面变电站(所)及行政公共设施建筑工程等的总称。 2.1.3 管线类工程 pipeline engineering 管线类工程是指附属或服务于矿井及选煤厂的送电线路、管道和隧道工程,包括架空送电线路、各类输气、输水、输煤管道与隧道等。 2.1.4 边坡工程 slope engineering 为保证边坡及其环境的安全,对边坡所采取的维护、支挡、加固及截排水措施等。 2.1.5 基坑工程 excavation engineering 为保证地面向下开挖形成的地下空间在地下结构施工期间的安全稳定所需的支挡结构及地下水控制与环境保护等措施的总称。 2.1.6 建设工程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建设工程是矿井类工程、管线类工程、边坡工程及基坑工程的总称。 2.1.7 重要工程 important engineering 勘察等级为一级的矿井类工程、管线类工程及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工程、基坑工程,统称为重要工程。 2.1.8 建设场地 construction yard;construction site 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的矿井及选煤厂工业场地、地面变电站(所)场址、行政公共设施建设场址、架空送电线路、管道、隧道、运输栈桥或地道等建设工程所经过的勘察区段及边坡与基坑工程的勘察范围统称为建设场地(简称场地)。 2.1.9 一般性勘探点 exploratory hole 为查明地基主要受力层性质,满足地基(包括复合地基或桩基)承载力评价等一般常规性要求而布设的勘探点。 2.1.10 控制性勘探点 control exploratory hole 为控制场地的地层结构,满足场地、地基基础和基坑工程的稳定性及变形评价等要求而布设的勘探点。控制性勘探点应为取样、测试勘探点。 2.1.11 特殊性岩土 special rock and soil 具有特殊的物质成分、结构和工程特性的岩土之统称,本规范包括黄土与其他湿陷性土、矸石填土、人工冻融土及红黏土。 2.1.12 矸石填土 gangue fill 由矸石组成,不含或含少量的碎石、砂土、粉土和黏性土等一种或几种岩土混杂而成的填土。当矸石成分主要为煤矸石时也称为煤矸石填土。 2.1.13 人工冻融土 artificially frost-thawed soil 由人工冻结后经自然或人工方法解冻的土。 2.1.14 红黏土 red clay 是碳酸盐岩类岩石经红土化作用形成的高塑性黏土。红黏土具有表面收缩性、上硬下软、裂隙发育等特征,颜色多为棕红或褐黄色。 2.1.15 不良地质作用 adverse geologic actions 由地球内力或外力产生的对建设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本规范包括滑坡、岩溶、地裂缝及采空区。 2.1.16 采空区 mined-out area 地下煤层开采后,其上覆岩发生位移、开裂或垮落,从而造成的地表沉降变形或地表开裂破坏的平面范围。 2.1.17 工程地质测绘 engineering geological mapping 采用搜集资料、调查访问、地质测量、遥感解译等方法,查明场地的工程地质要素,并绘制相应图件的活动。 2.1.18 地质类比法 geologic analogy 以某些勘探程度较高的建设场地或成熟安全的工程实例作为类比的标准,通过对关键参数的遴选与比较,或进行归类分析,或通过其他多元统计分析,对新的建设场地进行评价的方法。 2.1.19 勘 探 geotechnical exploration 岩土工程勘察的基本手段,包括钻探、触探、井探、洞探及物探等。 2.1.20 简易勘探 simple exploration 勘探基本手段的补充,包括洛阳铲、钎探、轻便触探、手摇静力触探、手摇螺纹钻以及槽探、坑探等。 2.1.21 土的灵敏度 soil sensitivity 原状土试样与其重塑土的无侧限抗压强度之比,反应土体结构受扰动影响的程度。 2.2 符 号 fak承载力特征值 fr饱和单轴抗压强度 e孔隙比; IP塑性指数; IL液性指数; Sr饱和度; w含水量,含水率; wL液限; wP塑限; γ重力密度; ρ质量密度; ρd干密度; c黏聚力; φ内摩擦角; qc静力触探锥尖阻力; Ps静力触探比贯入阻力 N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 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120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Fs边坡稳定系数; St灵敏度; δ变异系数; δs湿陷系数; Δs湿陷量计算值; b基础宽度; h基坑深度,岩层厚度; d0基础埋置深度; d桩径,土颗粒粒径; H边坡高度; RQD岩石质量指标。 3 基本规定 3.1 勘察等级划分 3.1.1 依据矿井类工程规模、性质及特征,以及由于岩土工程问题造成工程破坏或影响正常使用的后果,可按表3.1.1划分重要性等级。 表3.1.1 矿井类工程重要性等级划分 序号 工艺 系统 主要建(构)筑物名称 重要性等 级 Ⅰ 原煤生产 系统 井塔,高度大于等于30m的井架 一 级 高度小于30m的井架 二 级 提升机站、通风机站、井口房、风井井口房; 瓦斯抽采泵房、制氮室、灌浆站、消防材料库 三 级 Ⅱ 洗选系统 高度大于等于30m的选煤厂主厂房 一 级 高度小于30m的选煤厂主厂房 二 级 选煤厂主厂房以外的其他厂房; 原煤准备车间、浮选车间、压滤车间、浓缩车间、干燥车间; 沉淀塔、煤泥沉淀池 三 级 Ⅲ 储装运 系统 直径大于等于25m的深仓; 直径大于等于50m的浅仓、容量大于等于0.1Mt的半地下储仓; 直径大于等于120m或跨度大于等于90m的储煤场; 埋深大于等于12m的地下储仓、储煤场、受煤坑、地道及翻车机房; 高度大于等于50m的转载点、装车站(仓)及栈桥支架 一 级 除上格以外的深仓、浅仓、地下储仓、半地下储仓及储煤场; 深度小于12m,但大于等于7m的受煤坑、地道及翻车机房; 高度小于50m,但大于等于20m的转载点、装车站(仓)及栈桥支架 二 级 爬车机房、选矸楼、地磅房、地磅沟; 转运站,高度小于20m的转载点、装车站(仓)及栈桥支架; 深度小于7m的受煤坑、地道及翻车机房; 容量小于0.01Mt的地面储煤场、挡煤墙 三 级 管 道 隧 道 Ⅳ 辅助生产系统 高度大于等于100m的烟囱 一 级 锅炉房,水塔,高度小于100m的烟囱; 吊车吨位大于等于20t的机修车间; 地面变电站(所) 二 级 污水处理站、水池,泵房; 压缩空气站、空气加热室; 锻铆车间,吊车吨位小于20t的机修车间; 爆炸材料库、雷管库、油脂库、浮选药剂库、设备库(棚)、材料库(棚)、木材加工房、煤样室、化验室、介质制备车间; 汽车库、汽修间、电(内燃)机车库、推土机库; 配电室 三 级 架空送电线路 Ⅴ 行政公共设施 大型矿井的通信楼、指挥调度中心 一 级 中、小矿井的通信楼、指挥调度中心; 层数小于等于22层的行政办公楼、综合楼; 食堂、浴室、娱乐培训设施 二 级 矿灯房、任务交代室 三 级 注1 管道与隧道工程可视为储装运系统的一部分,不进行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2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可视为辅助生产系统的一部分,不进行重要性等级的划分。 3.1.2 依据边坡工程损坏后可能造成的破坏后果(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不良影响)的严重性、边坡类型和边坡高度等因素,可按表3.1.2划分安全等级。 表3.1.2 边坡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边坡类型 边坡高度(m) 破坏后果 安全等级 岩 质边 坡 不分类型 H>30 很严重 一 级 岩体类型为Ⅰ或Ⅱ类 H≤30 很严重 一 级 严 重 二 级 不严重 三 级 岩体类型为Ⅲ或Ⅳ类 15<H≤30 很严重 一 级 严 重 二 级 H≤15 很严重 一 级 严 重 二 级 不严重 三 级 一般土质边坡 H>15 很严重 一 级 10<H≤15 很严重 一 级 严 重 二 级 H≤10 严 重 二 级 不严重 三 级 注1 一个边坡的各区段,可依据岩土条件等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 2 坡顶或坡底一倍坡高范围内有建设工程时宜适当提高其安全等级,当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其边坡安全等级宜定为一级; 3 特殊性岩土边坡的安全等级可依据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及坡高等实际情况确定。 3.1.3 依据基坑工程周边环境条件和地质条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基坑深度和破坏后果的严重性等因素,可按表3.1.3划分安全等级。 表3.1.3 基坑工程安全等级划分 基坑类型 基坑深度(m) 破坏后果 安全等级 岩 质基 坑 不分类型 h>20 很严重 一 级 岩体类型为Ⅰ或Ⅱ类 h≤20 很严重 一 级 严 重 二 级 不严重 三 级 岩体类型为Ⅲ或Ⅳ类 12<h≤20 很严重 一 级 严 重 二 级 h≤12 很严重 一 级 严 重 二 级 不严重 三 级 一般土质基坑 h>12 很严重 一 级 7<h≤12 很严重 一 级 严 重 二 级 h≤7 严 重 二 级 不严重 三 级 注1 一个基坑的各区段,可依据周边环境条件及地层情况划分不同的安全等级; 2 基坑坡顶一倍基坑深度范围内有建设工程时宜适当提高其安全等级,当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或二级时,其基坑安全等级宜定为一级; 3 特殊性岩土基坑的安全等级可依据特殊性岩土的性质及基坑深度等实际情况确定。 3.1.4 依据场地复杂程度可按表3.1.4划分场地等级。 表3.1.4 场地等级划分 场 地 情 况 场地复杂 程 度 场 地 等 级 建设工程处于抗震危险地段; 不良地质作用强烈发育;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强烈破坏; 地形地貌复杂; 有影响工程的多层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专门研究的场地 复 杂 一 级 建设工程处于抗震不利地段; 不良地质作用发育一般; 地质环境已经或可能受到一般性破坏; 地形地貌较复杂; 建设工程位于地下水位以下 中等复杂 二 级 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小于6度,或建设工程处于抗震一般或有利地段; 不良地质作用不发育; 地质环境基本未受到破坏; 地形地貌简单; 地下水对建设工程无影响 简 单 三 级 注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者确定场地等级。 3.1.5 依据地基复杂程度可按表3.1.5划分地基等级。 表3.1.5 地基等级划分 地 基 情 况 地基复杂 程 度 地 基 等 级 岩土种类多,很不均匀,性质变化大,需特殊处理; 严重湿陷、膨胀、盐渍、污染的特殊性岩土,以及其他情况复杂,需做专门处理的岩土 复 杂 一 级 岩土种类较多,不均匀,性质变化较大; 除上格规定以外的特殊性岩土 中等复杂 二 级 岩土种类单一,均匀,性质变化不大; 无特殊性岩土 简 单 三 级 注从一级开始,向二级、三级推定,以最先满足者确定地基等级。 3.1.6 矿井类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1 甲 级重要性等级为一级时,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定为甲级;重要性等级虽为二级,但场地或地基等级有一个为一级时亦可定为甲级; 2 乙 级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矿井类工程勘察; 3 丙 级重要性等级、场地和地基等级均为三级; 4 地面变电站(所)与配电室可分别按其重要性等级二级、三级对应划分为乙级、丙级两个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3.1.7 管道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1 甲 级管道穿(跨)越江河、湖泊时的穿(跨)越工程勘察; 2 乙 级场地等级为一级、地基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管道线路及除甲级以外的穿(跨)越工程勘察; 3 丙 级除甲级、乙级以外的管道工程勘察。 3.1.8 隧道工程可分为甲、乙两个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平坦区隧道,当场地和地基等级均为三级时可定为乙级,其他定为甲级。 3.1.9 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可按下列规定划分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1 甲 级架空送电线路通过采空塌陷区或滑坡、泥石流等不良地质作用发育区时可定为甲级; 2 乙 级除甲级和丙级以外的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勘察; 3 丙 级场地条件简单时定为丙级。 3.1.10 边坡与基坑工程的岩土工程勘察等级可分别按其安全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对应划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3.2 岩土定名与野外鉴别 3.2.1 应对岩石的性质进行鉴定,给出地质名称,并按下列规定划分岩石的坚硬程度与风化程度、岩体的完整程度及岩层的厚度类型。 1 岩石应按表3.2.1-1划分其坚硬程度。 表3.2.1-1 岩石坚硬程度划分 坚硬程度 硬质岩 软质岩 坚硬岩 较硬岩 较软岩 软 岩 极软岩 饱和单轴抗压强度fr(MPa) fr>60 60≥fr>30 30≥fr>15 15≥frr>5 fr≤5 注1 泥质岩可采用天然状态下的单轴抗压强度; 2 对极破碎的岩体,可不进行坚硬程度的划分。 2 岩石可按表3.2.1-2划分其风化程度。 表3.2.1-2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 风化程度 未风化 微风化 中等风化 强风化 全风化 残积土 波速比Kv 1.0~0.9 0.9~0.8 0.8~0.6 0.6~0.4 0.4~0.2 <0.2 风化系数Kf 1.0~0.9 0.9~0.8 0.8~0.4 <0.4 注1 波速比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压缩波速度之比; 2 风化系数为风化岩石与新鲜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之比。 3 岩体可按表3.2.1-3划分其完整程度。 表3.2.1-3 岩体完整程度划分 完整程度 完 整 较完整 较破碎 破 碎 极破碎 完整性指数 >0.75 0.75~0.55 0.55~0.35 0.35~0.15 <0.15 注完整性指数是岩体压缩波速与岩块压缩波速之比的平方。 4 岩层应按表3.2.1-4划分其厚度类型。 表3.2.1-4 岩层厚度类型划分 层厚分类 巨厚层 厚 层 中厚层 薄 层 单层厚度h m h>1.0 1.0≥h>0.5 0.5≥h>0.1 h≤0.1 3.2.2 岩石的野外鉴别可通过对岩芯的锤击断面,观察其颜色、矿物成分、胶结物及胶结性质,采用锤击、划刻、手掰等方法,鉴别岩石的坚硬程度、完整性、裂隙发育程度及风化程度等内容,并目测其结构构造,确定岩石的地质名称。 3.2.3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50﹪的土,统称为碎石土。碎石土应按表3.2.3的规定进一步分类。 表3.2.3 碎石土的分类 碎石名称 颗粒形状 颗粒级配 漂 石 圆形及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50﹪ 块 石 棱角形为主 卵 石 圆形及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50﹪ 碎 石 棱角形为主 圆 砾 圆形及亚圆形为主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50﹪ 角 砾 棱角形为主 注定名时,应依据颗粒级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3.2.4 碎石土的野外鉴别可通过钻进的难易程度或原位测试数据、井壁稳定性、充填物性质及碎石接触关系等判别其密实程度,并依据碎石的成分与形状、颗粒大小与碎石含量确定碎石名称。野外鉴别时亦可依据其骨架颗粒的构成比例细分为下列三个级配类型 1 粒径大小相差悬殊,颗粒不均匀,且存在一定量的中间尺寸颗粒,可定为级配良好; 2 粒径大小相差不多,颗粒较均匀,可定为级配不良; 3 介于以上二者之间的可定为级配一般。 3.2.5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不超过总质量的50﹪,而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却超过总质量50﹪的土,统称为砂土。砂土应按表3.2.5的规定进一步分类。 表3.2.5 砂土的分类 砂土名称 颗粒级配 砾 砂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质量占总质量的25﹪~50﹪ 粗 砂 粒径大于0.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50﹪ 中 砂 粒径大于0.2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50﹪ 细 砂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85﹪ 粉 砂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质量超过总质量的50﹪ 注定名时,应依据颗粒级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 3.2.6 砂土的野外鉴别可通过钻进的难易程度、原位测试数据及井壁稳定性判别其密实程度。采用循环水钻进时应随时捞取砂样进行鉴别,并将标准贯入器中的砂样混合均匀后摊开,通过目测其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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